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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興

(廣東省湛江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

鎖定
曹興,男,漢族,1963年8月生,廣東雷州人,1986年7月參加工作,1985年1月加入中國共產黨,在職大學學歷,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學位。曾任廣東省湛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
2023年10月,廣東檢察機關依法對曹興決定逮捕。 [4-5] 
中文名
曹興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廣東省雷州市
出生日期
1963年8月
畢業院校
中山大學

曹興人物履歷

1983—1986年 湛江農業專科學校牧醫系畜牧專業學習
1986—1993年 湛江市郊區黨委組織部幹部、組織組組長、副部長
1993—1995年 湛江市麻章區委(郊區黨委)宣傳部部長
1995—1998年 湛江市麻章區湖光鎮委書記
1998—1999年 湛江市麻章區委常委、紀委書記
1999—2001年 徐聞縣委常委、紀委書記
2001—2003年 徐聞縣委副書記、紀委書記(其間:2002.09—2002.12省委黨校縣處級領導幹部進修班學習)
2003—2010年 湛江市紀委副書記(其間:2000—2003年中南財經政法大學法學專業函授本科班學習;2006.03—2006.07省委黨校中青班學習)
2010—2014年 吳川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人武部黨委第一書記(其間:2011—2013年中山大學管理學院高級管理人員工商管理碩士專業學習)
2014—2015年 湛江市委秘書長,吳川市委書記、市人大常委會主任、市人武部黨委第一書記
2015—2016年 湛江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市委秘書長
2016—2017年 湛江市委常委,市人大常委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市政府黨組副書記
2017— 湛江市委常委,市政府副市長、黨組副書記;後任湛江市人大常委會黨組成員 [2-3] 
廣東省第十一次黨代會代表,第十、十一屆湛江市委委員,湛江市第十二屆人大常委會委員

曹興人物事件

曹興涉嫌違紀

2023年6月6日,據廣東省紀委監委消息:廣東省湛江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曹興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廣東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曹興依法雙開

2023年9月,經廣東省委批准,廣東省紀委監委對廣東省湛江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曹興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曹興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處心積慮對抗組織審查;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禮金;違背組織原則,在幹部選拔任用工作中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大搞權錢交易,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工程承攬、企業經營等方面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
曹興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和廉潔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廣東省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廣東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曹興開除黨籍處分;由廣東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湛江市第十二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4] 

曹興決定逮捕

2023年10月,廣東省湛江市委原常委、市政府原副市長曹興(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廣東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廣東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雲浮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雲浮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曹興作出逮捕決定。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