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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志

(魏晉時期鄄城公)

鎖定
曹志(?-288年),字允恭,沛國譙縣(今安徽亳州)人。魏晉時期大臣,魏武帝曹操之孫,陳思王曹植庶次子。
喜歡學習,平易質樸,抱負宏大,擅長騎射,襲封濟北王。西晉成立後,降封鄄城縣公,出任樂平太守,入為國子祭酒。支持齊王司馬攸輔政,坐罪免官。復為散騎常侍,以母憂去職,居喪盡哀,喜怒失常。
太康九年,去世,諡號為定。
中文名
曹志
別    名
曹允恭
民    族
漢族
逝世日期
288年
出生地
陳國陳縣(今河南淮陽)
代表作品
文集二卷
所處時代
曹魏→西晉
封    爵
濟北王—鄄城縣公
諡    號
定公

曹志人物生平

曹志早年經歷

曹志是曹魏陳思王曹植的庶子。年輕時喜歡學習,憑藉才能與品行而揚名,平易質樸,有宏大的抱負,還擅長騎馬射箭。曹植説:“這孩子是保護國家的人!”於是把他立為繼承人。後來改封為濟北王。司馬炎任撫軍將軍時,前往鄴城迎接常道鄉公曹奐登基,曹志在夜裏拜見司馬炎,司馬炎和他交談,從傍晚一直談到第二天天亮,十分看重他。 [1] 

曹志出任太守

鹹熙二年十二月丙寅(公元266年2月8日),司馬炎逼迫曹奐禪讓,登基為帝,曹志降為鄄城縣公。司馬炎下詔説:“過去在前代,雖然國運交迭興盛,對於先代的後裔,繼承不廢,或者九服之內都位列藩王,充任官職。選眾任職,惟給有德的人,這是最為公平的途徑。魏氏諸位王公培養道德胸懷才器,壅塞不用時間已久,以前雖然下過詔書,應當選擇任用他們,但近來各部門缺少官員,未能起用他們。前任濟北王曹志為人清廉正直,才行高潔,好古文,通曉各種事物,是魏宗室中的英才,我很喜歡他。現任曹志為樂平太守。”
曹志在樂平太守任上上書,認為應當尊崇儒學重視道家,請求給博士設置吏卒。歷任章武、趙郡太守。雖然多次擔任太守的職位,但不把政事放在心上,白天遊玩打獵,晚上則誦讀《詩》、《書》,以歌舞和女色來娛樂,當時見到他的人都不能推測他的才量。 [2] 

曹志晉武寵信

咸寧初年,司馬炎下詔説:“鄄城公曹志品德忠誠,向來質樸,學識通達,應該在翰林院任職,以便擴大貴族子弟的教化。現任命曹志為散騎常侍、國子博士。”司馬炎曾讀《六代論》,問曹志説:“這是你先王寫的嗎?”曹志對答説:“先王有親手寫的著作目錄,請讓我回家查一查。”查後回來上奏説:“查了目錄沒有這一篇。”司馬炎又問:“那是誰作的呢?”曹志説:“以我所聽到的,這是我的同族父曹冏寫的。因為先王文章高超,名聲卓著,曹冏想讓書流傳後世,因此假託先王所作。”司馬炎説:“自古以來也多有這樣的事。”回過頭對公卿説:“父子證明,足以查審。從今以後,可以不再懷疑了。” [3] 

