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於耀西

鎖定
於耀西(1888—1935),山東省海陽人,實業家。1935年,於耀西病故於濟南。 [1] 
中文名
於耀西
出生日期
1888年
逝世日期
1935年
人物生平
於耀西(1888—1935),山東省海陽人,實業家。1918年,於耀西開設東萊銀行濟南分行,任經理,並加入濟南商埠錢業公所。1921年冬,成為濟南裕興顏料股份有限公司股東,並取得公司董事長兼總經理職位。次年5月,當選為濟南商埠商會副會長。1924年5月,當選為濟南商埠商會會長,接着被選為山東省商會聯合會會長。當時,濟南成豐麪粉廠資金週轉緊張,於耀西以東萊銀行名義向該廠提供信貸200萬元,遂取得該廠董事長之職。1925年5月,中國紅十字會濟南分會重新組建,選舉於耀西為會長,馬惠階、魏子厚為副會長。 [1] 
1925年5月30日,上海學生兩千餘人在租界抗議日本紗廠鎮壓工人罷工、打死工人顧正紅,被英國巡捕逮捕100餘人。下午萬餘羣眾聚集在英租界要求釋放被捕學生,英國巡捕竟開槍射擊,當場打死11人,造成震驚中外的五卅慘案。消息迅速傳遍全國,各大中城市紛紛罷工罷課,聲援上海人民的鬥爭。6月,濟南商界30餘團體2000多人集會於商埠公園,成立濟南商界滬案後援會,推選於耀西、劉向忱、張子衡、馬惠階、苗星垣、朱藴韜等為理事。會後派遣多人,分赴各市區遊行講演,同時致電北京政府,要求嚴重交涉以張公理而伸主權。 [1] 
1926年5月,於耀西再次當選濟南商埠商會會長。時張宗昌向濟南銀行、商會強行借款200萬元,他對此持抵制態度。張宗昌下令逮捕他,他因事前得到消息,暫避青島得免。1927年4月,接任濟南東裕隆機器榨油廠經理,但榨油業經營一直虧賠。第二年春,他見生產捲煙有利可圖,將榨油廠改為獨自經營的東裕隆煙草公司,資本1萬元,有大型捲煙機3部、工人180名,成為濟南第一家機器捲煙工廠。當時濟南捲煙業以手工生產為主,有手工捲煙作坊一百餘家,自於耀西創建東裕隆煙草公司後,濟南機器捲煙業開始有所發展,至1932年,銘昌、魯安、成安、華通4家機器捲煙廠相繼開設。 [1] 
1928年5月,濟南慘案發生後,濟南城內總商會等民間團體倡議成立濟南臨時治安維持會。在日軍監督下,濟南臨時治安維持會成立,設交際、總務、內務三處,行使外交、行政和司法等權利。何宗蓮被推舉任會長,於耀西、孟蔭軒、劉向忱任副會長。18日,臨時治安維持會令濟南、商埠兩商會出面,與日方會同組織“中日聯席會議”。何宗蓮在擔任濟南臨時治安維持會會長期間,主持制定了該會章程,規定該會“以維持地方治安為宗旨”,以“贊同政府協同各團體維持地方秩序、市面安寧、中外人士生命財產”,“保衞領土,維持交通”,“營救難民及僑民出險”等為義務。依據章程的規定,臨時治安維持會積極與日方交涉,要求其釋放所拘捕的中國軍民,歸還掠去的中國物資,募集散放款項和糧食,救濟日軍侵略暴行造成的大批難民。6月中下旬,濟南臨時治安維持會與日軍進行多次交涉,使得被拘捕的北伐軍南方籍者918人和北方籍者100餘人先後獲得釋放。7月15日,日本古董商與臨淄縣龍池地方的劣紳勾結,盜買六朝時期的古石佛兩尊、成化碑一座及殘碑一方,偷運至淄河車站,企圖經膠濟鐵路運至青島出境。濟南臨時治安維持會多次與日本駐濟南領事交涉,予以阻止。在濟南臨時治安維持會的愛國活動中,於耀西發揮了重要作用。 [1] 
在此期間,他曾以商會名義告知日本駐濟南領事西田,新城兵工廠存有價值百餘萬元的軍火,請其注意維護,勿加損傷。不幾天,新城兵工廠所存軍火即被日軍銷燬。於耀西向西田提出質問,遭日方下令逮捕,他被迫逃亡上海等地。 [1] 
1929年3月,於耀西返回濟南。4月,國民黨山東省政府由泰安遷到濟南,下令逮捕“維持會”成員,於耀西被捕。事情發生後,東萊銀行免除了於耀西濟南分行經理職務。成豐麪粉廠也趁機將東萊銀行貸款轉到濟南泰豐銀行,通過選舉取消了於耀西的該廠董事長職務,迫使於退出了在該廠的全部投資。於被捕後,商埠商會曾組織部分商民遊行,並至國民黨省、市黨部請願,要求“釋放於耀西,收回商會”,結果省、市黨部拒絕接見。接着,在受國民黨改組派影響的市黨部指使下,濟南商民協會、各工會、學聯會、婦女協會等團體3萬餘人,赴國民黨省、市黨部及省、市政府請願,要求嚴懲於耀西。省政府主席陳調元派代表接見請願者,稱於已被逮捕,應候法辦。7月19日,濟南商民協會等團體3萬餘人又赴省政府請願,並舉行遊行,要求“打倒於耀西,燒燬商會賬簿”,將有偏袒包庇於耀西行為的市公安局長徐朝桐撤職懲辦等,並以“打倒資本家”的口號,號召組織工會和改組商會。省政府當即邀請國民黨山東省黨務整理委員會舉行聯席會議,決定於耀西一案由黨政兩方組織特別審查會,取得證據後移送法庭,依法審理,並將徐朝桐停職查辦。7月20日,山東國民黨當權派與改組派之間的矛盾因於耀西一案激化。國民黨山東省黨務整理委員會會同濟南市公安局,將國民黨濟南市黨部、濟南商埠商會及市黨部所辦《市民日報》查封,並令各民眾團體暫行停止活動,市黨部的時任執監委員一律撤職,聽候改組。 [1] 
1929年12月,國民黨濟南法院對“於耀西漢奸案”進行審判。於耀西不承認在財政上積極支持張宗昌,並説濟南慘案期間曾掩護過兩名國民黨人。濟南商界300多人也向當局請願,要求釋放於。年底,他被無罪釋放。 [1] 
於耀西出獄後,繼續經營東裕隆煙草公司和裕興顏料股份有限公司。1933年,東裕隆煙草公司生產的“大明湖”牌香煙頗有信譽,銷量不斷增加。此後,由於遭到大英煙草公司降價傾銷的打擊,公司因經營虧損而倒閉。 [1] 
1935年,於耀西病故於濟南。 [1] 
參考資料
  • 1.    王志民主編,山東重要歷史人物 第6卷,山東人民出版社,2009.09,第151-153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