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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公亮

鎖定
曾公亮(999年3月15日-1078年3月9/10日 [47]  ),明仲,樂正。福建路泉州晉江縣(今福建省泉州市)人 [1] 北宋政治家 [41]  、學者 [42]  [32] 
宋仁宗天聖二年(1024年),曾公亮登進士第,授會稽知縣。他自地方官員累升至知制誥翰林學士端明殿學士參知政事樞密使等職,在嘉祐六年(1061年)以吏部侍郎同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正式拜相。宋英宗即位後,加中書侍郎户部尚書。宋神宗即位後,再加至門下侍郎吏部尚書、昭文館大學士,累封魯國公。之後因年邁罷相,帶司空兼侍中出鎮河陽三城,又判永興軍,最終以太傅致仕。元豐元年(1078年),曾公亮去世,享年八十歲。獲贈太師、中書令配享英宗廟廷,賜“宣靖”。 [32]  [43]  宋理宗時為昭勳閣二十四功臣之一。 [44] 
曾公亮曾參加編撰《新唐書》,又與丁度合編《武經總要》。《武經總要》為北宋中期官方編纂的綜合性兵書,是中國古代軍事技術全面、系統的反映 [46]  。有文集三十卷,《元日唱和詩》一卷,已佚。 [43] 
全    名
曾公亮
別    名
曾魯公 [51] 
曾宣靖
明仲
樂正
諡    號
宣靖
封    號
兗國公→魯國公
所處時代
北宋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福建路泉州晉江縣(今福建省泉州市
出生日期
999年3月15日 [47] 
逝世日期
1078年3月9日(一説3月10日)
主要成就
所歷官任均有成績
參與編撰《武經總要》
主要作品
武經總要
元日唱和詩
最高官職
太傅門下侍郎吏部尚書、昭文館大學士等→太師中書令(贈)

曾公亮人物生平

曾公亮高中甲科

曾公亮泉州塑像 曾公亮泉州塑像
曾公亮生於宋真宗鹹平二年二月二十五日(999年3月15日)。 [47]  他是刑部郎中曾會的次子,他自少時起就頗有抱負,且器度不凡,為人“方厚莊重,沈深周密”。
乾興元年(1022年),曾公亮受父命奉表晉京祝賀宋仁宗登基,仁宗任命其為大理評事,但他立志從正途登官,不願以斜封入仕,故未赴調。
天聖二年(1024年)三月,曾公亮入京參加會試,以進士甲科第五名及第。八月,授太常寺奉禮郎、節察推官,知杭州臨安縣。未行,改知越州會稽縣 [2]  [47] 

曾公亮為官有能

在會稽任上,曾公亮治理鏡湖,立斗門,泄水入曹娥江,使湖邊民田免受水澇之苦。次年(1029年),因父親在會稽境內買田,曾公亮被貶為監湖州酒務。 [3] 
天聖九年(1031年),因“歲課大溢”,曾公亮被任命為秘書省著作佐郎。翌年(1032年)十一月,任秘書丞。明道二年(1033年),因曾會去世,離職為父服喪,至景祐三年(1036年)丁憂期滿,授監京都商税院。 [47] 
景祐四年(1037年),升任太常博士。寶元二年(1039年)初,因上書議論邊事,授國子監直講。康定元年(1040年),調屯田員外郎。此時,曾公亮應當按照舊例考試館職,但他憑藉進獻自己所寫的文章,就在慶曆元年(1041年)八月七日被免試授為集賢校理。十一日,任考試鎖廳舉人。慶曆三年(1043年)十月,兼天章閣侍講、史館檢討 [47]  同時兼修起居注 [4] 
慶曆四年(1044年)二月二十三日,為仁宗講《毛詩》。三月十二日,上疏對范仲淹改革學校事宜發表意見。十月二十三日,提出修改輟朝禮。慶曆五年(1045年)閏五月十五日,參與編修《唐書》(即《新唐書》)。慶曆七年(1047年)正月二十四日,因修《慶曆編敕》成,受賜賞。 [47] 
後昇天章閣待制,獲賜金紫。在此之前,待制不改變服裝,仁宗當面賜給曾公亮金紫衣,説:“朕於講席賞賜你,是由於尊重寵愛儒臣。”曾公亮於是以知制誥兼任史館修撰。皇祐二年(1050年)四月二十九日,改任翰林學士、管勾三班院,封廬陵郡開國侯,加食邑。三班院的屬吏多而雜,如果不加以賄賂就辭謝不可,貴族子弟大多依靠勢力請求拜見。曾公亮選取前後章程,依據情況辦事,屬吏不能插手。 [5]  八月十七日,為契丹國母生辰使。十月十三日,提出處理諸道編管罪犯的意見。 [47] 
皇祐五年(1053年)正月十二日,以翰林學士權知貢舉 [47] 
至和元年(1054年)九月,曾公亮以端明殿學士出知鄭州,他治理政事有才能因而聲名在外,盜賊全部逃竄到其他州縣,以至於轄境之內出現“夜不閉户”的現象,人稱其為“曾開門” [47]  。曾經有朝廷使者因在鄭州境內丟失財物,移書曾公亮,詰查有盜賊一事,曾公亮上報:“我所轄境不窩藏盜賊,恐怕是被隨從藏匿起來。”使者進行搜查,果如曾公亮所料。 [6] 

