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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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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是曹縣人民政府的工作部門,辦公地址位於曹縣青菏街道城投集團5樓。 [1] 
中文名
曹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
辦公地址
曹縣青菏街道城投集團5樓 [5] 

曹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住房和城鄉建設、人防方面法律、法規,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的政策、規範性文件、發展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的行業管理。研究提出住房和城鄉建設重大問題的政策建議。配合有關部門做好優化營商環境有關工作。管理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指導全縣城市建設利用外資工作。指導企業開拓國外建設和開發市場。
(二)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人才隊伍建設,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執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
(三)參與擬訂全縣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設施的政策、措施和規劃等。負責指導全縣市政設施建設。負責市政工程質量和安全的監督管理。負責組織實施對城市發展有重大影響和跨區域的重點城市建設項目及附屬設施的建設。負責對市政設施建設實行統一安排,並指導施工監管、驗收備案。負責海綿城市、綜合管廊等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
(四)負責指導全縣村鎮建設。參與擬訂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指導實施。指導農村住房建設、農村住房安全和危房改造、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小城鎮建設和人居生態環境的改善,指導全國重點鎮和省、市、縣級中心鎮的建設。負責推進新型城鎮化建設,提高城鎮化質量。提出加快新型城鎮化工作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和配套措施,組織開展新型城鎮化試點,督促落實新型城鎮化發展有關政策。
(五)負責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行業指導與管理。綜合管理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和城市基礎設施工程勘察設計規範。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的監督管理工作。管理工程建設勘察和標準設計工作。負責推進建築節能、牆體材料革新、建設領域可再生能源推廣。貫徹執行建築節能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重大建築節能項目。擬訂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的科技發展規劃和經濟政策。組織相關科技項目研究開發、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及引進項目的創新工作。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
(六)協同有關部門負責城市民用建築結合修建人防工程的管理工作,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和利用。
貫徹執行城市和重要經濟目標綜合防護能力建設要求,負責編制人民防空建設專項規劃並監督執行。負責組織編制城市平戰綜合防護建設發展規劃,參與編制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總體規劃。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審核,監督檢查城市重要區位防護準備和城市基礎設施防護功能、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建設落實。
組織實施人防指揮工作,指導制定防空襲計劃方案,負責全縣人口疏散體系建設、人防專業隊訓練演練,指導防空襲演習演練,組織開展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組織指導羣眾防空組織的建設和訓練工作。組織管理全縣人防工程建設,執行國家、省人防工程防護標準和質量標準,負責人防工程設計、監理、質量和單建人防工程安全監管有關工作。負責地下防護建築建設管理,參與城市應建防空地下室的民用建築計劃和項目報建聯審。按照國家有關規定,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設計審查和質量監督。督導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工作。
組織人防信息化體系建設,負責人防信息化平台建設與管理,指導全縣人防通信警報、信息網絡建設,協調利用電信、軍隊通信網以及其他專用通信網保障人防通信警報工作,會同無線電管理部門實施人防無線電專用頻率管理。組織人防平戰結合和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組織實施指揮、工程、通信警報、疏散體系以及羣眾防空組織等人防戰備資源的平時開發利用,指導全縣利用防空警報發佈災情警報,參與政府應急管理和城市防災救災、搶險救援工作。
負責人防指揮所的勘察定點和縣級人防指揮所的建設與管理。負責組織開展人防科研、宣傳、教育工作,組織推廣應用科研成果,管理人防行業標準化工作。按照有關規定,管理國家、省和市撥人防經費和國有資產,監督管理人防系統國有戰備資產,會同有關部門制定人防建設市場投融資優惠政策。負責全縣人防系統的戰備執勤和應急值班工作。
戰時在縣人防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根據有關命令、指示,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準備、人民防空轉入戰時體制工作,負責發佈防空襲警報、指揮人民防空疏散、防護重要經濟目標、實施城市人民防空管制等工作。負責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為縣人防指揮所提供後勤保障。組織落實和協調推進人防領域軍民融合發展工作。負責縣級機關單位人民防空建設相關工作。承擔縣人民防空軍政聯席會議(總指揮部)的日常工作。 [5] 

曹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領導分工

局長:李川 [4]  [6] 

