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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良論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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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良論四》是清代龔自珍創作的散文。
作品名稱
明良論四
作    者
龔自珍
創作年代
清代
文學體裁
散文

明良論四作品原文

皰丁之解牛[1],伯牙之操琴[2],羿之發羽[3],僚之開丸[4],古之所謂神技[5]也。戒皰丁之刀曰[6]:多一割亦笞汝[7],少一割亦笞汝;韌[8]伯牙之弦曰:汝今日必志於山[9],而勿水之思[10]也;矯[11]羿之弓,捉僚之丸曰:東顧勿西逐,西顧勿東逐,則四子者皆病[12]。人有疥癬之疾,則終日抑[13]搔之,其瘡痏[14],則日夜撫摩之,猶懼未艾[15],手欲勿動不可得,而乃卧之[16]以獨木,縛之以長繩,俾[17]四肢不可以屈伸,則雖甚癢且甚痛,而亦冥心息慮以置之耳[18]。何也?無所措術故也[19]。
律令[20]者,吏胥[21]之所守也;政道[22]者,天子與百官[23]之所圖也。守律令而不敢變,吏胥之所以侍立而體卑[24]也;行政道而惟吾意之所欲為,天子百官之所以南面[25]而權尊也。為天子者,訓迪其百官,使之共治吾天下,但責之以治天下之效,不必問其若之何而以為治[26],故唐、虞、三代之天下無不治。治天下之書,莫尚於六經[27]。六經所言,皆舉其理、明其意,而一切瑣屑[28]牽制之術,無一字之存,可數端[28]瞭也。
約束之,羈縻[29]之,,朝廷一二品之大臣,朝見而免冠[30],夕見而免冠,議處、察議之諭不絕於邸鈔[31]。部臣工於綜核[32],吏部[33]之議羣臣,都察院之議吏部也,靡[34]月不有。府州縣官,左顧則罰俸至,右顧則降級至,左右顧則革職至,大抵逆億[35]於所未然,而又絕不斠畫[36]其所已然。其不罰不議者,例之所得行者,雖亦自有體要[37],然行之無大損大益。盛世所以期諸臣之意,果[38]盡於是乎?恐後之有識者,謂率[39]天下之大臣羣臣,而責之以吏胥之行也。一越乎是,則議處之,察議之,官司[40]之命,且倒懸於吏胥之手。彼上下其手[41],以處夫羣臣之合乎吏胥者,以為例如是,則雖天子之尊,不能與易,而羣臣果[42]相戒以勿為官司之所為矣。夫聚大臣羣臣而為吏,又使吏得以操切[43]大臣羣臣,雖聖如仲尼[44],才如管夷吾[45],直如史魚[46],忠如諸葛亮[47],猶不能以一日善其所為,而況以本無性情[48],本無學術之儕輩耶[49]?
