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昌寧縣國家税務局

鎖定
昌寧縣國家税務局位於昌寧縣城右甸東路15號,距保山市90公里。根據保署税發字(1994)05號文件規定,於1994年6月15日成立,受保山市國家税務局和地方黨委、政府的領導,機構設置、幹部管理、人員編制和經費開支直接由上級國税局垂直管理,屬經濟執法部門。
中文名
昌寧縣國家税務局
幹部職工
99人
在職人員
70人
退休人員
29人
其主要職責是:負責全縣增值税、消費税、企業所得税、車輛購置税和個人儲蓄存款利息所得税等税種的徵收管理,宣傳和貫徹執行税收政策法規,充分發揮税收組織收入、調控經濟和調節分配的職能作用,為國家經濟社會又好又快發展提供強大的財力支撐。
全縣國税系統1998年就實現了文明單位“一片紅”,縣局連續三屆保持省委省政府“文明單位”榮譽稱號;被國家税務總局授予“全國税務系統文明單位”,被省工會評為“先進職工之家”。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