曾公亮老成練達

曾公亮半身像,取自清顧沅輯,道光十年刻本《古聖賢像傳略》 曾公亮半身像,取自清顧沅輯,道光十年刻本《古聖賢像傳略》 [50]
嘉祐元年(1056年)四月五日,曾公亮遷官翰林學士兼侍讀學士,仍知鄭州。八月十六日,入朝任翰林學士、尚書左司郎中、知制誥、權知審刑院。是月,以翰林學士權知開封府。十二月五日,為給事中參知政事(副相)。 [7] 
嘉祐二年(1057年)八月三日,以參知政事同提點詳定《編敕》。嘉祐三年(1058年)六月七日,加禮部侍郎。九月五日,討論茶法。嘉祐四年(1059年)五月四日,為橋道頓遞使。八月十二日,討論郭皇后祔廟一事。 [47] 
嘉祐五年(1060年)七月,《唐書》修成,曾公亮上表奏陳。十一月十六日,授檢校太傅,充樞密使 [7]  [47] 
嘉祐六年(1061年)閏八月二十日,曾公亮升任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宰相)、集賢殿大學士,與另一宰相韓琦共同主持朝中政事。 [8]  [47] 
曾公亮明練文法,為官多年,熟知朝廷台閣的規章制度,首相韓琦經常向他詢訪相關規制。仁宗末年,韓琦請求確立國儲,與曾公亮等共同商定大計。 [9] 
密州民田盛產銀,有人偷取銀錢,大理寺判定他們為強盜。曾公亮説:“這是禁物,偷銀雖然是強盜行為,與從百姓家中盜取財物有區別。”為此事展開爭論,於是就下達給有司議論,比照搶劫盜竊財物的法律,盜取銀子不判死刑。起初,東州人大多因此法被處死刑,從這以後就沒有死刑了。 [10] 
遼朝指使人在界河捕魚,又多次開通鹽船,邊境官吏不敢禁止,都説:“與他們較量,將要生事。”曾公亮説:“剛開始時就不禁止,以後該怎麼辦呢?知雄州趙滋勇敢有計謀,能夠勝任此事。”於是派人告訴趙滋,邊境禍害終於平息。 [11] 
嘉祐八年(1063年)三月二十九日,仁宗駕崩,曾公亮負責撰寫冊文 [47]  同日,宋英宗即位,於四月十三日加授曾公亮為中書侍郎禮部尚書,不久兼任户部尚書 [12] 
治平元年(1064年)閏五月三日,遷户部侍郎。治平二年(1065年)五月二十五日,權兼樞密院公事。是年,參與“濮議”論爭。治平三年(1066年)正月,御史彈劾曾公亮等“濮議”中的執政派。十月十三日,曾公亮向英宗舉薦人才。 [47] 
治平四年(1067年)正月初一日,遼朝使者來聘,英宗體弱多病,因此不能接見遼使。曾公亮奉命在館中設宴款待使者,使者卻不肯赴宴。曾公亮質問使者説:“賜宴不赴,這是對君主的不恭敬。君主患病,卻一定要讓他親自設宴,你能安然處之嗎?”使者聽罷,即刻赴宴。 [12]  初八日,英宗駕崩,太子趙頊即位,是為宋神宗。十八日,晉封英國公。閏三月二十二日,為翰林學士王安石辯護。四月,因不赴文德殿押班事受到御史彈劾。七月十九日,舉薦呂惠卿。九月,加尚書左僕射門下侍郎吏部尚書,成為首相。 [13]  [47] 
熙寧元年(1068年)五月,開始編修《英宗實錄》。八月,請罷南郊禮畢賞賜,引起爭論。 [47] 
熙寧二年(1069年)正月二十三日,奉詔處理王廣淵條奏置義倉事。二月,在曾公亮的推薦下,王安石出任參知政事。四月八日,與富弼、王安石等討論中書置屬人員問題。十七日,為西京奉安仁宗、英宗玉容禮儀使。七月二十五日,修成《英宗實錄》。八月十八日,舉薦親侄曾孝廣為官。十月五日,與神宗等商議簡兵事宜。 [47]  同年,進授昭文館大學士,累封爵位為魯國公 [14] 