伏見今督、撫、司、道[50],雖無大賢之才,然奉公守法[51]畏罪,亦云至矣[52]。蔑[53]以加矣!使奉公守法畏罪而遽[54]可為治,何以今之天下尚有幾微[55]之未及於古也?天下無鉅細,一吏之於不可破之例,則雖以總督之尊,而實不能以行一謀、專一事[56]。夫乾綱,不貴端拱無為[57],亦論之似者也。然聖天子亦總其大端[58]而已矣。至於內外大臣之權,殆[59]亦不可以不重。權不重則氣不振,氣不振則偷[60],偷則敝。權不重則民不畏,不畏則狎,狎則變[61]。待其敝且變,而急思所以救之,恐異日之破壞條例,將有甚焉者矣[62]。
古之時,守令皆得以專戮[63],不告大官,大官得以自除闢吏[64],此其流弊,雖不可勝言,然而聖智在上,今日雖略仿古法而行之,未至擅威福也[65]。仿古法以行之,正以救今日束縛之病。矯之而不過,且無病,奈之何不思更法[66],瑣瑣焉,屑屑焉,惟此之是行而不虞其墮也[67]?聖天子赫[68]然有意千載一時之治,刪棄文法,捐除科條,裁損吏議[69],親總其大綱大紀,以進退一世,而又命大臣以所當為,端羣臣以所當從。內外臣工[70]有大罪,則以乾斷誅之,其小故則宥之,而勿苛細以繩其身[71]。將見堂廉之地[72],所圖者大,所議者遠,所望者深,使天下後世,謂此盛世君臣之所為,乃莫非盛德大業,而必非吏胥之私智所得仰窺。則萬萬世屹立不敗之謀,實定於此[73]。 [1] 

明良論四作品註釋

[1]皰(páo刨)丁:傳説戰國時代魏國一個宰牛技術十分高超的人。他曾於十九年中宰牛數千頭,而刀刃仍非常鋒利。見《莊子養生主》。解牛:宰牛。[2]伯牙:俞伯牙,春秋時代一個彈琴藝術高超的人,傳説他能夠用琴音表達自己意在高山、意在流水的心情。見《列子湯問》。操琴:彈琴。[3]后羿(yì藝):后羿,傳説古代一個很會射箭的人。發:發射。羽:箭末的羽毛,這裏代指箭。[4]僚:熊宜僚,春秋時楚國人。傳説他很會耍弄彈丸,能將九顆彈丸接連拋到空中,讓八顆凌空,一顆接在手上。見《莊子徐無鬼》。[5]神技:高超的技藝。[6]戒:警告。刀:這裏指用刀。[7]笞(chī吃):鞭打。汝:你。[8]韌(rèn認):這晨指放鬆。[9]志於山,把心意寄託在高山。[10]勿水之思:不要想念流水。[11]矯:這裏是撥動的意思。[12]四子:指上文皰丁等四個人。病:這裏指無法施展技藝。[13]抑:按摩。[14]痏(wěi偉):瘡。[15]艾:停止。[16]卧之:使他卧倒。[17]俾(bǐ比):使。[18]冥(míng明)心:死了心。息慮:停止考慮。置之:把它放下來。耳:語氣助詞,相當於“罷了”。[19]措:採取。術:辦法。這一段,作者指出限制得太死,雖有神技也不能施展;束縛得厲害,雖有疥癬,也只能冥心算慮。這是比喻封建專制統治對人才的限制和束縛,表現了作者反對限制、束縛人才的思想。[20]律令:法律、條令。[21]吏胥(xū須):也叫“胥吏”。封建社會衙門裏面管案件文牘的下級官吏。[22]政道:治國大計。[23]百官:這裏指朝廷的大臣。[24]體卑:地位低下。[25]南面:面向南。古代以面向南為尊位。皇帝坐朝、大官坐堂都是南面而坐。[26]“為天子者”五句:在這裏作者大膽地提出君臣共治天下的主張,反對君主對臣下的過分限制、束縛。迪(dí敵):啓發引導。若之何:怎麼樣。[27]尚:超過。六經:儒家尊奉的六部典籍,即《詩》、《書》、《禮》、《樂》(已失傳)、《易》、《春秋》。這裏作者借“六經”來反對君主極權,但也吹捧了“六經”。[28]瑣屑:瑣碎。[29]羈縻(jīmí機迷):原指馬籠頭和牛繮繩,這裏是束縛、牽制的意思。[30]免冠:摘下帽子。這裏是指請罪、謝罪的禮儀。