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旦白尼瑪

鎖定
始終以國家和民族利益為重,堅定地站在黨和人民一邊,自覺維護祖國統一,加強民族團結,認真貫徹執行黨的民族宗教政策以及重大決策,遵紀守法
中文名
旦白尼瑪
國    籍
中國
出生日期
1943年5月
性    別

旦白尼瑪人物簡介

旦白尼瑪,1943年12月出生於西藏工布江達縣,1985年1月參加工作,拉如寺活佛,第十、十一屆全國政協委員,第七、八、九屆自治區政協委員,第十屆自治區政協常委。
先後擔任西藏自治區拉薩市政協常委,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區政協常委、林芝地區佛協副會長等職務。
1998年10月任西藏自治區林芝地區政協副主 [1]  席。
2015年6月任正廳級。

旦白尼瑪人物逝世

西藏自治區政協常委(正廳級)旦白尼瑪同志因病醫治無效,於2016年11月16日在林芝逝世,享年73歲。

旦白尼瑪主要業績

以高度的責任感,把加強僧俗羣眾的愛國主義和社會主義教育以及法制的宣傳教育做為一名愛國人士的神聖職責,在愛國愛教和"四個維護"方面為廣大僧眾作出了表率;解放思想,勇於開拓,以奪養寺工作取得了顯著成績,拉如寺成為全地區寺院的典範;關心羣眾疾苦,為羣眾排憂解難,協助黨和政府化解羣眾矛盾,為穩定局勢做出了重要貢獻。所在拉如寺曾被自治區和地區授予"愛國守法先進寺廟"稱號,個人多次受到地縣領導的表揚,贏得了僧俗羣眾的敬佩和愛戴。 [2]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