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明鄭時期

(中國台灣歷史上的一個時期)

鎖定
明鄭時期(1662年—1683年 [1]  )又稱台灣明鄭時期,是中國台灣歷史上的一個時期, 即從1662年鄭成功收復台灣到1683年清政府統一台灣這一時期,約21年。由於台灣這一時期使用明朝年號,受鄭氏政權的管轄,故稱為明鄭時代。 [72] 
明亡後,鄭成功率部在東南沿海堅持抗清鬥爭,1662年收復被荷蘭殖民者佔領的台灣,緊接着是開發與經營台灣。鄭成功將台灣改稱東都,赤崁地方更名“東都明京”為承天府,是台灣最高行政機構,仿明朝中央官制,設六官;府城分為東安、西安、宋南、鎮北四坊,各設首領,管理事務;府之下設二縣,承天府以北叫天興縣、以南叫萬年縣。 [60]  這是台灣設置郡縣的開始。
鄭成功其子鄭經繼位後,改東都為“東寧”,並以其為自稱。 [59] 陳永華之議,對內奉南明正朔永曆帝正朔,與清朝互不統屬,所謂“東寧建國,別立乾坤” [2]  ,始有開國長治之想,經營成效斐然。西方稱為東寧王國,清朝史料稱為東寧省。
鄭氏政權在台灣歷經鄭成功鄭經鄭克塽等三世,後因施琅師法鄭成功收台伎倆,攻克澎湖島,1683年降清,明鄭時期結束,台灣進入清治時代。 [3] 
中文名
明鄭時期
時間範圍
1662年 至 1683年
首    都
承天府
主要城市
天興縣萬年縣
官方語言
漢語
貨    幣
永曆通寶西班牙銀圓寬永通寶
政治體制
君主制
國家領袖
鄭成功
國家領袖
鄭經
鄭克塽
主要民族
漢族高山族
主要宗教
真武玄天大帝
儒教
基督新教
統 領
延平王
職權機構
中書省

明鄭時期歷史

明鄭時期擁明抗清

1644年(崇禎十七年),李自成攻陷明朝首都北京,建立大順政權;不久,清朝八旗軍又擊敗李自成,定都北京,並繼續向南方進攻。
與此同時,明朝遺臣在南京擁立明朝宗室福王朱由崧,建立了南明政權。在清廷欲取代明朝入主中原的態勢明朗後,南明轉而聯合各地的漢族武力抗清,但軍事不利,弘光隆武紹武永曆諸朝廷先後遭清軍消滅。鄭芝龍所部原是隆武朝的主力,主要在福建境內活動;鄭芝龍降清後,鄭成功陸續接收其勢力,繼續在東南沿海武裝抗清。
1658-1659年間,鄭成功大舉攻打江寧府(原名南京)失敗,實力大損;迫於形勢,決定奪取時由荷蘭東印度公司支配的大員以供部隊給養。

明鄭時期收復台灣

1661年(永曆十五年正月),鄭成功在金門誓師,親率將士25000名、戰船數百艘,自金門料羅灣出發,次月抵澎湖,四月初二日(4月30日)抵鹿耳門。並利用漲潮出敵不意地在鹿耳門及禾寮港登陸。以優勢兵力包圍荷軍防守薄弱的普羅民遮城,並切斷荷軍水陸交通,不久,普羅民遮城守將貓難實叮獻城投降。
四月初七日,鄭成功親率大軍對防禦堅固的荷蘭首府熱蘭遮城進行攻打。經派楊朝棟諭揆一投降無效後,即調集火炮朝城堡炮轟,然而在從大員市鎮朝城堡進攻時,卻遭荷軍居高臨下擊退。之後鄭軍即採取長期圍困,同時將多數部隊派往各地囤墾以解決糧食不足的問題。五月二十八日,荷蘭東印度公司得知台灣戰況後,決定派七百人、戰艦十艘赴台。七月初五日抵達。之後雙方稍有接觸,但都無較大戰事。至八月二十三日(9月16日),雙方再度海戰,鄭軍經一小時激戰,擊毀荷艦二艘、俘小艇三艘、殺敵百餘人,其餘荷艦逃往遠海。
閏十月,荷軍發動作最後一次攻擊,但仍寡不敵眾,之後又有日爾曼傭兵逃脱向鄭成功説明堡內荷軍士氣低落,並指出奪取熱蘭遮城,必先取衞星碉堡烏特勒支碉堡(在今安平第一公墓),奪取碉堡就可居高臨下炮擊熱蘭遮城最脆弱的四角附城。鄭成功在月着手準備攻城計劃。
十二月初六日(1662年1月25日)鄭軍在鯤鯓半島發動總攻擊,以大炮不停轟炸,當日即發出2500發炮彈,其中1700發左右打向烏特勒支碉堡,幾乎將之夷為平地,荷蘭守軍被迫自行炸燬碉堡殘餘部分後撤退。此役徹底瓦解了熱蘭遮城內守軍的士氣,兩天後大員評議會決定議和談判。
大員長官揆一在同年十二月十三日(1662年2月1日)簽字於締和條約投降,至此,台灣台江領地,盡落明鄭之手。

明鄭時期奉明正朔

參見:永曆帝承天府
鄭成功 鄭成功
鄭成功在大陸發展時,曾獲南明永曆帝特准設置六官方便施政,並可委任官職,武官最高許達一品,文職可達六部主事。 [7] 
1661年,鄭成功將已收復的台灣赤崁地方改為“東都明京”,並在台灣設立了承天府和天興、萬年二縣。 [60]  為解決兵糧問題,令諸將士寓兵於農,按鎮分地、按地開墾。 [61]  到了鄭經時,採陳永華之議,建立完整的中央政府體制,體制層次分明。 [5] 
鄭成功來台後,依然優禮明朝宗室,接待魯王世子朱弘桓、瀘溪王朱慈曠、巴東王朱江、樂安王朱儁、舒城王朱著、奉南王朱熺、益王朱鋯等宗室到台灣。 [62]  1663年(永曆十七年),繼位延平王的鄭經也迎寧靖王到台灣,在承天府府署(今台南市赤崁樓)旁的西定坊建立寧靖王府邸,並供歲祿。每次拜封官員,都請寧靖王朱術桂和其他宗室在旁觀禮,以示尊重體制。 [7] 
明鄭在政治上以明朝之一部自居,奉南明永曆帝為正主,以永曆為年號,但實際統治者為延平王 [7] 

明鄭時期嗣位之爭

參見:鄭經靖難
1661年(永曆十五年),清廷頒佈遷海令,自山東至廣東沿海二十里,斷絕鄭成功的經貿財源;毀沿海船隻,寸板不許下水;同時斬鄭成功之父鄭芝龍斬於北京菜市口;挖鄭氏祖墳;永曆帝也在緬甸遇害。 [63] 
鄭成功接連聽聞噩耗,加上在台將士水土不服人心惶惶,其子鄭經又在澎湖與乳母私通,使得鄭成功內外交逼,於1662年(永曆十六年)五月初八急病而亡,死前大喊:“我無面目見先帝於地下”,抓破臉而死,年僅39歲。 [64] 
鄭成功去世後,黃昭、蕭拱辰等人以鄭經得罪先王不得繼位為由,在安平擁立鄭襲(鄭成功六弟)為王,將軍馬信黃安不從。賞勳司蔡政奉鄭成功之袍入廈門,洪旭等人遂擁鄭經為王。同年11月,鄭經命周全斌為五軍戎政,親率陳永華馮錫範等人入鹿耳門。右虎衞黃安聞訊後,率師前來會合,進王城誅殺黃昭、蕭拱辰等人。事後,鄭襲遭鄭經押回廈門軟禁。 [65] 
嗣位之爭結束後,1663年初,鄭經以洪旭守廈門、鄭泰守金門。鄭經聽説鄭泰與之前擁立鄭襲為王的黃昭有書信往來,便懷疑他亦參與逆謀,因此欲召見他,鄭泰卻稱病不見。參軍陳永華以鄭經將回東寧為由,委任鄭泰為“居守户官”,鑄印送至金門並邀鄭泰入廈門餞行。7月10日,鄭泰率兵船赴宴,被鄭經扣留軟禁,船艦皆為周全斌所並,只有蔡璋逃回金門。鄭泰之弟鄭鳴駿與子鄭纘緒率部屬及家眷入泉州投降清朝,鄭泰聞訊後自縊。 [66] 

