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明太祖寶訓

(皇帝語錄)

鎖定
寶訓,即皇帝語錄,按照內容分類輯錄。明太祖寶訓記錄了朱元璋治國、施政、納諫、刑法、武備等諸多類容。
中文名
明太祖寶訓
作    者
朱元璋
卷    數
十五卷
今    存
六卷

目錄

明太祖寶訓目錄

卷一 論治道、敬天、孝思、謹好尚、謙德、經國、封建、興學
卷二 尊儒術、聖學、褒功臣、教太子諸王、正家道、厚風俗、議禮、興禮樂、崇教化
卷三 任官、守法、求言、納諫、去讒佞、卻貢獻、勤民、理財、節儉
卷四 戒奢侈、勵忠節、報功、警戒、弭災異、屏異端、評古、仁政
卷五 求賢、恤刑、賞罰、寬賦、恩澤、賑貸、保全功臣、禮前代、禮臣下、諭將士
卷六 諭羣臣、武備、馭夷狄、懷遠人、辯邪正、育人材、務實

明太祖寶訓原文節選

求賢
甲辰十二月丁巳,太祖謂廷臣曰:“元本胡人,起自沙漠,一旦據有中國,混一海內。建國之初,輔弼之臣率皆賢達,所進用者又皆君子,是以政治翕然可觀。及其後也,小人擅權,奸邪竟進,舉用親舊,結為朋黨,中外百司,貪婪無恥。由是法度日弛,紀綱不振。至於土崩瓦解,卒不可救。今創業之初,若不嚴立法度以革奸弊,將恐百司因循故習,不能振舉。故必選用賢能,以隆治化。爾等有所薦引,當慎所擇。”
吳元年十一月戊戌,太祖謂侍臣曰:“吾昨觀輿地圖,所得州縣,天下三分,已有其二。若得材識賢俊之士佈列中外,佐吾致治,吾以一心統其紀綱,羣臣以眾為贊襄庶政,使弊革法彰,民安物阜,混一之業,可以坐致。古語云:國無仁賢則國空虛。爾等其各舉賢才,以資任用。” 洪武元年十一月己亥,遣文原吉、詹同、魏觀、吳輔、趙壽等分行天下,訪求賢才。太祖諭之曰:“天生人材,必為世用。然人之材器有不同:明鋭者質或剽輕,敦厚者性或迂緩,辨給者行或不逮,沉默者德或有餘。卿等宜加精鑑。”同對曰:“陛下昭德四海,正賢俊丕應之日,臣等敢不盡心。”太祖曰:“人材不絕於世。朕非患天下無賢,患知人之難耳。苟所舉非所用,為害甚大。卿等慎之!”於是各賜白金遣行。
洪武二年九月壬辰,太祖謂廷臣曰:“知人固難。今朕屢敕百司訪求賢才,然至者往往名實不副,豈非舉者之濫乎?”廷臣對曰:“請自今百司薦舉,必具其人已行之善,庶無冒濫之失。”太祖曰:“觀人之法,即其小可以知其大,察其微可以見其著,視其所不為,可以知其所為。但嚴舉措之法,則冒濫自革矣。”
洪武六年四月辛丑,命吏部訪求賢才於天下。太祖曰:“世有賢才,國之寶也。古之聖王恆汲汲於求賢,若高宗之於傅説,文王之於呂尚,二君者,豈其智之不足也,而遑遑於版築鼓刀之徒。蓋賢才不備,不足以為治。鴻鵠之能遠舉者,為其有羽翼也;蛟龍之能騰躍者,為其有鱗鬣也;人君之能致治者,為其有賢人而為之輔也。今山林之士,豈無德行文藝之有稱者?宜令有司採舉,備禮遣送至京,朕將任用之,以圖至治。” 洪武八年七月庚申,太祖御右順門,謂侍臣曰:“舉大器者不可以獨運,居大業者不能以獨成。是故擇賢任能,列布庶位,安危協心,盛衰同德。昔殷周之興也,用伊尹、周公諸賢,故卜世永久,歷祚靈長。秦、隋之季,棄羣策於漢高,委英雄於唐主,獨任其智,未幾而亡。蓋根疏者易拔,源淺者易涸。人君欲弘其德,惟當廣覽兼聽,博達羣情,則治益盛隆,道益光大矣。”
二月丙辰,太祖御奉天門,與侍臣語及用人之道。太祖曰:“金石之有聲,擊之而後鳴;舟航之能運,操之而後動;賢者之有才,用之而後見。然人之才智,或有長於彼而短於此者,若因其短而並棄其長,則天下之才難矣。今令天下求才,其長於一藝者皆在選列,俟至而觀之。其廉讓也,可以知其仁;其善謀也,可以知其智;其果斷也,可以知其勇。左右唯見其人之小節,未睹其大端,而輒置之,乃有天下無賢之嘆。雖有稷契之才,亦難見矣。”
