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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超

(安徽省宿松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

鎖定
施超,曾任安徽省宿松縣人民醫院黨委書記。
2023年10月,經宿松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宿松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施超開除黨籍處分;由宿松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 [1-2] 
2024年1月26日,宿松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了宿松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施超涉嫌受賄罪一案。 [4] 
2024年3月,宿松縣人民法院對宿松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施超受賄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二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5] 
中文名
施超
國    籍
中國

施超人物履歷

曾任安徽省宿松縣人民醫院黨委書記。

施超人物事件

施超接受調查

2023年6月14日,據“安慶紀檢監察”消息:宿松縣人民醫院黨委書記施超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宿松縣紀委監委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1] 

施超依法雙開

2023年10月,經中共宿松縣委批准,宿松縣紀委監委對宿松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施超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施超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背離初心使命,毫無紀法意識。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違反生活紀律;利用職務便利,在醫療設備採購等方面違規為他人謀取利益,非法收受財物,涉嫌受賄罪。
施超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宿松縣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宿松縣委批准,決定給予施超開除黨籍處分;由宿松縣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受賄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2] 

施超公開通報

2023年12月,安慶通報兩起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問題,包括宿松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施超違規收受管理服務對象禮品禮金等問題。2013年3月至2023年6月,施超在擔任宿松縣人民醫院副院長、黨委書記期間,多次違規收受管理和服務對象禮品禮金,共計價值57萬餘元。施超還存在其他違紀違法問題。2023年10月,施超被開除黨籍、開除公職,違紀所得予以收繳,涉嫌犯罪問題被移送司法機關依法處理。 [3] 

施超一審審理

2024年1月26日下午,宿松縣人民法院一審公開審理了宿松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施超涉嫌受賄罪一案。
宿松縣人民檢察院指控,2014年至2023年,被告人施超在擔任宿松縣人民醫院副院長、黨委書記期間,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醫療設備、耗材、藥品採購、工程建設、招標代理業務等方面為他人謀取利益,直接或者通過特定關係人陳某某非法收受王某某等人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68.64488萬元,其中受賄既遂84.55753萬元、受賄未遂184.08735萬元。
庭審中,被告人施超對檢察院指控的罪名和事實均不持異議。在最後陳述階段,施超表示認罪、認罰。
本案將擇日宣判。 [4] 
2024年3月,宿松縣人民法院對宿松縣人民醫院原黨委書記施超受賄罪一案作出一審判決,以受賄罪判處其有期徒刑兩年十一個月,並處罰金人民幣三十二萬元,違法所得予以沒收。 [5]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