明鄭時期別立乾坤

  • 撤守台澎
鄭經取得王位後,仍駐守在廈門。但是由於清朝政府實行“遷界”政策以來,沿海30至50裏地區淪為荒地,使得鄭氏家族控制下的“山路五商”無法獲得出口物資以供應“海路五商”,廈門失去了物資和情報來源。1663年10月,清荷聯軍部隊圍攻金門、廈門,鄭軍節節敗退。 [67]  1664年(康熙三年)三月,鄭經放棄閩南沿海各島,全面撤兵退守台、澎,於初十日抵達台灣。這次退守台灣,可説是鄭氏所代表的南明抗清勢力的總撤退,不僅鄭經所轄的軍隊、官員都撤入台灣,明朝的縉紳遺老,也隨鄭經來台,此批入台總人數約有7000人。 [68] 
  • 建國東寧
鄭經退守台灣後,雖然仍奉南明的永曆年號,但是他的政權本質,與鄭成功時代顯然不同,而儼然以獨立王國的姿態出現。誠如學者陳春生所説的鄭氏政府雖是明朝政府的延長但其在台灣實際上已成為一個獨立自主的國家。
聞永曆帝業已被弒,1664年(康熙三年)八月,鄭經乃謹守藩封,廢東都稱號,以"東寧"稱全台灣,並以"東寧國王"自稱, [60]  但仍然使用"招討大將軍"的印信,"永曆"年號,在與清廷大臣明珠的書信中,也自稱"建國東寧"。
  • 開發台灣
到達台灣後,鄭經繼承鄭成功的政策,分配諸鎮墾荒,寓兵於農。在台灣建立行政體制,設立六部管理政務。任命洪磊管吏部、楊英管户部、葉亨管禮部、陳繩武管兵部、柯平管刑部、謝賢管工部。厚待明朝到達台灣的諸宗室,以王禮相待寧靖王朱術桂。在承天府起蓋房屋,安插諸宗室及鄉紳。 [69] 
1664年(康熙三年)八月,昇天興縣與萬年縣為天興州、萬年州。又於澎湖安撫司外加南北路兩安撫司,這是東寧王國的一府、兩州、三司。以陳永華為總制,掌理國政,陳永華治國方法與目標為:十年成長,十年教養,十年成聚,三十年與中國相甲乙。 [41]  陳永華善治國,督諸鎮墾田,栽種五穀,插蔗煮糖,修埕曬鹽,廣事興販,國用日足。又採納陳永華“建聖廟,立學校” [40]  的建議,並以陳永華為學院,“自此台人始知學” [44]  。還接納洪旭“文事、武備,兩者不可缺一” [43]  的建議,令各鎮於農隙時教習武藝,“春、秋操練陣法”;並檄各鎮,入深山採辦桅舵,修葺、興造船艦。平時裝載貨物,興販各國。從此,“台灣日盛,田疇市肆,不讓內地” [42] 
1675年更定官制後,下屬都對鄭經改稱"臣"而上奏,不再使用"卑職"。鄭經甚至不再如鄭成功時期那樣對明朝宗室、遺老的禮遇而停止供應他們的生活費使得寧靖王淪落到竹滬(今高雄縣岡山一帶)開墾。 [33]  [45] 
當時,英國和西班牙先後遣人來訪,鄭經許其通商,但拒絕西班牙在台設教的要求,並面告西班牙使者:華人到呂宋(菲律賓)經商,“不許生端勒掯”,“苟背約,立遣師問罪”。 [46]  1667—1669年(康熙六至八年),清廷又兩次派人到台灣議撫,鄭經均堅持“照朝鮮事例”,和議均未成。 [47-48] 

明鄭時期西征大陸

參見:三藩之亂
1674年4月21日(康熙十三年),耿精忠響應吳三桂發起的三藩事變,以提供戰船給鄭經,換取出兵,鄭經答應。五月,鄭經從台灣出發,抵達廈門,要求耿精忠將漳州、泉州交給自己。耿精忠這時已經擁有整個福建,認為鄭經兵力太少,早已取消和他共同作戰,拒絕鄭經的要求。鄭經於是佔領海澄同安,耿精忠則以斷絕和鄭經貿易作為報復,雙方開始交惡。
但是泉州、漳州、潮州陸續投靠鄭經,耿精忠見鄭經聲勢逐漸高漲,向他交涉,希望將泉州交還,鄭經不允許。耿精忠決定用武力奪回泉州,鄭經派劉國軒於塗嶺(今泉港區塗嶺鎮)擊退耿軍,接着又為了爭奪漳浦而發生戰鬥。直到永曆廿九年(1675年)正月,耿精忠履行之前的約定,提供5艘戰船給鄭經,並以楓亭(今仙遊縣楓亭鎮)為界線,北方屬耿精忠、南方屬鄭經,雙方才停止鬥爭。
鄭經雖於之前兩次擊退廣東的清軍,仍然有潮州府的轄縣不肯服從。與耿精忠和解之後,鄭經打算南征潮州,他先派劉國軒擊敗尚之信,自己率軍抵達海澄。這時漳州守將黃芳度私底下和清朝聯繫,鄭經懷疑他的忠誠,要他出城和自己見面、或者是派兵一同進攻,這兩項命令黃芳度都不服從,並於六月舉兵反抗。鄭經親自包圍漳州,於十月初六(11月22日)將漳州攻陷,迫使黃芳度投井自殺。為了報復黃梧破壞鄭家祖墳,鄭經車裂黃梧、黃芳度的屍體,黃芳度留在漳州的族人都被處死。
1676年(康熙十五年),尚之信再次遭鄭軍擊敗,只得加入三藩反清陣營,並將惠州割讓給鄭經。這時鄭經已經擁有漳州、泉州、潮州、惠州四座首府,但附近都是盟友,沒有清軍的領土讓他奪取,因此容易因領土爭奪和盟友起衝突。五月,耿精忠打算會合吳三桂進攻江南,徵召汀州總兵劉應麟出師,劉應麟不願派兵,暗中聯絡鄭經,攻下汀州。
這件事造成鄭、耿同盟再次破裂,耿精忠面臨鄭、清包圍,只好向清朝投降。少了耿精忠,鄭經必須直接對抗清軍主力,他先派3萬人進攻福州,卻於十月十五(11月20日)在烏龍江被清軍擊敗,其他領地也相繼失守,鄭經只得退回廈門。

明鄭時期東寧之變

1679年,鄭經西征清朝之際,聽陳永華之請將王子鄭克臧立為世子,並授職為監國,號監國世孫。由於其辦事英明果斷,頗有武王鄭成功之風範,因此人稱東寧賢主,但也因此得罪了王叔鄭聰等人。
1680年,鄭經西征無功而返,監國世子繼續執政,並深得父親鄭經之信任,但後來總制陳永華去世,因此監國漸漸在政治上孤立無援。
1681年(永曆三十五年),延平王鄭經薨逝。逝世前,於北園別館將監國鄭克臧託付給劉國軒
鄭聰等人眼見鄭經已薨,便與馮錫範、劉國軒等人聯手向董太妃(鄭經之母)進讒言,董太妃一時不察便下令收回鄭克臧之監國印璽。得到董太妃允許後,劉國軒與馮錫範便領兵進入延平王府捉拿監國、囚禁於北園別館,並於當夜遭鄭聰等人刺殺。監國遭刺殺後,原意僅免監國職的董太妃亦無力挽回,遂命監國夫人陳氏將監國之屍送返延平王府、收斂守喪。喪畢,陳氏自縊。自責的董太妃也於同年6月去世。
董太妃死後,東寧大權落入外戚馮錫範與劉國軒之手,因此馮錫範立其婿鄭克塽(次子)為王,民心從此渙散,明鄭從此一蹶不振。

明鄭時期民心渙散

鄭經的去世,鄭克臧被弒,東寧民心渙散。而此時,明鄭統治下的台灣在經濟上、軍事上也遠非昔日可比。經濟上,台灣已連續三年發生自然水旱災害,糧食歉收,米價飛漲。多年戰爭的消耗,也使台灣府庫空虛,財政拮据。為籌集糧餉,擴充軍隊,抵禦清軍的進攻,鄭氏集團加強了對台灣各族人民的壓榨和勒索,島內階級矛盾和民族矛盾空前激化,各種形式的反抗鬥爭時有發生。軍事上,鄭軍在大陸沿海地區的作戰中損失慘重,最後僅剩千餘人逃回台灣。此時台灣、澎湖兩地的鄭軍尚有5萬餘人,大小戰船200艘左右,但軍心渙散,士氣低落,不斷有鄭軍官兵駕船投奔大陸,向清政府投誠。

明鄭時期走向滅亡

1682年(永曆三十六年)9月,降清的原明鄭大將施琅上疏康熙帝請求徵台,康熙答應並授全軍權予施琅。翌年6月,施琅奉康熙詔,進攻澎湖。經過澎湖海戰後,七月中旬,施琅順利擊潰劉國軒海軍,攻佔澎湖。
澎湖海戰後,鄭克塽於廷上徵眾臣議,朝臣分成死守台灣、遷呂宋島再戰與降清三派。再戰派以中書舍人鄭得瀟、建威鎮黃良驥、水師鎮蕭武、中提督中鎮洪拱柱等人為中心,向鄭克塽以及馮錫範力主征伐呂宋、永保明鄭國祚;然而,原本聽從再戰派的馮錫範卻聽信劉國軒的主和言論,最終選擇投降清朝,而年幼無權的鄭克塽也跟他一起投降了。 [8] 
施琅 施琅
1683年(永曆三十七年)九月;鄭克塽採劉國軒建議,呈降表予清。 [9]  明鄭降清不久,許多在台灣的明朝宗室例如朱術桂等紛紛自殺殉國,馮錫範將鄭克塽送交施琅,並提出“三不傷”請求,即清軍入島“不傷鄭室一人,不傷百官將士一人,不傷台灣黎庶一個”。八月十三,施琅進入台灣受降。自此,明鄭滅亡。 [10]  [49]  [51] 

明鄭時期清治時代

1684年4月,台灣(時為台灣府)正式納入大清國版圖,隸屬福建省,下設台灣縣,鳳山縣與諸羅縣 [50]  總計鄭氏政權在台灣只有短短二十幾年的時間而已, [52]  但是因為其特殊歷史背景,因此台海兩岸以及日本的史界均對此關注,提出各種不同的觀點。
清朝統一台灣之後,為了消除明鄭政權復興明朝的政治思想,廢除明鄭時期的府縣地名,但對於台灣或守或棄,並無定議。當時靖海侯施琅向康熙皇帝上《恭陳台灣棄留疏》稱:“台灣地方,北連吳會,南接粵嶠,延袤數里,山川峻峭,港道紆迴,乃江、浙、閩、粵四省之左護”,“棄之必釀成大禍,留之誠永固邊圉”,力主留台。疏上之後,得到大學士李蔚等人的支持,康熙皇帝乃決定將台灣納入大清版圖,設立台灣府,下轄台灣、鳳山、諸羅三縣,台灣作為指稱全台的行政地名至此正式確立。 [11] 

