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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格縣人民檢察院

鎖定
普格縣人民檢察院於1956年3月1日建立,是位於四川省涼山彝族自治州普格縣新建南路224號的一個司法機構。
檢察長:白只博 [2] 
中文名
普格縣人民檢察院
建立時間
1956年3月1日

普格縣人民檢察院歷史沿革

普格縣人民檢察院於1959年12月普格縣與布拖縣合併,縣址設在原布拖縣所在地,兩縣檢察院並稱為“普格縣人民檢察院”。1963年普格縣與布拖縣分離,恢復其原縣名稱,普格縣人民檢察院同時分開辦公。
1968年3月28日成立了“中國人民解放軍普格縣公、檢、法軍事管制委員會”三機關合署辦公,統一組成刑偵、預審、秘書三個小組,預審組代行檢察職能。1969年2月27日成立“普格縣革命委員會”,1978年10月20日普格縣人民檢察院開始重建。
普格縣人民檢察院重建以後,1979年開始對外辦公,無獨立的辦公場所,長期借用縣公安局三樓的十間房屋作為辦公室,辦公條件很差,正、副檢察長、政治協理員同擠一室辦公。直到1990年買下座落於普格縣普基鎮的涼山軍分區後勤部原五團的一棟辦公樓(基地面積79m,建築面積1466 m)後,辦公條件方才有所改善。
1956年建院時,普格縣人民檢察院未設內部機構,一切工作由檢察長主持,一名秘書辦理日常行政事務,業務工作視情況臨時指定人員辦理。1979年臨時設有辦公室,刑事檢察組,到1982年設置四科一室內部工作機構,即:監所檢察科、經濟檢察科、法紀檢察科、刑事檢察科,辦公室。
2002年,增設法警隊,將政工科更名為政治處,審查批捕科更名為偵查監督科,審查起訴科更名為起訴科,法紀檢察科更名為瀆職侵權檢察科。即設置了辦公室、政治處、紀檢組、偵查監督科、公訴科、反貪污賄賂局、瀆職侵權檢察科、監所檢察科、民事行政檢察科、控告申訴檢察科(與舉報中心、刑事賠償辦公室、一個機構三塊牌子)、檢查技術科、法警隊等12個科室。
現有編制32人,在職幹警27人。 [1] 

普格縣人民檢察院所獲榮譽

2022年1月,被四川省委政法委、省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廳授予“四川政法先鋒”集體稱號。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