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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徵安南戰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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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徵安南戰爭又稱明越戰爭、明入越戰爭,越南稱為明與大虞戰爭(越南語:Chiến tranh Minh - Đại Ngu),指的是明成祖派軍征服越南胡朝大虞國)的戰爭。
明建文元年(1399年),安南國相黎季犛殺其主自稱太上皇,立子蒼為帝,並改名胡一元。明廷誤信安南王陳氏嗣絕,封黎季犛為王。不久,故安南王之孫陳天平來奔,季犛佯請陳天平歸國為主。永樂四年(1406年)正月,明成祖遣都督黃中以兵5000送陳天平歸,三月遭季犛伏兵襲擊,黃中敗還。七月,成祖命朱能為徵夷將軍,張輔沐晟為副將軍,率兵號稱80萬征討安南。十一月,朱能病卒,張輔代之,自廣西憑祥進軍。沐晟亦由蒙自斬關奪隘,與張輔會師白鶴。明軍分進合擊,所至皆克。十二月,張輔、沐晟合兵越壕、架梯攻多邦城,安南兵驅象迎戰。明軍畫獅蒙馬並以火器射擊,迫戰象回沖亂陣,破多邦城,繼又連克其東、西都。永樂五年(1407年)正月,明軍追安南兵至黃江,攻破其江中兵寨,後又連戰木丸江、富良江獲勝,俘黎季犛父子。 [1] 
永樂五年(1407年)六月,明朝令改安南為交阯,設交阯布政使司。這場戰爭最後以明朝勝利、胡朝滅亡告終,越南被併入明朝領土,標誌着安南屬明時期的開始。後安南獨立,明封黎利安南國王,從此朝貢不絕。
名    稱
明徵安南戰爭
發生時間
1406年—1407年
地    點
越南北部
參戰方
明朝占城;越南胡朝
結    果
胡朝滅亡,安南併入明朝領土
參戰方兵力
安南:21萬
主要指揮官
明:朱能張輔沐晟;越:胡季犛胡漢蒼
別 名
明越戰爭、明入越戰爭

明徵安南戰爭歷史背景

安南古稱交趾,自漢唐以來,一直是中國的領土,五代以後,方獨立成國。元末戰亂,安南趁機從中國版圖脱幅,一度發兵攻入思明路永平寨,超越元代定界銅柱二百餘里,霸佔丘温、慶遠等五縣。洪武年間,明太祖朱元璋曾頒詔曉諭安南國王陳日昆,命令歸還,但陳朝此時已由國相黎季犛掌權,他脅迫國王陳日昆,稱兵拒命。朱元璋以戰爭方息,重在安撫,不願再起干戈,於是置之不理,安南從此處於半獨立狀態。
自明朝成立以來,安南陳氏政權已趨衰微,一直內亂不斷,14世紀末期,大越陳朝皇帝陳裕宗在位的時候陳朝開始逐漸走向衰落。而此時南方的占城正處於制蓬峨統治下的鼎盛時期,屢次入侵陳朝。陳睿宗親征占城,最後沒於陣中。黎季犛雖是此戰中的統帥,但由於與太上皇陳藝宗的裙帶關係而免於被罷官。此後占城勢力更加強盛,甚至一直打到都城升龍城下,大越無法制止。1380年,黎季犛率領陳朝軍隊第一次擊敗了制蓬峨。黎季犛憑藉著軍功完全掌握了陳朝的軍政大權,將都城遷到了自己的勢力圈順化,隨意廢黜和擁立皇帝(共廢立三帝:陳廢帝陳順宗陳少帝)。
1390年制篷峨陣亡後占城逐漸走向衰落。在解除外患之後,黎季犛大肆屠殺陳朝宗室,為篡位鋪平道路。1400年,黎季犛復祖姓改姓“胡”,廢黜了陳少帝,篡奪了皇位,建立胡朝;並以虞舜的後代自居,改國號大越為大虞。

