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曠廢
鎖定
- 中文名
- 曠廢
- 拼 音
- kuàng fèi
- 外文名
- neglect
- 釋 義
- 荒廢,耽誤
- 注 音
- ㄎㄨㄤˋ ㄈㄟˋ
- 詞 性
- 動詞
曠廢解釋
1.廢弛;荒廢。
2.指廢弛之事。
3.猶耗費,浪費。
曠廢出處
《漢書·孔光傳》:“百官羣職曠廢,奸軌放縱,盜賊並起。”
宋·葉適《與趙丞相書》:“他日之法令事功,疎拙曠廢,將有面牆之羞,以辜朝廷器使之意。”
民意《告非難民生主義者》第三節:“必能耕者而後授以田,所以使田無曠廢。”
宋·曾鞏《禮部制》:“創制之初,明綱紀,興曠廢,惟知其要乃能圖其詳。”
《宋史·禮志一》:“太宗尚儒雅,勤於政事,修明典章,大抵曠廢舉矣。”
胡適《這一週》第二三則:“如果今回制憲又要從頭逐條討論起,那就要曠廢許多時日了。”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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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曠廢 .漢典[引用日期2014-11-17]