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旗
(漢語文字)
鎖定
旗(拼音:qí)為漢語一級通用規範漢字(常用字)
[8]
。此字始見於戰國文字,古字形從㫃(yǎn,表示旗幟),丌(jī)聲,後演變為“其”聲。“旗”本義為有龍紋、熊虎等圖案的軍旗,後泛指旗幟。現代漢語中“旗”表示用布、綢、紙等材料做成的標誌。“旗”在清朝又指軍隊的户口編制單位,又泛指與滿族相關的。“旗”在當代也是內蒙古自治區的行政區劃單位。
(*是《第一批異體字整理表》中的異體字)
旗文字源流
形聲字。“旗”在戰國古璽文中寫作圖1,上部為“㫃”字,作形旁;下部為“丌”,作聲旁表音。“㫃”字在甲骨文中像隨風飄動的旗幟,後來極少單獨使用,主要用作意符。用“㫃”作意符的字,大多與旗幟有關。楚簡文字有作圖2的,中間增添了“羽”字。古人有時會在旗幟上加以羽毛作裝飾,這裏的“羽”應該是表示裝飾用的羽毛。在圖3的戰國文字中,聲旁被替換為“其”,後世字形便以此為標準,演變為圖4的小篆,圖5、6、7的隸書及楷書。
[15]
旗幟是一種產生較早的標誌物,它是從原始社會的圖騰演化而來的。先民最早用旗幟,畫上圖形,代表一個氏族或地區。到周代時,旗幟的種類、名稱已經非常複雜,它的用途也及於各個方面。
《釋名·釋兵》:“熊虎為旗。將軍所建,象其猛如熊虎也。旗,期也,言眾期於下。”《周禮·春官·司常》:“熊虎為旗。”“師都建”鄭玄注:“師都,六鄉六遂大人也。謂之師都,都,民所聚也。畫熊虎者,鄉遂出軍賦象其守猛,莫敢犯也。”可見,“旗”本是一種特指的旗幟,其特徵為上有熊虎圖案,用於戰場。後來詞義擴大,作旗幟的總稱講。
旗幟意義的“旗”過去也寫作“旂”。本來它們不是一個字,《説文解字》説:“旂,旗有眾鈴。”它們的古音也不相同。後來兩個字通用。整理異體字時,根據“從俗”的原則,廢“旂”,留“旗”。但這僅限於“旗幟”一義。“旗”的其他意義不寫作“旂”。
“旗”又有另外一組意義,特指“滿族的”。滿族把整個民族分成八個軍政合一的編制,稱為“八旗”。“八旗”以不同顏色的旗幟作為區別,分別是:正黃、正白、正紅、正藍、鑲黃、鑲白、鑲紅、鑲藍。因此,滿族人又稱為“旗人”;滿族貴族子弟稱為“八旗子弟”;舊時滿族婦女的服裝打扮叫“旗裝”。滿族統一中國,建立清王朝以後,又按八旗建制把蒙族、漢族軍隊也分為八旗。後來,“旗”就作為行政單位在內蒙古地區使用,例如“扎魯特旗”“烏拉特前旗”“烏拉特後旗”等,“旗”相當於縣。
旗詳細釋義
讀音 | 詞性 | 釋義 | 英譯 | 例句 | 例詞 |
---|---|---|---|---|---|
qí | 名詞 | 旗幟,用布、紙、綢子或其他材料做成的標誌,多是長方形、方形或三角形 | flag;banner | 《周禮·春官·司常》:“掌九旗之物名,各有屬以待國事……凡祭祀各建其旗。” 唐·岑參《白雪歌送武判官歸京》:“紛紛暮雪下轅門,風掣紅旗凍不翻。” 金·元好問《幽蘭》詩:“仙人來從舜·九疑,辛夷為車桂作旗。” | |
標誌 | symbol | 《左傳·閔公二年》:“佩,衷之旗也。” | |||
指旗槍茶,綠茶的一種。剛剛舒展的小葉稱旗;尚未舒展的嫩芽稱槍 | 宋·文瑩《玉壺清話》卷一:“夷簡《山居》詩有‘宿雨一番蔬甲嫩,春山幾焙茗旗香’之句。” 元·仇遠《宿集慶寺》詩:“旋烹紫筍猶含籜,自摘青茶未展旗。” 清·王夫之《南嶽摘茶詞》之四:“一槍才展二旗斜,萬簇綠沉間五花。” | 旗槍 | |||
