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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必得賢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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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必得賢科》是唐代陳子昂創作的一篇散文。
作品名稱
明必得賢科
創作年代
唐代
作品體裁
散文
作    者
陳子昂
作品出處
《全唐文》

明必得賢科作品原文

明必得賢科
臣伏惟刑措之道,政在任賢。議者皆雲“賢不可知,人不可識”,臣獨以為賢固可易知,人固可易識,但是議者不精思之耳。夫尚德行者必無兇險之類。務公正者必無邪佞之朋,保廉節者必憎貪冒之黨,有信義者必疾苟且之徒。智者不為愚者謀,勇者不為怯者死,猶梟、鸞不接翼,薰、蕕不同氣:此天地之性,物類之情,其理自然,不可改易。何者?以德事兇,兩不相入;以正接佞,兩不相利;以信質偽,兩不相從;以廉説貪,兩不相和。智者尚謀,愚者不聽,勇者徇死,怯者貪生:皆事為不同,趨向各異。賢人之道,固可豫知,誠能尚賢,賢可至矣。然則賢人之業,須賢人達之;賢人之才,須賢人用之。公正廉節,信義勇謀,皆待其人,然後獲展,苟非其類,道不虛行。凡賢人君子,未嘗不思效用,但無其類獲進,所以隱沒於時。今神皇誠能信任賢良,旌納忠正,如左右之臣灼然有賢行者,賜之尊爵厚祿以榮寵之,使其以類相舉,責成其政,合度者進,失度者貶,神皇但垂拱明堂,保神和志,天下之事,臣必見日就無為不言而理也。今神皇憂恤萬機,日不暇給,昧旦丕顯,中夜以思,誠是羣臣未稱聖任,伏札獲皇審察賢能,垂恩信任。夫忠賢事君,必諫君失;好佞事主。必順主情:直道曲事,惟聖鑑所察。 [1] 

明必得賢科作者簡介

陳子昂(661—702),字伯玉,梓州射洪(今四川射洪縣)人。出身豪富之家,少任俠,學縱橫之術,又喜尋仙訪道。睿宗文明元年(684年)中進士。曾上書論政,為武后所賞識,拜麟台正字,轉右拾遺。他剛強正直,屢上書諍諫,多能切中時弊。隨武攸宜出征契丹,不受重用,即解職歸家。後為縣令段簡所誣,冤死獄中。他是唐代詩歌革新運動的先驅者和啓蒙者,第一個在理論上提倡漢魏風骨和風雅興寄,反對齊梁彩麗競繁的齊梁詩風,強調詩歌的社會現實意義。他的創作認真實踐了這些主張,辭意激昂,風格高峻。其文學創作和主張對以後的李白、杜甫等均有很大影響。有《陳子昂集》。 [2] 
參考資料
  • 1.    王水照. 傳世藏書.集庫.總集 7-12 全唐文 1-6[M]. 海口:海南國際新聞出版中心,第1518頁
  • 2.    張顥瀚主編,古詩詞賦觀止 上,南京大學出版社,2015.01,第479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