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曹保義

(晉中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四級高級警長)

鎖定
曹保義,男,漢族,1962年5月生,山西應縣人,大專學歷,1980年11月參加工作,1984年6月加入中國共產黨。
晉中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四級高級警長。 [1] 
中文名
曹保義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山西應縣
出生日期
1962年5月
政治面貌
中共黨員

曹保義人物履歷

2006年9月任晉中市公安局城區分局治安大隊大隊長;
2007年7月任晉中市公安局城區分局副局長;
2009年11月任晉中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政委;
2010年1月任晉中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
2018年9月任晉中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一級警長;
2019年3月任晉中市公安局經偵支隊支隊長、四級高級警長;
2019年7月任晉中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四級高級警長。 [1] 

曹保義人物事件

2021年12月,介休市紀委監委對晉中市公安局法制支隊四級高級警長曹保義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曹保義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可能影響公正執行公務的財物;違規擁有非上市公司股份,利用職務上的便利為親友的經營活動謀利;攤派辦案費用;干預插手經濟糾紛,不正確履行職責導致案件久拖未結;違規賬外保管資金,違規報銷辦案經費;靠案吃案,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案件辦理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並非法收受他人財物。
曹保義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和工作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惡劣,情節嚴重,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決定給予曹保義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職務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