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昆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鎖定
昆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是根據《中共昆明市委辦公廳昆明市人民政府辦公廳關於印發〈昆明市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昆辦發〔2009〕19號)而設立的昆明市人民政府直屬特設機構,正縣級。 [1] 
中文名
昆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
性    質
市政府直屬特設機構
現任領導
王磊 [11] 

昆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主要職責

(一)根據昆明市人民政府授權,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公司法》、《中華人民共和國企業國有資產法》等法律、法規,代表市政府履行國有資產出資人職責,對市屬企業(不含金融類企業)的國有資產監管。
(二)落實管黨治黨責任,全面加強國有企業黨的建設,負責對所監管企業黨的建設的組織協調及督促指導。
(三)承擔監督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保值增值的職責;負責所監管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管理事項;按照國家頒佈的國有資產保值增值指標體系,制定考核標準,通過統計、稽核監管企業國有資產的保值增值情況進行監管;負責監管企業工資管理工作,制定監管企業管理者收入分配製度並組織實施。
(四)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改革和重組;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股份制改革和混合所有制改革;推進所監管企業的現代企業制度建設,完善公司治理結構;負責國有資本授權經營體制改革;按照省和市的戰略部署,推動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的調整;指導監管企業做好重大建設項目工作;負責組織所監管企業上交國有資本收益;參與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有關管理制度和辦法,按照有關規定負責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編制和執行等工作。
(五)按照法定程序和幹部管理權限對所監管企業管理者進行建議任免或任免、考核,並根據其綜合考核結果進行獎懲;建立符合社會主義市場經濟體制和現代企業制度要求的選人、用人機制,完善管理者激勵和約束制度;按出資比例委派股權代表;指導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做好人才工作和教育培訓工作。
(六)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產基礎管理;貫徹執行企業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的地方性法規、政府規章草案;以管資本為主健全監管制度體系,完善監管責任落實機制;制定、修改或會同其他股東制定、修改所出資企業章程,審議董事會報告;依法對全市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工作進行指導和監督;推行國有資產管理全覆蓋工作,探索多種形式的國有資產監督、管理、經營方式。
(七)按照出資人職責,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國家和省市安全生產、應急保障、環境保護和信訪維穩等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負責督促指導所監管企業建立健全並嚴格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加強國有資產監管,防止國有資產流失;按照幹部管理權限,對違規決策造成國有資產損失的管理者實施責任追究。
(八)承擔昆明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
(九)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任務。 [2] 

