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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照市教育局

鎖定
日照市教育局是市政府工作部門,中共日照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是市委派出機關,與日照市教育局合署辦公,日照市教育局(中共日照市委教育工作委員會)為正處級。
中共日照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辦公室設在市委教育工委,接受中共日照市委教育工作領導小組的直接領導,承擔領導小組具體工作,負責統籌謀劃、綜合協調、整體推進、督促落實領導小組各項決定事項和要求等。設置市委教育工作辦秘書科,負責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工作並組織實施,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學校德育工作、精神文明建設及羣眾團體的有關工作,負責處理市委教育工作辦的日常事務。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的內設機構根據工作需要承擔市委教育工作辦相關工作,接受市委教育工作辦的統籌協調。
日照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貫徹黨的教育方針和政策,落實中央關於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按照省委、市委工作要求,做好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和意識形態工作,推動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在履行職責過程中堅持和加強黨對教育工作的集中統一領導。 [1] 
中文名
日照市教育局
成立時間
2019年3月20日
性    質
政府機構
行政級別
正處級

日照市教育局主要職責

(一)研究制定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對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重大問題進行調查研究,向市委提出意見和建議,在職權範圍內對有關問題作出決定。
(二)指導全市教育系統黨的基層組織建設和黨員隊伍建設工作;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思想政治建設以及學校德育工作和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全市教育系統工會、共青團、婦委會等羣眾團體的有關工作。
(三)負責市屬高校黨的理論宣傳和新聞宣傳工作。負責市屬高校思想政治、基層黨建、維護穩定和社會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市屬高校統一戰線和羣眾工作。配合做好駐日照省屬高校黨建及相關工作。
(四)貫徹執行教育工作法律法規和中央方針政策以及省委、市委關於教育工作的決策部署;起草有關規範性文件;擬訂全市教育改革與發展的政策、規劃並組織實施。負責教育基本信息的統計、分析、發佈工作。
(五)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高等教育、職業教育、繼續教育、民辦教育、少數民族教育和特殊教育的統籌規劃和協調管理工作。負責全市教育領域人才隊伍建設,主管全市教師工作。指導學校內部管理和教育教學改革,負責教育督導與評估監測工作。負責推動義務教育優質均衡發展、促進教育公平。
(六)參與擬訂教育經費籌措、教育撥款、教育基建投資和學生資助政策,監測教育經費的籌措和使用情況,參與全市義務教育經費保障機制改革工作。
(七)指導基礎教育學校和中等職業教育學校的設置與調整;按照規定承擔普通高中和中等職業學校的設立、撤併、更名和調整的審核、報批工作。負責編制和實施普通高中、中等職業學校教育招生計劃。
(八)指導全市中小學校的條件裝備、電化教育工作,負責全市中小學校教育信息化的規劃、實施和指導工作。
(九)制定全市中等以下學歷教育招生考試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學籍學歷管理工作,統籌指導繼續教育,指導師範類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工作。組織實施中小學教師資格認定相關工作。
(十)負責教育系統安全監督管理,指導、監督各類學校(含幼兒園)及其教學、科研、實驗機構的安全管理工作。
(十一)負責對外及與港澳台地區的教育交流與合作工作。負責國內外優質教育資源引進及相關協調服務工作。
(十二)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
(十三)承辦市委、市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十四)職能轉變。按照黨中央、國務院關於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放管服改革,深入推進審批服務便民化的決策部署,認真落實省、市深化“一次辦好”改革的要求,組織推進本系統轉變政府職能。深化教育領域綜合改革,落實深化基礎教育、高等教育、現代職業教育、教育考試招生制度和高等學校創新創業教育改革的各項工作任務,實施惠民重點工程,促進教育事業高質量發展,加快推進教育現代化。
(十五)關於校車安全管理方面的職責分工。市教育局負責監督指導區縣校車使用許可申請的受理、分送、審查、上報以及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書備案管理工作;加強對學校的監管,指導、督促學校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制度,明確和落實校車安全管理責任,指導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督促學校加強學生乘車管理;與市公安局會同有關部門建立校車安全管理工作協調機制;組織建立健全校車安全管理信息共享機制。市公安局負責並指導區縣依法開展校車和駕駛人交通安全管理,依法查處校車道路交通安全違法行為,加強校車行駛路線的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協助教育行政部門組織學校開展交通安全教育,對校車服務提供者開展校車駕駛人安全教育情況進行監督檢查。市交通運輸局負責指導區縣發展城市和農村的公共交通,合理規劃、設置公共交通線路和站點,改善農村公路通行技術條件,按照標準設置校車停靠站點標識、標牌,施劃站點標線,監督汽車維修企業落實校車維修質量保證期制度,依法對取得道路運輸經營許可企業的有關違法行為給予處罰。 [1] 

