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暴力

(哲學名詞)

鎖定
暴力(violence)是指一定階級或社會政治集團為了取得或保持經濟和政治統治,而對其他階級或社會政治集團所施加的各種形式的強制力量(直至武裝行動)。被用於敵對階級、統治階級內部各派和國與國之間。國家是暴力的主要機關,由軍隊、警察、法庭、監獄等特別的暴力機構組成。在階級社會裏,從奴隸社會到資本主義社會統治階級一貫有系統地對被統治階級施用暴力,在國際關係上訴諸戰爭。 [1] 
中文名
暴力
外文名
violence
定    義
一定階級或社會政治集團為了取得或保持經濟和政治統治,而對其他階級或社會政治集團所施加的各種形式的強制力量
拼    音
bào lì

暴力概念

力,就是暴露出來的力量。
武力是針對已暴露出來的力量、所採取相應的制衡方式,以達到制止、消停暴力的結果,是“反過來控制局面、而不被局面所牽制”的前攝行為,保障到更高的獲勝行動結果。
暴力是一種激烈而強制性的力量。通常是指個人或犯罪集團之間的毆鬥以及兇殺。國家、民族之間也往往會發生暴力事件。

暴力暴力與權力

暴力與權力,相同之處是“力”,不同之處是“使用力的方法”。
,本義是“雙手持農具在陽光下曬米”。暴力,是暴露出來的力量。既是暴露,即在暴露其力量的同時、也暴露了其力量的方向、速度與目標,等。我們修習武術,就是修習對暴露出來的力量、所採取的相應的制衡技術,以避免受到傷害。
,從木從雚。本義為黃花木。因其堅硬、難以變形,被用於秤之杆、錘之柄、拄之杖。引申為衡器。權力,就是平衡、制衡的能力。
我們修習武術,就是修習這個技術能力,對已經暴露出來的力量、採取其相應的制衡技術,讓自己獲得平衡、安定的能力。這是作為一個人基本的防禦自衞能力。

暴力最初原理

人類很早就為了生存,通過暴力手段從自然界掠取生活必需品。在社會發展跨越階段,被壓迫階級通常採用暴力手段推翻統治階級。被壓迫階級在長期的壓迫下,在經濟、文化等方面處於劣勢,但是人數多,所以暴力成為推動社會進步的利器,列寧説暴力是革命的火車頭。

暴力馬克思主義觀點

暴力往往要依賴於身體、技術、設備、武器等,工具的先進與否決定了暴力的效果。暴力是一種人與物的關係,施行暴力者總是要將他人壓制在物的狀態或者徹底消滅。基本上,對於暴力的行為,在法律上是不予鼓勵,並且通常是禁止的,但是若能提出證據證明暴力手段的使用是出於正當防衞的目的,則通常刑責會被減免。 如果一個國家對權力的行使依賴於暴力手段,往往使政權不能穩固,成為暴政
參考資料
  • 1.    金炳華.哲學大辭典:上海辭書出版社,2001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