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智力落後兒童

鎖定
智力落後兒童是在中國亦稱“弱智兒童”。智力發育期間(18 歲之前)由各種有害因素導致精神發育不全或智力遲緩,智力活動明顯低於同齡人一般水平,並顯示出適應行為障礙的兒童。在蘇聯,指由大腦器官損傷引起認識活動持續障礙的兒童。 [1] 
中文名
智力落後兒童
別    名
弱智兒童
在美國,根據美國智力缺陷協會 1983年的診斷標準,指智商低於平均數的兩個標準差以下,適應行為(包括生活和對社會應盡的責任)不足,年齡在 18歲以下者。 [1] 
參考資料
  • 1.    顧明遠.教育大辭典:上海教育出版社,1998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