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普洛尼亞制度
鎖定
- 中文名
- 普洛尼亞制度
- 類 型
- 制度
- 屬 性
- 家服役
普洛尼亞制度背景介紹
面對日益加深的封建奴役,拜占庭農民常常採用宗教異端的方式展開鬥爭。在8-9世紀,小亞細亞的農民廣泛興起“保羅派”運動,宣揚善、惡二元論,攻擊現實社會的統治秩序是惡的化身,反對教會貴族的奢侈腐敗,主張取消等級森嚴的教階制度與偶像崇拜,簡化繁瑣的宗教儀式,恢復原始的基督教的平等。此外,下層民眾的暴動也時有發生。821年,小亞細亞爆發了斯拉夫人托馬領導的起義,農民、士兵以及城市貧民、奴隸和“保羅派”紛紛參加。義軍奪取帝國艦隊,征服小亞細亞,並度過海峽向巴爾幹半島進發,攻佔色雷斯和馬其頓的部分地區。當地的斯拉夫人裏應外合,給起義軍以巨大的支援。兵鋒抵達色雷斯和馬其頓,義軍在821年末進軍首都君士坦丁堡,圍城達一年之久,直到825年才被完全鎮壓下去。
到了9世紀中葉,隨着封建貴族的巧取豪奪,自由農民和屯田兵多失去土地,被迫向封建主繳納實物地租和服勞役,淪為依附農民。階級矛盾進一步激化。10世紀初,在小亞細亞爆發了“銅手瓦西里”起義。瓦西里是馬其頓人,據説在戰鬥中失去了一隻手,裝上銅手後繼續作戰。迫於壓力,馬其頓王朝(867-1056)不得不下詔限制擴大封建地產,但是難以實行。
11世紀末,拜占庭政局混亂。日益強大的地方封建貴族勢力反對中央政權,謀求政治獨立,皇位更迭頻繁。大軍事貴族阿里克賽 科穆寧(1081-1118)建立科穆寧王朝(1081-1185),開始推行“普羅尼亞”(監領地)制度。
普洛尼亞制度內容
國家把國有土地(包括城堡、耕地、牧場)以及農村公社土地分給公職貴族終身監領。監領地上的農民受到監領人的管轄,繳納租税和服勞役,監領人再將所得的一部分上繳給國家。接受監領地的貴族還必須服軍役,按照監領地的大小提供相應數量的兵員。監領地只能終身使用,不能轉讓和世襲。
普洛尼亞制度評價
普羅尼亞制暫時加強了國家和軍隊的實力,但它既加速了農民喪失土地和自由的過程,也潛伏着封建的政治離心傾向。此後,終身監領地逐漸變為了世襲監領地。世襲貴族取得了相當於西歐豁免權的封建特權,獨立性越來越大,最終導致了封建割據分裂。
- 詞條統計
-
- 瀏覽次數:次
- 編輯次數:17次歷史版本
- 最近更新: ganjian1186