[31]議處、察議:清朝制度,官吏犯了“錯誤”要提交給吏部追究由吏部查察其情節輕重而議定其處分,輕的叫“察議”,重的叫“議處”。邸鈔(dǐchāo抵鈔):官方的簡報,是朝遷用來刊登皇帝的命令和大臣的命令和大臣的春意以及其他政事的。又稱“邸報”,清代稱為“京報”。[32]部臣:總的大臣,即吏、户、禮、兵、刑、工六部的長官。綜核:統計核對。[33]吏部:專管考察官吏功過來確定其升降去留的部門。[34]靡(mǐ米):沒有。[35]逆億:事先作主觀猜測。[36]斠(jiào叫):考察核實。[37]體要:規格要領。[38]果:竟然,難道。[39]率(shuài帥):統率,這裏指聚集。[40]官司:官員。[41]上下其手:指玩法作弊,故意顛倒是非輕重。[42]果:果真,真的。[43]操切:控制。[44]仲尼:孔丘,字仲尼。[45]管夷吾:管仲,名夷吾,字仲,春秋時齊國的相。他協助齊桓公實行革新,使齊國富強,是先秦法家的先驅。[46]史魚:史魷(yóu尤):字子魚,春秋時衞國大夫。孔老二稱讚他為人“耿直”,是説他能死心塌地為奴隸主效勞。龔自珍也説“直”,是沒有看清所謂“直”的實質。[47]諸葛亮:漢末三國時法家,幫助齊備統一西南,建立蜀國,擔任蜀國的丞相。[48]懷情:指品德。[49]儕(有拼音chái柴)輩:這一班人。耶(yé爺):疑問語氣詞,這裏帶有感慨語氣的反問。這一段,作者揭露當時朝廷對臣子的諸多約束和官署之間互相牽制的情況及其危害性,把大臣的無能,國家的衰敗歸罪於皇帝,有力地反駁了嘉慶在“諭旨”中企圖推卸罪責的謬論。[50]伏:俯伏,這裏是表示尊敬之詞。封建社會時寫文章向上反映情況,陳述意見,常用它開頭。督:總督,總攬一省或幾省軍政大權的長官。撫:巡撫,僅次於總督的省級長官。司:清代每省設布政使司(管人事財政,俗稱藩司)和按察使司(管司法,欲稱臬司,臬音niè聶),都是總督、巡撫的下屬機構。道:首以下的行政區域。道的長官稱道員,管轄若干個州、府。[51]奉公守法:這裏指死守儒家的“禮治”教條和“祖宗之法”。嘉慶皇帝顒琰在天理教起義後所頒發的“諭旨”中,就提出要官員們“守法奉職”,否則“天理難容”。這裏作者是針對顒琰所鼓吹的“奉公守法”的儒家説教進行駁斥。[52]雲:説。至:極點。[53]蔑:無,沒有。[54]遽(jù巨):急速。[55]幾(jī機)微:極小。[56]“天下無鉅細”四句:作者在這裏揭露了最高統治者頑固地奉行儒家路線,用儒家的反動教條,造成無數的精神強索束縛人,使人動彈不得,表達了作者對死抱住陳腐舊制度不放的官僚大地主頑固派的憤慨和要求革新的願望。[57]乾綱:皇帝的職能。乾,是“八卦”裏面第一卦的名稱,代表陽,代表天,古代用來象徵皇帝。綱,是綱紀,有管理的意思,這裏引申為職能。[58]端拱無為:無所作為,無為而治。[59]大端:大的、主要的方面。[60]殆(dài待):恐怕。[61]氣:氣勢,氣派。偷:苟且,敷衍馬虎。[62]敝:壞,糟。[63]“權不重則民不畏”三句,這是龔自珍主張加強地主階級專政以防止農民造反。狎:態度輕慢,指不遵守和不執行封建王朝的各種法令。[64]甚焉(yān煙):更加嚴重的意思。這一段作者指出,朝廷如果不對束縛地方官員才智的陳規舊例實行改革,最終將會被起來造反的人民所摧毀。這是作者對清朝統治者的警告,同時也反映了他主張改革的目的是為了地主階級性的長遠利益,希望通過改革,緩和階級矛盾,防止人民起來造反。[65]守令:郡守、縣令。專戮(lù錄):有權判處死刑。[66]除:免除舊職,授任新職。這時是委任、任命的意思。闢(bì璧);徵召,選拔。[67]擅(shàn善):獨斷專行。威福:作威作福。