明徵安南戰爭戰爭起因

發動南征的明成祖 發動南征的明成祖
就在越南衰落、政權更替的時期,其北方的明朝逐漸興起,取代了元朝成為了中國的新王朝。明太祖試圖建立華夷秩序朝貢體系,在安南與占城發生戰爭時派遣使者調停;胡季犛隨意廢立君主引起了明太祖的不滿,屢次拒絕了安南的朝貢。胡季犛篡位後,畏懼明朝來討,長期嚮明朝隱瞞此事。不久胡季犛禪位給了次子胡漢蒼,自稱太上皇。1403年靖難之變發生後,胡漢蒼以權理安南國事的稱號向剛篡位的明成祖上表,詭稱陳朝子孫絕滅,自稱是陳朝皇帝之甥,受到羣臣的推戴,請求受封安南國王。明成祖懷疑其真實性,遣使前往清化調查,但胡漢蒼召集安南羣臣聯名嚮明成祖上書,最終明成祖封胡漢蒼為安南國王。詔書中並告誡胡漢蒼:“作善降祥,厥顯有道,事大恤下,往馨乃誠。”
然而1404年,有一位名叫陳天平(一作陳添平)的安南人從哀牢(老撾)進入明朝,自稱是陳藝宗的兒子,將胡季犛篡位一事告知了明成祖。明成祖派遣御史李錡前往安南調查此事。胡季犛害怕被發覺,派人追殺李錡,李錡成功逃回了明朝並將其全部告訴了明成祖,引起了明成祖的憤怒。而在胡季犛篡位後,安南趁占城國王羅皚新喪之際曾多次大舉討伐占城。占城國王佔巴的賴(越南史料稱“巴的吏”)多次嚮明朝求救,請求明朝討伐安南,這也引起了明成祖的注意。
1405年,明朝與安南又發生邊境領土爭端。明朝方面聲稱安南強佔了邊境的祿州下屬的領土,要求安南將這些領土交給明朝。胡季犛作出了讓步,將這些領土歸還明朝;另一方面則大舉徵兵整備軍隊,派黃晦卿加築多邦城(今越南山西省先豐縣古法社),在白鶴江(在今越南富壽省附近)埋下木樁,並在險要道路設下關卡重兵防守。

明徵安南戰爭戰爭過程

明徵安南戰爭安南政變

自明朝成立以來,安南陳氏政權已趨衰微,一直內亂不斷,1400年,陳朝權臣胡季犛篡位,建立胡朝,改國號為“大虞”。不久後自稱太上皇,由兒子胡漢蒼即皇帝位。由於前朝陳氏原是嚮明朝稱臣,世世受明冊封,憑著篡奪得國的胡氏為免惹起明朝猜疑,便於1403年農曆四月丁未(4月21日 [2]  )遣使赴明,向剛起兵奪位的明成祖聲稱陳氏“宗嗣繼絕,支庶淪滅,無可紹承。臣,陳氏之甥,為眾所推” [3]  ,欲藉此聲稱自己具有統治資格,要求明朝冊封。明成祖派楊渤到越南觀察後,當地陪臣耆老跟隨他向成祖上奏稱“眾人誠心推𡗨權理國事” [4]  ,明廷一時再沒有懷疑的理由,便封胡漢蒼為“安南國王”。 [5] 
1404年農曆八月乙亥(9月10日 [2]  ),陳朝遺臣裴伯耆到明廷,控訴胡季犛父子“弒主篡位,屠害忠臣”,要求明朝出兵“擒滅此賊,蕩除奸兇,復立陳氏子孫” [6]  八月丁酉日(10月2日 [2]  ),有一位自稱陳氏子孫,名叫陳天平的人(越南史籍寫作“陳添平”,《大越史記全書》稱他的身份本是“陳元輝家奴阮康” [7]  ),從老撾入明,亦嚮明帝訴説胡氏篡位的經過,要求恢復陳氏統治。 [8]  其後,明成祖當著胡朝的來使面前,安排陳天平與他們會見,使一眾來使都錯愕下拜,甚至涕泣,適值裴伯耆在場,向來使責以大義,場面緊張。 明廷於是對越南政局多所幹涉,派員查核實情,胡朝明白勢不得已,唯有承認責任,要求“迎歸天平”。
另外,明越兩國又因領土問題出現外交風波。1405年,廣西省思明土官及雲南省寧遠州土官嚮明廷控訴,轄境猛慢、祿州等地被越南所佔。為此,明廷於該年農曆二月,遣使責難胡朝,要求歸還祿州,胡朝便被迫將古樓等五十九村交給明朝政府。 [9] 
胡朝雖然願意息事寧人,但兩國關係仍然緊張。其後,胡朝所派到明廷的使節,都遭扣留,不許回國。明廷又派員入越,查探山川道路險要之地,以為日後南征的準備。 [10]  另外,胡朝的南鄰占城,曾於1404年遣使入明,聲稱遭到胡氏“攻擾地方,殺掠人畜”,並進一步“請吏治之”, [11]  這亦引起了明廷的注意。
不過,明成祖仍未敢輕言出兵。1405年年底,雲南將領沐晟建議出兵,卻遭明成祖反駁説:“爾又言欲發兵向安南。朕方以布恩信,懷遠人為務。胡ᗨ雖擾我邊境,令已遣人詰問,若能攄誠順命,則亦當弘包荒之量。” [12]  至於陳天平的處置,明廷則決定送歸越南,並要求越人“以君事之”,奉為國主。 [13]  越南方面,胡朝有感於對明關係緊張,亦積極防備,重編軍制,在多邦城(陳仲金説位於山西省先豐縣古法社)加強防守,於各個河海要處裝插木樁陷阱,整頓軍庫,招募人民有巧藝者入伍。但胡朝君臣對明主戰或主和,意見分歧甚大,有官員認為只好“從他(明朝)所好,以緩師可也”,左相國胡元澄則認為只決定於“民心之從違耳”,對明作戰並無十足把握。 [14] 