曾公亮辭相起復

明《唐宋名臣半身像冊》中的曾公亮像及題字,藏於北京故宮博物院 明《唐宋名臣半身像冊》中的曾公亮像及題字,藏於北京故宮博物院 [49]
熙寧三年(1070年)二月二日,與王安石辯論坊郭俵錢事。六月七日,與神宗、王安石討論邊防事。十八日,與王安石在判案方面發生分歧。七月四日,舉薦司馬光為樞密使。七月九日,參與宗室改革的討論;討論李定的任免問題。八月一日,在郭逵加官及任用傅堯俞問題上與王安石發生分歧。二十一日,與王安石在川、廣等路官員的差除問題上發生分歧。二十六日,與王安石在三司選人問題上發生分歧。九月十三日,因曾公亮屢次以年邁為由辭去相位,神宗最終允准,命其以司空侍中出任河陽三城節度使集禧觀使 [15]  [47] 
熙寧四年(1071年)正月,反對變賣廣惠倉田。四月二十六日,判永興軍 [16]  此前,慶州士兵叛亂伏誅,但其餘黨竄逃,自陝西以西都為之戒備。朝廷檢閲義勇,增加邊境守兵,移內地租賦,使得人情騷動。曾公亮鎮靜對待,依次上奏罷免,專門裁抑多餘的支出。長安豪強喜歡製造謠言,聲稱士兵埋怨削減費用,打算在元宵夜勾結其他軍隊發動叛亂,長安官民十分恐慌。有人勸曾公亮不要出遊,曾公亮不為所動,張燈盡情觀賞,和賓客佐僚直到傍晚才回來。 [17] 
熙寧五年(1072年)五月十三日,曾公亮被授為集禧觀使。六月四日,回到開封的曾公亮正式以太傅之銜致仕。 [18]  [47] 
熙寧八年(1075年)四月,在宋遼河東地界之爭中,曾公亮主張積極防禦。 [47] 

曾公亮年邁去世

元豐元年閏正月二十三日(1078年3月9日) [47]  ,一作二十四日 [19]  (3月10日) [47]  ,曾公亮逝世,享年八十歲 [20]  。神宗聞訊後,下詔輟朝三日,並親臨其府第弔唁。三月,神宗身着素服,在禁苑中為曾公亮舉哀;追贈他為太師中書令諡號“宣靖”,並準其配享宋英宗廟廷。 [21-22]  到下葬時,神宗親自篆寫曾公亮的碑首名為“兩朝顧命贊策勳德之碑”,後下詔改為“兩朝顧命定策亞勳之碑”。 [23-24] 
宋理宗寶慶二年(1226年),曾公亮的繪像被張掛於昭勳祟德閣,成為昭勳閣二十四功臣之一。 [44] 

曾公亮主要影響

曾公亮政治成就

曾公亮重視農業,關心民瘼,無論在地方還是朝中,始終如一。他説:“政事以仁民為先”。所以實行“罷弛茶禁,歸之於民籍”,“户絕田收”,則創設廣惠倉儲存糧食。嘉祐年間,著作佐郎何鬲、三班奉職王嘉麟上書,“請罷給茶本錢,縱園户貿易,而官收租錢與所在徵算,歸榷貨務以償邊糴之費”,以此“疏利源、寬民力”。當時曾公亮執政,同意他們的看法,極力向仁宗陳述此事。皇祐三年(1051年),福建閩南一帶災害嚴重,曾公亮查明實情,立即減少了漳州、泉州、興化軍需要繳納的丁米。曾公亮就是如此從各方面採取直接、實惠、有效的措施,關心農業生產和農民生活。即如罪人,史載“舊多配沙門島,至者多死。”曾公亮查明情況,便極力“疏理天下繫囚”,“於是多所寬縱”。 [54] 
針對北宋吏治混亂的弊端,曾公亮提出廢除“磨勘法”,對各級官的任用和升遷採取考課督察的辦法,即“三考有善政者,則升其官資,兩任有善政者,則升其任使,無成績者則罷黜。”同時他又提出裁減冗兵的方案,以減輕國家財政支出。
曾公亮作為北宋政壇上的三朝元老,影響力極大。早年即有變革之心的他,不但在王安石變法中大力舉薦王安石主持變法大局,而且在變法過程中還給予王安石相當程度地支持,這對變法起到極大的促進作用。後因與王安石在變法認識上的分歧,加之其它方面的原因,最終沒能成為堅定的變法派。 [25] 