[68]奈之何不思更法:龔自珍認為清朝只有實行“變法”,才能救“束縛之病”。“不思更法”是他對嘉慶帝的責問。奈之何:為什麼。[69]此之是行,即“行此”、“此”指上文對子些瑣瑣碎碎的做法,作為“行”的賓旅順,“之是”是用來把賓語提前的虛詞,沒有意義。虞(yú餘):憂慮。墮:墮落,失敗。[70]赫:怒的形容詞,這裏引申為振奮。[71]“刪棄文法”三句:這是龔自珍提出變法的具體主張。文法:法令。條文。與“科條”意同,這裏是指那些束縛官吏,壓制革新力量的舊法令、舊條例。捐除,廢除。[72]臣工:羣臣百官。見《詩經周頌臣工》。[73]苛細:苛刻細碎。繩:這裏作動詞,束縛的意思。[74]堂廉之地:指皇帝和大臣議論政事的地方。堂:明堂。皇帝和大臣議事的宮殿。廉:常的四側。[75]這一段,作者批判了嘉慶皇帝死守儒家那一套,“不思更法”,但為了希望皇帝採納他變法的主張,他又對皇帝吹捧了一番,並説他主張的“更法”只是“仿古法而行”、“矯而不過”,這表明他的變法是很軟弱的。 [1] 

明良論四作品譯文

皰丁宰牛,伯牙彈琴,后羿射箭,宜僚耍弄彈丸的技術,這是古代傳説中的神技。但是如果警告舉刀宰牛的皰丁説:多割一刀就要鞭撻你,少割一刀也要鞭撻你,放鬆了伯牙的琴絃,對他説:你今天一定要把心意寄託在高山,而不要表達想念流水的心情;撥了后羿的弓,捉信宜僚的丸,對他們説:你們要是向東看,就不準往西瞧,要是往西瞧,就不準向東看。這樣一來,這四個人也就毫無辦法施展他們的神技了。一個人生了疥癬,就要整天搔癢,長了毒瘡,就要日夜按摩,也還不能使痛癢停止,想不動手也不可能。現在卻迫着他躺在一塊獨木上,用長長的繩子把他捆住,使他的手腳不能伸縮,那麼,他雖然痛得厲害,癢得難熬,也只好死了心,不去想它,讓它痛癢下去。為什麼呢?因為不能採取什麼辦法。
法律條令,是下級官吏執行的,治國大計,是皇帝大臣們所要謀劃的。小官小吏拘守法令而不敢變更,這是因為地位低微,只能站着侍候。皇帝和大臣敢按照自己的意志來確定治國大計,這是因為地位尊貴,權力極大。作為一個皇帝,教育和啓發他的大臣使他們跟自己一道治理國家,只要求他們把國家治理好,不必硬性規定他們怎樣去治理。因此唐、虞、三代的國家沒有不治理得好好的。治理國家的書,沒有超過六經的。六經裏面所講的,都是闡述大道理,説明重要意義的,凡是瑣瑣碎碎的牽制人的辦法,卻一字不提。從這幾點我們就很明白了。
現在的情況怎樣呢?又是約束,又是牽制,朝廷中的一二品大臣,早上見到皇帝要摘帽請罪,晚上見到皇帝也要摘帽請罪,議處、察議官員的命令,在京報上不斷出現。各部的大臣只是善於統計核對這類瑣碎事務,吏部議處各部官員,都察院彈劾吏部,這些互相牽制的事情,沒有一個停止過。各府、州、縣的官吏向左一看降薪的處分來了,向右一看降級的處分來了,向左右看,革職的處分又來了。這些處分,大都是以主觀猜測為根據,絕不核對事實。那些不會受罰、不會受處分的,照例准許辦理的,雖然辦得合乎規格要領,然而辦了也不會對國家有什麼大的益處。承平之世,對臣子們的期望,難道就是這樣的嗎?恐怕後來有見識的人,會説這是用小官小吏的準則來要求國家的高級官員啊。而一超出這個界限就又是議處、又是察議,官員們的命運卻反而操縱在小官小吏手裏。小官小吏往往玩弄手段,營私舞弊,來處置那些不符合他們要求的官員,還認為常例是這樣,即使皇帝那麼尊貴,也不能改變,而官員們也果然互相告誡不要做他們所應該做的事了。要知道把高級官員和一般官員集中起來使他們成為唯唯諾諾的小官吏,又使小官小吏能夠操縱他們,那麼,即使有仲尼那樣的聖賢,管夷那樣的能幹,史魚那樣的耿直,諸葛亮那樣的忠誠,也不能夠把工作做好,何況那些本來就沒品德,沒有學問的人呢?