明徵安南戰爭明軍南下

1406年,明朝派鎮守廣西都督僉事黃中領五千士兵(《大越史記全書》稱領兵十萬),護送陳朝“前國王孫”陳天平(陳添平)回越南(《明實錄》把事件列在該年農曆三月丙午,即4月4日;《大越史記全書》則列入農曆四月八日,即4月26日)。當進入越南境內的支稜隘時,遇上胡軍截擊,明軍不敵,陳天平及部份士兵被俘。陳天平經胡朝審訊後,被“處陵遲罪”。明成祖得悉後大怒,便“決意興師”。 7月16日,遠征軍正式出師,朱棣親往龍江餞行,這一天風和日麗,江面上百舸爭流,旌旗蔽空,鼓角齊鳴,明軍威武雄壯,軍容之盛為開國以來所未有。 [15] 
同年年中,明成祖派總兵朱能加封“徵夷將軍”,配印信。後來在行軍時病卒,由副將張輔代替、左副將軍沐晟、右副將軍張輔、左參將李彬、右參將陳旭等領兵 [16]  (《大越史記全書》稱共有八十萬人,中國學者郭振鐸張笑梅認為可能有誇大) [17]  ,分兵兩路,開進越南的白鶴江會師,一邊向越南腹地步步推進,一邊發出檄文向越人呼籲胡季犛父子的行為是“肆逞兇暴,虐於一國”,並列出胡氏“兩弒前安南國王以據其國”、“賊殺陳氏子孫宗族殆盡”、“淫刑峻法,暴殺無辜,重斂煩徵,剝削不已”等二十大罪,又稱明軍的到來是“吊爾民之困苦,復陳氏之宗祀”, [18]  以使民心動搖。果然,不少越人“厭胡氏苛政,罔有戰心”,有助明軍前進更為順利。農曆十二月丙申十一日(1407年1月19日),胡軍的主力退守多邦城,明軍亦看準該城位於河邊,有較大面積的沙灘可供搶灘,於是分兵進攻,成功以火銃擊退胡軍象兵。其後,明軍攻入越南的重要城市東都升龍,並大肆掠奪,“擄掠女子玉帛,會計糧儲,分官辦事,招集流民。為久居計,多閹割童男,及收各處銅錢,驛送金陵”。 [19] 