曾公亮軍事思想

  • 軍政建言
曾公亮畫像 曾公亮畫像
天聖年間,西夏叛宋,朝議興兵討伐,仁宗和戰不定。曾公亮上奏《徵懷書》,認為治天下之根本,當採取先懷柔、後征伐的策略,否則,師出無功,敵寇愈加猖狂而勞損官軍。仁宗採用懷柔政策,西夏率服。
慶曆年間,曾公亮針對時弊提出“擇將帥”以加強武備的主張。他認為:擇將之道,唯審其才之可用,不以遠而遺,不以賤而棄,不以詐而疏,不以罪而廢。他認為造成將不稱職的原因,並非世無將才,而是選之不得其要,或用人不能盡其才。他建議選將必先試其才,所試有效,方給顯官厚祿以重其任,然後委其命而勿制約,用其策而無懷疑。
慶曆三年(1043年)十月至慶曆七年(1047 年)四月至六月之間,曾公亮與丁度楊惟德、朱寀等人奉敕修撰了一部大型兵書。書成之後,宋仁宗專為其寫了序言,並命名為《武經總要》。 [53] 
《武經總要》書影 《武經總要》書影
《武經總要》是中國第一部規模宏大的官修綜合性軍事著作,共四卷,分前、後兩集(各二十卷)。書中保存了許多有科學價值的資料和珍貴的史料。特別是兵器的記載十分豐富,具有代表性的是,砲有“砲車”“車行砲”“單梢砲”“虎蹲砲”“旋風車砲”“火砲”等,砲不僅用於守城,也可用於野戰,可以拋射石彈、燃燒物、火藥等;弩有“木弩”“白樺弩”“大合蟬弩”“二弓弩”“手射弩”“雙弓牀弩”等,弓弩相比較而言,弩比弓的射程更遠,命中率更高,威力更大。 [53] 
除記載各種冷兵器、築城與攻城器械、戰船、戰車之外,《武經總要》還有許多製造火藥配方和火藥武器的記載。其中關於製造火藥的三個詳細配方(火炮火藥法、毒藥煙球火藥法和蒺藜火球火藥法),是世界上最早的記載火藥配方和工藝程序的文獻;火藥武器有“引火毯”“霹靂火求”“蒺藜火球”等,並附有插圖説明。 [53] 
總的來説,《武經總要》記載了從兵制到邊防地理,從戰略戰術到武器製造,從歷代用兵故事到利用地形地物,內容豐富,對於研究宋朝以前的軍事思想非常重要,是中國古代軍事技術全面、系統的反映。 [46]  [53] 