曹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機關文電、會務、機要、檔案、後勤、應急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承擔信息、保密、新聞宣傳、督辦、政務公開和電子政務等工作。組織指導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對外經濟技術合作與交流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系統調研工作。負責綜合材料和規範性文件的起草工作。負責信訪工作。承擔局機關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工作。負責行政應訴、重大行政決定合法性審核工作。負責對本部門作出的重大行政行為進行合法性審查。負責本系統、本部門普法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經費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指導、監督所屬單位財務和國有資產管理工作。負責各項建設資金的管理。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統計、人防綜合統計工作。組織全縣人民防空工作軍政聯合考核。負責編制全縣人防建設規劃以及綜合計劃。組織編制全縣人防科研發展規劃,開展人防科學技術研究和學術交流,推進人防科技創新和科研成果推廣應用。負責研究擬訂人民防空參與軍民融合發展相關政策、措施並組織實施。
(二)人事股(掛黨建辦公室牌子)。負責局機關及所屬事業單位的機構編制、人事管理、社會保障、離退休人員服務、計劃生育等工作。負責全縣住房和城鄉建設、人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組織指導本系統職工教育培訓工作。負責配合有關部門做好本行業專業技術職稱評審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行業執業人員資格管理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三)城市建設股。參與擬訂全縣城市建設和市政公用設施的政策、措施和規劃等。擬定全縣市政行業的政策並監督實施。指導全縣市政設施建設工作。負責縣政府確定的城市重點基礎設施工程建設的組織實施。根據城市規劃和市政設施建設計劃,負責對縣區市政設施建設實行統一安排,並指導施工監管、驗收備案。負責海綿城市、綜合管廊等專項規劃並監督實施。負責城市道路建設與管理以及城市供水節水、城市防汛、污水處理及排放入網、城市河道管理職責。
(四)村鎮建設股。研究擬定村莊和小城鎮建設政策並組織實施。
指導農村住房建設和危房改造工作。指導小城鎮和人居環境的改善工作。組織村鎮建設試點工作。指導全國重點鎮和省、市、縣級中心鎮的建設工作。指導城市規劃區以外風景名勝區的建設。開展全縣新型城鎮化發展戰略研究,提出加快新型城鎮化工作的政策建議。組織擬訂新型城鎮化發展規劃和配套措施。組織開展新型城鎮化試點工作。督促落實新型城鎮化發展有關政策。
(五)勘察設計股。擬定全縣勘察設計行業發展政策並監督執行。
負責城市規劃區內給水、排水、污水專項規劃編制工作。負責管網建設招投標、工程建設、質量和安全生產監督、竣工驗收等工作。負責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消防設計審查、施工圖審查和標準設計的監督管理工作。管理工程建設勘察和標準設計工作。監督實施各類房屋建築及其附屬設施、城市市政設施的建設工程勘察設計規範和抗震技術規範。按規定權限負責政府投資基本建設項目初步設計工作,參與概算方案的審批。負責勘察設計諮詢單位資質管理的有關工作。負責施工圖審查機構資質審核和施工圖審查的監督管理工作。參與擬定建築節能、綠色建築、綠色建材、裝配式建築、建設科技以及智慧住區、智慧建造等的政策、規劃並監督實施。組織實施建築節能重大項目以及試點示範。組織住房和城鄉建設領域重大科技研發、國際科技合作項目的實施以及引進項目的創新工作。指導科技成果的轉化推廣工作。
(六)人民防空辦公室。組織指導全縣人防指揮、通信警報、人口疏散體系、信息化和羣眾防空組織建設。指導制定防空襲計劃方案,組織指揮理論研究、指揮手段建設和訓練演練。組織開展重要經濟目標防護工作。管理人防信息化平台。負責防空防災警報發放。協調軍地通信資源保障人防通信警報工作。承辦人防無線電專用頻率的管理工作。組織、指導防空防災一體化建設,協調人防應急指揮系統與政府應急指揮系統互聯互通,編制全縣利用人防戰備資源參與防災救災和應急管理規劃以及預案。參與城市化學事故救援,負責城市搶險救災、應急保障有關工作。組織或者參與人防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負責全縣人防工程建設專項規劃計劃的編制、管理以及監督檢查。負責地下防護建築建設管理,參與城市總體規劃中落實人民防空防護要求的審核和城市地下空間開發利用規劃的編制。指導城市地下空間的開發利用,指導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設計審查工作。按照國家、省、市有關規定,負責防空地下室防護方面的設計審查和質量監督。指導全縣單建人防工程安全生產和已建成單建人防工程安全監管工作。組織或者參與人防重大安全事故應急救援與調查處理。管理全縣人防科學技術和人防標準化工作。指導全縣人防工程的平戰轉換工作。督導結合民用建築修建防空地下室。督查全縣人防戰備值班和戰備訓練工作。負責組織開展人防科研、宣傳教育工作。承擔縣人民防空軍政聯繫會議的日常工作。負責全縣人防系統的戰備執勤和應急值班工作。承擔新聞發佈工作,組織開展公眾防空防災知識教育和技能培訓。戰時在縣人防指揮部統一領導下,根據有關命令、指示,組織開展人民防空準備、人民防空轉入戰時體制工作,負責發佈防空襲警報、指揮人民防空疏散、防護重要經濟目標、實施城市人民防空管制等工作。負責組織消除空襲後果。協助有關部門恢復生產生活秩序。為縣人防指揮所提供後勤保障。組織落實和協調推進人防領域軍民融合發展工作。負責縣級機關單位人民防空建設相關工作。 [5] 

曹縣住房和城鄉建設局所獲榮譽

2021年6月,被授予“山東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2-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