洪武十二年十二月,是月,徵天下博學老成之士,皆應詔至京師。先是,太祖謂禮部臣曰:“為天下者譬如作大廈,非一木所成,必聚材而後成。天下非一人獨理,必選賢而後治。故為國得寶,不如薦賢。朕自臨御以來,十有二年,思得賢士以熙庶績。然山林幽遠,博學老成之士匿德藏光,甘於窮處,非招徠之,不肯輕出。宜下有司悉心推訪,禮送於朝,朕將顯用之。”
洪武十三年四月己丑,命羣臣各舉所知。太祖諭之曰:“天下賢才,未嘗乏也。謂皋、夔、稷、契不復生,方叔、召虎不再出,是薄天下之士也。但世有升降,故才有等差。為人上者能量才授職,則無施不可。蓋士之進退系乎國之治否。吾以一人之智,豈足以盡理天下?必賴天下之賢,然後足以有為。爾等宜體此意,各舉所知以聞。” 十月戊辰,太祖諭吏部臣曰:“天下之務,非賢不治;求賢之道,非禮不行。故湯致伊尹,由於三聘;漢徵申公,安車束帛。近朝臣為朕舉賢,朕皆徵用之。所舉者多名實不稱,徒應故事而已。夫披沙將以求金,掘井在於獲泉,薦士期於得賢。今所舉皆非,豈昧於識人耶?抑賢才之果難得也?爾吏部其以朕意再諭天下有司盡心詢訪,必求真材,以禮敦遣。”
洪武十五年正月庚戌,命天下朝覲官各舉所知一人,太祖諭之曰:“古之薦舉者以實不以名,後世薦舉者徇名而遺實,故往往治不如古。朕效仿古制,舉用賢才,各因其器能而任使之,庶幾求其實效。今爾等來朝,其各舉所知。凡有一善可稱、一才可錄者,皆具實以聞,朕將隨其才以擢用之,無有所隱。”
八月己卯,有廣東儒士上治平策者,太祖覽之,顧謂侍臣曰:“此人不識道理,豈有涉數千年論治平而不及用賢?天下之大,欲朕一人自理之乎?雖有至聖之君,猶以用人為重,曷嘗謂人無足用也!蓋獨智自用,所見者狹;資賢而任,則所及者廣。”學士宋訥對曰:“誠如聖諭。但賢才之在天下,在上豈能周知?必賴羣臣薦舉。然得賢與否,系乎舉之者何如耳。”太祖曰:“小人所舉,未必為君子,君子所舉,未必為小人。故觀其舉者,即可知其人之賢否矣。”
九月戊申,吏部以徵至天下儒士,選其經明行修者,列其等第上聞。太祖曰:“賢才固不乏也。今賢人君子出為時用,大小器使當隨其能,毋使有其才而不盡用也。”
洪武十七年十二月己亥,太祖諭侍臣曰:“孔子云:十室之邑,必有忠信。朕屢敕有司薦舉賢才,而所薦者多非其人,豈山林巖穴真無賢者乎?特在位者弗體朕意,濫舉以塞責耳。昔常何薦馬周,唐太宗喜其有知人之明。今薦舉者若能致一馬周,朕豈愛爵賞?惜無以副朕望者。是以延佇之心,朝夕不忘。”
洪武十九年七月癸未,詔經明行修練達時務之士年七十以下者,郡縣禮送京師。太祖諭禮部郎中鄭居貞曰:“古之老者雖不任以政,至於諮詢謀謨,則老者閲歷多而見聞廣,達於人情,周於物理,有可資者。”居貞對曰:“人至六十,精力衰耗,則不能勝事。請六十以上者不遣。”太祖曰;“政為比來有司不體朕意,士有耆年,便置不問。豈知老成古人所重,文王用呂尚而興,穆公不聽蹇叔而敗,伏生雖老,猶足傳經,豈可概以耄而棄之也!若年六十以上、七十以下者,當置翰林,以備顧問;四十以上、六十以下者,則於六部及布政司、按察司用之。” 洪武二十五年十二月丙辰,安慶府知事周昌言:臣見士人或因小過罷斥,然其才有堪用,而於例不得舉。宜垂寬宥,令有司得薦起之。”吏部奏言:“有罪複用,無以示懲。昌言不可聽。”太祖曰:“良工琢玉,不棄小玼。朝廷用人,必赦小過。故改過遷善,聖人與之,錄長棄短,人君務焉。苟因一事之失而棄一人,則天下無全人矣。昌之言誠是。其令有司凡士人因小過罷黜及遷謫遠方者,知其才德果優,並聽舉用。” [1] 
參考資料
  • 1.    朱元璋.皇明寶訓:縮微中心,2010年5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