曾公亮歷史評價

趙頊:“公亮謹重周密,內外無間,受遺輔政,有始有卒,可方漢張安世。” [26] 續資治通鑑長編
李復:“老鳳池邊蹲不去,餓烏台上噤無聲。” [27] 石林燕語》引
賈眾:“曾魯公脊骨如龍,王荊公目睛如龍。” [28] 宋人軼事彙編》引
曾肇:“公以儒術吏事見推,一時履和蹈義,篤行不怠。故能奮於小官,不繇黨援,周旋侍從。致位宰相,佐佑三世,有勞有能,定策受遺,功施社稷。知止克終,老而彌劭。為一代之宗臣,可謂盛哉。” [29] 《曾太師公亮行狀》
畢仲遊:“在昔仁祖,公為元龜。典謨告教,公實贊司。制度名法,公嘗總持。北門西掖,鬥星昭垂。中國夷夏,衡繩不欺。昔人之言,道無拾遺。公守鄭國,斯言也宜。昔人之治,桴鼓不鳴。公尹京兆,大成其名。智深而通,事核而練。非徒傳聞,亦某親見。公相三朝,十有二年。公言不出,出而不愆。公事不為,為而必全。如砥之平,如玉之堅。奪人取人,不損公焉。資之予之,為公當然。仁嗣未立,公言不疑。定我英考,如山四維。謂公尚武,而不用兵。謂公不武,方隅以寧。公踰八十,實為上壽。衍食萬户,公家之富。爰自中年,不疾而康。所好無二,惟德是常。考中於家,雖哀愈光。五福雲備,人何可忘。自公之少,眾謂老成。三十四十,遹駿其聲。五十六十,邦家以平。矧復有子,持國之樞。公親見之,近世所無。” [51] 《祭故相曾魯公文》
王稱:“公亮勳亞於琦(韓琦),而昧於潔身之義,懷祿不去,君子譏之。” [30] 東都事略
李燾:“公亮喜薦士,多得人,然性吝嗇,殖貨至鉅萬,持祿固寵,為世所譏。晚年昏病,以歌舞沈日夜。” [26] 《續資治通鑑長編》
王淮:“立賢無方,湯之執中也。必曰閩有章子厚、呂惠卿,不有曾公亮、蘇頌蔡襄乎?” [31] 宋史》引
黃震:“公自嘉祐秉政,至熙寧,熟朝廷事。嘗與韓魏公共政務,去民疾苦。處西北邊事,亦善謀劃。年高而力不衰,台諫無非之者。其後李復圭有老鳳之譏,乃致仕去。然公嘗薦安石,或雲以間魏公雲。” [52] 
脱脱阿魯圖等:“公亮靜重鎮浮,練達典憲,與韓琦並相,號稱老成。升之自為言官,即著直聲。然皆挾術任數,公亮疾琦專任,薦王安石以間之,升之陰助安石,陽為異同,以避清議,二人措慮如此,豈誠心謀國者乎?新法之行,何望其能正救也。” [32] 《宋史》
黃仲昭:“公亮方厚莊重,深沉周密,輔弼三朝,號稱老成。然始薦王安石可用,及安石變法,無所異同,世譏其持祿固寵雲。” [33] 八閩通志
王夫之:“曾公亮、王陶之瑣瑣者,何當榮辱,而引身遽退,虛端揆以待安石之縱橫哉?” [34] 宋論
佚名:“曹瑋沈勇有謀,公亮入相稱職。” [35] 歷代羣英歌

曾公亮軼事典故

曾公亮救人水火

曾公亮早年未入官場時,曾遊歷京師,住在市側,聽到旁邊的房間有悲哭之聲,便詢問原因。那屋的男人説曰:“我以前在某處為官,用了一些官錢。小吏緊催着還錢,只得把女兒賣給商人,拿了四十萬錢。女兒將與父母訣別,所以哭的很悲切。”曾公亮説:“商人轉徙不定,又不講情誼,我是讀書人,不如賣給我。”男人説:“已經寫了契據,交了錢,不能退還了。”曾公亮教道:“只管把他的錢償還了,索回契據。如果他不同意,就告到官府。”男人同意了。於是曾公亮給了男人四十萬錢,約他三天後把女兒帶來,自己在水門之外等候登舟。男人按照曾公亮教的方法,成功從商人手中贖回女兒。等到約期之日,男人帶着女兒到岸邊,卻找不到曾公亮坐的船,詢問旁舟之人,才知道他已經離開三天了。 [48]  宋人謝逸在《溪堂集》中感嘆此事道:“公素節儉,至於賙人之急,捐四十萬錢不告而去,非仁人長者能若得乎。” [54] 

曾公亮脊骨如龍

宋仁宗慶曆年間,有一位善於相面的河北道士賈眾,認為曾公亮的脊骨像龍,王安石的眼睛像龍。按照相術的觀點,人如果能得到龍的一個特徵,都能位極人臣。 [36] 

曾公亮戀慕祿位

據《宋史》記載,曾公亮為人端重沉厚,辦事細緻周密,平時謹守禮儀,遵守規矩,但性情吝嗇,積累財富達鉅萬,神宗曾經將他比作西漢名臣張安世。宋神宗時,曾公亮推薦王安石一同輔政,支持他變法。王安石為了感激曾公亮幫助自己,因而引見提拔其子曾孝寬入樞密院就職,以報答他。蘇軾曾經責備曾公亮不能救正補弊,曾公亮説:“陛下和介甫(王安石字)就像一個人,這是天意。”世人譏諷曾公亮用這種辦法保持祿位與寵幸。 [37] 