明徵安南戰爭攻佔安南

1407年年初,明軍攻破升龍後,向胡朝的首都清化繼續前進,胡氏皇子胡元澄領軍退守黃江(在今越南河南省的一段紅河),與胡季犛胡漢蒼會合。明將沐晟則進駐木凡江(在今越南河西省,與黃江相接)預備出擊。農曆二月,沐晟沿江兩岸擊敗胡元澄軍,追擊至悶海口(在今越南南定省),因軍中爆發疾疫,明軍移師到鹹子關立塞備戰。農曆三月,胡軍集合水步大軍七萬,號稱二十一萬,與明軍爆發鹹子關之戰。結果胡軍潰敗,大批兵士溺斃於該處河流,無數船隻及軍糧沉沒,胡氏父子敗逃,最終在農曆五月十一日(6月16日)在奇羅海口(在今越南河靜省奇英縣)被明軍俘獲,胡朝滅亡,領土被明朝收復。據當時的統計,越南土地人口物產資料為:府州四十八、縣一百六十八、户三百一十二萬九千五百、象一百一十二、馬四百二十、牛三萬五千七百五十、船八千八百六十五。 [20] 

明徵安南戰爭設立布政司

胡朝亡後,明成祖在農曆六月癸未朔(7月5日)下,聲稱這次軍事行動是為了越南原本的陳氏王室著想,“期伐罪(指胡朝)以弔民,將興滅而繼絕”,並打算對“久染夷俗”的人“設官兼治,教以中國禮法”,以達致“廣施一視之仁,永樂太平之治”。明廷又以陳朝子孫被胡氏殺戮殆盡,無可繼承,於是在越南設置交址都指揮使司、交址等處承宣布政使司及交址等處提刑按察使司等官署,將之直接管轄。 [21] 
朱棣對胡氏父子十分寬容,只將他們二人及少數近臣關押,胡澄、胡芮等人皆獲赦免,然而朱棣的安撫卻沒有使安南平靜下來。1408年,張輔大軍剛剛班師,以簡定、鄧悉、阮帥等人為代表的安南地方勢力就起兵叛亂,攻擊盤灘、鹹子關,控扼三江府之交通,慈廉、威蠻、上洪、大堂、應平、石室等地安南民眾紛紛響應,明朝駐軍鎮壓不力,致使叛亂不斷蔓延。簡定起兵後,自稱日南王,後為招攬人心,又立所謂陳氏後人陳季擴為大越皇帝,改元重光。陳季擴打着陳氏後人的招牌,得到安南人民支持。

