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昌吉市教育局

鎖定
昌吉市教育局是昌吉市人民政府主管全市教育事業的工作部門,內設綜合辦公室等機構。
中文名
昌吉市教育局
類    別
政府部門
地    點
昌吉市
內設機構
辦公室等

昌吉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市教育局的主要職責是
1.全面貫徹執行黨和國家、自治區、自治州有關教育的方針、政策和法規,擬定昌吉市教育規章、實施方案和管理辦法,並監督執行。
2.擬定全市教育事業的發展戰略、規劃和計劃,確定教育事業的發展重點、規模、速度和步驟,並指導協調各鄉鎮、各有關部門貫徹實施。檢查、指導、督促執行教育法律法規的工作;負責機關應訴工作,負責全市教育法規宣傳教育工作。
3.指導協調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德育教育工作。組織實施素質教育;指導各類學校的體育、衞生、藝術、勞動教育工作;協同有關部門搞好國防教育和軍訓工作。
4.負責擬定昌吉市“雙語”教育發展規劃,組織推進“雙語”教學工作,擴大“雙語”教學的範圍和規模,監督管理“雙語”教學常規和教學質量。
5.參與市本級教育經費預決算的管理,會同有關部門籌措教育經費,管理、用好教育經費:制定教育基建投資的規劃、方案;負責全市各級各類學校的校舍建設及擬定各項配套設施建設的規劃:負責管理昌吉市教育經費管理中心工作;負責教育信息統計工作;負責普通高中家庭經濟困難學生資助管理工作,中等職業學校、本地所屬高等學校國家獎、助學金管理工作及其他有關資助管理工作。
6.負責管理全市的學前教育、基礎教育、職業教育、成人教育、社會力量辦學等工作;負責昌吉市區內初中班的管理工作;指導協調各鄉鎮、各部門的有關教育工作。
7.負責開辦學前教育的行政許可;負責昌吉市中小學教師專業技術職務任職資格審核申報、聘任、教師繼續教育和初級教師資格認定、具有教師資格的大中專畢業生的就業指導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勞資、人事和檔案管理工作,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教育系統勞資和人事管理工作的有關政策和規範性文件。負責昌吉市小學教師的培訓管理(中青年骨幹、學科帶頭人和課改項目教師的培訓除外)。
8.組織管理全市招生、自學考試、高中會考工作;負責制定昌吉市高中招生計劃工作。指導、管理全市學校電化教育和儀器配備工作、教育信息化工作;指導管理全市勤工儉學工作、掃除青壯年文盲工作。
9.承擔自治區、自治州教育科研課題任務,指導教育學會、協會等社團組織的工作。負責管理自治區、自治州教育科研課題任務。
10.負責制定昌吉市學校安全工作考核目標,建立安全目標責任制和事故責任追究制,督促、檢查、指導學校安全工作。指導、監督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依照《校車安全管理條例》的規定審核校車使用申請和校車駕駛人資格申請。
11.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昌吉市教育工委的主要職責
1.堅持社會主義辦學方向,保證黨的路線、方針、政策和區、州、市黨委、人民政府的有關指示、決定在全市教育系統的貫徹落實;加強對教育工作的領導,對全市教育工作中的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
2.負責提出並落實學校黨的建設的規劃,領導市直學校黨組織、指導鄉鎮教育系統和市直屬學校黨組織的思想、組織、作風、制度建設和黨員隊伍的教育管理工作,負責抓好市直屬學校的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和思想政治工作。
3.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市直屬學校黨政領導班子年終考評、考核和領導幹部的考察、考核工作。負責審批直屬學校黨總支、黨支部組織的建立、人員組成和委員的分工。
4.領導市教育紀工委的工作,監督檢查市直教育系統的紀檢、監察和反腐敗工作。協助市紀檢委、市委組織部做好對黨員領導幹部民主生活會的管理,及時向市委反映所屬單位領導班子和領導幹部的情況。
5.指導和安排所屬黨組織做好發展黨員工作。審批直屬黨總支、黨支部發展的新黨員,審批預備黨員轉正;做好市直教育系統黨費的收繳、管理和使用工作。
6.指導和安排所屬黨組織做好民主評議黨員工作以及先進黨組織、優秀共產黨員、優秀黨務工作者的評選表彰工作;收集、綜合、宣傳和推行典型經驗和先進事蹟;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審批黨員違反黨紀的處分和其它的組織處理問題。
7.負責做好民辦學校黨組織的組建及規範工作。督促、檢查和做好管轄範圍內的黨員和黨員幹部的培訓工作,努力提高教育系統黨員幹部的政治素質。
8.領導市直教育系統共青團、工會、婦女組織的工作,支持他們依照法律和各自章程獨立負責地開展工作,指導市直教育系統的統戰、僑務和市直學校的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
9.完成市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昌吉市教育紀工委的主要職責
1.監督檢查黨的路線、方針、政策以及區、州、市黨委、人民政府和紀委的有關指示、決定在市教育系統中貫徹執行情況。
2.指導市直屬學校的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3.檢查、處理市教育系統黨組織和黨員違反黨紀的重要案件,其中對涉及列入市黨委管理範圍的學校領導人員違紀違法案件,由市紀委負責查處,市教育紀工委協助做好有關工作。
4.受理市教育系統黨組織和黨員的控告和申訴。
5.完成市紀委和市教育工委交辦的其他工作。 [1] 

昌吉市教育局機構發展

內設機構
根據工作職責,昌吉市教育局內設3個股室。?
(一)綜合辦公室?
綜合協調教育局機關黨務、政務工作;負責重要會議的組織安排和會議議定事項的查辦督辦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訪、檔案、保密、保衞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宣傳信息工作;負責教育系統黨建、黨風廉政建設和精神文明建設工作;指導機關後勤服務中心的工作。負責編制本局及所屬事業單位經費的預算、決算和指導審計工作。?
(二)基礎教育股?
綜合管理全市基礎教育工作;負責組織實施全市九年義務教育;指導基礎教育改革,參與研究基礎教育體制改革;制定基礎教育評估標準和有關教學規定;指導和管理社會力量辦學舉辦基礎教育各類學校、及教育機構;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學校的體育、衞生健康教育國防教育、藝術教育工作;統籌協調指導全市各類學校德育、思想政治工作、政教隊伍建設;研究制定德育工作規劃、政策措施和規章制度;指導全市各類學校政治理論課、思想品德課的教育科研工作;負責擬定昌吉市教育事業發展的中長期規劃;協調製定昌吉市各類招生的指導性計劃;負責擬定教育投資和教育經費籌措、管理的政策措施;負責檢查教育經費的管理和使用情況及教育經費“三個增長”執行情況的監測;負責擬定全市教育系統基本建設項目規劃、計劃及教育基本投資、補助援助項目的管理工作監督管理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的國有資產;負責教育統計信息工作。?
(三)人事股(教育系統人才管理辦公室)?
協助市委組織部做好市教育局所屬事業單位領導班子的考察、瞭解工作;負責教育行政管理幹部隊伍建設工作;做好昌吉市中小學校長培訓組織、協調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的評優表彰工作;指導教育系統的人事、勞資和檔案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系統職稱評聘;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的編制、幹部任免、人事調配和聘用、勞資、統計、檔案管理工作。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