曾公亮避諱改稱

北宋尚書省的文書下達到地方時,按例當稱“勘會”。曾公亮為相後,朝廷為避其父曾會之諱,而改稱為“勘當”。 [38] 

曾公亮智擒盜賊

曾公亮知鄭州時,知永興軍文彥博正獲召入朝,途徑鄭州。正當曾公亮設宴款待文彥博之時,有人來報稱文彥博的銀盃被盜。曾公亮説:“如果是郡人敢這麼做,一定要三天將其抓獲。如果是您的隨從自己做的,那今天就可以抓到了。”文彥博不以為然。結果,當天盜賊就被捕獲,的確是文彥博的隨從。文彥博説:“您剛聽説就能將其抓獲,這是什麼道理?”曾公亮答道:“席上有專門捕盜的人,隨從不過只有一個人,陰謀一定容易敗露。”文彥博聽後大為歎服,將曾公亮視為神明。 [39] 

曾公亮一門四相

晉江曾氏仕途顯達,除曾公亮、曾孝寬外,南宋又有曾懷曾從龍等人位極人臣,一家共出了四位宰相、一位狀元,有“曾半朝”或“一門四相”的説法。

曾公亮人際關係

晉江曾氏部分譜系
關係
姓名
簡介
七世祖
——
唐末自光州固始縣避亂南下,定居泉州晉江縣。
高祖父
曾瓚
十國時官至泉州錄事參軍
曾祖父
曾嶠
官至泉州節度掌書記。後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秦國公。
曾祖母
蕭氏
追封秦國太夫人。
祖父
官至泉州德化縣令,入宋後以殿中丞致仕。後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魏國公。
祖母
辛氏
追封韓國太夫人。
辛氏
追封魏國太夫人。
父親
官至刑部郎中、集賢殿修撰等。後贈太師、中書令兼尚書令、楚國公。
嫡母
吳氏
封秦國太夫人。
生母
黃氏
封楚國太夫人。
妻子
陳氏
武信軍節度使陳堯諮之女,封鄭國夫人,先於曾公亮逝世。後加封魯國夫人。
長子
曾孝宗
曾任尚書虞部員外郎。
次子
官拜參知政事(副相),在赴吏部尚書召時去世。獲贈右光祿大夫
三子
曾孝純
曾任殿中丞。
女兒
周氏
嫁光祿寺丞周汰。
據曾肇《曾太師公亮行狀》,曾公亮有孫至少七人,分別為曾諝、曾詵、曾説、曾誠、曾詠、曾訥、曾誼。
表格參考資料 [29]  [32] 

曾公亮主要作品

曾公亮平生著作很多,除參加編撰《新唐書》250卷外,又私撰《唐兵志》3卷、《唐書直筆新例》1卷。見於記載的還有文集30卷、《英宗實錄》30卷、《元日唱和詩》1卷、《勳德集》3卷、《演皇帝所傳風后握奇陣圖》和《武經總要》。宋劉斧《青瑣高議》前集卷十、《宋詩拾遺》卷十二等錄其詩四首。 [43] 
《東軒筆錄》稱“其為文章,尤長於四六,雖造次柬牘,亦屬對精功。”

曾公亮後世紀念

曾公亮墓 曾公亮墓
墓址
曾公亮墓位於河南省鄭州市新鄭八千鄉辛莊村南一華里處,其墓冢與“重修曾墳寺碑”尚存。元豐八年(1078年)五月,曾公亮葬於此地,其妻陳氏袝葬 [22]  。墓碑為宋神宗親筆:“兩朝顧命定策亞勳之碑”。

