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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氏硬度
鎖定
M.M.普羅託奇雅可諾夫(前蘇聯)於1926年提出用“堅固性”這一概念作為岩石工程分類的依據。他發現,岩石在各種外載(鍬、鎬、鑽機及炸藥爆破等)作用下,其破壞的難易程度相似或趨於一致,因此建議用“堅固性係數”作為分類指標,來表示岩石破壞的難易程度。
20世紀50年代,我國引進了按岩石堅固性進行分類的方法(即普氏分類法),煤炭系統仍然沿用。
普氏硬度指標
人們在長期的實踐中認識到,有些岩石不容易破壞,有一些則難於破碎。難於破碎的岩石一般也難於鑿巖,難於爆破,則它們的硬度也比較大,概括的説就是比較堅固。因此,人們就用岩石的堅固性這個概念來表示岩石在破碎時的難易程度。
它是前蘇聯學校和普羅託季雅柯諾夫於1926年提出的,因此又被稱為普氏係數。
堅固性係數f=R/10 (R單位是MPa)
式中R——為岩石標準試樣的單向極限抗壓強度值。
普氏硬度等級
如:
① 極堅固岩石f=15~20(堅固的花崗岩,石灰岩,石英岩等)
② 堅硬岩石f=8 ~10(如不堅固的花崗岩,堅固的砂岩等)
③ 中等堅固岩石f=4 ~6 (如普通砂岩,鐵礦等)
④ 不堅固岩石f=0.8~3 (如黃土、僅為0.3)
礦巖的堅固性也是一種抵抗外力的性質,但它與礦巖的強度卻是兩種不同的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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