明徵安南戰爭二次南下

最初,陳季擴曾以陳氏宗親的名義派人到明朝討封,不料因使臣無禮,觸怒了朱棣而被殺。朱棣在張輔支持下堅持武力進討的方針,調發雲南、貴州、四川都指揮使司和成都三護衞軍共四萬人,由沐晟領徵夷將軍印,再徵安南,不料這次戰局卻非常不利。12月,沐晟在生厥江與安南叛軍激戰,因輕敵遭到慘敗,參贊軍務的兵部尚書劉俊突圍不成,自盡而死,交趾都司呂毅、參政劉顯等人皆戰死,安南形勢大亂。
1409年2月,朱棣迫不得已,再度啓用張輔督師,發兵二十萬與沐晟協同作戰,這時的朱棣正準備北征蒙古,因此要求張輔必須儘快平定安南事態。
明朝士兵 明朝士兵
“前度劉郎今又來”的張輔這時對安南形勢已成竹在胸,他並不急於前進,而是在叱覽山伐木造舟,“招諒江北諸避寇者復業”。待形勢穩定後,張輔才率大軍進至慈廉州,破喝門江,克廣威州孔目柵,在鹹子關擊敗安南軍。安南亂軍聚集戰船六百餘艘,退保江東南岸。張輔率領部將陳旭等以水師進攻,乘風縱火,大破其眾,擒其將帥二百餘人。追至太平海口,安南將阮景異又以戰船三百艘迎戰,復為明軍所破。11月,張輔乘大勝餘威,派指揮朱榮、蔡福等率步騎兵先進,自率舟師為後繼,自黃江至神投海,會師於清化,再分道入磊江,屢敗叛軍,在美良山中活捉元兇簡定,連同他的黨羽一起送往京師,次年1月,張輔又削平其它各處變亂,斬首數千人,築成京觀以鎮服安南人民。
陳季擴退屯乂安,繼續抵抗,張輔飛檄向朝廷告捷。當時明軍第一次北征正好遇到重大挫折,同是“靖難”名將的淇國公丘福、武城侯王聰、同安侯火真、靖安侯王忠和安平侯李遠率十萬大軍北征本雅失裏,結果在臚朐河遭蒙古軍伏擊,丘福等皆陣歿。朱棣震驚之餘,又見張輔獲勝,認為安南不足為患,於是召回張輔,準備親自率領大軍北征蒙古。
1410年,朱棣親征漠北得勝而歸,陳季擴趁機派使臣胡彥臣入賀並求封,朱棣一時高興,特授陳季擴為交趾布政使,其屬官分授都指揮、參政等職,然而陳季擴的本意是求封為安南國王,朱棣的詔旨既不能令他滿意,遂繼續稱兵作亂。由於明軍主力北上,留守的沐晟兵力不足,無法討平陳季擴。1411年,為了徹底平定安南之亂,已經騰出手來的朱棣命令張輔三徵安南,迫令“陳季擴表奏伏罪”,如不服罪,則以武力討平之。
一向主戰的張輔到任後,立即部署進兵,安南人民此時對張輔頗為忌憚,加上明軍重兵抵達,局勢開始發生有利於明軍的變化。張輔到任,首先申明軍令,都督黃中素來驕橫,屢違節度,張輔斬之以徇,由此官兵惕息,無敢不用命者。7月,明軍大破安南將阮景異於月常江,繳獲戰船百餘艘,生擒安南元帥鄧宗稷等,又捕斬別將數人。次年8月,安南叛軍以戰船四百餘艘,分作三隊,在神投海邀擊明軍。張輔以鋭卒衝其中堅,明軍以鈎牽連敵船,作殊死戰,從中午鏖戰至傍晚,大破敵軍,乘勝進抵陳季擴的老巢乂安府,安南軍民降者相繼。 [22] 
1413年冬,張輔與沐晟會師於順州,與安南軍在愛子江決戰。此役,安南兵仍然以象陣為前驅,明軍按照張輔的部署,一矢射落象奴,二矢洞穿象鼻,羣象皆返奔,自蹂其眾。明軍裨將楊鴻、韓廣、薛聚等人乘勢繼進,矢落如雨,安南兵大敗。1414年1月,明軍進至政平州,安南兵殘部屯暹蠻、昆蒲諸柵,懸崖側徑狹窄,騎兵不得前進,安南兵遂以為明軍必不敢輕進,而張輔卻與將校徒步行山箐中,夜四鼓掩至其巢,出其不意大破安南軍,擒阮景異、鄧容等。陳季擴隻身敗走老撾,張輔命指揮師佑率兵追擊,連破老撾三關,終於在蒙冊南磨將陳季擴活捉,與其妻子一起械送京師。至此,安南全部平定,張輔以叛軍所佔城地,設升、華、思、義四州,增置衞所,留軍鎮守而還,此時正好是朱棣二徵蒙古的前夕。
在明軍的武力鎮壓下,交趾雖然再次平定,但明朝官吏不善於安撫,內部又勾心鬥角,安南民心不附,為爾後的變亂埋下了禍根。1418年1月,安南清化府俄樂縣土官巡儉黎利召集各部在蘭山會盟,起兵抗明,迅速形成了燎原之勢,明軍無力鎮壓。1416年,朱棣遷都北京,明朝的經營重點逐漸北移,交趾成為一個沉重的負擔。