曾公亮史料索引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集)》卷52《曾太師公亮行狀》 [29] 
東都事略》卷69 [30] 
宋史》卷312 [32] 
八閩通志》卷66 [33] 
續通志》卷337 [40] 
晉江縣誌》卷37
參考資料
  • 1.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曾公亮,字明仲,泉州晉江人。
  • 2.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舉進士甲科,知會稽縣。
  • 3.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民田鏡湖旁,每患湖溢。公亮立斗門,泄水入曹娥江,民受其利。坐父買田境中,謫監湖州酒。
  • 4.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久之,為國子監直講,改諸王府侍講。歲滿,當用故事試館職,獨獻所為文,授集賢校理、天章閣侍講、修起居注。擢天章閣待制,賜金紫。
  • 5.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先是,待制不改服。仁宗面錫之,曰:“朕自講席賜卿,所以尊寵儒臣也。”遂知制誥兼史館修撰,為翰林學士、判三班院。三班吏叢猥,非賕謝不行,貴遊子弟,多倚勢請謁。公亮掇前後章程,視以從事,吏不能舉手。
  • 6.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以端明殿學士知鄭州,為政有能聲,盜悉竄他境,至夜户不閉。嘗有使客亡橐中物,移書詰盜,公亮報:“吾境不藏盜,殆從者之廋耳。”索之,果然。
  • 7.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復入為翰林學士、知開封府。未幾,擢給事中、參知政事。加禮部侍郎,除樞密使。
  • 8.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嘉祐六年,拜吏部侍郎、同中書門下平章事、集賢殿大學士。
  • 9.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公亮明練文法,更踐久,習知朝廷台閣典憲,首相韓琦每諮訪焉。仁宗末年,琦請建儲,與公亮等共定大議。
  • 10.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密州民田產銀,或盜取之,大理當以強。公亮曰:“此禁物也,取之雖強,與盜物民家有間矣。”固爭之,遂下有司議,比劫禁物法,盜得不死。初,東州人多用此抵法,自是無死者。
  • 11.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契丹縱人漁界河,又數通鹽舟,吏不敢禁,皆謂:與之校,且生事。公亮言:“萌芽不禁,後將奈何?雄州趙滋勇而有謀,可任也。”使諭以指意,邊害訖息。
  • 12.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英宗即位,加中書侍郎兼禮部尚書,尋加户部尚書。帝不豫,遼使至不能見,命公亮宴於館,使者不肯赴。公亮質之曰:“錫宴不赴,是不虔君命也。人主有疾,而必使親臨,處之安乎?”使者即就席。
  • 13.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神宗即位,加門下侍郎兼吏部尚書。
  • 14.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熙寧二年,進昭文館大學士,累封魯國公。
  • 15.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以老避位,三年九月,拜司空兼侍中、河陽三城節度使、集禧觀使。
  • 16.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明年,起判永興軍。
  • 17.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先是,慶卒叛,既伏誅,而餘黨越佚,自陝以西皆警備。閲義勇,益邊兵,移內地租賦,人情騷然。公亮一鎮以靜,次第奏罷之,專務裁抑冗費。長安豪喜造飛語,聲言營卒怨減削,謀以上元夜結外兵為亂,邦人大恐。或勸毋出遊,公亮不為動,張燈縱觀,與賓佐竟夕乃歸。
  • 18.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居一歲,還京師。旋以太傅致仕。
  • 19.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287“元豐元年”:己亥,太傅兼侍中致仕、魯國公曾公亮卒,年八十。
  • 20.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集)》卷52《曾太師公亮行狀》元豐元年閏正月戊戌,薨於正寢。
  • 21.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元豐元年卒,年八十。帝臨哭,輟朝三日,贈太師、中書令,諡曰宣靖,配享英宗廟庭。
  • 22.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集)》卷52《曾太師公亮行狀》:自公寢疾,上遣中使挾太醫診視,又命輔臣至第存問。訃聞,特輟視朝三日,車駕臨哭盡哀。三月丙子,又為素服哭於苑中,贈太師、中書令,配享英宗廟廷,賻恤加等。敕天章閣待制、樞密都承旨韓縝,攝鴻臚卿、同入內內侍省都知、利州觀察使張茂則典護喪事。以五月庚寅葬於開封府新鄭縣東里鄉北趙村之原,以魯國夫人祔維。
  • 23.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及葬,御篆其碑首曰“兩朝顧命定策亞勳之碑”。
  • 24.    《宋會要輯稿·崇儒六·御書神道碑額》神宗:……兩朝顧命定策亞勳(贈太師中書令曾公亮。初,賜“兩朝顧命贊策勳德”,後詔改之)。