日照市教育局領導分工

申淑清:市委教育工委常務副書記,黨組書記。
孫燕:局長 [8] 
劉 偉:市委教育工委副書記,市教育局副局長、黨組副書記。協助申淑清同志分管市委教育工委工作。分管機關黨委、計劃財務、市托幼辦、學生資助中心,負責教育系統黨的建設、黨風廉政建設工作。
胡尊良:二級調研員。分管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教育考試中心,聯繫市屬高等職業教育學校,負責招商引資工作。
肖敬民: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辦公室、市政府教育督導室、電化教育館、機關服務中心,負責績效考核、信息宣傳工作。
朱傳國:黨組成員、副局長。分管人事科(教育工會)、教師教育科(市教師函授培訓處),負責招才引智工作。
石 磊:黨組成員、總督學。分管基礎教育科、教育科研中心、圖書管理發行站。
王其軍:四級調研員。分管體衞藝科、安全管理科、信訪監察科。
根據班子分工和工作實際,班子成員之間實行AB角工作制度,劉偉同志和朱傳國同志互為AB角,胡尊良同志和石磊同志互為AB角,肖敬民同志和王其軍同志互為AB角。 [2] 

日照市教育局內設機構

(一)辦公室。負責文電、會務、督查、宣傳、機要、保密、值班等局機關日常運轉工作。承擔貫徹落實國家、省、市教育綜合改革有關工作,統籌協調並組織實施教育改革工作;負責組織擬訂並推進實施全市教育發展與改革總體規劃、年度工作計劃。承擔政府信息和政務公開、新聞發佈、建議提案辦理、綜合性文稿起草、調研等工作。負責統籌推進行政審批制度改革和職能轉變相關工作;負責教育領域行政許可等政務服務事項的事中事後監管,負責與行政審批服務部門、綜合行政執法部門的業務聯絡協調、信息共享等工作。負責教育國際交流與合作、教育援外和教育外援等有關工作;指導教育和信息化網絡安全工作。
(二)市政府教育督導室。貫徹執行國家、省、市關於教育督導工作的有關政策規定。負責對市政府有關部門和下級政府及其有關部門以及學校實施教育法律法規和履行教育職責工作進行監督、檢查、評估指導。組織、指導教育質量監測,負責對全市教育重點工作的督導、檢查;指導全市教育系統法治建設和普法教育工作,負責相關行政複議、行政應訴和規範性文件的合法性審查等工作。負責行政執法監督相關工作。
(三)人事科(掛教師教育科、市語言文字工作委員會辦公室牌子)。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幹部隊伍建設、機構編制、人事管理、檔案管理、社會保障、考核評價等工作。負責全市教育人才隊伍建設,指導全市教師師德建設工作。指導學校內部人事與分配製度改革及教師考核工作。統籌全市教育系統評優和表彰獎勵立項、申報管理工作。負責教師職稱的申報、組織評審工作。牽頭負責教育對口支援工作。指導師範類高校畢業生就業相關工作,負責師範類高校畢業生檔案管理工作。指導教育系統關心下一代工作。負責局機關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指導所屬單位離退休人員的管理服務工作。統籌管理全市教師教育工作。負責全市教師培養、培訓工作,負責擬訂全市教育行政幹部、校長和教師繼續教育政策、規劃和年度計劃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各類名師、名校長及省級特級教師的推薦、選拔、培養和管理工作,負責受援地區教師在我市培訓工作;承擔教師資格制度有關實施工作;負責全市語言文字工作,指導、監督全市黨政機關、學校、新聞媒體及公共服務行業普通話培訓與測試工作。
(四)規劃財務科(掛審計科牌子)。參與擬訂全市教育經費籌措和管理的政策規定,編報市級教育經費年度預決算建議方案,監測全市教育經費投入和使用情況;負責全市教育建設項目的規劃並推進實施;負責規範全市教育收費管理工作;指導市直學校經費財務、國有資產管理和基建投資計劃編制工作,負責局機關和所屬事業單位資金監管及內部審計工作,負責局機關財務管理工作;按有關規定管理市外教育援助和教育貸款,指導學生資助工作。
