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日本戰犯

鎖定
日本戰犯,是指1945年8月15日,自日本政府投降之日起,相當一部分日軍軍官被遠東國際軍事法庭起訴,或被中國新加坡菲律賓等一些同盟國俘虜。
在中國,日本戰犯共經歷兩個時期,一個是中華民國國民政府時期,一個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時期。
國民政府時期於1945年冬成立了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1946年2月15日,南京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成立,主要審理製造南京大屠殺慘案的日本戰犯和其他日本戰犯。
據不完全統計,從1945年8月至1947年5月,中國國民政府共逮捕日本戰犯2357名。經南京和上海、北平、漢口、廣州、瀋陽徐州濟南太原台北等10處軍事法庭的分別審訊。
其中谷壽夫田中軍吉向井敏明野田毅川島芳子等149名罪大惡極的戰犯被國民政府依法判處死刑。696名日本戰犯被國民政府檢察機關起訴判刑,400多名日本戰犯被判處無期徒刑
1949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成立後,新中國開始接手國民黨政府所處置的日本戰犯。另外新中國還接收了從蘇聯引渡回國的戰犯。根據中共中央的指示,對於日本戰犯要以“感化為主,懲罰為輔”的方針,因而所有被國民政府判刑的戰犯暫時獲得特赦。
1956年,中華人民共和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對關押在太原撫順的1000餘名日本戰犯進行審判,無一人被判處死刑。8名戰犯分別被判處8-18年有期徒刑。6月21日最高人民檢察院對在押日本戰犯上中正高、大矢正春、川田敏夫等335人,宣佈免予起訴並釋放。
1964年3月,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將所有戰犯釋放回國。
中文名
日本戰犯
外文名
The Japanese war criminals
主要戰犯
谷壽夫、田中軍吉、向井敏明等
審理方
中華民國、中華人民共和國
事    件
1945年8月15日

日本戰犯戰後處理

抗日戰爭勝利後,1945年11月6日,國民黨政府成立了以秦德純為主任委員的戰爭罪犯處理委員會,並相繼在各地逮捕和審判日本戰犯。其中,以南京審判最著名,影響最大。
南京軍事法庭全稱“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成立於1946年2月15日,直屬國民黨政府國防部。石美瑜任庭長,王家楣為主任檢察官,陳光虞、李波、徐乃堃、高碩仁、施泳等為檢察官,陸起、李元慶、林建鵬、葉在增、孫建中、龍鍾煜、張體坤等為審判官,統一審判由中國駐日代表團引渡和從全國各地法庭移交的日本戰犯。

日本戰犯戰後審判

日本戰犯谷壽夫

谷壽夫法西斯乙級戰犯,南京大屠殺主犯之一,曾參加日俄戰爭。1937年七七事變後派往中國,在華北他就縱容部隊燒殺劫掠。淞滬會戰期間率軍繞道杭州灣登陸。1937年12月12日率所部由中華門侵入南京,並夥同第16師團、18師團、114師團等製造了南京大屠殺。1947年2月6日至8日,南京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對谷壽夫進行為期三天的公開審判。公訴人陳光虞宣讀了長達兩個小時的起訴書,歷陳谷壽夫在南京大屠殺中所犯下的滔天罪行。宣讀過程中,庭內外旁聽者大多痛哭失聲,公訴人讀完起訴書時,亦已淚流滿面。法庭還當庭放映了南京大屠殺時日軍自己拍攝的新街口屠殺現場的紀錄片,以及美國駐華使館新聞處實地拍攝的記錄有谷壽夫部隊暴行的影片;並出示了被谷壽夫師團殺害的中國民眾的遺骨。面對鐵一般的事實,谷壽夫只好承認了縱容和唆使部隊屠殺南京平民和俘虜的犯罪事實
在為期一個多月的時間裏,軍事法庭對谷壽夫進行了六次庭訊之後,於3月30日宣判。審判長石美瑜宣讀了判決書,宣判其犯有危害和平罪戰爭罪和反人類罪, 應依《中華民國刑事訴訟法》第291條前段,《海牙陸戰規例》第4條第2項,第23條第3款、第7款,第28條,第46條,第47條,《戰時俘虜待遇公約》第2條,第3條,戰爭罪犯審判條例第1條,第2條第2款,第3條第1款、第4款、第24款、第27款,第11條,《中華民國刑法》第28條,第55條,第56條前段,第57條。判決如主文:本案經本庭檢察官陳光虞蒞庭執行職務。中華民國36年3月10日 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 ,審判長石美瑜印、審判官宋書、同印審判官李元慶、印審判官葛召棠、印審判官葉在增、印右正本,證明與原本無異,書記官張體坤。中華民國36年3月10日,即公元1947年3月10日判處死刑。中國法官對谷壽夫下的斷語是:“谷壽夫為侵華最重要戰犯,尤為南京大屠殺之要犯。4月26日上午11時,谷壽夫被從國防部法庭看守所提出,押赴雨花台刑場。囚車抵達刑場時,谷壽夫已經嚇癱了,連站都站不穩。行刑憲兵將他架下囚車,面對中華門方向跪下。正義的槍聲響了,谷壽夫倒在血泊中。

