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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系姻親
鎖定
旁系姻親是指除
配偶和
直系姻親以外,因婚姻聯繫起來的親屬。包括旁系血親的配偶和配偶的旁系血親。在我國,旁系姻親間無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
- 中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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旁系姻親
- 外文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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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ollateral affinity
- 相鄰概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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血親、直系姻親
旁系姻親是指除配偶和直系姻親以外,因婚姻聯繫起來的親屬。
包括旁系血親的配偶、配偶的旁系血親和配偶的旁系血親的配偶三類人。
[1]
在我國,旁系姻親間無法律上的權利義務關係.
旁系血親的配偶:如
嫂、弟媳、
侄媳、侄女婿、
伯母、姑父、
姨父、舅母、嬸母等。
配偶的旁系血親:如
妻的兄弟姐妹和伯叔、
夫的兄弟姐妹和伯叔等。
配偶的旁系血親的配偶,如
妯娌、
連襟、夫的伯母和嬸母、妻的伯母和嬸母等。
[1]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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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楊大文 主編.婚姻家庭法學:復旦大學出版社,2009:71