(五)基礎教育科。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含學前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基礎教育改革與發展。貫徹執行義務教育均衡發展政策,落實基礎教育學校辦學標準,指導監督辦學、辦園行為;統籌規劃全市普通高中佈局,承擔普通公辦高中設立、撤併、更名和調整的審核、申報工作;負責管理市直高中和特殊教育學校;負責制定全市中小學招生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基礎教育學籍管理、課程和教材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學校德育、民族教育、社會實踐工作,指導全市中小學班主任、少先隊輔導員教育管理工作;指導全市基礎教育學校信息化、圖書館和實驗設備配備工作;參與基礎教育督導評估工作。
(六)職業教育與成人教育科(掛民辦教育與繼續教育科牌子)。負責職業教育統籌規劃、綜合協調工作。組織、指導職業教育教學改革和專業設置、課程教材、實習實訓和畢業生就業指導工作,指導職業院校條件裝備工作,指導、組織職業院校技能大賽活動;負責擬訂全市中等職業教育招生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全市中等職業教育的學籍和學歷管理工作。負責普通中專學校設立的上報工作;負責全市繼續教育、成人教育和民辦教育管理工作,負責社區教育工作;聯繫市屬高等職業院校,統籌協調駐日照省屬高校科研平台、智庫和大學科技園建設、創新創業教育工作。負責全市各類繼續教育機構的監督管理工作。負責教育系統招商引資促進工作。
(七)體育衞生與藝術教育科。指導全市學校體育、衞生健康、藝術和國防教育工作,擬訂相關政策並組織實施。負責組織全市中小學生體質健康、藝術素養調查及監測工作。協調指導學校體育競賽和藝術展演活動、疾病防控和衞生知識宣傳工作、國防教育及軍事訓練工作、體育設施向社會開放工作。
(八)安全管理科。負責全市教育系統學校安全穩定工作,擬訂學校安全工作政策並組織實施。協調指導學校安全保衞和預防學生違法犯罪工作,指導學校防範和處置校園安全突發事件工作,配合相關職能部門做好學校及周邊治安綜合治理工作。負責學校安全教育工作。負責教育系統信訪及穩定工作。機關黨委。負責局機關和所屬單位黨的建設和羣團工作。 [1] 

日照市教育局人員編制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機關行政編制26名。設局長1名,副局長3名,市委教育工委書記1名(由市委常委兼任),常務副書記1名(由市教育局局長兼任)、副書記2名(由市教育局2名副局長兼任),總督學3名(副處級);正科級領導職數10名(含市委教育工作辦秘書科科長1名、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1名),副科級領導職數3名。暫保留原工勤編制1名,隨自然減員逐步收回。
市教育局(市委教育工委)所屬事業單位的設置、職責和編制事項另行規定。 [1] 

日照市教育局其他事項

本規定具體解釋工作由中共日照市委辦公室、日照市人民政府辦公室會同中共日照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承擔,其調整由中共日照市委機構編制委員會辦公室按照規定程序辦理。
本規定自 2019 年3月20日起施行。 [1] 

日照市教育局獲得榮譽

2015年2月,獲得中央精神文明建設指導委員會授予的“第四屆全國文明單位”榮譽稱號。 [3] 
2020年12月22日,被授予“山東省愛國擁軍模範單位”榮譽稱號。 [4] 
2021年1月28日,入選中共山東省委組織部公示的“勇於創新獎”先進集體擬表彰名單。 [5] 
2021年6月,被授予“山東省脱貧攻堅先進集體”稱號。 [6-7] 
2022年2月,日照市教育局被擬表彰為“2021年度山東省校園安全工作先進集體”。 [9]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