星名 | 《星經·河鼓》:“河鼓三星……左右旗各九星,並在牛北枕河,主軍鼓達者聲音,設守險以旗表,亡動兵起。” 《史記·天官書》:“東宮蒼龍……東北曲十二星曰旗。” | ||||
清代以旗幟的名色作為區別的兵民一體的組織。參見“八旗” | 清·昭槤《嘯亭雜錄·國初官制》:“入關後,始改總統旗務者為都統,每旗一員;其參協者為副都統,每旗二員。” | 旗兵;旗官 | |||
屬於八旗的,特指屬於滿族的 | 旗人;旗袍 | ||||
八旗兵駐屯的地方,現在地名沿用 | 《渦陽縣誌·兵事》:“各旗統將皆聽盟主調遣。” 秦牧《長街燈語·願借駱駝千里足》:“這個‘旗’的面積有十一萬四千多平方公里,和浙江省大小差不多。” | ||||
內蒙古自治區的行政區劃單位,相當於縣 | |||||
(Qí)姓氏用字 | |||||
動詞 | 號令 | order | 《呂氏春秋·喻大》:“昔舜欲旗古今而不成。” 陳奇猷校釋:“覆猶言統治,與號令義近。” | ||
jī | 名詞 | 通“箕”。二十八宿之一 | 《荀子·富國》:“國安於盤石,壽於旗翼。” 楊倞注:“旗,讀為‘箕’。箕、翼,二十八宿名,言壽比於星也。” |
旗古籍訓釋
旗説文解字
【卷七】【㫃部】渠之切(qí)
熊旗五(六)①遊,以象罰星②,士卒以為期。從㫃其聲。《周禮》③曰:“率都④建旗。”
【註釋】①五:依《茻工記·考人》作“六”。②罰星:《考工記·輈人》“罰”作“伐”。伐:星名。白虎宿參,中三星,外四星,三星之中央有三小星名伐,伐並三星連體數之,故有六星。③《周禮》:指《考工記·輈人》。今本“率”作“師”。“師”當是“帥”字址訛。“帥”與“率”古字相通。④都(dū):行政單位,四縣為都。
[4]
旗説文解字注
“熊旗五遊,以象伐星”注:五鄭本《考工記》作“六”,“熊旗六遊,以象伐也”。《司常》職曰:“熊虎為旗。”注曰:“畫熊虎者,鄉遂出軍賦,象其守猛莫敢犯也。”“伐屬白虎宿,與參連體而六星。”按,記不言虎者,舉熊以包虎。
“士卒以為期:”注:期、旗疊韻。《釋名》曰:“熊虎為旗,軍將所建,象其猛如虎,與眾期之於下也。”
“從㫃,其聲”注:渠之切,一部。
“《周禮》曰:‘率都建旗’”:注:《司常》職文,今《周禮》“率”作“師”,師者,帥之誤。《樂師》注曰:“故書帥為率。”然則許作“率都”者故書;鄭作“帥都”者今書也。《聘禮》注曰:“古文帥皆作率。”《毛詩》:“率時農夫。”《韓詩》作“帥”,見《文選注》。《大司馬》職:“仲秋教治兵,軍吏載旗。”
[5]
旗廣韻
渠之切,平之羣‖其聲之部(qí)
【校釋】《戰國策·齊策》:“故身廣公宮,制丹衣柱,建九斿(遊),從七星之旟(yǔ),此天子之位也。”宋人鮑彪注:“鳥隼為旟,又繪星焉。”作“旟”字,不作“旗”字。
[11]
旗康熙字典
【卯集下】【方部】 旗
(qí)《唐韻》《集韻》《韻會》渠之切。《正韻》渠宜切,並音奇。《説文》:熊旗五遊,以象罰星,士卒以為期。《釋名》:熊虎為旗,軍將所建,象其猛如虎,與眾期其下也。《周禮·春官·司常》:熊虎為旗。又:師都建旗。注:畫熊虎者,鄉遂出軍賦,象其守猛莫敢犯也。
又《左傳·閔二年》佩衷之旗也。注:旗,表也。
又星名。《史記·天官書》東北曲十二星曰旗。注:兩旗者,左旗九星,在河鼓左也。右旗九星,在河鼓右也。皆天之鼓旗,所以為旌表。
又姓。《廣韻》:齊卿子旗之後,漢有九江太守旗光。
又與箕同。《荀子·富國篇》:則國安於盤石,壽於旗翼。注:旗,讀為箕。箕翼,二十人宿名。
