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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彪

(曹操之子)

鎖定
曹彪(195年-251年),字朱虎,譙縣(今安徽省亳州市)人。曹魏宗室大臣。魏武帝曹操之子,魏文帝曹丕之弟。
曹彪初封壽春侯。魏黃初二年(221年),晉升爵位,遷封為汝陽公。次年,封為弋陽王。同年遷封為吳王。黃初五年(224年),改封到壽春縣。黃初七年(226年),遷移封地到白馬。太和六年(232年),改封楚王。 [1] 
嘉平元年(249年),司馬懿曹爽專魏朝政,太尉王凌與兗州刺史令狐愚密謀,欲迎立其為帝。及王凌等兵敗,司馬懿使廷尉奏請治罪,曹彪被迫自殺。 [2-4]  [8-10] 
全    名
曹彪
朱虎
所處時代
三國
民族族羣
出生日期
195年
逝世日期
251年
主要作品
《答東阿王詩》
爵    位
楚王

曹彪人物生平

曹彪封爵變遷

曹彪於建安二十一年(216年),封壽春侯。
黃初二年(221年)晉升爵位,遷移封地,為汝陽公。
黃初三年(222年),封為弋陽王。當年遷移封地,為吳王。
黃初五年(224年),改封為壽春縣。
黃初七年(226年),遷移封地為白馬。
太和五年(231年)冬天,到洛陽朝見魏明帝曹叡
太和六年(232年),改封為楚王。當初,曹彪前來朝見時違犯了禁令,青龍元年(233年),被主管官員上奏批評,曹叡下詔削減了他三個縣、一千五百户的封地。
青龍二年(234年),遇到大赦,恢復了削減的三個縣的封地。 [1] 

曹彪淮南一叛

景初三年(239年),曹彪增加了封邑五百户,連同以前的共有三千户。
嘉平元年(249年),兗州刺史令狐愚和太尉王凌謀劃迎立曹彪,在許昌建都。九月,令狐愚遣親信張式以監察親王為名赴曹彪家拜訪,對曹彪説:“令狐使君向大王致意,天下的事未可知,願大王珍重!”開始了他們另立新君的第一步。
嘉平三年(251年),王凌見東吳塗水有軍事行動,於是上書請朝廷准許討伐東吳,打算乘此而起兵反抗司馬懿,此為王凌之叛。但是請求並沒有得到迴應,王凌於是派部將楊弘將廢立計劃告訴兗州刺史黃華,希望得到支持,但楊弘和黃華卻向司馬懿揭發王凌的圖謀,司馬懿於是率軍討伐。王凌自知不敵,司馬懿又在發軍時先赦免他的罪,於是投降,司馬懿納降。但後來王凌自知他不久一定會被誅殺,於是在被押解到洛陽的途中自殺。王凌、令狐愚等人被誅滅三族,
魏帝曹芳派遣太傅司馬懿和侍御史去到曹彪的封地考察驗證,把各個有牽連的人逮捕治罪。廷尉請求徵召曹彪治罪,於是依照漢朝懲治燕王劉旦的舊例,派人兼任廷尉大鴻臚持節符,賜給曹彪用璽印封記的詔書,嚴厲譴責他,讓他自作打算。曹彪於是自殺。他的妻子和幾個兒子都被罷免為平民,遷移到平原郡。曹彪手下的官員以及監國謁者,因為犯了知情而不加以輔正教導的大義,都被誅殺。
正元元年(254年),曹芳下詔書説:“已故楚王曹彪,背叛國家,依附奸人,自己身死,後代被廢為平民,雖然是咎由自取,還是哀憫憐惜他。國君具有容忍包容的器量,是親近自己的親人的方法,特封曹彪的世子曹嘉為常山真定王。”
景元元年(260年),魏元帝曹奐為曹嘉增加封邑,連同以前的共有二千五百户。 [2] 

曹彪歷史評價

  • 曹芳:“夫先王行賞不遺仇讎,用戮不違親戚,至公之義也。故周公流涕而決二叔之罪,孝武傷懷而斷昭平之獄,古今常典也。惟王,國之至親,作籓於外,不能祗奉王度,表率宗室,而謀於奸邪,乃與太尉王凌、兗州刺史令狐愚構通逆謀,圖危社稷,有悖忒之心,無忠孝之意。宗廟有靈,王其何面目以見先帝?朕深痛王自陷罪辜,既得王情,深用憮然。有司奏王當就大理,朕惟公族甸師之義,不忍肆王市朝,故遣使者賜書。王自作孽,匪由於他,燕剌之事,宜足以觀。王其自圖之!” [3]  “故楚王彪,背國附奸,身死嗣替,雖自取之,猶哀矜焉。” [4] 
  • 陳壽:“魏氏王公,既徒有國土之名,而無社稷之實,又禁防壅隔,同於囹圄;位號靡定,大小歲易;骨肉之恩乖,常棣之義廢。為法之弊,一至於此乎!” [4] 
  • 魚豢:“楚王彪有智勇。”
  • 鍾嶸:“白馬與陳思答贈,偉長與公幹往復,雖曰以莛扣鍾,亦能閒雅矣。”
  • 胡應麟:“詩未有三世傳者,既傳而且煊赫,僅曹氏操、丕、睿耳。然白馬名存鍾《品》,則彪當亦能詩。又任城武力絕人,倉舒智慧出眾。阿瞞何徳,挺育多才?生子如此,孫仲謀輩詎足道哉! ” [5] 