明徵安南戰爭戰爭結果

明徵安南戰爭反叛不斷

1418年農曆正月,清化梁江藍山鄉的豪族黎利發動起義,自稱“平定王”,盤踞該地與明軍對抗。明軍征討數年,還未能將之消滅,便嘗試採取利誘策略。據《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實錄·黎紀·太祖高皇帝》的記載,1423年農曆四月,明將陳智山壽等給黎利軍送來大批牛、馬、魚、鹽,及穀物農器,目的在於招誘黎利。黎利亦派人贈送金銀回禮,並暗中作出防範。明軍瞭解到黎利不願妥協,便扣留黎軍來使,此舉反令黎利更堅定信念,“帝(黎利)怒,遂絕之,將士發憤,皆誓死戰”。 [23] 
1424年,黎利聽從少尉黎只的建議,制定了“先取茶隆(在今越南乂安省),略定乂安,以為立腳之地,資其財力,然後返斾東都”的方略,在越中地區日漸坐大,包圍西都,進佔順化新平等地,明廷也不得不多派兵員赴越增援。1426年,黎利軍進迫河內,明徵夷將軍王通會合十萬大軍迎敵。農曆十月,在崒洞之役(又作𡨧洞。《明實錄》記載戰事發生於農曆十一月,《大越史記全書》則記載在農曆十月)中,王通擬定設置伏兵,引誘黎利軍隊,但因軍中的偵察人員被黎軍所擒獲,因而早有準備。黎利軍便故意引誘明軍,時值大雨滂沱,道路難行,明軍遭黎利軍四面夾擊而大敗。據《大越史記全書》所説,此役中明軍陣亡者有五萬餘人,被俘者萬餘人。 [24] 
明朝徵夷將軍王通在崒洞之役大敗後,便爭取機會重整軍力,又佯作與黎利議和。黎利明白這一點,便繼續進兵,攻取東都(河內)附近城池。到1427年正月務求把一部份明軍部隊圍困在內,使之孤立無援。明廷派柳升(越南典籍作“柳升”)再加兵十萬前來增援。柳升抵達邊境時,黎利曾要求“罷兵息民,立陳氏之後主其地”,唯柳升沒有即時處理,只把信函原封不啓,送交明廷,自己則領兵再戰。黎利軍則採取誘敵深入的方法,在支稜之役中擊殺柳升(時在農曆九月二十日,西曆10月10日),明軍又遭黎利軍從各路進攻,陷於總潰敗的狀態。 [25] 

明徵安南戰爭脱離明朝

永樂二十二年(1424年),明成祖去世,太子朱高熾明仁宗即位,次年明仁宗去世,太子朱瞻基即位,是為明宣宗。明宣宗皇帝考慮到“數年以來,一方不靖,屢勤王師”, [26]  便允許撤兵。黎利得勝後,就發佈阮廌所起草的《平吳大誥》,稱他自己的抗明鬥爭是“仁義之舉,要在安民,吊伐之師,莫先去暴”;提出中兩國是“山川之封域既殊,南北之風俗亦異”,因而有必要脱離明朝統治,自行建國,於是建立後黎朝 [27] 
其後,宣德六年(1431年農曆正月五日),明封黎利為安南國王,從此朝貢不絕, [28]  黎利亦不願與明朝為敵,從此直到崇禎十七年明亡,始終奉明朝正朔。