又《韻補》葉渠尤切。班固《西都賦》:乘輚(hàn)輅,登龍舟,張鳳蓋,建華旗。
按《説文》:旗從㫃其聲,訓熊旗五遊,以象罰星,士卒以為期也。旂從㫃,斤聲,訓旗有眾鈴以令眾也。分旗,旂為二。《正字通》雲:《周禮》九旗所畫異物,所建異名,各有等差。雖旌旄之通稱,而制度自別,未可合為一也。
[6]
旗字形書法
旗字形對比
旗書寫提示
左窄右寬,頂部“方”低,底部“其”低。“方”,橫筆從橫中線起筆。“𠂉”在右上格,撇收筆於豎中線;“其”首筆橫從豎中線起筆,兩豎左短右長,左豎在豎中線右側,框中第一短橫在橫中線,長橫從“方”下側起筆,撇、點收筆大致持平。
[13]
旗書法欣賞
旗音韻彙集
旗音韻集成
韻書 | 字頭 | 小韻 | 韻攝 | 聲調 | 韻目 | 聲母 | 聲類 | 開合 | 等第 | 清濁 | 反切 | 擬音 |
---|---|---|---|---|---|---|---|---|---|---|---|---|
廣韻 | 旗 | 其 | 止 | 平聲 | 上平七之 | 羣 | 開口呼 | 三 | 全濁 | 渠之切 | ɡʰi | |
集韻 | 其 | 止 | 平聲 | 上平七之 | 羣 | 開口呼 | 三 | 全濁 | 渠之切 | ɡie | ||
禮部韻略 | 平聲 | 之 | 渠之切 | |||||||||
增韻 | 平聲 | 之 | 居之切 | |||||||||
平聲 | 之 | 渠之切 | ||||||||||
中原音韻 | 奇 | 陽平 | 齊微 | 溪 | 齊齒呼 | 次清 | kʼi | |||||
中州音韻 | 平聲 | 齊微 | 擎移切 | |||||||||
洪武正韻 | 奇 | 平聲 | 二支 | 羣 | 渠 | 全濁 | 渠宜切 | g‘ie | ||||
雞 | 平聲 | 三齊 | 見 | 古 | 全清 | 堅溪切 | ki | |||||
分韻撮要 | 其 | 陽平 | 第三幾紀記 | 溪 |
旗上中古音
時代 | 聲韻系統名稱 | 韻部 | 聲母 | 韻母 |
---|---|---|---|---|
先秦 | 高本漢系統 | ɡʰ | i̯əɡ | |
先秦 | 王力系統 | 之 | g | ǐə |
先秦 | 董同龢系統 | 之 | ɡʰ | jəɡ |
先秦 | 周法高系統 | 之 | ɡ | iəɣ |
先秦 | 李方桂系統 | 之 | g | jəg |
西漢 | 之 | |||
東漢 | 之 | |||
魏 | 之 | jəї | ||
晉 | 之 | jəї | ||
南北朝 | 宋北魏前期 | 之 | jəї | |
南北朝 | 北魏後期北齊 | 之 | jəї | |
南北朝 | 齊梁陳北周隋 | 脂之 | jei | |
隋唐 | 擬音/高本漢系統 | ɡʰ | ji | |
隋唐 | 擬音/王力系統 | g | ǐə | |
隋唐 | 擬音/董同龢系統 | ɡʰ | i | |
隋唐 | 擬音/周法高系統 | ɡ | i | |
隋唐 | 擬音/李方桂系統 | g | ï | |
隋唐 | 擬音/陳新雄系統 | ɡʰ | ǐə |
旗方音集成
注意:方言字音的聲母和韻母用國際音標標註;各方言點的字音以當地城區中老年人口音為依據,僅作參考
方言類別 | 方言點 | 聲母及韻母 | 調值 | 調類 |
---|---|---|---|---|
官話(北京官話) | 北京 | tɕʰi | 35 | 陽平 |
