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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省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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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省吾(1896—1984),字思泊,號雙劍誃主人,又號澤螺居士、夙興叟,遼寧省海城縣人,是中國現代著名的古文字學家、古器物學家、訓詁學家。 [1]  [6] 
民國八年(1919年)畢業於瀋陽國立高等師範。二十世紀三四十年代,於省吾曾先後擔任輔仁大學講師、教授,燕京大學名譽教授,北京大學兼職教授,講授古文字學和古器物學。1952年,於省吾受聘為故宮博物院專門委員。1955年,受匡亞明之邀,於省吾來到東北人民大學(後更名為吉林大學)擔任歷史系教授,並定居長春。因在學術上的貢獻,於省吾曾先後受聘為吉林省政協常委、吉林大學歷史系古文字研究室主任兼校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中國考古學會名譽理事、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理事、中國語言學會顧問兼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中國訓詁學會顧問、國務院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顧問。 [2]  1983年成為新中國第一批博導 [4]  1984年7月17日,於省吾病逝於長春。 [3] 
於省吾在古文字學上的成就主要集中在甲骨文金文的考釋上。他對已發表的甲骨文考釋加以刪訂,加上未發表的甲骨文考釋,編成《甲骨文字釋林》。他在晚年準備把已發表和未發表的金文考釋編纂《吉金文字釋林》(未完成)。於省吾還曾致力於古器物和古文字資料的蒐集整理,先後編著了《雙劍誃吉金圖錄》(1934)、《雙劍誃古器物圖錄》(1940)和《商周金文錄遺》(1957)等資料書。 [1] 
全    名
於省吾
思泊 [1] 
雙劍誃主人、澤螺居士、夙興叟 [1] 
所處時代
近現代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遼寧省海城縣西柳鎮中央堡村 [3] 
出生日期
1896年12月23日
逝世日期
1984年7月17日
逝世地
吉林長春 [3] 
主要作品
甲骨文字釋林
吉金文字釋林
雙劍誃吉金圖錄
雙劍誃古器物圖錄
本    名
於省吾
國    籍
中國
畢業院校
國立瀋陽高等師範學校 [1] 