昆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
牽頭負責黨組履行全面從嚴治黨主體責任具體工作;負責牽頭黨組民主生活會、委年度綜合考核和內外聯絡協調工作;承擔黨組會議、主任辦公會議和理論中心組學習日常工作;負責機關文秘、會務、機要、保密、督辦、宣傳、印件、檔案、辦公信息化、財務、後勤、資產管理、安全保衞工作;負責議案、建議、提案分發、收集、督辦工作;負責委機關綜治(平安建設)工作;負責協助委領導處理機關運轉的日常工作;負責政務公開和信息工作;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二)政策法規處(研究室)
負責起草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地方性法規草案,承擔規章、規範性文稿和政策性文稿的組織起草、審核協調工作;承擔委機關重大決策、規範性文件合法性審查和清理工作;負責所出資企業的章程管理工作;負責委機關的法律事務;研究國有資產監管和國有企業改革發展的政策法規問題;負責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法治建設、法治宣傳和法律顧問工作;負責依法治市、法治政府建設和法律顧問工作;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三)改革發展和資本運營處
負責研究提出國有經濟佈局和結構戰略性調整的政策建議;審核所監管企業發展戰略和規劃;承擔對所監管企業重大投融資決策履行出資人職責的工作;負責指導所監管企業推進轉型發展工作;負責研究提出國有企業改革的政策建議;負責研究國有資本運作制度,組織指導國有資本投資、運營公司開展國有資本運營;負責監管企業設立、重組、股份制改造、上市等工作;負責指導推進監管企業混合所有制改革工作;指導和監督監管企業發行債券工作;承擔昆明市深化國有企業改革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的日常工作;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四)財務監管處
負責綜合研究出資企業的經濟運行狀況;承辦所監管企業年度財務預、決算工作;承擔所監管企業清產核資工作;承擔企業國有資產統計分析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內部控制、內部審計、財務風險防控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管理工作;負責對所監管企業的財務監管工作,對違反財務監管事項提出處理意見並督促整改;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五)產權管理處
研究或擬訂企業國有產權管理意見、制度和辦法;承擔監管企業產權登記、轉讓、增資、劃轉、資產評估核准和備案、資本金變動審核、實物資產損失和報廢、委派人員報告產權事項等工作;承擔上市公司國有股權監督管理工作;監督、規範企業國有資產交易;牽頭承辦所出資企業股東會事項;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六)考核分配處
負責擬訂完善監管企業負責人綜合考核制度、經營業績考核制度、薪酬管理制度並組織實施;組織對所監管企業負責人進行年度和任期考核,提出薪酬及獎罰建議;提出所監管企業收入分配製度改革的指導意見,規範所監管企業工資總額管理;指導推進所監管企業中長期激勵機制建設;規範所監管企業負責人履職待遇、業務支出;牽頭負責委派股權代表的考核評價和薪酬管理工作;監督指導所監管企業嚴格執行薪酬績效管理、收入分配管理相關政策和規定,參與對違反薪酬績效和收入分配政策有關事項的調查處理工作;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七)綜合處(信訪處)
負責聯繫指導縣(市)區國資監管工作,指導協調縣(市)區加強合作;負責督促檢查所監管企業貫徹落實國家、省和市安全生產、應急保障、環境保護、節能減排、誠信體系建設、營商環境等政策及有關法律法規、標準等工作,履行社會責任;聯繫協調所監管企業信訪維穩、反邪教、綜治(平安建設)、雙擁工作;指導所監管企業信息化建設(含大數據建設、管理、維護);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八)監督處
負責分類處理和督辦企業落實整改問題,組織開展國有資產重大損失的調查,會同紀檢監察部門等提出有關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負責督查督辦所監管企業落實上級黨委、政府安排的重點工作;負責督促監管企業建立健全完善和執行“三重一大”決策制度,開展事中事後監督檢查,對有關重要問題和線索進行核查,提出責任追究的意見建議;負責對監管發現的共性問題進行分析研究,提出完善和改進國資監管的措施辦法建議;承擔所監管企業違規經營投資資產損失責任追究聯席會議辦公室的日常工作;負責所監管企業公務用車管理;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九)企業領導人員管理處
負責市委國有企業工委管理的企業領導班子建設和領導人員的選拔任用、監督管理及綜合考核評價工作,查處企業的違規選人用人問題;參與研究加強國有企業領導班子建設的有關政策;擬訂國有股權代表的派出方案及向所監管企業委派(聘任)外部董事方案,並負責監督管理;指導所監管企業加強董事會建設、推行職業經理人制度;指導所監管企業人才和中層經營管理人員選拔任用及管理工作;負責監管企業領導出國人員的政審、報批工作;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黨建工作處
負責中央、省、市委有關文件、會議精神在監管企業的貫徹落實;負責所監管企業黨的政治建設、思想建設、組織建設、宣傳文化工作、意識形態工作和黨員教育管理監督工作的組織協調及督促指導;指導所監管企業的統戰工作;協調所監管企業的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統籌抓好黨組織關係歸口管理的中央駐昆企業和其他企業黨員發展宏觀指導、黨內統計、黨費管理,以及參加全國和地方黨代會代表的推選、黨內表彰等工作的組織部署和督促檢查;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一)昆明市國有企業黨工委辦公室
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實施市委國企工委年度工作計劃;負責組織對市委國企工委系統重大問題和重點工作進行調查研究,提出意見建議,為市委決策提供參考;負責組織對市委國企工委系統企業的各項考核工作;負責研究制定並組織市委國企工委系統理論學習計劃;負責對市委國企工委所屬企業黨組織貫徹落實“三重一大”制度等情況進行監督指導;負責市委國企工委對外宣傳及內刊編撰工作;負責市委國企工委決定事項的督辦工作;負責市委國企工委會議、發文、文件檔案管理等工作;完成市委國企工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十二)人事處
負責機關的機構編制、人員需求計劃、人事勞資管理和教育培訓工作;負責機關公務員的考試錄用、考核、任免、獎懲、調配、交流、迴避及人事檔案管理工作;建立健全機關績效管理考評機制;按照幹部管理權限,辦理出國(境)人員的有關事務;負責機關職稱評聘及技術等級的考核、推薦和備案工作;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機關黨委
負責機關黨的建設、意識形態、社會主義精神文明建設工作,黨風廉政建設工作;承擔機關黨員教育、培訓和管理工作;指導工會、共青團、婦女工作和計劃生育工作;負責聯繫機關的掛鈎扶貧工作;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離退休人員辦公室
負責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完成委領導交辦的其他工作。 [3] 

昆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現任領導

黨組書記、主任:王磊 [13] 
中共昆明市紀委、昆明市監察委駐市國資委紀檢監察組長:王志民 [13] 
黨組成員、副主任:帥鐵城 [13] 
黨組成員、副主任:宋昱暘 [13] 
副主任:邱蘭 [13]  、楊凌 [14] 
[4-5]  [7-10]  [12] 

昆明市人民政府國有資產監督管理委員會所獲榮譽

2020年5月,被昆明市人民政府評為“昆明市2019年度安全生產先進單位”。 [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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