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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正民

鎖定
曹正民,男,回族,1962年3月出生,河南開封人,研究生學歷,1988年8月加入中國共產黨(2023年7月開除),1984年7月參加工作。曾任甘肅省體育局副局長。 [4] 
2023年11月17日,甘肅省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曹正民受賄一案。曹正民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9] 
中文名
曹正民
性    別
國    籍
中國
民    族
回族
籍    貫
河南開封
出生日期
1962年3月
畢業院校
蘭州醫學院
學    歷
研究生

曹正民人物履歷

1979.10-1984.07 蘭州醫學院醫療系醫療專業學習;
1984.07-1986.06 甘肅省衞生廳工作;
1986.06-1992.10 甘肅省政府辦公廳科教處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
1992.10-1998.09 甘肅省政府辦公廳科教文衞辦公室副處級秘書;
1998.09-2005.04 甘肅省政府辦公廳文教處處長(其間:2000.09-2002.07蘭州大學經濟法學專業研究生班學習;2000.05-2000.11北京市海淀區政府掛職);
2005.04-2009.07 甘肅省人口和計劃生育委員會副主任、黨組成員(其間:2006.05-2009.07北京大學與國家行政學院合作培養政府管理學院公共管理專業學習);
2009.07-2010.05 臨夏州委常委、副州長、州政府黨組成員;
2010.05-2013.11 臨夏州委常委、副州長、州政府黨組成員、臨夏經濟開發區黨工委書記;
2013.11-2021.01 臨夏州委常委、臨夏市委書記;
2021.01-2022.04 甘肅省體育局副局長、黨組成員;
2022.04 退休。 [1-4] 

曹正民擔任職務

甘肅省第十三屆人民代表大會代表。

曹正民人物事件

曹正民違紀調查

2023年2月9日,據甘肅紀檢監察網消息,甘肅省體育局原副局長曹正民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甘肅省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4] 

曹正民開除黨籍

2023年7月28日,據甘肅省紀委監委消息:日前,經甘肅省委批准立案的甘肅省體育局原副局長曹正民嚴重違紀違法案,甘肅省紀委監委已審查調查終結。
經查,曹正民身為黨員領導幹部,背離初心使命,喪失理想信念,違背黨性原則,屢屢破紀違法。對黨不忠誠不老實,指使下屬向組織提供虛假情況,轉移隱匿非法財產,掩蓋違紀違法事實,對抗組織審查調查;罔顧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大肆收受禮品禮金,長期接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宴請,在工作生活保障方面謀求特殊待遇;無視組織原則,在組織談話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利用職權為他人謀取人事利益,利用職務影響為他人在幹部錄用方面謀取利益;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搞形象工程,盲目鋪攤子、上項目,浪費國家資財;營私舞弊,違規干預市場經濟活動;違反生活紀律;扭曲親清政商關係,貪慾膨脹,利用職務便利為他人在企業經營、項目推進、工程承攬等方面謀利,並非法收受鉅額財物。其行為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組織紀律、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變本加厲,十九大後仍不收斂,膽大妄為,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甘肅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審議並報甘肅省委批准,決定給予曹正民開除黨籍處分、按規定調整退休待遇,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處理,對涉案財物一併移送。 [5] 

曹正民決定逮捕

2023年8月,甘肅省體育局原副局長曹正民(副廳級)涉嫌受賄一案,由甘肅省監察委員會調查終結,移送檢察機關審查起訴。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慶陽市人民檢察院審查起訴。慶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以涉嫌受賄罪對曹正民作出逮捕決定。該案正在進一步辦理中。 [6-7] 

曹正民提起公訴

2023年10月,甘肅省體育局原副局長曹正民(副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甘肅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慶陽市人民檢察院依法向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
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曹正民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慶陽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2010年至2022年期間,被告人曹正民利用擔任臨夏州委常委、副州長、臨夏市委書記,省體育局副局長等職務便利,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8] 

曹正民開庭審理

2023年11月17日,甘肅省慶陽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甘肅省體育局原副局長曹正民受賄一案。 [9] 
甘肅省慶陽市人民檢察院指控,2010年至2022年,被告人曹正民利用擔任甘肅省臨夏回族自治州副州長、臨夏市委書記、甘肅省體育局副局長的職務便利,為他人在承攬工程項目、協調辦理相關手續、職務晉升等方面提供幫助,收受他人財物摺合人民幣3079萬餘元,其中300萬元未實際取得。提請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庭審中,法庭宣讀了庭前會議報告,明確了控辯雙方爭議的焦點。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曹正民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充分發表了意見,被告人曹正民作了最後陳述,並當庭表示認罪、悔罪。法庭充分保障了被告人的各項訴訟權利。部分人大代表、政協委員、社會各界羣眾及被告人親屬等30餘人旁聽了庭審。本案將擇期宣判。 [9] 
庭審 庭審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