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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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曼納(Mana)是美拉尼西亞宗教和波利尼西亞宗教的一種基本觀念。又譯瑪那,或稱瑪瑪那、那那瑪等。
中文名
曼納
外文名
Mana
別    名
瑪那
性    質
觀念

曼納觀念簡介

美拉尼西亞宗教和波利尼西亞宗教的一種基本觀念。又譯瑪那,或稱瑪瑪那、那那瑪等。指一種非人格的超自然的神秘力量或作用。曼納一語始見於英國科德林頓的《美拉尼西亞人》(1891)一書,後成為比較宗教學中的一個重要概念。據認為曼納不具形象,不可捉摸,不可見聞,但隨時隨地都借人或物顯示其力量和存在。世界上的各種動植物和事物的鬼魂和精靈都具有曼納。曼納並不永久附着某一物,但可從某一物轉移到另一物,或從某一物中散失和投入另一物。

曼納屬性特點

曼納被認為具有三種屬性:
①在各種事物、現象中普遍存在
②原始人用咒語所表詮的一種存在
③超感覺的東西。
曼納與某些禁忌及複雜的社會結構有關。馬萊特的消極曼納説指出:曼納與塔布相反相成,掌握曼納的人或物就是塔布。最重要的人物如頭人擁有的曼納最多,是神聖力量的象徵。一個人擁有的曼納愈多,他可以向別人發佈的塔布就愈多。由於認為曼納可以轉移,如吃了擁有很多曼納的人的肉,食者就可得到被食者的曼納,因此這一觀念可能與同類相食的現象有關。
19~20世紀初,通過比較研究,學者們一般認為曼納觀念是一種存在於許多原始部落的普遍現象。後有人提出異議。現代則有人從機能主義與政治學角度解釋曼納觀念,認為它是社會地位及權力的一種象徵性的表達方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