明鄭時期分別安置

康熙二十二年(1683年)台灣平定後,清廷議政王等會議決議:將明鄭後裔及偽官人等,安插直隸、河南、山東等省,但“鄭克塽、劉國軒、馮錫範、陳允華乃賊中頭目,不便安插外省,應將伊等近族家口,俱着遣來,編入旗下(應是內務府之謂)。” [58] 
施琅得知後權衡利弊,向朝廷上了《移動不如安靜疏》,主張就近安插。奏道:“若行移駐,其間有眷口者不少,無眷口者亦多,遠涉長途,不堪艱瘁,逃匿生患,所不能無。又沿途搬運,百姓有策應人夫之苦,經過郡縣,官吏有備給口糧之費,所到地方有撥動民房之擾;開懇耕作,有應給牛種農具之資,又是一番苦累……”
這一意見既有利於穩定剛剛回歸的台灣軍民人心,又能節省大量人財物,於是康熙帝下旨改變了原來的決定,僅將鄭、劉、馮及明裔朱恆等人遣京; [54]  其餘鄭軍四萬餘名投誠人員發回原籍受職、入伍、歸農,各聽其便。 [53]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元宵節,為慶祝統一台灣,康熙帝賜封功臣;授鄭克塽公爵(正黃旗海澄公)、劉國軒、馮錫範伯爵。 [55-57] 

明鄭時期疆域

明鄭時期勢力範圍

以軍事專論,明鄭活動區域多在閩浙一帶,軍事力量最大時候的1659年,以海軍為主的鄭家軍有17萬人之多精鋭,並曾圍攻南京。另外,1662年之前,延平郡王的軍政中樞都是在廈門,即使在鄭成功攻下台灣後,台灣仍只稱“東都”。直至1663年,明鄭政權實際領導人鄭經才將政經中心從廈門移往台灣,並建立延平王朝廷,惟明鄭統治轄域仍包含福建的金、廈兩島
明鄭有效統治區域只有今台南市大部以及嘉義縣高雄市沿海地區,台灣絕大部分地區依然由土著掌握,這是由於明鄭漢人人口實在是太少而導致的。明鄭滅亡時人口仍未達到20萬,明鄭一直對島上大部分地區無法有效統治。
1664年4月,明鄭於多次戰役後,喪失金廈,明鄭勢力正式於中國大陸消失,轉以台灣為最後根據地。同年,荷蘭人出兵佔領雞籠(今基隆),鄭軍隨後也於1665年進駐淡水,與荷軍對峙。由於補給困難,貿易也始終無進展,1667年東印度議會以損失荷蘭盾八萬元為由,裁決撤出雞籠,翌年7月將所有公司職員接回巴達維亞,自此荷蘭人徹底放棄奪回台灣
明鄭除了擁有台灣地區部分領地外,也於1673年-1680年間,以軍力佔擁有對岸大陸閩南地區部分領土。

明鄭時期行政區劃

永曆十五年(1661)鄭成功光復台灣後,隨即在當年五月規劃行政區域,稱全台灣為東都明京,在今台南一帶設承天府,以北設天興縣,以南設萬年縣,這一府二縣的設置是台灣第一次正式的行政區劃。 [12] 
永曆十六年(1662)鄭成功病逝,其子鄭經繼位。至永曆十八年(1664)鄭經重定行政區域,改東都為東寧,昇天興、萬年二縣為天興州、萬年州,增設南路、北路及澎湖三安撫司。 [12] 
至康熙二十二年(1683)鄭克塽降清為止,明鄭皆維持一府二州三司的建置。鄭經執政期間另將承天府分為東安、西定、寧南、鎮北四坊,天興、萬年二州下設文賢、仁和、永寧新昌、仁德、依仁、崇德、長治、維新、嘉祥仁壽武定、廣儲、保大、新豐、歸仁、長興、永康、永豐、新化、安定、善化、感化、開化等二十四里。這四坊二十四里的建置到清代台灣仍被清廷沿用。
承天府
安平鎮(王城)、東安坊、西定坊、寧南坊、鎮北坊
天興州
武定裏、永康裏、廣儲裏、長興裏、新豐裏、歸仁裏、永豐裏、保大里、安定裏、開化裏、善化裏、新化裏、感化裏
萬年州
仁德里、仁和裏、永寧裏、新昌裏、文賢裏、崇德里、依仁裏、長治裏、嘉祥裏、維新裏仁壽
北路安撫司
處理高山族問題
南路安撫司
處理高山族問題
澎湖安撫司
沿襲明朝“澎湖寨巡檢司”

明鄭時期政治

明鄭時期中央官制

諮議參軍,又稱為幕府,為延平王最高行政單位,總理政務、類似宰相之職。參軍府轄下又設立六官(吏、户、禮、刑、兵、工),六官之下又設左右協理,協理之下為左右都事。另外,又設立察言司、承宣司、審理司、賞勳司、中書科、儲賢館、育胄館等官僚機構。 [12] 
1674年,鄭經西征清朝,命陳永華為東寧總制,於六官之上;然而,鄭經諸弟驕橫難制,鄭經因此於1679年立長子鄭克臧為世子,並授職監國,於總制與六官之上,總理東寧國政。東寧之變後,馮錫範掌權,並以侍衞掌政,未設諮議參軍以及東寧總制之職,而六官則繼續實行。 [12] 

明鄭時期地方官制

鄭氏政權的中心地帶 鄭氏政權的中心地帶
1661年(永曆十五年)鄭成功攻入南台灣,五月佔普羅民遮城,改赤崁地方為東都明京,台灣總地號為“東都”,設承天府,下轄天興縣、萬年縣二縣,另設澎湖安撫司。其中,天興縣治設於佳里興(今台南市佳里區),轄區涵蓋今嘉南至台北的台灣西部區域;萬年縣縣治設於二贊行(今台南市仁德區二行裏),轄區除了包含台南一部外,也涵蓋高屏地區。雖然轄區涵蓋的範圍甚廣,但實際上鄭氏政權對大部份區域毫無控制權。而於行政區劃定後,鄭成功即派楊朝棟擔任府尹、莊文烈及祝敬分別擔任天興縣知縣及萬年縣知縣。這是台灣首度實施郡縣制度。 [6] 
鄭成功薨逝後,繼位的鄭經於1664年(永曆十八年)改東都為東寧,東寧成為全台灣的稱呼。同時,他又將承天府轄下的天興萬年兩縣改製為州。承天府典兩州下,又增設三安撫司(澎湖安撫司、南路安撫司、北路安撫司)、四坊(東安坊、寧南坊、西定坊、鎮北坊)、二十四里及數量不等的台灣原住民社。其中,澎湖安撫司、南路安撫司、北路安撫司設安撫使,州設知州、坊設籤首、裏置總理。其中,籤首及總理兩職負責如:户籍、遷徙、婚嫁、出生、死亡等基層民事,並規定按時匯呈州府。 [12] 

明鄭時期承天府尹

明鄭於1661年(永曆十五年)改赤嵌地方為承天府,作為最高地方行政單位,以承天府府尹主其事。1664年(永曆十八年),承天府被鄭經所廢,承天府府尹亦裁撤取消。 [12] 
國籍
首任
末任
任數
時間
行政中心
承天府府尹
南明(明鄭)
楊朝棟
翁天祐
4
1661年-1664年
台灣台南

明鄭時期東寧總制

1674年(永曆二十八年)明鄭設立東寧總制,作為鄭經在三藩之亂期間前往中國大陸征戰時,總制台灣之用。擔任此官職的為陳永華。而在鄭經於大陸的軍事行動失利回台後,東寧總制仍持續保留。
1680年(永曆三十四年)五月,陳永華因病辭卸該官職,並於同年七月逝世。之後,即無人擔任該官職。
國籍
首任
末任
任數
時間
行政中心
東寧總制
南明(明鄭)
陳永華
陳永華
1
1674年-1680年
台灣台南

明鄭時期華夷之辨

鄭成功收復台灣作為抗清根據地,一批註重漢民族氣節的仁人志士跟隨明鄭政權東渡台灣,形成台灣明朝遺民羣體。他們堅持漢族"華夷之辨"的儒家正統觀念,表現出強烈的民族精神:在明鄭在同清朝政府的鬥爭中,又產生分據台灣對抗清朝的本土意識。這種現象的實質是明朝遺民對抗滿族統治的民族精神,在避居台灣後轉化成熱愛台灣這塊不受清朝統治土地的本土意識。這種民族精神與本土意識的並存與互動,構成台灣漢族民眾反抗清朝滿族統治的兩個思想層面。 [4] 

明鄭時期軍事

明鄭軍隊為鄭芝龍所創立的私人軍隊,後來歸鄭成功掌管,並曾於中國南方發動過兩次所謂“北伐”。鄭成功在治軍上非常的嚴苛,對於怯戰者、畏戰者、貪瀆者、叛逆者都是殺無赦,而且常常株連全家。從1649年起至 1661年未攻打台灣前,鄭成功所誅殺的將吏就有75員,因此明鄭軍隊有“怯者不敢獨退,勇者不敢獨進,膽勇成列,心力俱齊”的描述,在與清軍的對陣當中,勝率極高。
據估計,明鄭兵力達20萬,擁有超過三千艘船的船隊,成為中國東南海洋世界的唯一強權。
鄭成功與陳永華、鄭經、劉國軒經營的屯兵態勢或軍事規模是台灣首見。1661年(永曆十五年),鄭成功除固守金門數萬水師之外,親自率領約25000名士兵攻打台灣島大員,打敗荷蘭東印度公司的部隊,展開對於台灣的統治。明鄭軍事制度與組織淵源複雜,且經多次變革。如簡化之,其官職大約可分為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總督軍務、管軍提督、將軍、親軍衞鎮、陸師鎮、水師鎮及監軍數部份。
攻台前的明鄭軍隊,主要使用福船,亦稱大船。這種船有如此的描述:“為樓三層,乘風衝擊,不可遏抑,其高若墉不可抑攻;其堅若鐵石,矢石不能貫,炬不可爇”。當時明鄭於中國東南沿海有着絕對的制海權,沒有嚮明鄭繳交過路費的外國商船幾乎不可能通行。
曾攻打過南京的明鄭軍隊於未據台前,於1640年代大本營即駐於廈門,其編制為內司鎮(藩主直轄) 前鎮、後鎮、一鎮、二鎮、三鎮、四鎮、五鎮、樓船鎮、左、右武衞營、左、右虎衞營、驍騎鎮(騎兵營)、神器營(炮兵營)、親丁鎮等。
攻下台灣的明鄭軍隊,隨鄭成功去世及喪失金廈據點後軍力大幅受損,除鄭經於閩南西征所建立的軍隊外,以屯兵方式為主的台灣明鄭時期軍隊約數萬名。並於台灣如簡化成五軍戎政(五軍戎務)、總督軍務、管軍提督、將軍、親軍衞鎮、陸師鎮、水師鎮及監軍數部份。
1683年(永曆三十七年)明鄭覆滅後,鄭軍將領與軍隊悉數被強迫內渡中國大陸,而據《欽命太保建平侯鄭造報官員兵民船隻總冊》,據守台灣的官兵共有37500名。
主要軍事力量
兵力
統帥
指揮統治
時間
鄭軍
37500名以上
延平王、正總督
1662年-1683年