明徵安南戰爭歷史評價

明軍之所以能夠順利平定安南,主要是因為胡氏政權多行苛政、民心不附,朱棣應陳天平之請,弔民伐罪,救民於水火,又承諾復立陳氏子孫之賢者,這當然受到了安南人民的歡迎,亦不失為仗義之舉,但得勝後自食其言,草率地決定將安南收復,卻是明顯的失策。縱觀中國的歷朝歷代,安南雖曾多次成為中國領土,但自五代吳權以來,已獨立成國,一旦直屬中國管理,必然遭到安南各階層人民的反抗,安南可謂從此進入多事之秋。
這場戰爭的結果是大虞被明攻滅,安南成為明朝的一部分。此後的二十年時間被稱為越南第四次北屬時期,亦稱屬明時期。雖然明朝推行安南與中國同化的政策,將大量的中國文化和書籍輸入安南,同時也將大量安南的書籍送往中國。為了爭得安南人的支持,明朝任命莫邃範世矜杜維忠等安南人為官,與明人一起統治安南。為了獲得安南士人的支持,明朝特意出資修葺了陳朝宗室和遺臣的墳墓,併為他們上了諡號,立廟祭祀。但這些行為仍然遭到了安南人的反抗。 [29] 
參考資料
  • 1.    陳顯泗主編.《中外戰爭戰役大辭典》:湖南出版社,1992年12月:第187頁
  • 2.    台灣中央研究院計算中心─兩千年中西曆轉換
  • 3.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十九,永樂元年夏四月丁未朔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574頁。
  • 4.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二十五,永樂元年十一月戊午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575頁。
  • 5.    陳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十一章,北京商務印書館中譯本,134頁;Hội Bảo tồn Di sản chữ Nôm─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十二,image 46
  • 6.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三十三,永樂二年八月乙亥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577-578頁。
  • 7.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全書·陳紀附胡漢蒼》,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硏究所校合本,488頁。
  • 8.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三十三,永樂二年八月丁酉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578-579頁。
  • 9.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全書·陳紀附胡漢蒼》,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485頁;《明實錄·太宗實錄》卷三十,永樂二年四月癸酉條,以及《明實錄·太宗實錄》卷三十九,永樂三年二月壬申條;茲同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576及580頁;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十二,胡漢蒼開大三年二月,“漢蒼遣黃晦卿割地於明”條;陳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十一章,北京商務印書館中譯本,134頁。
  • 10.    陳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十一章,北京商務印書館中譯本,134頁。
  • 11.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三十三,永樂二年八月庚午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577頁。
  • 12.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四十八,永樂三年十一月丙申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581頁。
  • 13.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四十九,永樂三年十二月庚辰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581頁。
  • 14.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全書·陳紀附胡漢蒼》,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485-487頁;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十二,胡漢蒼開大三年九月,“漢蒼復定軍制”、“築多邦城”、“會內外文武官議戰和之策”條;陳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十一章,北京商務印書館中譯本,134-135頁。
  • 15.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五十二,永樂四年三月丙午條,以及《明實錄·太宗實錄》卷五十三,永樂四年四月辛未條,茲同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582頁;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全書·陳紀附胡漢蒼》,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487-488頁;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十二,胡漢蒼開大四年四月條;陳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十一章,北京商務印書館中譯本,135頁。
  • 16.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五十六,永樂四年七月辛卯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583-584頁。
  • 17.    《越南通史》第四編第十一章第二節,中國人民大學出版社版,394頁。
  • 18.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六十,永樂四年十月乙未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588-590頁。
  • 19.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六十二,永樂四年十二月丙申條,以及《明實錄·太宗實錄》卷六十二,永樂四年四月丁酉條,茲同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592-593頁;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全書·陳紀附胡漢蒼》,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489-490頁;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十二,胡漢蒼開大四年九月至十二月條;陳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十一章,北京商務印書館中譯本,135-136頁。
  • 20.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全書·後陳紀·簡定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493-495頁;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十二,陳帝頠興慶元年二月至六月條;陳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十一章,北京商務印書館中譯本,136-137頁。
  • 21.    《明實錄·太宗實錄》卷六十八,永樂五年六月癸未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597-602頁。
  • 22.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全書·後陳紀》及《屬明紀》,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497-508頁;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十二,陳帝頠興慶元年十月至屬明永樂十二年四月;陳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十二章,北京商務印書館中譯本,140-142頁。
  • 23.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實錄·黎紀·太祖高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516-521頁;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十三,黎平定王元年正月至六年四月;陳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十四章,北京商務印書館中譯本,148-151頁。
  • 24.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實錄·黎紀·太祖高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522-529頁;《明實錄·宣宗實錄》卷二十二,宣德元年十一月乙未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701頁;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十三,黎平定王七年九月至九年十月;陳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十四章,北京商務印書館中譯本,151-155頁。
  • 25.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實錄·黎紀·太祖高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529-543頁;《明實錄·宣宗實錄》卷三十一,宣德二年九月乙未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709頁;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十三,黎平定王九年,至卷之十四,黎平定王十年;陳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十四章,北京商務印書館中譯本,155-161頁。
  • 26.    《明實錄·宣宗實錄》卷三十二,宣德二年十月癸未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711頁。
  • 27.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實錄·黎紀·太祖高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546-549頁;潘清簡等《欽定越史通鑑綱目》正編卷之十四,黎平定王十年,十二月“明王通自引兵北還”條及“王以天下大定布誥中外”條;陳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十四章,北京商務印書館中譯本,161-167頁。
  • 28.    吳士連等《大越史記全書·本紀實錄·黎紀·太祖高皇帝》,東京大學東洋文化研究所校合本,563頁;《明實錄·宣宗實錄》卷三十二,宣德二年十月癸未條,茲參考李國祥主編《明實錄類纂·涉外史料卷》,武漢出版社版,711頁;陳仲金《越南史略》第三卷第十四章,北京商務印書館中譯本,167-168頁。
  • 29.    范文瀾 ,蔡美彪 .《中國通史· 第五編 明清封建時期》.北京:人民出版社,2008,ISBN:978701006967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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