日本戰犯田中軍吉

田中軍吉南京大屠殺主犯之一。在南京大屠殺期間,在谷壽夫第六師團任中隊長。手持一把“助廣”軍刀,連續劈殺中國南京居民300餘人,並與向井敏明野田毅進行慘不忍睹的殺人比賽。日本投降後,參加東京審判的中國法官在蒐集審判日本戰犯的材料時,發現了一個曾屠殺300多箇中國人的殺人狂田中軍吉的材料。田中軍吉是第六師團的大尉中隊長,日軍攻人南京後,他手持一把“助廣”大軍刀,竟連續砍殺中國男女老少平民300多名。日本軍官山中峯太郎寫的《皇兵》一書中,詳細記載了田中軍吉的殺人經過,並以此來炫耀日軍的軍威。1947年5月18日,田中軍吉被引渡到中國。5月29日上午,南京軍事法庭檢察官李睿對田中軍吉進行初次訊問。李睿質問説:“查被告田中軍吉作為谷壽夫師團的中隊長,共屠殺中國軍民300餘人。”田中軍吉急忙矢口否認:“這不是事實,我沒有在南京殺人。”李睿拿出田中軍吉揮舞軍刀砍中國人腦袋的照片,辛辣地諷刺説:“東京報紙上印着你的照片,説你作戰很勇敢,你否認這張照片嗎?”田中軍吉辯解説:“照片上的人似乎很像我本人,不過並不是我。”李睿又出示日本的《皇兵》一書,書中印有田中軍吉屠殺中國軍民300餘人的“助廣”軍刀,其中還有署名田中軍吉的文章。在事實面前,他供認“我曾投稿於《皇兵》一書”,但詭稱“我只在戰場上殺過人”。1947年12月18日,南京軍事法庭決定將戰犯田中軍吉與向井敏明、野田毅合併審判。田中軍吉在法庭上百般抵賴,只承認在戰場上殺過人。檢察官出示他揮舞軍刀殺人的照片,他辯解説:“法官先生,請看照片,我係穿襯衫,顯然在夏天,而攻佔南京卻是在冬天,可見該照片僅能證明本人在另一地方斬殺一人,不能以此證明我在南京殺了300餘人。”法官龍鍾煜當即嚴詞駁斥説:“被告所言純屬狡辯之詞,要知道他在揮刀奮力猛斬之際,為便利動作,縱在冬令脱卸外衣,本屬常事,而且連續斬殺300餘人,怎能不熱?”田中軍吉被駁得啞口無言。南京軍事法庭以戰爭罪及違反人道罪判處田中軍吉死刑。1948年1月28日,向井敏明、野田毅、田中軍吉被押赴南京雨花台刑場執行槍決。

日本戰犯向井敏明

向井敏明(1911年- 1948年1月28日),丙級戰犯。日軍下級軍官,1937年在攻佔南京前後,與野田毅進行了駭人聽聞的殺人比賽,並被日本報紙報道。日後成為日軍兇殘屠殺的鐵證。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雖然在實施“百人斬”暴行時,只是少尉軍銜,也是抗戰勝利後被逮捕受審戰犯中的低級軍官,但是,他們的犯罪事實太殘暴了,太兇惡了,因此,對他們的審判規格也是最高級別的。中國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自1947年11月6日起,開始對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進行偵訊。偵訊中,兩戰犯供認曾入侵南京,並認識日軍隨軍記者淺海。中國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起訴書中稱:兩戰犯進行殺人比賽的事實,“業經敵隨軍特派員淺海、光本及淺海、鈴木等,先後將目睹情形,電達東京各報紙連篇登載,萬口爭傳,譽為勇壯。並經遠東國際軍事法庭中國檢察官辦事處獲之《東京日日新聞》可資考察核對。該報所登載被告之照片,亦屬相符,證據確鑿。”1947年12月18日,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中山東路307號勵志社大禮堂對向井敏明和野田毅進行公審。庭長為石美瑜,法庭內座無虛席。為了讓更多的人能聽到公審戰犯實況,庭外還裝有廣播器。高音喇叭下方,擠滿了前來聽公審實況的羣眾。在審理過程中,兩戰犯一再抵賴進行殺人比賽的事實。向井敏明詭稱:“《東京日日新聞》系虛偽登載,專為被告頌揚武功,以博女界之羨慕能獲得佳偶。”對此,法庭立予嚴詞駁斥,稱:“查在作戰期間,日軍當局對於軍事新聞之統制檢查本極注意,而《東京日日新聞》系日本重要刊物,如果該被告等並無此項殺人比賽事實,絕無故為虛構以巨大篇幅專為該被告等宣傳之理。“至謂以殺人為競賽之兇殘獸行,可作徵婚廣告,以博女性歡心,更為現代人類史上所未前聞。”在公審庭上,兩名戰犯還一再要求調查證據,企圖拖欠時間,但終被駁回。炯戒宣判了井敏明和野田毅的死刑,被判處極刑後,他們又在獄中驚恐地度過了40天。1948年1月28日,向井敏明和野田毅被押往雨花台刑場執行死刑。