明鄭時期經濟

明鄭時期農業

在經濟方面,明鄭於台灣經濟史仍佔有一定比例,該時期是台灣農業發展的奠基時期。 [13]  其中,以經貿與農業為主。
鄭氏據台目的在於以台灣為根據地以便光復大陸養軍系其據台最迫切的大事為了寓兵於農實施屯田制於是任憑部眾圈地佔田。雖然他的圈地運動有明令「不許混圈土民及百姓現耕田地」但這只是文字功夫而已實際上無論「文武官田」或「營盤田」多的是侵佔平埔族社土而來的誠如《海上見聞錄》所説的:「以各社土田分給與水陸諸提鎮」。當初荷人要建造商館還知道向新港社人買地現鄭氏統治集團則肆行圈地佔田。
農業經濟方面,為了解決軍隊兵糧問題,不論鄭成功或鄭經基本上都貫徹“寓兵於農”的策略,也是諸將士平日分散各耕地,按鎮分地、按地開墾。這種具有營盤田、文武官田土地私有制,於定則徵賦的經濟模式下,大量提供經濟產能。根據統計,包含承襲荷據已開墾的“王田”、後續開發的營盤田、官田、私田等,明鄭時期拓墾的田地超過一萬八千四百五十四甲以上。此等經濟開發,雖造就農耕文化盛行的漢人,但鄭氏王朝擴張領地的行動,卻也同時讓台灣原住民面臨比荷據時期更嚴重的生存危機。 [6]  軍屯的發展很大程度上解決了鄭氏軍隊軍需糧餉供應難題,並較好地保持了部隊戰鬥力,促進了台灣當地的經濟發展和民族融 合,從而有效地抗擊了清軍,維持了鄭氏政權的生存。 [14] 
為了軍需民食,台灣農產重心由糖轉米,這個農業經濟的性格轉變直至今仍影響台灣。1665年,陳永華的農業水利更促使漢人移民至今高雄的方向發展。除此,陳永華引進同安製鹽法至台灣來發展鹽業經濟,除此尚有鹿皮、鹿角、鹿脯等土產的外銷,因此多鹿的台灣,來自原住民團體的捕鹿業,也是早期台灣的重要經濟產業活動。

明鄭時期貨幣

鄭經主政後,陳永華的中央政府體制,除了可以行使及於全島的行政力量,體制層次分明,讓南台灣成為一獨立於清朝的大明基地,也着實變成一個個別經濟體。由於貿易對象眾多,因此流通東寧的貨幣可以分為銀幣與銅錢二類,銀幣又有銀元銀錠二者。銀元主要是西班牙銀元,於荷蘭與西班牙時期大量進入台灣流通。東寧建國後,銀元持續流通,依外型與重量主要分為劍錢、圓錢、方錢以及茇等類型:
  • 劍錢:重9錢,主要為荷蘭人所鑄。
  • 圓錢:又稱為“花欄錢”,重7錢2分,因此俗稱“七二銀”。同時亦有2當1以及4當1的重3錢6分與重1錢8分者。另外又有重6錢8分者,俗稱“六八銀”。
  • 方錢:與圓錢同重,皆7錢2分,俗稱“番餅”。
  • 茇:即“銀角仔(gîn-kak-á)”,重1錢8分、9分或4分5釐。來自咬留吧(爪哇)以及呂宋。
銀錠則是來自中國大陸,由鄭氏攜入台灣。東寧户官楊英,曾遣人前往麻豆社、新港社、目加溜灣社以及蕭壠社,以銀錠交易買糴禾粟。銅錢則主要來自東方世界,主要分為永曆通寶寬永通寶以及宋代古銅錢三種:
  • 永曆通寶:由於台灣不產銅,因此鄭經主政時期分別於1666年、1674年兩度委託日本長崎鑄造銅錢“永曆通寶”。其錢文文字主要有四類型:大篆小篆行書以及草書。
  • 寬永通寶:但是因永曆通寶長期鑄制不及,負荷不了貿易數量,因此於日本寬永時期鑄造的“寬永通寶”亦流通於東寧。
  • 宋代古銅錢:除了寬永通寶,於日本流通之宋代古錢亦隨台日貿易流通於台灣,故台灣多宋代古銅錢。

明鄭時期貿易

鄭芝龍初建明鄭勢力後,立即成為海上霸主。明朝鄭氏的崛起,雖影響到荷蘭人的貿易,讓荷蘭人數度聯合其他勢力功擊鄭芝龍,但鄭氏勢力仍持續擴張。其規模史載敍述形容:“凡海舶不得鄭氏令旗者,不能來往。每舶例入三千金,歲入千萬計,以此富敵國,自築城安平鎮”; “從此海氛頗息,通販洋貨,內客外商,皆用鄭氏旗號,無儆無虞,商賈有二十倍之利,芝龍盡以海利交通朝貴,寖以大顯”“八閩以鄭氏為長城”,至此,明鄭勢力的通商範圍廣及:大泥浡尼占城呂宋魍港北港大員、平户、長崎孟買萬丹舊港巴達維亞麻六甲柬埔寨暹羅
1661-1683年間,台灣海峽兩岸分別為清朝和鄭氏政權所統轄,儘管居住在海峽兩岸的 人們在政治上是對立的,可正是由於政治上的原因,加上經濟上的原因和人文方面的原因,當時海峽兩岸的海上交通去是相當繁忙的,但大多數與軍事活動有關。在 清政府實行嚴厲的封鎖政策下,人們克服了制約海峽兩岸海上交通的各種因素,兩岸的交通和貿易活動始終沒有停止過。 [15] 
鄭經退守台灣後,試圖透過貿易來提升國力。因為清朝實施遷界令,他接受陳永華的提議,賄賂清朝將領進行走私。由沿海流民負責轉運貨物,當時台灣的漢人男多女少,甚至進行婦女的人口販賣。流民也負責替鄭軍據守島嶼。 [16] 
鄭經積極拓展國際貿易,因此派出使節團至萬丹(Bantam,今日的西北爪哇)邀請英國東印度公司來東寧進行貿易通商並給予英方優惠禮遇。1670年(永曆二十四年)6月3日,英方船艦萬丹號(The Bantam Pink)與珍珠號(The Pearl)航抵台灣。同年9月10日,英方指揮官克利斯布(Ellis Crisp)與鄭經簽署非正式通商協議。
1672年10月13日,鄭英正式締結條約。此條約對英方來説是為了拓展國際貿易版圖,而鄭方則是為了取得軍火以增強軍事力量。英國人也幫助鄭軍訓練炮兵,鄭經還借用英軍炮兵作戰。雖然雙方簽訂通商條約,但英國東印度公司卻因鄭方對貨品的種種限制而經營不善。1681年,英國人關閉台灣商館,僅留一人代理清理債務。雙方關係遂告一段落。 [17] 
德川幕府是鄭氏王朝重要的貿易伙伴,台灣大量輸入日本銀、銅、鉛、盔甲,以支援戰爭的需要,雙方的貿易量在1665年到1672年達到高峯, 而為了加強鄭、日的貿易關係,鄭經允許日本商人住在基隆 [18] 

明鄭時期人口

荷西統治時期的台灣漢人最少大約也有5到6千多人,荷蘭統治後增加到大概1萬多人。 1650 年增加到大概1萬多人。到了鄭成功時期,由於驅逐了荷蘭人,又大量消滅中部大肚王國平埔族叛亂,使人口鋭減,但帶來的軍民使人口又增加到了3萬多人,來到台灣的漢人都是追隨鄭成功從福建反清復明的鄭軍部隊。1680年明鄭末期,台灣人口20萬人。 [19] 
明鄭漢人人口過少導致明鄭政權實際統治區域只有台南沿海一帶,台灣大部分地方還在土著的手裏。儘管鄭氏水師東亞第一,但由於缺乏後備力量,別説光復大明,連保住明鄭不被清朝和西方殖民軍所滅都很困難。

