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施平

(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書記、廳長)

鎖定
施平,男,1960年8月出生,漢族,安徽肥東人,1978年7月加入中國共產黨,1977年2月參加工作,研究生學歷,管理學碩士。曾任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
2020年2月,安徽檢察機關依法對施平涉嫌受賄案提起公訴。 [1]  2021年6月1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了安徽省安慶市中級法院有關施平的《不予監外執行決定書》,顯示被判刑10年3個月。 [8] 
中文名
施平
民    族
漢族
籍    貫
安徽肥東
出生日期
1960年8月

施平人物履歷

1977.02—1978.09 安徽省肥東縣烏龍公社下放知青
1978.09—1982.07 安徽師範大學政教系政教專業學習
1982.07—1989.09 安徽省統計局人事教育處工作人員、副主任科員、主任科員(其間:1986.09—1987.07 參加省委黨校培訓班學習)
1989.09—1992.12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第二辦公室主任科員
1992.12—1996.02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第二辦公室、秘書一室副處級調研員
1996.02—1996.07 安徽省人民政府辦公廳秘書一室正處級調研員
1996.07—1997.11 安徽省地税局税政一處處長(其間:1997.03—1997.05參加省委黨校第23期縣處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1997.11—2001.04 安徽省地税局直屬徵收分局局長
2001.04—2008.08 安徽省地税局黨組成員,副局長(其間:2001.09—2001.11參加省委黨校第36期市廳級幹部進修班學習)
2008.08—2009.05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成員、副主任(2005.09—2008.11參加中國科技大學行政管理專業碩士研究生學習)
2009.05—2015.02 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黨組副書記、副主任(正廳級)
2015.02—2019.05 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 [2-4] 
安徽省第十屆委員會委員。 [5] 

施平人物事件

施平家中被劫

2015年4月28日,馬劍和同案犯解某持氣手槍等作案工具,進入施平、韓劍輝夫婦家中,搶劫財物共計價值人民幣1303921.85元。 [9] 

施平違紀被查

2019年4月11日,據安徽省紀委監委消息:安徽省交通運輸廳黨組書記、廳長施平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6] 

施平免去職務

2019年5月24日上午,安徽省十三屆人大常委會第十次會議決定免去施平的省交通運輸廳廳長職務。 [4] 

施平依法雙開

2020年1月,經安徽省委批准,安徽省紀委監委對安徽省委原委員、省交通運輸廳原黨組書記、廳長施平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施平違反政治紀律,與他人串供,對抗組織審查,搞迷信活動;違反組織紀律,在組織函詢時不如實説明問題,利用職務上的便利,在幹部選拔任用中為他人謀取利益並收受財物;違反廉潔紀律,收受禮品、禮金,違規通過民間借貸獲得鉅額利益;違反生活紀律;涉嫌受賄犯罪。
施平身為黨員領導幹部,喪失理想信念,無視黨紀國法,辜負組織信任,拒絕組織挽救,“親”“清”不分,官商勾結,大搞權錢交易,嚴重違反黨的政治紀律、組織紀律、廉潔紀律和生活紀律,構成職務違法,並涉嫌受賄犯罪,且在黨的十八大後不收斂、不收手,性質嚴重、情節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等有關規定,經安徽省紀委常委會會議、安徽省委常委會會議討論,由中央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中共中央批准,決定給予施平開除黨籍處分;由安徽省監委給予其開除公職處分;終止其安徽省第十次黨代會代表資格;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隨案移送。對施平的黨紀處分決定待召開省委全會時予以追認。 [7] 

施平提起公訴

2020年2月,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原廳長施平(正廳級)涉嫌受賄罪一案,經安徽省人民檢察院指定管轄,由安慶市人民檢察院向安慶市中級人民法院提起公訴。檢察機關在審查起訴階段,依法告知了被告人施平享有的訴訟權利,並依法訊問了被告人施平,聽取了辯護人的意見。安慶市人民檢察院起訴指控:被告人施平利用擔任原安徽省地方税務局税政一處處長、直屬徵收分局局長、原安徽省地方税務局副局長、安徽省發展和改革委員會副主任、安徽省交通運輸廳廳長等職務上的便利,為他人在項目推進、補貼申報、工程承攬、工作調動等方面謀取利益,非法索取或收受他人財物,數額特別巨大,依法應當以受賄罪追究其刑事責任。 [1] 

施平被判入獄

2021年6月16日,中國裁判文書網發佈安徽省安慶市中級法院有關施平的《不予監外執行決定書》,顯示被判刑10年3個月。 [8]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