曹彪主要作品

曹彪今僅存詩一首,為《答東阿王詩》 [6]  ,收錄於《初學記》,與曹植的《贈白馬王彪》相唱和。

曹彪軼事典故

有一次,曹彪參與曹丕的宴會,朱建平為曹彪看相,説:“您將統領藩邦,五十七歲時有刀兵之災。要妥善預防。” [7]  曹植作品《贈白馬王彪》的對象,正是曹彪。

曹彪家族成員

曹彪父母

  • 父親:曹操
  • 母親:孫姬

曹彪兄弟姐妹

  • 同母兄弟: 曹上曹勤
  • 異母兄弟:曹昂、曹鑠、曹丕、曹彰、曹植、曹熊、曹衝、曹據、曹宇、曹袞、曹玹、曹峻、曹矩、曹幹、曹乘、曹整、曹子京、曹均、曹棘、曹徽、曹茂

曹彪兒子

曹嘉,常山真定王,晉時封為高邑公、東莞太守。
參考資料
  • 1.    《三國志》:楚王彪字朱虎。建安二十一年,封壽春侯。黃初二年,進爵,徙封汝陽公。三年,封弋陽王。其年徙封吳王。五年,改封壽春縣。七年,徙封白馬。太和五年冬,朝京都。六年,改封楚。初,彪來朝,犯禁,青龍元年,為有司所奏,詔削縣三,户千五百。二年,大赦,復所削縣。景初三年,增户五百,並前三千户。嘉平元年,兗州刺史白馬。太和五年冬,朝京都。六年,改封楚。初,彪來朝,犯禁,青龍元年,為有司所奏,詔削縣三,户千五百。二年,大赦,復所削縣。景初三年,增户五百,並前三千户。
  • 2.    《三國志》:嘉平元年,兗州刺史令狐愚與太尉王凌謀迎彪都許昌。語在凌傳。乃遣傅及侍御史就國案驗,收治諸相連及者。廷尉請徵彪治罪。於是依漢燕王旦故事,使兼廷尉大鴻臚持節賜彪璽書切責之,使自圖焉。彪乃自殺。妃及諸子皆免為庶人,徙平原。彪之官屬以下及監國謁者,坐知情無輔導之義,皆伏誅。國除為淮南郡。正元元年詔曰:“故楚王彪,背國附奸,身死嗣替,雖自取之,猶哀矜焉。夫含垢藏疾,親親之道也,其封彪世子嘉為常山真定王。”景元元年,增邑,並前二千五百户。
  • 3.    孔衍《漢魏春秋》載璽書曰:“夫先王行賞不遺仇讎,用戮不違親戚,至公之義也。故周公流涕而決二叔之罪,孝武傷懷而斷昭平之獄,古今常典也。惟王,國之至親,作籓於外,不能祗奉王度,表率宗室,而謀於奸邪,乃與太尉王凌、兗州刺史令狐愚構通逆謀,圖危社稷,有悖忒之心,無忠孝之意。宗廟有靈,王其何面目以見先帝?朕深痛王自陷罪辜,既得王情,深用憮然。有司奏王當就大理,朕惟公族甸師之義,不忍肆王市朝,故遣使者賜書。王自作孽,匪由於他,燕剌之事,宜足以觀。王其自圖之!”
  • 4.    《三國志卷二十·魏書·武文世王公傳第二十》   .國學網[引用日期2013-02-07]
  • 5.    明·胡應麟·《詩藪》
  • 6.    《答東阿王詩》:盤徑難懷抱,停駕與君袂。即車登北路,永嘆尋先轍。
  • 7.    《三國志》:謂曹彪曰:“君據籓國,至五十七當厄於兵,宜善防之。”
  • 8.    《安徽歷史名人詞典》編輯委員會編. 安徽歷史名人詞典 上[M]. 合肥:安徽教育出版社, 2008.05.第48頁
  • 9.    (南朝梁)鍾嶸著;楊博評譯. 藍皮書 中華國學經典精粹 詩品 1-2[M]. 北京聯合出版社, 2019.01.第82頁
  • 10.    (晉)陳壽撰. 白話三國志 上[M]. 長沙:嶽麓書社, 2019.05.第320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