明鄭時期文化

明鄭時期教育

明鄭所建的全台首學 明鄭所建的全台首學
伴隨着鄭成功收台,一批飽學之士也隨之遷來,他們為中華文化在台灣的傳播做出了開拓性的貢獻。 [20]  鄭成功、鄭經父子及其後裔,在移植並推行大陸封建生產方式的同時,還興學校、開科舉,大力發展文化教育,改善了台灣的社會環境。 [21] 
鄭成功去世後,繼承者鄭經與明鄭主要官員陳永華積極從事台灣教育工作。1666年(永曆二十年),陳永華於承天府建造全台灣第一座孔廟(今台南孔廟),並在孔廟左廂內設置太學,即今該地全台首學由來,這也是全台灣的第一所由官方出資興辦的求學場所,名字稱為官學,又因為設於孔廟內又稱為儒學。
在選才方面,於各社設學校,八歲入小學,教授經史文章。天興、萬年二州,每三年舉行科舉考試。通過州試者可參加府試,通過府試者又可參加院試,各試策論,取三試皆通過者入太學。月課一次,給廩膳。三年大試,拔其尤者補六科內都事。
對於原住民「番童」的教育東寧王國當局也一樣在轄下的「番社」設立學校教以儒家的內容及價值觀所使用的語文當然是漢語不再是西拉雅人自己的新港文。平埔族西拉雅人的文化語言開始受到侵害。受影響最深的是承天府(台南)以北的數個大「番社」—新港、麻豆、蕭壟、目加溜等社這是荷蘭時代的基督教佈教重點區顯然陳永華要掃除基督教的異端影響施以中國文化的正統教化。荷蘭人為傳播基督教文化讓平埔族西拉雅人有了自己的文字保留自己的語言;中國文化一進來平埔族卻要開始面對自己語文淪喪的危機。
平埔族在荷蘭時代曾因不滿荷蘭人的統治發生過數次反抗事件。鄭成功攻打台灣時有些平埔族對鄭氏寄予厚望還發生過殺荷蘭人以迎鄭軍的情事。可是鄭氏政權進入台灣後統治平埔族卻比荷人更加酷烈。

明鄭時期服色

在清廷控制全中國的過程中,由於強制推行剃髮易服圈地等政策,遭到了各地漢人大規模的武裝抵抗,導致了清軍的血腥鎮壓,尤其以江東、江南一帶為殘酷,如揚州十日嘉定三屠
漢人古代移居台灣即着漢服,至明鄭治台期間,台灣漢族居民其衣飾也遵循着傳統的明朝之制,與已為滿族所統治的中土,所施行的滿式服飾制度有別,而形成兩種不同的衣飾文化。所以不論是鄭成功所穿着的冑甲戰袍;或是頭戴折上巾冠帽、翼善冠,身穿寬衣寬袖的交領官袍。還有協助鄭成功擔任策士的通事何斌(客家籍),他頭戴四方儒巾,身穿寬衣交領大襟袍,也都是明代的式樣的漢服。
1650年代後,清朝多次嘗試與明鄭政權和談,但從鄭成功以至鄭經,服制問題始終是明鄭與清朝雙方談判時,所重視的條件之一。 [22] 
1683年(康熙二十二年)明鄭降清,台灣漢人的衣冠服儀制度也有所轉變,根據文獻的記載:
“十九日(1683年7月),施琅遣侍衞吳啓爵至台曉喻薙髮…。二十日,克塽令兵民悉遵制削髮。是日,福建總督姚啓聖亦遣…至台招撫,見兵民已薙髮,知功歸於琅,…。十八日,克塽率文武官佐悉薙髮易服”。
從這段內容中得知明鄭最後一位繼承者鄭克塽被招撫的過程。鄭克塽已知政局大勢已去,於是藉由遵循滿族男士衣冠制度中的“薙髮令”,以表彰歸降於清朝的心意。往後,台灣漢人的傳統喪禮中,遂產生戴笠登椅之套衫儀式,俾使完成靈魂上不見清朝天、下不踏清朝地之意願,以表世守“東寧”王國正氣,未受滿人之侮辱。

明鄭時期語言

暫無史料可證明鄭定有“國語”或“標準語”。但據“郭弘斌:鄭氏王朝”披露,明鄭時期,當時民間普遍使用的的語言應是閩南話的泉州腔,並形成一個以閩南人為主體的社會體系。且根據荷治時代的台灣人民、地名等音譯,與閩南語相同。如Zeelandia(荷文意為海中之地)譯為熱蘭遮,Coyett為揆一(最後一任荷駐台長官)、Tyawan為台灣等。後來漸漸吸收部份原住民族語、荷蘭語、日語等而成為今日的台灣閩南話(台灣人稱為“台語”)。
不過當時中國官僚階層通行南京官話,而明鄭部分將領有曾在南明朝廷任職的經歷。部分明鄭官員應該有使用南京官話的能力。台灣客家話亦通行於客家地區,客家人於荷治時期即已渡台(例如荷蘭通事何斌),鄭軍中亦有多位客家籍將領(如劉國軒)隨同鄭成功攻取台灣。

明鄭時期文藝

  • 文學
鄭成功:《延平二王遺集》。
鄭經:《東壁樓集》、《延平二王遺集》。
朱術桂:《絕命詞》。
沈光文:《文開文集》、《流寓考》、《台灣賦》。
王忠孝:《王忠孝公集》。
徐孚遠:《釣璜堂存稿》。
  • 史學
楊英:《先王實錄》
  • 音樂
1662年,鄭成功在台灣建立政權,不少閩粵(福建、廣東)居民紛紛來台,台灣成為閩粵漢人的移民目的地之一。因此,帶來了閩南、廣東的民間音樂。例如:説唱、南管、北管、歌仔(歌仔戲的原型)、布袋戲、客家八音。
  • 詩歌
明鄭政權收復台灣,在渡台遺民情緒上引發了雙重反應:一是奪回失地的民族自豪感;二是敗退於清軍的失落感。此種反應及於台灣詩壇的影響,則是出現了一些詩情昂揚的作品,這打破了自沈光文以來全面抒寫悲情的局面,但未能從根本上改變抒寫悲情的主線。之後,鄭經失政、明政渡海西征,鄭克塽降清,使得台灣詩歌抒情再經悲喜交錯,最終回到悲情的老路上。此種創作情態是明鄭政權直接作用於詩人心態的結果。 [23] 

明鄭時期宗教

  • 真武玄天大帝
安平古堡的鄭成功像 安平古堡的鄭成功像
由於明朝極重視代表眾星拱辰的真武玄天大帝,奉玄天上帝(上帝公)為護國之神。故明鄭亦將明朝“護國家神”真武大帝奉為王朝守護神;香火傳入大員後大力興建真武廟,促成來台漢人熱切信仰真武大帝;其中位階最高的台南北極殿享有“大上帝廟”美譽,為官階最高之大廟,敬以春秋兩大祭。當時中國大陸渡來漢民、兵士、商船航行海上需依靠北極星以進行船舶導航,因此來台漢人亦多數信奉上帝公。
清王朝攻台是利用當時相對少數的媽祖信仰,對明鄭官兵發動心理攻勢,因此明鄭滅亡後,清廷便大肆在台宣揚媽祖神蹟,貶低原有的真武信仰與廟宇位階。故明鄭盛行的玄天上帝延至清治時代中葉後逐漸不及於媽祖。日後清王朝遂利用媽祖信仰之宣傳戰對付各種抗清運動,歷經日據時期民間對傳統信仰的凝聚力,最終使媽祖成為信仰主流。
  • 道教
除了祭祀政教地位的真武玄天大帝的武廟、孔子的文廟,鄭氏另外又祭祀教人忠義、商業之神的關帝廟;關帝廟數量更是當時之冠。僅設民廟者為送子觀音、去魔除煞的觀音廟;保身家康健的大道公廟;以及主祀東嶽大帝的東嶽廟。
  • 基督新教
台灣在荷蘭統治時期與基督教密不可分,研判當時已有不少漢人新教徒及新港社原住民新教徒,代表人物為鄭成功在台通事何斌。隨着荷蘭東印度公司敗退離台後,基督教也與荷蘭人一起退出台灣,在台灣傳播首度中斷。

明鄭時期民族

明鄭時期設置土官

明鄭時期在台灣設立土官。該制度適用的範圍為歸順明鄭的台蟹灣原住民族社,其中以“熟蕃”稱之的平埔族各族社居多。
明鄭於原住民部落中遴選可負責協調的首腦人物,充當明鄭與該原住民的溝通管道。其遴選方式可能是由官方指派,亦可能由部落住民推選。而選出的土官並非該族社部落酋長,於兩造之間也沒有任何絕對的權力。
在配置數量上,此土官於小型的族羣“蕃社”中可能只有一名,大社則會設置正副兩名。選出後,明鄭會給予該土官身分證明或牌照,其權限與任務為約束族羣與負責族羣行政業務。另外,土官也要經由漢人擔任的通事來與官方溝通。整的來説,土官的權利與威望既不能與族羣酋長相比,也無法跟通事比評。

明鄭時期鎮壓反抗

鄭氏政權變荷人的間接統治為直接統治平埔族人不能忍受鄭氏政權的奴役時反抗就起來了。如1661年大肚社之役(此大肚系在赤崁一帶)、1670年沙轆社之役、1682年竹塹、新港等社之役。然而弱勢的平埔族每一次的反抗只有引來更殘酷的屠殺。其中最悽慘的要算是沙轆社了。沙轆社原本有數百人可是被鄭成功的部將劉國軒一進去之後殺得只剩下六人。連小孩都不留。誠如潘英在《台灣平埔族史》一書中所中的:鄭氏對平埔族而言不僅是第二個外來政權而且是不公不義的暴虐政權。