官話(冀魯官話) | 濟南 | tɕʰi | 42 | 陽平 |
官話(中原官話) | 西安 | tɕʰi | 24 | 陽平 |
官話(西南官話) | 武漢 | tɕʰi | 213 | 陽平 |
官話(西南官話) | 成都 | tɕʰi | 21 | 陽平 |
官話(江淮官話) | 合肥 | tsʰɿ | 55 | 陽平 |
官話(江淮官話) | 揚州 | tɕʰi | 34 | 陽平 |
晉語 | 太原 | tɕʰi | 11 | 平聲 |
吳語 | 蘇州 | dʑi | 24 | 陽平 |
吳語 | 温州 | dzɿ | 31 | 陽平 |
湘語 | 長沙 | tɕi | 13 | 陽平 |
湘語 | 雙峯 | dʑi | 13 | 陽平 |
贛語 | 南昌 | tɕʰi | 24 | 陽平 |
客家話 | 梅縣 | kʰi | 11 | 陽平 |
粵語 | 廣州 | kʰei | 21 | 陽平 |
粵語 | 陽江 | kʰei | 43 | 陽平 |
閩語(閩南語) | 廈門 | ki | 24 | 陽平 |
閩語(閩南語) | 潮州 | ki | 55 | 陽平 |
閩語(閩東語) | 福州 | ki | 52 | 陽平 |
閩語(閩北語) | 建甌 | ki | 21 | 上聲 |
- 參考資料
-
- 1. 旗 .漢典[引用日期2016-06-15]
- 2. 中國社會科學院語言研究所詞典編輯室編.現代漢語詞典 第6版[M]:商務印書館,2012.06:1020
- 3. 漢語大字典編輯委員會編纂.漢語大字典[M]:四川辭書出版社;崇文書局,2010.04:2341
- 4. [東漢]許慎/原著;湯可敬/撰.説文解字今釋:嶽麓書社,1997:919
- 5. “旗”字説文解字 .漢典[引用日期2016-06-15]
- 6. 漢語大詞典編纂處整理.康熙字典 標點整理本[M]:上海辭書出版社,2008.05:433
- 7. 旗的音韻方言 .漢典[引用日期2016-06-15]
- 8. 國務院關於公佈《通用規範漢字表》的通知 .中華人民共和國中央人民政府門户網站[引用日期2023-02-20]
- 9. 平水韻 四支 旗 .搜韻網[引用日期2023-02-20]
- 10. 中國漢語大詞典編輯委員會、漢語大詞典編纂處編纂.漢語大詞典 第6卷[M]:漢語大詞典出版社,1986.11:1613
- 11. 餘乃永校注. 新校互注宋本廣韻[M]. 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 2000.07:60
- 12. 北京大學中國語言文學系語言學教研室編.漢語大字典[M].北京:語文出版社,2003.06:91
- 13. 商務印書館辭書研究中心 編.新華寫字字典 第2版[M].北京:商務印書館,2011.11:272
- 14. 丁義誠等主編. 常用字音·形·義·用 第3分冊[M]. 北京:國防工業出版社, 1998.01:364-365
- 15. 黃金貴主編;曾昭聰副主編.古代漢語文化百科詞典[M].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16.01:973
- 16. 錢玄著. 三禮通論[M]. 南京:南京師範大學出版社, 1996.10:242
-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