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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寧縣教育局

鎖定
教育局共設辦公室、財務基建科、人事師訓科、基礎教育科、招生辦、教研室和工會督導辦公室等七個科室。
中文名
昌寧縣教育局
工作職責
負責全縣學校教育教學管理工作
位    置
昌寧縣田園鎮右甸西路62
性    質
區縣級行政機關
成立日期
1992年4月30日

昌寧縣教育局辦公室

綜合協調機關重要政務、事務、協助局領導處理日常事務和突發事件;協調公共關係,協調組織綜合問題的調研。

昌寧縣教育局財務基建科

按要求擬定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具體辦法,參與提出各項教育專款的分配方案並執行劃撥和決算,負責對專項經費的管理工作,按規定抓好教育局和學校財務和財產管理工作,負責審核全縣教育經費支出預算和決算,負責對學校預算外資金的管理工作,負責對國際國內援助和社會捐集資的管理工作,按規定負責教育經費內部審計管理工作。按規定管理全縣學校校舍建設和課桌椅配置管理工作,負責各種項目工程的管理和監督工作。負責擬定和實施勤工儉學發展計劃,指導學校因地制宜地開展勤工儉學。

昌寧縣教育局人事師訓科

負責全縣教育系統人事、勞動工資管理和指導管理工作;辦理本機關和所屬學校的人事調動、離退休審批、履職考核工作;負責幹部人事檔案的收集、整理、裝訂、管理工作;根據領導安排,負責辦理幹部的培養考察、選拔、任免工作;負責全縣教師專業技術職務評審、管理工作;負責教育部門和學校紀檢監察工作;負責全縣教師資格制度實施工作;負責指導教育人事制度改革工作;負責教職工思想政治教育工作;按規定辦理大中專畢業生報到登記手續和負責新教師轉正、定級工作;統籌規劃、指導和組織中小學教師提升學歷層次教育、新教師培訓、教師履職培訓和晉級資格培訓、骨幹教師培訓和其他形式的培訓工作;參與指導、評估縣職教中心工作。

昌寧縣教育局基礎教育科

綜合管理全縣基礎教育,職業教育和成人教育工作。

昌寧縣教育局招生辦

負責組織全縣中考、高考報名及考試;組織成人高考、成人自考、教師資格“兩學”(教育學、心理學)考試報名。

昌寧縣教育局教研室

對全縣中小學教學教研工作或教學教研有關的其它工作進行管理和指導。

昌寧縣教育局工會督導辦公室

負責貫徹上級總工會、教育工會制定的方針、政策和規定;負責指導全縣各級各類學校建立和完善教代會(教職工大會)制度及校務、政務公開制度;在教育管理中行使和指導基層教育工會行使審議、決定權和評議權。貫徹國家教育督導法規,制定全縣教育督導工作制度,組織實施教育督導工作,對全縣貫徹落實教育法律、法規、規章和政策的情況實施督導。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