明鄭時期外交

明鄭時期清朝

  • 談判
永曆十九年(1665年)四月,清荷聯軍進攻澎湖,卻遇到颱風無功而返。清朝因此放棄進攻台灣,恢復和鄭氏王朝談判。
鄭經曾寫信給其舅董班,稱台灣“幅員數千裏,糧食數十年,四夷效順,百貨流通,生聚教訓,足以自強。又何慕於藩封?何羨於中土哉?” [24]  。故在1667年7月和談中,鄭經聲稱台灣“非屬(中國)版圖之中” [25]  、台灣“東連日本,南蹴呂宋,人民輻輳,商賈流通。王侯之貴,固吾所自有,萬世之基已立於不拔” [26]  。而此觀點並非鄭經所有,明末也有人持有這種觀點。 [27] 
1669年和談中,鄭經又強調鄭氏佔據台灣,是“於版圖疆域之外,別立乾坤” [25]  ,又説台灣“東寧(台灣)偏隅,遠在海外,與版圖渺不相涉” [25]  [28]  兩次談判中,鄭經都以不接受剃髮為由拒絕。康熙帝允許鄭氏封藩,世守台灣。鄭經卻仍然強調:“苟能照朝鮮事例,不削髮,稱臣納貢,尊事大之意,則可矣” [29]  ,這一點觸及了康熙帝的底線,他答覆:“若鄭經留戀台灣,不思拋棄,亦可任從其便。至於比朝鮮不剃髮,願進貢投誠之説,不便允從。朝鮮系從未所有之外國,鄭經乃中國之人” [30]  ,談判因此最終破裂。
1677年和談中,清朝康親王傑書向鄭經許諾,如果鄭軍撤離大陸沿海島嶼,退守台灣,就答應台灣變為藩屬,與台灣“通商貿易,永無嫌猜”。 [31] 
1678年3月10日(康熙十七年二月十八),鄭經派遣劉國軒先攻下虎渡橋,切斷漳州、泉州的聯繫,經過約3個月的包圍,於7月28日(六月初十)攻陷海澄,但接下來在漳州、泉州一帶的戰鬥,都沒取得決定性的勝利,戰況出現僵局。1678年和談中,清朝將領賴塔給鄭經信稱,如果鄭軍肯退守台灣,則“本朝何惜海外一彈丸之地” [70]  ,鄭氏可永據台灣,“從此不必登岸,不必剃髮,不必易衣冠。稱臣納貢可也,不稱臣,不納貢亦可也。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福之日本” [71]  。十二月,清朝再度恢復遷界令,北從福州、南到詔安的沿海都設立要塞, 並且蓋圍牆當作界線,使得鄭氏王朝的商業活動大受打擊,無法再透過賄賂清將進行交易。 [32]  經過多年的征戰,鄭氏王朝的財務已經嚴重透支,軍隊又缺乏補給,鄭經只得放棄東南沿海的所有據點。
1680年(康熙十九年)正月,清福建水師提督萬正色率舟師進攻金、廈。鄭經以右武衞林陛督師抵禦,劉國軒部亦自海澄來援,戰皆不利,鄭經率諸將回台灣。其母董夫人見而責之曰:“七府連敗,二島亦喪,皆由汝無權略果斷,不能任人,致左右竊權,各樹其黨。”鄭經無言以對。秋八月,清貝子賴塔復致書鄭經,準照朝鮮事例,“不剃髮,不登岸,稱臣入貢,俾沿海生靈永息塗炭”。鄭經復書,請如約,請要求留海澄為互市地。福建總督姚啓聖不許,和議又再次擱置。
  • 西征
《1662年,鄭成功與荷蘭人的締和條約》 《1662年,鄭成功與荷蘭人的締和條約》
1673年,三藩之亂爆發,繼承鄭成功台灣建立政府體制的延平王鄭經,接受靖南王耿精忠請援,率軍由台灣西渡福建。鄭經先調遣兵萬人、船百餘艘先行至廈門,耿軍派人往接。開始時,鄭軍軍容不似鄭成功時代之壯盛,耿精忠一開始甚為輕視。但鄭經以廈門為根據地,陸續攻下漳州泉州潮州三府,進而攻下閩粵交接的重要據點惠州。鄭經於攻下多座城市,商請耿精忠如約撥船及地方安插兵士。耿精忠不答,雙方開始交惡。
1680年代始,廣東平南王尚之信、福建靖南王耿精忠相繼為清軍所平定,雲南平西王吳三桂亦死亡,明鄭勢力敗退僅能守住廈門。1680年,清將萬正色遣人遊説鄭軍水師總督朱天貴(原為耿精忠部將)率艦300艘,將士2萬餘人降清,鄭經放棄廈門並率殘餘兵力回台,至此,明鄭在閩南的勢力再度消失。
鄭經沒有利用三藩之亂鄭軍渡海西征,佔有閩南粵東一帶的有利機遇,從大陸移民由於遷海令和戰亂產生的大陸漢族流民充實灣島,可以説是一大失策。也導致了鄭經渡海西征失敗後明鄭一蹶不振。

明鄭時期英國

英國東印度公司也因鄭經的邀請前來台灣,雙方於1672年簽訂通商條約。鄭經因此透過英國獲得火藥和兵器,英國人也幫助鄭軍訓練炮兵,鄭經還借用英軍炮兵作戰。

明鄭時期日本

永曆三年,鄭成功復遣使乞師日本。 [34]  是時日本方行鎖港之策,文恬武嬉,不欲有事國外,幕議不可,唯時饋軍糈以助之。及克台後,日人之在台者,禮之有加。永曆二十年,忠振伯洪旭以商船販日本,購造銅砲、刀劍、甲冑之屬,並鑄永曆錢。永曆二十八年夏,為三藩之役,鄭經至思明,命兵都事李德東聘,再作兵鑄錢。而日本亦歲以寬永錢相餽,貿易繁盛。及鄭氏亡,德川幕府亦嚴鎖港,往來遂絕。 [35] 

明鄭時期呂宋

呂宋經略初,羅馬神甫李科羅佈教廈門,鄭成功延為幕客,軍國大事時諮問焉。克台之第二年,召之來。春三月,命赴呂宋,勸入貢,而陰檄華僑起事,將以舟師援也。既至,呂宋總督禮之。華人聞者,勃勃欲動,蓋久遭西人殘暴,思殲滅之,以報夙怨。事泄,西班牙人戒嚴。五月初六日,以騎兵一百、步兵八千,分駐馬尼拉。凡華人商工之地,皆毀城破砦,慮被踞。而華人已起矣。鏖戰數日,終不敵,死者數萬,多乘小舟入台,半溺死,成功撫之。而呂宋仍俶擾,又慮鄭師之伐也,遣使隨李科羅入台。諸將議討之,未成而鄭成功病革矣。 [39] 
永曆二十年秋八月,呂宋總督遣使貢方物,且請傳教。勇衞陳永華不可,命以中國之禮入覲,申通商之約。於是販運南洋,遠至安南暹羅、噶拉巴,海通之利,國以日殖。
永曆二十六年春正月,統領顏望忠、楊祥請伐呂宋,以為外府。侍衞馮錫範認為不可。 [38] 
永曆三十七年夏六月,清軍破澎湖。諸將以台灣勢蹙,不可居,議全師取呂宋。建威中鎮黃良驥主其議,中書舍人鄭德潛力贊之,出呂宋地圖,指示險要。 [36]  提督中鎮洪邦柱願為先鋒,正總督劉國軒以為不可。馮錫範詰之,主張投降。 [37]  鄭克塽猶預,遂降清。南征之議,至今無有道者。

明鄭時期國號名稱

常見的“明鄭”或“東寧”其實都並非鄭氏王朝的國號,其國號沿用南明的“大明”國號。其中,東寧國的東寧二字並不是真有一個國家叫做“東寧”,東寧其實是地名,鄭經從來沒有正式宣佈使用東寧為國號,記載中只稱東寧為台灣的總地號。類似的情況,大略在同一時期越南的廣南國也一樣,雖然一般稱其為廣南國,但“廣南”並非其正式國號。

明鄭時期遺蹟

明鄭相關遺蹟
遺蹟名稱
當時功用
今日名稱
今日行政區域
古蹟級別
延平王城
延平王宮
台南市安平區
國家一級古蹟
承天府府署
承天府府尹衙門
台南市中西區
國家一級古蹟
大上帝廟
祭祠真武玄天大帝(玄天上帝)
台南北極殿
台南市中西區
國家第二級古蹟
先師聖廟
祭祠孔子、建明倫堂為太學
台南市中西區
國家一級古蹟
寧靖王府邸
寧靖王別宮
台南市中西區
國家第一級古蹟
寧靖王從死五妃墓
寧靖王姬妾墳冢
台南市中西區五妃街
國家第一級古蹟
董太妃之別宮
台南市北區北園街
國家第二級古蹟
李茂春住所
台南市中西區
國家第三級古蹟
鄭森四王子鄭睿與十王子鄭發之墓
藩府二鄭公子墓
台南市南區
國家三級古蹟

明鄭時期藩王世系

延平王 
爵位
諡號
姓名
在世時間
在位時期
年號
延平王
1624年—1662年
1649年—1662年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延平王
-
不詳
1662年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延平王
1642年—1681年
1662年—1681年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延平王
-
1664年—1681年
1681年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延平王
-
1670年—1707年
1681年—1683年
永曆(使用南明紀年)