  • 25.    李新偉.曾公亮與王安石變法[A].湖北師範學院學報,2009年
  • 26.    《續資治通鑑長編·卷二百八十七》(元豐元年)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9-09-15]
  • 27.    姚玲飛 編.歷代閩人軼事輯錄:福建人民出版社,2015-12:54
  • 28.    《宋人軼事彙編·卷八》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8-31]
  • 29.    《名臣碑傳琬琰集·中集·卷五十二·曾太師公亮行狀》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8-31]
  • 30.    《東都事略·卷六十九·列傳五十二》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8-31]
  • 31.    《宋史·卷三百九十六·列傳第一百五十五》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6-09-15]
  • 32.    《宋史·卷三百一十二·列傳第七十一》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07]
  • 33.    《八閩通志·卷六十六》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8-31]
  • 34.    《宋論·卷六·神宗》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10-07]
  • 35.    《提綱釋義》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3-08-31]
  • 36.    《老學庵筆記》卷7:慶曆中,河北道士賈眾妙善相,以為曾魯公脊骨如龍,王荊公目睛如龍。蓋人能得龍之一體者,皆貴窮人爵。
  • 37.    《宋史》卷312《曾公亮傳》:公亮方厚莊重,沈深周密,平居謹繩墨,蹈規矩;然性吝嗇,殖貨至鉅萬,帝嘗以方張安世。初薦王安石,及同輔政,知上方向之,陰為子孫計,凡更張庶事,一切聽順,而外若不與之者。嘗遣子孝寬參其謀,至上前略無所異,於是帝益信任安石。安石德其助己,故引擢孝寬至樞密以報之。蘇軾嘗從容責公亮不能救正,公亮曰:“上與介甫如一人,此乃天也。”世譏其持祿固寵雲。
  • 38.    丁傳靖《宋人軼事彙編》卷8引《石林燕語》:尚書省文字下六司諸路例皆言勘會,曾魯公為相,始改勘當,以其父名會避之也。
  • 39.    丁傳靖《宋人軼事彙編》卷8引《能改齋漫錄》:曾魯公以侍讀守鄭州,文潞公自長安召入鄭。方在宴席,俄報潞公失去銀盃,曾曰:“郡人敢爾,必三日可獲。若公從者自為,則今日可擒。”公未以為然,逡巡果捕至,乃從者也。潞公曰:“君知即獲,何也?”曾曰:“所至有捕盜者,從人單露,必易敗。”潞公以為神明。
  • 40.    《欽定續通志·卷三百三十七·列傳一百三十七》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19-09-15]
  • 41.    雙作用活塞風箱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引用日期2023-06-29]
  • 42.    信息隱藏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引用日期2023-06-29]
  • 43.    《武經總要前集》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引用日期2023-06-29]
  • 44.    《夜航船》卷3《人物部》“昭勳閣二十四人”:宋理宗寶慶二年,圖功臣神像於昭勳閣,趙普、曹彬、薛居正、石熙載、潘美、李沆、王旦、李繼隆、王曾、呂夷簡、曹瑋、韓琦、曾公亮、富弼、司馬光、韓忠彥、呂頤浩、趙鼎、韓世忠、張浚、陳康伯、史浩、葛、趙汝愚,凡二十四人。
  • 45.    河北美術出版社選 編.中國曆代帝王名臣像真跡:河北美術出版社,1996-10:423
  • 46.    中國古代的科技成就  .《中國大百科全書》第三版網絡版[引用日期2023-06-29]
  • 47.    趙積優.曾公亮研究[D].西北師範大學,2013:70-73.
  • 48.    丁傳靖《宋人軼事彙編》卷8引《能改齋漫錄》:曾魯公佈衣時,遊京師,舍於市側,旁舍泣聲甚悲,問之,旁捨生曰:“僕頃官於某,用官錢若干。吏督之急,乃以女鬻商人,得錢四十萬,行與父母訣,所以泣之悲也。”公曰:“商人轉徙不常,且無義,吾士人,孰若與我。”旁捨生曰:“已書券納值,不可退。”公曰:“第償其值,索其券,不可則訟於官。”旁捨生然之,即與四十萬,約後三日以女來,吾且登舟矣,俟君於水門之外。旁捨生如公教,商人果不敢爭,攜女如期以往。覓公之舟,詢之旁舟之人,則已去三日矣。
  • 49.    [明]佚名:《唐宋名臣半身像冊》。館藏地:北京故宮博物院。文物編號:故00006249-15/22
  • 50.    郭磬、廖東 等.中國曆代人物像傳·第二冊·古聖賢像傳略:齊魯書社,2002:1277
  • 51.    《西台集·卷十七》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4-02-04]
  • 52.    《黃氏日抄·卷五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4-02-04]
  • 53.    趙積優.曾公亮研究[D].西北師範大學,2013:59-64.
  • 54.    曾閲,李燦煌 主編.晉江歷史人物傳 第2版:海峽文藝出版社,1997-12:21-2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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