曹志上疏勸諫

後來曹志又改任祭酒。齊王司馬攸將到封國去,司馬炎下詔太常討論給他賞賜文物。當時博士秦秀等人認為齊王應在朝廷匡助朝政,不應該到邊遠的封地。曹志常常遺憾他的父親在魏朝時不得志,於是愴然長嘆説:“哪有這樣的高才,這樣的親族,不讓他穩固根本輔助教化,而讓他遠去海隅呢?晉朝的興盛,大概危險啦!”就上奏議説:“現在聖朝剛開始創業,開始就不誠信,以後的事就難以做好。自羲皇以來,天下難道是一姓所獨有的嗎!想爭取人心的人,應當先有如磐石般的基業;想享有萬代利益的人,應當和天下人共同討論國政。秦朝、魏朝想獨擅自己的權威,貪得財物導致了滅亡;周朝、漢朝能夠分享天下的好處,不論親近疏遠的都受其利用。這是聖明的君主應該仔細考慮的事情。事情即使淺顯,也應當深入謀劃;言語即使輕微,也應該慎重考慮。我位列儒官,如果言語無禮,那是我的過錯。知而不言,我所不敢我認為應當按博士等討論的去做。”
奏議寫成要去上奏,見到了他堂弟高邑公曹嘉。曹嘉看後説:“兄長寫的奏議很懇切,將來一定會寫入晉史,但現在將受到責罰。”司馬炎看了奏議,大怒説:“曹志都不能明白我的心,何況天下人呢!”於是有關官員上書拘捕曹志等,治他們結黨的罪,詔書只免除了曹志的官,讓他回到府第,其他人都交給廷尉治罪。 [4] 

曹志去世

不久,曹志又任散騎常侍。遭母死,服喪過分超禮,因此得了重病,喜怒無常。
太康九年(288年),曹志去世,太常上奏給予不好的諡號。崔褒感嘆説:“魏顆不從亂,但因病為亂受牽累。現在給曹志加諡而諡他的病,難道不是説他的病為亂嗎!”於是諡為定。 [5] 

曹志個人作品

曹志著有文集二卷(《舊唐書經籍志》)傳於世,今佚。

曹志歷史評價

《晉書》:“以才行稱,夷簡有大度,兼善騎射。”
《志別傳》:“好學有才行。” [6-7] 
曹植:“此保家主也。”
司馬炎:“前濟北王曹志履德清純,才高行潔,好古博物,為魏宗英。”“鄄城公曹志,篤行履素,達學通識,宜在儒林,以弘胄子之教。”
陸機:“曹志,苗之婦公,其婦及兒,皆能作文。”
蕭衍:“曹志,魏武帝之孫,為晉忠臣。”

曹志家族成員

曹志父母

父:曹植
母:謝氏,曹植繼妻,召陵縣(今河南郾城東)人,太和年間被封為“陳思王妃”,曹植後期軟禁生活的伴侶。據史書記載,她一直活到晉代,享年八十餘歲。參見曹植的《謝妻改封陳妃表》。

曹志兄弟姐妹

兄:曹苗,曹植長子,封高陽鄉公,早夭。其生平事蹟史書缺載,因此少有人知道,其名字出現在曹植的作品《封二子為公謝恩章》。
姐妹:
曹金瓠,曹植長女,不過出生約190天就夭折,因此少有人知道,其名字出現在曹植的作品《金瓠哀辭》。
曹行女,曹植幼女,比金瓠晚兩年出生,約7、8個月就夭折,因此少有人知道,其名字出現在曹植的作品《行女哀辭》。

