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星子縣旅遊局

鎖定
主要職責
(一)擬訂全縣旅遊業發展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擬訂全縣旅遊業管理行政規章並監督實施。
(二)研究擬訂全縣國內外旅遊市場開發戰略,組織星子旅遊整體形象的對外宣傳和統一促銷活動;組織、指導旅遊產品的開發。
(三)培育和完善國內旅遊市場、擬訂全縣旅遊市場的開發措施並指導實施;指導全縣旅遊商品的開發;指導各鄉(鎮、場、處)的鄉村旅遊工作。
中文名
星子縣旅遊局
地    點
星子縣
職    責
旅遊業發展工作
類    型
政府工作部門
內設科室
縣旅遊局設3個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機要、檔案等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信息、保密、信訪、政務公開;負責全縣旅遊項目庫建設;承擔機關人事、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內部審計工作,負責機關安全保衞工作;負責退休人員的管理和服務工作。
(二)行業股。負責監督管理全縣旅遊服務質量和市場秩序,指導全縣旅遊精神文明建設和誠信體系建設;擬訂全縣旅遊業管理的行政規章制度並監督實施;負責國家制定的各類旅遊住宿、旅行社、車站的旅遊設施和服務標準在我縣的實施;指導旅遊行業組織的業務工作;承擔假日旅遊協調工作和旅遊安全協調工作,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保險工作;指導全縣旅遊教育、培訓工作,指導旅遊從業人員的職業資格標準和等級標準在我縣的組織實施;組織對旅遊景區(點)質量等級評定工作;指導鄉村旅遊發展。
(三)旅遊促進與市場開發股。負責擬訂全縣旅遊市場開發戰略;負責旅遊外事聯絡、組織全縣旅遊整體形象宣傳和統一促銷活動;組織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負責全縣旅遊項目規劃的監管工作;指導旅遊商品的開發工作;指導全縣重大旅遊區域、旅遊目的地和旅遊線路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引導旅遊業的社會投資和利用外資工作。 [1] 
(四)負責全縣旅遊行業安全的監管督查工作;負責全縣旅遊公共安全預案的制定,加強對重大旅遊設施的安全監管,指導旅遊應急救援和旅遊保險工作。
(五)組織全縣旅遊資源的普查工作,負責全縣旅遊總體規劃的編制、實施;負責全縣旅遊項目規劃實施的監管工作;組織實施、指導旅遊資源的開發利用和保護工作;協助有關部門對旅遊資源開發和旅遊設施建設進行立項審核工作;引導旅遊行業利用外資和社會投資工作;對國家、省級、市級風景名勝區和其他重點旅遊建設項目實行監督和管理。
(六)負責國家制訂的各類旅遊景區、度假區及旅遊住宿、旅行社、旅遊車船和特種旅遊項目的設施標準和服務標準在我縣的實施;負責全縣旅遊統計和信息工作,為發展旅遊業提供信息服務。
(七)對旅遊業實行行業管理;負責全縣旅行社的組建、年檢的初審工作和旅行社的監管工作,負責全縣旅遊星級飯店的星級評定初審和申報工作;負責各類旅遊公司、旅遊商品特色商店審核、申報和有關管理工作。
(八)組織、指導全縣旅遊教育工作,負責全縣旅遊管理人員和從業人員的職業技術培訓及資格的認定工作。
(九)規範旅遊市場秩序、監督管理旅遊服務質量,受理旅遊者投訴,維護旅遊消費者和經營者的合法權益。
(十)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它工作。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