我看現在的總督、巡撫、司、道等官員,雖然沒有好的才能,但是所謂奉公守法,害怕獲罪的思想,可以説到了極點,無以復加的了。假使奉公守法、害怕獲罪就可以迅速治理好國家,那為什麼今天還有某些方面趕不上古代呢?國家事情不論大小,一旦被萬古不變的條例束縛住,即使是總督那麼尊貴,也不能實行一個計劃,辦好一件事情。皇帝最重要的是有決斷,不在無為而治,這種説法似乎有點道理吧!但是皇帝也只要掌握那些重大的政事就夠了。至於內外大臣的權力,恐怕也不可以不重。權不重就不夠氣勢,不夠氣勢就會敷衍馬虎,敷衍馬虎就會把事情辦糟。權不重民眾就不怕,不怕就會輕視侮慢官府,輕視侮慢官府就會發生變亂。等事情糟了,變亂髮生了,才急於想辦法補救,恐怕那時破壞條例的情況將更加嚴重。
古時候,郡守縣令都有權判處死刑,不必向高級官員報告,高級官員可以自行委任和選拔官吏。這樣做雖然有許多流弊,但是上面有英明的皇上。今天雖然仿效古代一些做法來進行改革,官員們也不敢濫用職權作威作福的。仿效古代方法進行改革,正是用來挽救今天束縛的弊病。既然糾正它不會過分,又沒有什麼害處,為什麼不去考慮變法,卻一味執行煩瑣、無用的條例而不怕它產生嚴重的後果呢?英明的皇上如果振奮起來,有意做出前所未有的政績,就應該刪掉煩瑣的條文法令,拋棄舊的條例,減少議處、察議,親自掌握那些大的重要的政事,以控制、左右整個時世,又命令大臣做他們應該做的事情,端正羣臣所應該遵循的方向。內處大臣百官如果犯了大罪,就用皇帝的職權判處他們死刑,小過錯就給予寬大處理,不要苛刻地束縛他們的手腳,這樣一來,就會看到君臣議論政事的殿堂之內,所謀劃的是重大的事情,所討論的是長遠的利益所追求的是深遠的目的,使天下後代的人,説這個興盛時代的君臣的所作所為,沒有一件不是高尚的德行,雄偉的事業,而不是小官小吏的個人智力所能仰望得到的。這樣看來,千秋萬世永立於不敗之地的國家大計,實在是決定於變法這個問題上。 [1] 

明良論四作者簡介

龔自珍(1792年8月22日~1841年9月26日)清代思想家、文學家及改良主義的先驅者。27歲中舉人,38歲中進士。曾任內閣中書、宗人府主事和禮部主事等官職。主張革除弊政,抵制外國侵略,曾全力支持林則徐禁除鴉片。48歲辭官南歸,次年暴卒於江蘇丹陽雲陽書院。他的詩文主張“更法”、“改圖”,揭露清統治者的腐朽,洋溢着愛國熱情,被柳亞子譽為“三百年來第一流”。著有《定庵文集》,留存文章300餘篇,詩詞近800首,今人輯為《龔自珍全集》。著名詩作《己亥雜詩》共350首。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