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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赦醴泉縣詔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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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曲赦醴泉縣詔》是唐代李治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曲赦醴泉縣詔
作    者
李治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出處
《全唐文》
作品體裁
散文

曲赦醴泉縣詔作品原文

曲赦醴泉縣詔
朕恭膺大寶,嗣隆景業,虔奉成則,光闡宏猷,昧旦兢懷,宵分動慮。蒼昊垂祐,宗社降靈,順黎元之心,藉忠賢之力,俗登仁壽,道暨昇平,遠肅邇安,時康俗阜。履端受節,陽和肇氣,親率庶僚,奉謁陵寢。遺弓永慕,切終身之憂;撫鏡纏悲,興寒泉之思。敬深如在,哀隆罔極。薦享既畢,精禋獲申,式表因心,宜宏愷澤。可曲赦醴泉縣,並行從人,大辟罪以下,皆赦除之。百姓宜免今年租調。右監門員外將軍常基在此宿衞,進爵一等,陵令陵丞各加一階,並節級賜物。 [1] 

曲赦醴泉縣詔作者簡介

李治(628—683),字為善,唐朝第三位皇帝,即唐高宗。631年,他被封為晉王。太宗去世,李治即位,於650年改元永徽。即位之初,在李勣、長孫無忌、褚遂良的共同輔政下,他繼續執行太宗制定的各項制度,善於納諫,並愛民如子,每日都引刺史入閣,詢問百姓疾苦;訓令崇儉,所以永徽年間,邊陲安定,百姓富裕,有貞觀之遺風,史稱“永徽之治”。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 99 頁
  • 2.    王禹翰編著,中外名人全知道,萬卷出版公司,2013.10,第15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