曹志史書記載

  • 《三國志·卷十九·魏書十九·任城陳蕭王傳第十九》 [7] 
  • 《志別傳》 [8] 
  • 《晉書·卷五十·列傳第二十》
參考資料
  • 1.    《晉書·卷五十·列傳第二十》:曹志,字允恭,譙國譙人,魏陳思王植之孽子也。少好學,以才行稱,夷簡有大度,兼善騎射。植曰:“此保家主也。”立以為嗣。後改封濟北王。武帝為撫軍將軍,迎陳留王於鄴,志夜謁見,帝與語,自暮達旦,甚奇之。
  • 2.    《晉書·卷五十·列傳第二十》:及帝受禪,降為鄄城縣公。詔曰:“昔在前世,雖歷運迭興,至於先代苗裔,傳祚不替,或列籓九服,式序王官。選眾命賢,惟德是與,蓋至公之道也。魏氏諸王公養德藏器,壅滯曠久,前雖有詔,當須簡授,而自頃眾職少缺,未得式敍。前濟北王曹志履德清純,才高行潔,好古博物,為魏宗英,朕甚嘉之。其以志為樂平太守。”志在郡上書,以為宜尊儒重道,請為博士置吏卒。遷章武、趙郡太守。雖累郡職,不以政事為意,晝則遊獵,夜誦《詩》《書》,以聲色自娛,當時見者未能審其量也。
  • 3.    《晉書·卷五十·列傳第二十》:咸寧初,詔曰:“鄄城公曹志,篤行履素,達學通識,宜在儒林,以弘胄子之教。其以志為散騎常侍、國子博士。”帝嘗閲《六代論》,問志曰:“是卿先王所作邪?”志對曰:“先王有手所作目錄,請歸尋按。”還奏曰:“按錄無此。”帝曰:“誰作?”志曰:“以臣所聞,是臣族父冏所作。以先王文高名著,欲令書傳於後,是以假託。”帝曰:“古來亦多有是。”顧謂公卿曰:“父子證明,足以為審。自今已後,可無復疑。”
  • 4.    《晉書·卷五十·列傳第二十》:後遷祭酒。齊王攸將之國,下太常議崇錫文物。時博士秦秀等以為齊王宜內匡朝政,不可之籓。志又常恨其父不得志於魏,因愴然嘆曰:“安有如此之才,如此之親,不得樹本助化,而遠出海隅?晉朝之隆,其殆乎哉!”乃奏議曰:“伏聞大司馬齊王當出籓東夏,備物盡禮,同之二伯。今陛下為聖君,稷、契為賢臣,內有魯、衞之親,外有齊、晉之輔,坐而守安,此萬世之基也。古之夾輔王室,同姓則周公其人也,異姓則太公其人也,皆身在內,五世反葬。後雖有五霸代興,桓、文譎主,下有請隧之僭,上有九錫之禮,終於譎而不正,驗於尾大不掉,豈與召公之歌《棠棣》,周詩之詠《鴟鴞》同日論哉!今聖朝創業之始,始之不諒,後事難工。幹植不強,枝葉不茂;骨骾不存,皮膚不充。自羲皇以來,豈是一姓之獨有!欲結其心者,當有磐石之固。夫欲享萬世之利者,當與天下議之。故天之聰明,自我人之聰明。秦、魏欲獨擅其威,而財得沒其身;周、漢能分其利,而親疏為之用。此自聖主之深慮,日月之所照。事雖淺,當深謀之;言雖輕,當重思之。志備位儒官,若言不及禮,是志寇竊。知忠不言,議所不敢。志以為當如博士等議。”議成當上,見其從弟高邑公嘉。嘉曰:“兄議甚切,百年之後必書晉史,目下將見責邪。”帝覽議,大怒曰:“曹志尚不明吾心,況四海乎!”以議者不指答所問,橫造異論,策免太常鄭默。於是有司奏收志等結罪,詔惟免志官,以公還第,其餘皆付廷尉。
  • 5.    《晉書·卷五十·列傳第二十》:頃之,志復為散騎常侍。遭母憂,居喪過禮,因此篤病,喜怒失常。九年卒,太常奏以惡諡。崔褒嘆曰:“魏顆不從亂,以病為亂故也。今諡曹志而諡其病,豈謂其病不為亂乎!”於是諡為定。
  • 6.    《志別傳》:(曹植)以小子志,保家之主也,欲立之。初,植登魚山,臨東阿,喟然有終焉之心,遂營為墓。子志嗣,徙封濟北王。景初中詔曰:"陳思王昔雖有過失,既克己慎行,以補前闕,且自少至終,篇籍不離於手,誠難能也。其收黃初中諸奏植罪狀,公卿已下議尚書、秘書、中書三府、大鴻臚者皆削除之。撰錄植前後所著賦頌詩銘雜論凡百餘篇,副藏內外。"志累增邑,並前九百九十户。
  • 7.    《三國志·卷十九·魏書十九·任城陳蕭王傳第十九》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3-02-12]
  • 8.    《晉書·卷五十·列傳第二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2-10-28]