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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計劃供水節約用水辦公室

鎖定
1.貫徹執行國家、省、市城市計劃供水、節約用水的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擬訂節約用水的規章制度和管理措施,並監督落實。
2.根據昆明水資源狀況、供水情況、城市用水現狀以及節水減排的要求,編制城市節約用水發展規劃和年度用水計劃。
中文名
昆明市計劃供水節約用水辦公室
地    點
昆明市
性    質
節約用水辦公室
職    能
開展城市節約用水的宣傳教育工作

目錄

昆明市計劃供水節約用水辦公室規定

3.核定、下達和調整非居民計劃用水單位的計劃用水指標和臨時計劃用水指標,並考核執行情況。
4.會同有關部門制定或調整行業綜合用水定額和單項用水定額,並監督實施。
5.負責組織和指導計劃用水單位開展水量平衡測試工作、節水型企業(單位)的創建和驗收工作;按照國家節水型城市創建考核標準和驗收要求,組織和協調創建工作。
6.開展城市節約用水的宣傳教育工作,對在城市節水工作中做出顯著成績的單位和個人給予表彰獎勵。
7.負責昆明市地下水的節約用水管理工作。負責昆明市行政轄區內地下水(含地熱水、礦泉水)取水的計量和地下水費(含地下水資源費、採礦權使用費、礦產資源補償費等)的收繳工作。
8.負責城市規劃區範圍內再生水利用設施及雨水收集利用設施建設、運行的監管工作。負責再生水利用設施和雨水收集利用設施的竣工驗收。
9.負責監督節水設施與主體工程同時設計、同時施工、同時投入使用。負責新、改、擴建工程項目節約用水措施方案的審查。

昆明市計劃供水節約用水辦公室發展

10.指導縣(市)區節約用水工作;推廣先進節約用水技術和措施。
11.承辦市委、市政府和上級機關交辦的其他事項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