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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法博士

鎖定
明法博士,亦稱“律學博士”。日本古代大學寮明法道的教官。定員2名,官品相當於正七位以下,在《大寶令》和《養老令》中尚未出現。神龜五年(公元728年)新設律學博士,在公元8世紀後半葉改稱明法博士。其職責除在大學寮教育指導明法生之外,還從事法律顧問、司法訴訟以及著書立説。 [1] 
中文名
明法博士
別    名
律學博士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