日本戰犯野田毅

野田毅(1912—1948年)日本鹿兒島人。丙級戰犯。日軍下級軍官,1937年在攻佔南京前後,與向井敏明進行了駭人聽聞的殺人比賽,野田毅使用祖傳軍刀砍殺了中國軍民105人。1947年野田毅與向井敏明被中國盟軍逮捕,被押到南京軍事法庭受審。1945年日本投降後,參加東京遠東國際軍事法庭對日戰犯審判的中國代表無意間發現了關於這次殺人比賽的相關報道,並立即向中華民國國民政府通告。經多方努力,這兩個殺人惡魔終被抓獲,並被引渡至中國南京軍事法庭受審。中國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自1947年11月6日起,開始對野田毅及向井敏明進行偵訊。1947年12月18日,國防部審判戰犯軍事法庭在中山東路307號勵志社大禮堂對野田毅及向井敏明進行公審。高音喇叭下,擠滿了前來聽公審實況的羣眾。公審中,兩戰犯一再抵賴進行殺人比賽的事實,還一再要求調查證據,企圖藉以遷延時日,但終被駁回。1948年1月28日,野田毅及和井敏明被押往雨花台刑場執行死刑。

日本戰犯新中國的處理

1950年7月,969名關押在蘇聯遠東地區的日本戰犯被引渡到中國,送往撫順戰犯管理所接受改造,等待中國政府的審判。這批戰犯當中,不乏當年日軍要員,據全面偵訊調查,侵華期間,他們及屬下共殺害中國平民和被俘人員85.7萬餘人,燒燬和破壞房屋7.8萬處又4.4萬餘間,掠奪糧食3700多萬噸、煤炭2.22億噸、鋼鐵等金屬3000多萬噸。 [1] 
通常,國際列車要在這座車站進行換軌。蘇聯鐵路的軌道寬度為1520毫米,中國使用的是1435毫米的標準軌。而這趟列車要交換的不是軌道,是“乘客”。密不透光的悶罐車中,裝載着969名日本戰犯。中國的押運專列就停在站台另一側的標準軌上,等待着把這批日本戰犯運往撫順戰犯管理所。1945年8月,蘇聯紅軍出兵中國東北,擊潰了日本關東軍,一下子抓了60多萬日本俘虜。這些俘虜被悉數押到蘇聯境內。二戰期間,蘇聯喪失了2000萬人,日本俘虜們被用來填補勞動力的巨大缺口,多數送到了西伯利亞強制勞動。後來,蘇聯逐漸遣返日本戰俘。據蘇聯方面的統計,共有 577567 人被遣返回日本,另有大約十分之一的日本戰俘因為氣候、疾病等原因死在了蘇聯。新中國成立後不久,毛澤東訪問莫斯科,中蘇簽訂了友好同盟互助條約,同時商定,蘇聯將在押的日本戰犯和偽滿洲國戰犯移交給中國,按照新中國的法律進行處理,以宣示新中國主權國的地位和權威。移交給中國的969名日本戰犯,是蘇聯方面認定的“犯有反對中國人民的重大罪行”者。中蘇雙方的交接儀式在綏芬河鎮(今改市)機關的會客廳進行。文件手續履行之後,中方宴請了蘇聯拘留管理局押送戰犯的負責人。據中方接收代表之一、時任東北公安部政治保衞處執行科科長董玉峯迴憶,當時正是“中蘇友好萬歲”的時候,雙方極為親近,頻頻舉杯,他很快就被蘇聯人灌倒了。而同行的幹部記得,蘇聯拘留管理局的克雷托夫中校在酒酣耳熱時説:“這些戰犯都是極端反動、頑固不化的壞蛋,是不可教化的一羣惡棍,只有殺掉。”這樣的評判,無論是一句酒話,還是出自他們關押日本戰犯時的真實感受,都不會影響中國方面對待日本戰犯的態度。中國方面接收日本戰犯的要求是“一個不跑,一個不死”,這是周恩來總理在佈置接收工作時特意囑咐的。