明鄭時期史料記載

  • 《鄭氏史料初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2。
  • 鄭氏史料續輯》,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
  • 鄭氏史料三編》,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3。
  • 川口長孺,《台灣鄭氏紀事》,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黃叔璥,《台海使槎錄》,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7。
  • 黃宗羲,《賜姓始末》,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江日升,《台灣外記》,方豪校勘。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
  • 彭孫貽,《靖海志》,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
  • 阮旻錫,《海上見聞錄》,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沈雲,《台灣鄭氏始末》,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市村贊次郎,《鄭氏關係文書》,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
  • 施琅,《靖海紀事》,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夏琳,《閩海紀要》,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夏琳,《海紀輯要》,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8。
  • 楊捷,《平閩紀》,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1。
  • 鬱永河,《裨海記遊》,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59。
  • 鄭亦鄒匪石朱希祖,《鄭成功傳》,台北:台灣銀行經濟研究室,1960。
參考資料
  • 1.    明鄭時期台灣歷年大事記(公元1662-1683年 計22年)  .中國台灣網[引用日期2019-07-27]
  • 2.    川口長孺,《台灣鄭氏紀事》:1669年鄭經在給滿清的官員率泰的書信中説到:「曩歲思明〔鄭成功改廈門為思明〕之役,…全師而退,遠絕大海,建國東寧,別立乾坤,自以為休兵息民,可相安於無事。」。
  • 3.    黃玉齋.明延平王三世.台北:海峽學術出版社,2004
  • 4.    陳名實,《明鄭時期台灣民眾民族精神與本土意識的互動》,《東南學術》, 2010(3):146-153。
  • 5.    鄧孔昭,《明鄭台灣建置考》。
  • 6.    黃秀政、張勝彥、吳文星.《台灣史》:五南圖書出版公司,2002:第51-60頁
  • 7.    許雪姬.《台灣歷史辭典》.台北:文建會,2004:第303頁
  • 8.    《清史稿·卷二百二十四·列傳十一》:六月,琅師乘南風發銅山,入八罩嶼,攻澎湖,擊沈錦師船二百,斬將吏三百七十有奇、兵萬餘。國軒以小舟自吼門走台灣。
  • 9.    《清史稿·卷二百二十四·列傳十一》:七月,克塽使請降,琅疏聞。上降敕宣撫,克塽上降表,琅遣侍衞吳啓爵持榜入台灣諭軍民薙髮。
  • 10.    黃秀政、張勝彥、吳文星 .《台灣史》 :五南圖書出版公司 ,2002 :第51-60 頁.
  • 11.    地名“台灣”的產生與確立  .廈門市文化廣電新聞出版局[引用日期2016-11-20]
  • 12.    何池,《明鄭政權對開發台灣的貢獻》,《炎黃縱橫》, 2012(9):20-22。
  • 13.    劉桂娥,《明鄭時期(1661—1683年)台灣農業研究》,華南農業大學, 2005。
  • 14.    李新偉,《明鄭台灣軍屯研究》,《軍事歷史研究》, 2014(3):124-130。
  • 15.    鄧孔昭,《明鄭時期台灣海峽海上交通問題的探討》,《台灣研究集刊》, 2001(4):10-16。
  • 16.    《台灣史》,頁182-183。
  • 17.    《台灣史》,頁204-205。
  • 18.    《台灣政治史》,頁62-63。
  • 19.    連橫,《台灣通史·卷七户役志》:“是台灣之民,此時已近二十萬。”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81頁。
  • 20.    劉玉山,《鄭成功收復台灣與明朝遺民東移》,《唐都學刊》, 2013, 29(3):84-87。
  • 21.    黃新憲,《明鄭時期台灣的教育與科舉》,《教育理論與實踐》, 2004(21):51-54。
  • 22.    劉家駒.《清史拼圖》.台北:遠流出版社,2003:第35–58頁
  • 23.    劉建明,《論明鄭政權衰變與台灣詩歌衍變》,《福建師範大學學報(哲學社會科學版)》, 2014(3)。
  • 24.    《台灣檔案史料選輯》,第69頁。
  • 25.    《台灣外志·第十五卷》。
  • 26.    《康熙統一台灣檔案史料選輯》,第70頁。
  • 27.    黃宗羲《鄭成功傳》:台自破荒,不載版圖。
  • 28.    鄭經《復靖南王耿繼茂招降書》。
  • 29.    江日升,《台灣外記》。
  • 30.    《明清史料丁編》第三本
  • 31.    《台灣外志》卷二十
  • 32.    《台灣史》,頁184。
  • 33.    連橫,《台灣通史·卷十五 撫墾志》:“寧靖王朱術桂亦自墾竹滬之野,歲乃大熟,民殷國富。",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23頁。
  • 34.    連橫,《台灣通史》:寓書曰「大明龍興三百年,治平日久,人遂忘亂。韃靼乘虛而破兩京,神州悉污腥羶。成功深荷國恩,不敢坐視,故渫血以報讎為念。徘徊閩浙之間,以義感人,從者頗眾。然孤軍懸絕,千辛萬苦。中心未遂,日月幾何。成功生於貴國,仰望實深。今際艱難之時,願貴國憐之。乞假數萬之兵,則感義無限矣」。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13頁。
  • 35.    連橫,《台灣通史·卷十四》,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13頁。
  • 36.    連橫,《台灣通史·卷十四》:「諸島之中,惟呂宋待我國人最無禮。先王在日,每欲徵之,以雪我中國人之恨。然因開創,至世藩業已興師,乃接耿藩之變,遂移兵過廈,而事又止。呂宋之兵不過千有餘人,所恃者城上之大砲而已。自西班牙竊據茲土,於茲已百四十餘年。我漳、泉人積骸其地者,何啻數十萬?羈魂厲魄,痛恨何如。夫積怨者神人所共憤,而叢貨者興盛所取資也。呂宋富饒甲諸國,今之積於公班巴禮者數十萬,是皆昔所誘惑愚昧死而括藏之物。天下安有久積而不散,虐侮而不復之理?又安知非天鐍其藏,以待興王之探取耶?故以議取呂宋者為上策」,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13-214頁。
  • 37.    連橫,《台灣通史·卷十四》國軒曰:「呂宋非不可取,顧當取之於無事之日。今清兵已迫,救亡不暇,尚何能勞師遠襲?若事機一失,進退兩難,則滅亡隨之」,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13-214頁。
  • 38.    連橫,《台灣通史·卷十四》曰:「呂宋既已入貢,修好往來,今若伐之,有三失焉。師出無名,遠人攜貳,一也。殘擾地方,得之無用,二也。戍兵策應,鞭長莫及,三也。且自頻年以來,歲幸豐稔,民樂其業,豈可復興無益之兵」?議遂止。,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13-214頁。
  • 39.    連橫,《台灣通史·卷十四》,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13-214頁。
  • 40.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十九·列傳一·陳永華》,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400頁。
  • 41.    連橫,《台灣通史·卷十一·教育志》永 華 曰 : 『 昔 成 湯 以百 裏 而 王 , 文 王 以 七 十 裏 而 興 。 國 家 之 治 , 豈 必 廣 土 眾民 ? 唯 在 國 君 之 用 人 求 賢 , 以 相 佐 理 爾 。 今 台 灣 沃 野 千里 , 遠 濱 海 外 , 人 民 數 十 萬 , 其 俗 素 醇 , 若 得 賢 才 而 理之 , 則 十 年 生 聚 、 十 年 教 養 , 三 十 年 之 後 , 足 與 中 原 抗衡 。 又 何 慮 其 狹 小 哉 ? 夫 逸 居 無 教 , 則 近 於 禽 獸 。 今 幸民 食 稍 足 , 寓 兵 待 時 , 自 當 速 行 教 化 , 以 造 人 才 , 庶 國有 賢 士 , 邦 以 永 寧 , 而 世 運 日 昌 矣 』 。,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148頁。
  • 42.    江日升,《台灣外記·卷十三》 :即檄南北路各鎮,着屯兵入深山窮谷中,採辦桅舵含檀,令匠補葺修造。旭又別遣商船前往各港,多價購船料,載到台灣,興造洋艘、鳥船,裝白糖、鹿皮等物,上通日本;製造銅、倭刀、盔甲,並鑄永曆錢,下販暹羅、交趾、東京各處以富國。從此台灣日盛,田疇市肆不讓內地。
  • 43.    江日升,《台灣外記》:“今歲南風將過,西北風迅烈,(清師)決不敢東顧。但諸島失守,幸得東來,賴復甫(陳永華)材幹,勤督開墾,集眾煮海,調度井井,業已就緒。茲又建聖廟,設學校,大興文教,將來之昌盛可指日而待也。但文事武備兩者不可缺一,慎勿以天塹足恃,遂爾偷安忘戰,……當勤訓練操演,一旦有警,便可禦敵。”
  • 44.    江日升,《台灣外記·卷十三》 :三月,經以陳永華為學院、葉亨為國子監助教,教之養之。自此台人始知學。
  • 45.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十九·列傳一·寧靖王》:術桂見台灣初闢,土壤肥美,就萬年縣竹滬墾田數十甲,歲入頗豐,有餘則賜諸佃。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389頁。
