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普寧市教育局

鎖定
普寧市教育局,開展中小學教育教學研究,為中小學的教學活動服務。組織指導新課程實施,開展多形式的教研活動,指導全市中考、高考的備考工作。普寧市教育局是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中文名
普寧市教育局
外文名
Puning City Bureau of Education
所屬地區
普寧市
主要職責
教育類改革

普寧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執行中央和省、市有關教育工作的方針政策和法律法規,結合實際,擬訂教育工作規定和規章制度並組織實施。
(二)組織擬訂教育事業發展規劃、指導性年度計劃,並負責協調、指導、實施。
(三)綜合管理普通高中、義務教育、成人教育和學前教育工作,指導和管理各類學校的電化教育管理工作,對教學質量進行檢查,指導辦學體制、學校內部管理體制的改革,指導各類學校學生學籍各項管理工作,協調管理本市的職工教育工作;管理社會力量辦學。
(四)監督檢查全市各鄉鎮場街道及市直學校籌措教育經費,協調有關部門管理、監督、審計國家、省、市三級教育專項資金的使用,以及經費的落實情況,指導學校基本工作和財務管理工作,具體負責市級財政核撥的有關教育資金的分配。
(五)指導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體育、衞生、美育、國防教育、勤工儉學、教學裝備工作,鞏固發展“普九”成果。
(六)組織和指導各級各類學校開展教學研究、教學改革、教育科研和教育交流等工作,管理指導教材及教學參考資料的使用和徵訂工作,組織、指導各類學校推廣普通話和文字規範工作,指導教育管理信息工作和統計工作。
(七)規劃、指導有關的學歷教育考試,做好高考、中考、成人考試、自學考試以及廣播電視教育管理工作。
(八)管理直屬事業單位;指導教育有關社團組織的工作。
(九)管理本市教育系統的對外交流和對外合作。
(十)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業和語言文字工作的市政府組成部門。
(十一)承辦市人民政府和上級教育行政部門交辦的其他事項。

普寧市教育局局領導

姓名
職務
分工的工作
傅燕玲 [1] 
黨組書記
局長
主持全面工作。
蘇俊才
黨組副書記
分管計劃生育工作。
賴志良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分管計劃財務科、電教儀器站工作和教育科的義務教育、高中教育、民辦教育、特殊教育工作。
陳創鈺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分管秘書科和教育科的中小學校思想政治教育、共青團、少先隊、幼兒教育、體衞藝工作。
陳錫鵬
黨組成員
副局長
分管教研室、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市考試中心)工作。
張賢藝
黨組成員
分管審計科、職業與成人教育科工作。

