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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璘

鎖定
曹璘,(生卒年不詳)字廷暉,號西泉, [2]  貫湖廣襄陽府襄陽縣,民籍。國子生。治《詩經》。字廷輝,行二,年二十五,十二月初三日生。曾祖曹益。祖曹譽,奉祠副。父曹京。母李氏。重慶下。兄曹琛。弟曹璉。娶朱氏。湖廣鄉試第六十七名,會試第二百二十六名。 [1]  明憲宗成化十四年(1478)進士。曾任監察御史。孝宗時(1488—1505),曹璘上書請重用王恕等人,遣返宮中怨女,撤回監督京營及鎮守四方的太監等,均被採納。不久,棄官回鄉讀書著述,數十年不入城府。著有《西泉存稿》2卷,編有《襄陽府志》《光化縣誌》。 [2] 
中文名
曹璘
民    族
出生地
湖北襄陽
朝    代

曹璘基本資料

【字號又名】:字廷暉
【性別】:男
【分類號】:z3:k81
【主題】:(政治)
【資料來源】:湖北歷史人物辭典

曹璘史籍記載

曹璘,字廷暉,襄陽人。成化十四年進士。授行人。久之,選授御史。
孝宗嗣位,疏言:“梓宮發引,陛下宜衰絰杖履送至大明門外,拜哭而別,率宮中行三年喪。貴妃萬氏有罪,宜告於先帝,削其諡,遷葬他所。”帝納其奏,而戒勿言貴妃事。頃之,請進用王恕等諸大臣,復先朝言事於大節等諸臣官,放遣宮中怨女,罷撤監督京營及鎮守四方太監。又言:“梁芳以指揮袁輅獻地建寺,請令襲廣平侯爵。以數畝地得侯,勳臣誰不解體,宜亟為革罷。”疏奏,帝頗採焉。
弘治元年七月上言:“近日星隕地震,金木二星晝現,雷擊禁門,皇陵雨雹,南京內園災,狂夫叫閽,景寧白氣飛騰,而陛下不深求致咎之由,以盡弭災之實。經筵雖御,徒為具文。方舉輒休,暫行遽罷,所謂‘一日暴之,十日寒之’者。願日御講殿與儒臣論議,罷斥大學士劉吉等,以消天變。臣昨冬曾請陛下墨衰視政,今每遘節序,輒漸御黃袞,從官朱緋。三年之間,為日有幾,宜但御淺服。且陛下方諒陰,少監郭鏞乃請選妃嬪。雖拒勿納,鏞猶任用,何以解臣民疑。祖宗嚴自宮之禁,今此曹幹進紛紜,當論罪。朝廷特設書堂,令翰林官教習內使,本非高皇帝制。詞臣多夤緣以幹進,而內官亦且假儒術以文奸,宜速罷之。諸邊有警,輒命京軍北征,此輩驕惰久,不足用。乞自今勿遣,而以出師之費賞邊軍。”帝得疏,不喜,降旨譙讓。
已,出按廣東,訪陳獻章於新會,服其言論,遂引疾歸。居山中讀書,三十年不入城市。
彭程,字萬里,鄱陽人。成化末進士。弘治初,授御史,巡視京城。降人雜處畿甸多為盜,事發則投戚里、奄豎為窟穴。程每先機制之,有發輒得。巡鹽兩浙,代還,巡視光祿。
五年上疏言:“臣適見光祿造皇壇器。皇壇者,先帝修齋行法之所。陛下即位,此類廢斥盡,何復有皇壇煩置器?光祿金錢,悉民膏血。用得其當,猶恐病民,況投之無用地。頃李孜省、繼曉輩倡邪説,而先帝篤信之者,意在遠希福壽也。今二人已伏重闢,則禍患之來,二人尚不能自免,豈能福壽他人。倘陛下果有此舉。宜遏之將萌。如無,請治所司逢迎罪。”帝初無皇壇造器之命,特光祿姑為備。帝得程奏大怒,以為暴揚先帝過,立下錦衣獄。給事中叢蘭亦巡視光祿,繼上疏論之。帝宥蘭,奪光祿卿胡恭等俸,付程刑部定罪。尚書彭韶等擬贖杖還職。帝欲置之死,命系之。韶等復疏救,程子尚三上章乞代父死,終不聽。
是時巡按陝西御史嵩縣李興亦坐酷刑繫獄。及朝審,上興及程罪狀。詔興斬,程及家屬戍隆慶。文武大臣英國公張懋等合疏言:“興所斃多罪犯,不宜當以死。程用諫為職,坐此戍邊,則作奸枉法者何以處之?”尚書王恕又特疏救。乃減興死,杖之百,偕妻子戍賓州,程竟無所減。程母李氏年老無他子,叩闕乞留侍養。南京給事中毛珵等亦奏曰:“昔劉禹錫附王叔文當竄遠方,裴度以其母老為請,得改連州。陛下聖德,非唐中主可比,而程罪亦異禹錫。祈少矜憐,全其母子。”不許。子尚隨父戍所,遂舉廣西鄉試。明年,帝念程母老,放還。其後,劉瑾亂政,追論程巡鹽時稍虧額課,勒其家償。程死久矣,止遣一孫女。罄產不足,則並女鬻之,行道皆為流涕。
參考資料
  • 1.    龔延明主編;方芳點校.天一閣藏明代科舉錄選刊 登科錄 上 點校本.寧波:寧波出版社,2016:487
  • 2.    湖北省文化和旅遊廳.襄城區要覽.武漢:長江出版社,2021:122-123