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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妃甸海事局

鎖定
曹妃甸海事局是是以貫徹和執行國家海洋管理、環境保護為主要職責的機構。
中文名
曹妃甸海事局
所在地
唐山
部    門
海事局
成立時間
2017年4月27日

曹妃甸海事局主要職責

自2003年曹妃甸通島路、碼頭航道建設以來,河北海事局即派海事人員駐島監管。曹妃甸港區投入運營後,2006年11月,唐山曹妃甸海事處正式成立。2017年4月27日,唐山曹妃甸海事處更名為曹妃甸海事局後,除繼續發揮保障水上交通安全、保護水域環境清潔等功能外,還增加了船舶登記、航運公司管理、船員管理等職能。 [1] 
中華人民共和國曹妃甸海事局主要職責有: [2] 
(一)貫徹和執行國家海洋管理、環境保護、水上交通安全、航海保障、船舶和水上設施檢驗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和規章。
(二)按照授權,負責轄區內船舶登記工作;負責規定範圍內船舶法定配備的操作性手冊與文書審核簽發工作;負責受理外國籍船舶(包括港澳地區船舶)進入本轄區未開放水域或港口的申請工作,並上報上級海事機構。
(三)按照授權,負責轄區內船員和海上設施工作人員適任資格、培訓、考試和發證管理工作、船員服務簿發放及管理、船員專業與特殊培訓管理及考試發證工作。
(四)負責組織轄區內船舶防颱、水上搜尋救助工作;按照管理權限,負責轄區水上交通事故、船舶污染事故、水上交通違章案件調查處理工作。
(五)按照授權,負責實施轄區內港口國管理、船舶安全檢查、國際航行船舶進出口岸查驗、國內航行船舶進出港簽證、強制引航監督、船舶載運危險貨物及其他貨物的安全監督、靠泊安全監督、防治船舶污染水域監督等工作。
(六)負責轄區內通航環境管理與通航秩序維護工作;按照授權,負責轄區水上水下施工安全技術狀況審核、錨地和重要水域劃定、港區岸線使用審核、航行警(通)告發布等工作。
(七)按照管理權限,負責本局機關和所屬派出機構的海事業務、法制、財務、資產、規費徵收、基本建設、幹部人事、勞動工資、計劃裝備、科技教育、黨羣和精神文明建設等工作。

曹妃甸海事局發展經歷

2017年4月27日,曹妃甸海事局正式揭牌成立。 [1] 
2022年7月,曹妃甸海事局片區航運企業實施“首席服務官”制度,曹妃甸海事局“首席服務官”共服務企業12家,開展“翼手幫辦”服務65件次,海事“翼站”視頻遠程核驗16件次,助力7艘國際航行船舶、17艘國內沿海船舶落户曹妃甸片區。首席服務官”由曹妃甸海事局政務中心工作滿兩年以上的青年黨員業務主管擔任。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