日本戰犯受到待遇

新中國成立後,對於日本戰犯的待遇是“保障人格不受侮辱,保障生活條件,保障身體健康”。根據中共中央指示,撫順管理所對戰犯嚴格實行“三個保障”政策,充分彰顯了人道主義精神。雖然罪行深重,但在撫順戰犯管理所,他們享受到的各項待遇卻令人驚訝,每人每天最低菜金標準0.42元,高出當時普通中國百姓好幾倍;會吸煙者,每人每月提供黃煙半斤或紙煙一條;每週洗一次熱水澡、每月理一次髮、定期體檢,開展豐富多彩的文體活動,每年春秋季各召開一次運動會,每逢節日還要搞會餐。當時中國內戰剛剛結束,糧食供應短缺,管教人員每天只有兩餐,主食多為“窩窩頭”,戰犯們卻是一日三餐、頓頓細糧。一次在地裏勞動時,戰犯們以為管教的午餐一定不錯,過去一看,發現竟是玉米麪做的“菜糰子”,頓時感慨萬千。部分戰犯在戰爭中受傷致殘,管理所為他們全部安裝了假肢。一次,醫務室內科專家温久達,照例揹着殘疾戰犯去檢查身體,正氣喘吁吁爬樓梯時,突覺脖子一濕,原來是背上戰犯掉落的眼淚。“你是不是疼了?”温久達輕聲問。戰犯嚎啕大哭起來:“不是,我是覺得太對不起中國人民!”日本帝國主義在我國東北地區的最高行政長官武部六藏,人稱偽滿洲國第一號“太上皇”。1952年的一天,武部六藏在管理所突發腦血栓,經醫護人員晝夜搶救脱險,從此卧牀不起,護士焦桂珍每天給他喂水喂藥,端屎端尿,由於精心護理,直至假釋回國,他4年間沒有得過一次褥瘡。來自內心良知的拷問,常常使病牀上的武部六藏“像個孩子一樣放聲大哭”。中國政府與中國人民的海量胸襟,令堅冰融化、頑石點頭,在偽滿撫順典獄做過10年典獄長的大村忍説:“現在,我們的人格受到了尊重,誰知我們竟是當年的殺人魔鬼!憑着人起碼的良心,我們要走正路,不再犯罪,重新做人。”順應戰犯們的要求,撫順管理所批准成立了“戰犯學習委員會”,關於“中國革命經驗”的教育,就是戰犯們自己要求進行的。1955年6月,戰犯們在平整場地時挖出一個被子彈打穿的少女頭骨,他們就把這當作教材,進行自我教育,懺悔鎮壓中國人民革命的罪行。

日本戰犯審判

1956年,日本戰犯站上了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被告席。前排右一為鈴木啓久,右二為藤田茂。從7月3日開始,國家檔案局以每天一人的方式公佈45名日本戰犯的侵華罪行自供。第一個公佈供詞的戰犯叫鈴木啓久,侵華日軍第117師團中將師團長。從他的供詞中截取一段,就足以駭人聽聞:“只我個人記憶即殺害了5470名中國人民,燒燬和毀壞中國人民的房屋18229户,其實際數字很(可)能還多。”1956年,鈴木啓久等45名罪大惡極的日本戰犯,在中國最高人民法院特別軍事法庭上接受了正義的審判。這次審判,沒有一名日本戰犯被判死刑。另有1017名戰犯免於起訴,釋放回國。中國人的寬容讓世界驚歎。更令人稱奇的是這些日本戰犯的表現:所有戰犯都對所犯罪行供認不諱、甘願伏法,甚至主動要求以死謝罪。二戰後審判日本戰犯的法庭上,從沒有出現過這樣全體認罪、悔罪的日本戰犯。1964年3月,全部日本戰犯被釋放回國。1000餘名經新中國改造的日本戰犯,成立了“中國歸還者聯絡會”,他們以罕見的勇氣和坦誠,揭露侵略戰爭的罪惡,在日本為“中日永不再戰”奔走呼號。當年關押、改造日本戰犯的管理所,被他們稱為“再生之地”。曾經被日本軍國主義豢養成的嗜血惡魔,在新中國找回了良知,一個個被戰爭機器扭曲的靈魂,迴歸人性。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