  • 46.    江日升,《台灣外記·卷六》:八月,呂宋國王遣巴禮僧至台貢問。經令賓客司禮待之,以柔遠人。巴禮僧求就台起院設教(即天主教)。陳永華曰:『巴禮原名化人,全用詐術陰謀人國,決不可許之設教』。經笑曰:『彼能化人,本藩獨能化彼』。賜以衣冠,令巴禮僧去本俗服飾,穿戴進見;如違,梟首。巴禮僧更衣入,行臣禮。經諭:『凡洋船到爾地交易,不許生端勒擾。年當納船進貢,或舵或桅一。苟背約,立遣師問罪』。巴禮僧叩首唯唯,不敢提設教事。遣之歸。
  • 47.    江日升,《台灣外記·卷六》:五月,元章至福建。航船過台,傳宣朝廷德意招撫。經厚待元章,以『台灣遠在海外,非中國版圖。先王在日,亦只差「薙髮」二字。若照朝鮮事例,則可』。
  • 48.    江日升,《台灣外記·卷六》:初七日,經大會文武,與天顏二使會議,曰:『本藩豈不能戰?因念生靈荼苦,故傚張仲堅遠避海外。一自癸卯東來,業已息兵。又何必深求耶?苟能照朝鮮事例,不削髮、稱臣納貢,尊事大之意,則可矣』。
  • 49.    《清史稿·列傳11·鄭成功·鄭錦·鄭克塽》載:康熙廿二年(1683年)“七月,吳啓爵持榜入台灣諭軍民薙髮,克塽使請降,琅疏聞。上降敕宣撫,克塽上降表,琅遣侍。”
  • 50.    清•乾隆《泉州府志•卷73•祥異•紀兵附》、清·道光《晉江縣誌·卷18·武功志》均載:“(康熙廿二年)七月,我師入台灣,鄭克塽降;設一府三縣。”“一府三縣”即台灣府與台灣縣、鳳山縣、諸羅縣。
  • 51.    民國•陳衍《福建通志•福建列傳•卷31•鄭成功•孫克塽》:“錫範創議投誠,克塽然之,遣使齎‘延平郡王’金印一、‘招討大將軍’金印一,籍土地、户口、府庫、軍實詣軍門降。”
  • 52.    民國•陳衍《福建通志•福建列傳•卷31•鄭成功•孫克塽》:自成功初起迄克塽,奉永曆正朔三十七年,而明朔始亡。
  • 53.    清·蔣良騏《東華錄·卷八·康熙二十二年癸亥》:“十二月甲辰(十三日):先是,侍郎蘇拜等奏:‘鄭克塽、劉國軒、馮錫範、明裔朱桓等,俱令赴京;其武職一千六百有奇、文職四百有奇,或願回籍、或願授職,應聽部察例議敍。兵四萬餘人,願入伍、歸農,各聽其便。’上命:‘鄭克塽家口親族及劉國軒、馮錫範本身家口,俱令遣發來京。其偽官並明裔朱桓等,俱於附近各省安插墾荒。餘如議。’”
  • 54.    民國•陳衍《福建通志•福建列傳•卷31•鄭成功•孫克塽》:“琅疏請經略台灣,禮待克塽及諸將帥,歸之京師。”
  • 55.    《清史稿·列傳11·鄭成功·鄭錦·鄭克塽》載:“上授克塽公爵(正黃旗海澄公),隸漢軍正黃旗,國軒、錫範皆伯爵。諸明宗人依鄭氏者,寧靖王•朱桂自殺,魯王子及他宗室皆徙河南。上以國軒為天津總兵,召對慰勉。眷屬至,賜第京師。克塽請為成功子聰、錦子克□(上“輿”下“土”)等請官,上特許之。”
  • 56.    清·蔣良騏《東華錄·卷8·康熙二十二年癸亥》:“至是,鄭克塽等至京。上念其納土歸誠,授鄭克塽公銜,劉國軒、馮錫範伯銜,俱隸上三旗;仍令該部撥給房屋、田地。”
  • 57.    民國•陳衍《福建通志•福建列傳•卷31•鄭成功•孫克塽》:“詔授克塽漢軍公;克塽死,除。”
  • 58.    鄭克塽  .泉州歷史網[引用日期2021-03-09]
  • 59.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八月,改東都為東寧,天興、萬年為二州,劃府治為四坊。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0頁。
  • 60.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赤嵌城為承天府,總曰東都。設府一縣二,以楊朝棟為承天府尹,祝敬為天興知縣,莊之列為萬年知縣,澎湖別設安撫司。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18頁。
  • 61.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成功曰:“為治之道,在於足食。足食之後,乃可足兵。今賴皇天之靈,諸將之力,克有茲土,豈敢為晏安之計。然而食之者眾,作之者寡,倘一旦匱餉,師不宿飽,則難以固邦家。今台灣土厚泉甘,膏壤未闢,當用寓兵於農之法,庶可以足食而後足兵,然後觀時而動,以謀光復也。”黃安曰:“開疆闢土,創業萬世,諸將自當遵行,但其法何如,願垂明教。”成功曰:“夫法古者可以制宜,明時者可以圖治。古者量人受田,量地取賦。至商雖變為井田,亦行九一之法。周代因之,鄉出師徒,裏出車馬,兵民無分。及秦始廢井田,後代不改。故兵自為兵,民自為民,籌餉轉輸,屢為國患。故善為將者不得不行屯兵之法,如充國之屯羌中,諸葛之屯斜谷,姜維之屯漢中,杜預之屯襄陽,而後戰無乏糧,守無飢色。若夫元代之分地立法,太祖之設衞安軍,乃天下已平,恐虛糜空乏,故為農者七,為兵者三,非無故也。今台灣為新創之地,雖僻處海濱,安敢忘戰。故行屯田之法,僅留勇衞、侍衞二旅以守安平、承天,餘鎮各按分地,分赴南北開墾,使野無曠土,而軍有餘糧。三年之後,乃定賦税。農隙之時,訓以武事,俾無廢弛。有事則執戈以戰,無事則負耒而耕,而後可以圖長治也。”諸將皆聽命而行。於是五軍、果毅各鎮赴曾文溪之北,前鋒、後勁、左衝各鎮赴二層、行溪之南,各擇地屯兵,插竹為社,斬茅為屋,而養軍無患。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0頁。
  • 62.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宗室寧靖王、滬溪王、巴東王、魯王世子,暨鄉紳王忠孝、辜朝薦、盧若騰、沈佺期、郭貞一、李茂春悉扁舟從。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0頁。
  • 63.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十六年春正月朔,成功朝諸將於安平鎮,遙拜帝座。嗣聞清人棄芝龍於北京,子孫皆被害,擗踴哭泣,令諸鎮守喪。先是,清人從降將黃梧之策,遷山東、江、浙、閩、粵沿海居民盡入內地,禁出海,以絕接濟,並毀鄭氏祖墳。成功聞之,嘆曰:“使吾徇諸將意,不自斷東征,得一塊土,英雄無用武之地矣。沿海幅員上下數千裏,盡委而棄之,使田廬丘墟,墳墓無主,寡婦孤兒,望哭天末,唯吾之故。以今雖披猖,亦復何用,但當收拾殘民,移我東土,闢地休兵,養精蓄鋭,以待天下之清未晚也。”,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19頁。
  • 64.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世子經年十九,居廈門,與乳媪通,生子以聞。成功大怒,令董昱、洪有鼎至廈,諭鄭泰監殺經及董夫人,以教子不嚴也。諸部大驚,又聞成功病,謀保全之。謂經子也,不可拒父,諸部臣也,不可拒君。唯泰於成功為兄行,謂兄可拒弟,乃殺乳媪及兒以報。成功不肯,解佩劍與昱命再至廈。適周全斌自南澳回,亦奉命,諸將誘執之。夏五月初八日,成功病革,尚登台望海,乃冠帶,請太祖訓出,坐胡牀,命左右進酒,折閲三帙。嘆曰:“吾有何面目見先帝於地下哉?”遂薨於路寢,年三十有九。,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19頁。
  • 65.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台人以其弟襲為護理。十四日,訃至,經嗣位,發喪,修表達行在。聞襲將為東都主,經駭然,乃出全斌為右軍都督,陳永華為諮議參軍,馮錫範為侍衞,整師欲東。秋七月,清靖南王耿繼茂、閩浙總督李率泰遣人來講,經不從。泰等請經,經曰:“吾將東,諸君善圖之。”議照朝鮮事例,派中軍都督楊來嘉答之,不報。來嘉還,以忠振伯洪旭、永安侯黃廷輔泰守廈門,並諭銅山南澳諸將,毋廢戰守。冬十月,經至澎湖,歷巡各島,乃赴台。黃昭、蕭拱宸謀拒經,陳師海澨,為全斌所殺。眾倒戈,經免冑示之。黃安大呼曰:“此吾君之子也,其速往迎。”經遂入王城,襲入見,復為叔侄如初。十一月,率全斌巡視南北二路,鎮撫諸番。,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0頁。
  • 66.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十七年春正月,滇城訃至,經猶奉朔稱永曆,以統領顏望忠守安平,勇衞黃安鎮承天,提調南北軍務,率全斌、永華、錫範至廈門。以泰潛結黃昭、蕭拱宸等謀抗拒,事露。夏六月,置酒邀泰,縊殺之。,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0頁。
  • 67.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冬十月,繼茂、率泰調投誠諸軍,合荷蘭出泉州,提督馮得功出同安,降將施琅、黃梧出漳州,分道並進。經部署諸將,令全斌御之。十九日,會於金門烏沙港。荷蘭夾板十餘舟,巍巨如山,泉舟三百,箕張而下。全斌以艨艟二十艘往來奮擊,剽疾如馬,荷人發炮無一中者。清軍見之,愕眙相視,雲翔而不敢下。得功殿,為全斌所殪。已而耿、李各濟師,琅、梧亦至,鄭師不敵,退守銅山。清軍入金、廈,墮兩城,棄其地,收寶貨婦女而還,兩島之民爛焉。,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0頁。
  • 68.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十八年春正月,援剿右鎮林順降清。二月,南澳護衞左鎮杜煇亦降清。洪旭言曰:“金、廈新破,銅山難守,不如退保東都,以待後圖。”經從之,命永華、錫範扈董夫人先行。宗室寧靖王、滬溪王、巴東王、魯王世子,暨鄉紳王忠孝、辜朝薦、盧若騰、沈佺期、郭貞一、李茂春悉扁舟從,至澎湖,與旭歷視諸島。,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0頁。
  • 69.    連橫,《台灣通史·卷二建國紀》:東寧初建,制度簡陋,乃教民燒瓦,建宮室衙署。禮待避亂搢紳,凡諸宗室,皆贍給之。分諸鎮土地,又行寓兵於農之法,台灣以安。,華東師大出版社,2006年,第21頁。
  • 70.    《賴塔與鄭經書》:自海上用兵以來,朝廷屢下招撫之令,而議終不成。皆由封疆諸臣,執泥削髮登岸,彼此齟齬。台灣本非中國版籍,而足下父子,自開荊榛。且眷懷勝國,未嘗如吳三桂之僭妄。本朝亦何惜海外彈丸之地,不聽田橫壯士逍遙其間乎?今三藩殄滅,中外一家。豪傑失時,必不思噓已灰之焰,毒瘡痍之民。若能保境息民,則從此不必登岸,不必剃髮,不必易衣冠,稱臣入貢可也。不稱臣,不入貢亦可也。以台灣為箕子之朝鮮,為徐福之日本,與世無患,與人無爭……。
  • 71.    魏源《聖武記》卷八
  • 72.    佟建寅 主編.台灣歷史辭典.北京:羣眾出版社.1990.第308頁.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