普寧市教育局機構設置

教研室
開展中小學教育教學研究,為中小學的教學活動服務。組織指導新課程實施,開展多形式的教研活動,指導全市中考、高考的備考工作。
市招生委員會辦公室(市考試中心)
宣傳、貫徹、執行國家和省有關招生考試工作的政策法規,擬訂本市的招生政策規定、工作計劃、制度和管理辦法,部署並組織實施全市招生考試工作;組織、主持由市招生辦負責錄取審批的有關學校錄取工作,提高招生考試工作規範化、科學化的水平;負責高考、中考、普通高中學業水平考試的有關工作,加強考風考紀建設,保護考生和招生人員的正當權益,協助市教育局查處招生考試工作中發生的問題和違規違紀事件,並按程序上報有關部門。負責市招生委員會的日常工作。
電教儀器站
貫徹落實國家、省、市電教裝備的政策法規,擬訂本市電教裝備工作規劃,部署全市中小學校電教工作,承辦公辦中小學校教育裝備的計劃訂購、調撥及設備的管理使用工作。
審計科
負責對局機關和直屬、下屬單位財務、教育專項基金的內部審計監督;實施對下屬單位負責人的任期經濟責任審計等。
教育督察科(市政府督導室)
貫徹落實國家、省的教育督導與評估制度和督導評估指標體系、督導評估方案;制訂本地區教育督導工作計劃;督導檢查鄉鎮場街道人民政府及有關職能部門履行教育職責情況;督導檢查全市“兩基”鞏固提高以及教育現代化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情況;指導普通高中和幼兒園等級評估工作;參與義務教育規範化學校建設的評估驗收工作;指導教育體制、辦學體制及學校內部管理體制改革的研究和試點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的法制工作,組織教育系統法律法規的學習宣傳工作及局機關的普法工作。
職業與成人教育科
擬訂適應本市的成人教育、中等職業教育規劃和年度計劃並指導實施;管理中等職業教育,包括辦學註冊審核、教學管理和畢業證書初審工作;管理在本市舉辦的成人大中專教育、電視大學、教師進修學校;負責社會力量舉辦的非學歷教育培訓機構管理工作;抓好鄉鎮場街道成人文化技術學校建設。
教育科
宣傳、貫徹黨和國家的教育方針、政策和法規,全面實施國家教育部頒發的教學計劃;擬訂適合本地區基礎教育發展的規劃、計劃,牽頭指導實施普及九年義務教育,逐步推進普通高中教育;負責普通高中、初中、小學、幼兒園和特殊教育的校歷安排、課程設置等指導管理工作;負責對普通中小學、幼兒園辦學審查,實施學籍管理;牽頭管理社會力量辦學;參與組織和指導中小學教師和中小學校長的培訓、繼續教育的有關管理工作;參與中招、中考有關工作和普通高中畢業考試工作;負責管理、指導學校體育、衞生健康教育、藝術教育和全市中小學生安全教育工作;指導學校的思想政治教育工作和國防教育工作;擬訂學校德育工作的有關要求並組織實施;負責中小學、幼兒園教學用書徵訂指導工作;做好潮汕星河獎、學生助學金基金會工作,指導共青團、少先隊工作。
計劃財務科
宣傳貫徹國家、省、市教育經費投入與管理的有關規定,會同有關部門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收費和教育經費管理的有關規定並監督執行;管好國家、省、市劃撥的教育經費和教育專項資金;編制全市教育經費的預算計劃,核撥教育經費和做好年度決算彙總工作;直接與財政部門發生經費領報關係;負責本級教育經費收支和各種專項資金的管理和核算工作,實施會計監督;指導本系統各單位和學校加強財務管理;考核分析財務計劃執行情況,並提供教育財務信息;負責本系統會計工作的組織管理工作,協同市財政會計部門做好財務人員管理培訓工作;編制校舍建設年度計劃;負責市管學校基建項目的審核並加強監督;指導市管以外學校基建工作;做好學年初統計、基建統計及其分析研究工作;會同市有關部門做好中小學生培養費用成本測算工作;主管學校校舍安全、消防安全工作。
人事科
指導本系統教師隊伍建設工作,在上級領導下,做好聘用、調配公辦教師以及教師資格認定和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聘工作;實施中小學教師繼續教育制度,組織校(園)長崗位培訓、提高培訓等並指導其他方面的培訓工作;做好師範類大中專畢業生的聘用和人才交流工作及評優獎優工作;貫徹落實上級文件精神,深化中小學人事制度改革;指導本系統教育行政幹部建設工作;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局機關幹部、電大、高中、完全中學校長和副校長、教育組組長的培養、選拔、考察及任免報批工作;做好教育組幹部、電大、高中、完全中學主任、副主任、團專幹、人事秘書及初中校長、副校長、主任、副主任,小學校長、副校長和市管幼兒園園長、副園長、行政助理的培養、選拔、考察及調配、任免工作;做好中小學教師、市管幼兒園教師的調配和管理;負責本系統勞動工資、編制核定、法人年審、年度考核和人事統計工作;負責離退休、退職人員報批及管理、幹部人事檔案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局機關和屬下單位職工社會保險、養老保險等管理工作。負責紀檢監察工作,檢查監督行風建設,處理羣眾來信來訪,查處案件。
計生辦
認真貫徹執行上級計劃生育方針政策,做好計劃生育政策法規的宣傳教育工作;根據局黨組要求擬訂教育系統計劃生育管理工作意見;做好全市教職員工計劃生育證明書辦證、孕檢、請銷假審核等日常管理工作;協調、督促、檢查指導基層單位計生管理執行情況,及時向局計生領導小組提出建議;落實局計生領導小組交辦的有關計生方面信訪案件以及教育系統教職工計劃生育安全事件的調查處理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