於省吾人物生平

於省吾 於省吾
於省吾1896年12月23日(農曆11月19日)生於遼寧省海城縣西十五里的中央堡。1903年入私塾,其父(諱開第字甲三)任塾師。先後在初等小學和高等小學畢業。1913年,考入海城縣中學,肄業3年,又考入奉天教育會國學專修科,肄業2年,後來國學專修科合併於瀋陽國立髙等師範,於1919年畢業。畢業後在安東縣署編輯縣誌,只有三個月,就轉任奉天交通銀行職員。1920年,任西北籌邊使署文牘委員,本年秋季任奉天省教育廳科員兼臨時省視學。1924年,楊宇霆任江蘇督辦,任於省吾為秘書。1926年,於省吾被當時奉天省長兼奉天財政廳長莫德惠任為奉天省城税捐局局長。1928年,被張學良任為東北邊防司令長官公署諮議,這是一個名譽職務,只領薪、不上班。在同一年,張學良和楊宇霆籌建專講國學的奉天萃升書院,任於省吾為院監。因於省吾從前在西北籌邊使署工作時已和國學諸老相識,於是去北京邀請著名的國學大師前來書院講學,王樹楠先生主講經學,吳廷燮先生主講史學,吳闓生先生主講古文,高步瀛先生主講文選。“九•一八”事變時,萃升書院停辦,於省吾在事變前夕感到形勢危急,遂移居北京。 [3] 
於省吾到北京後,其父在瀋陽將住宅一所和市房一所先後賣出,並兩次派人將款潛送北京。此外,其父還將家中舊藏的三十多箱書籍,先設法運至大連,然後轉運北京。這時於省吾開始喜好古器物和古文字,於是就從事這方面的研究。當時研究古器物和古文字必須善於鑑定真偽,否則無法引用。為此,於省吾蒐羅了商代甲骨文、商周時代的古器物共二百多件,其中精品多屬戎器,如吳王夫差劍、少虡錯金劍、吳王光戈、楚王酓璋錯金戈,秦商鞅鐓、秦相邦冉戟等,遂以“雙劍誃”名齋。新中國成立初期,於省吾將所藏的古代文物均捐獻給故宮博物院和中國歷史博物館。於省吾初期購買古器物,意在鑑別真偽、從事著述,後來趨於玩物喪志,深感懺悔,但這種愛好也不無益處,因為上述這些文物,在解放前如果留在商人手中,則大部分將被盜賣國外。自1929年到1949年,於省吾先後任輔仁大學講師、教授,燕京大學名譽教授,北京大學兼職教授,均講授“古文字學”。 [3] 
新中國成立初期,全國高等學校院系調整,於省吾一度中止教學,家居從事研究工作。1952年被聘為故宮博物院專門委員。1955年由匡亞明同志來京聘於省吾到長春東北人民大學(後來改為吉林大學)任歷史系教授。到校後於省吾一面繼續從事古文字和古文獻的研究,一面培養研究生及進修教師。從1955年到1966年於省吾帶出了二屆研究生,先一屆為姚孝遂、陳世輝,後一屆為林澐、張亞初。他們畢業後或從事教學工作、或從事科研工作,在各自的工作崗位上都取得了較好的成績。1978年恢復研究生招考制度時,又招收了何琳儀湯餘惠曹錦炎黃錫全吳振武五名研究生。 [3] 
在吉林大學任教期間,因在學術上的卓越貢獻,於省吾曾先後受聘為吉林省政協常委、吉林大學歷史系古文字研究室主任兼校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中國考古學會名譽理事、中國古文字研究會理事、中國語言學會顧問兼學術委員會學術委員、中國訓詁學會顧問、國務院古籍整理出版規劃小組顧問等職。1983年秋,於省吾抱病赴香港參加國際中國古文字學術研討會,由於旅途勞頓,加上返校後又馬上給進修班講課,遂病重住院。1984年7月17日,於省吾在長春與世長辭。他的逝世是古文字學界、歷史考古學界、古籍整理學界的巨大損失。於省吾的一生都在不斷更新自己的知識,擴大自己的研究領域,給後人留下了彌足珍貴的治學精神與治學方法。 [2] 

於省吾學術貢獻

於省吾書法 於省吾書法
於省吾認為古文字是客觀存在的,它是有形可識,有音可讀,有義可尋的,只要深入鑽研,對文字的點劃或偏旁以及它和音、義的關係做出實事求是的科學分析,並尋出每一字橫向的同一時期的相互關係,以及縱向的先後時期的發生、發展和變化的規律,則多數古文字是能夠被正確認識的,那種貌襲臆斷的舊作風必須堅決擯棄。《韓非子》謂“無參驗而必之者,愚也;弗能必而據之者,誣也。”於省吾以此為信條,潛心著述。寫成了《雙劍誃殷栔駢枝》及續編、三編,還出版了《雙劍誃吉金文選》、《雙劍誃吉金圖錄》、《雙劍誃古器物圖錄》等研究古文字和古器物的專著。 [3] 
在研究先秦古文字的同時,於省吾對先秦文獻也進行了硏究,他利用古文字的研究成果來考訂和訓釋先秦典籍取得了一定的成果。清代乾嘉學派的傑出學者雖已認識到先秦典籍在長期流傳中,在原文和訓釋上有大量的訛誤,要恢復其原貌,除了儘可能作出校勘和論證外,非常重要的是要精於文字、音韻、訓詁之學,但由於他們考訂古籍,對文字古形、古音、古義的瞭解基本上以《爾雅》《説文》《廣韻》為依據,這樣做,是有很大侷限性的。在先秦古文字資料大量出土的情況下,以先秦古文字的研究成果來考釋先秦文獻,無疑是更為直接而有效的。1934年於省吾寫成並出版了《尚書新證》,其後陸續寫成並出版了《詩經新證》《易經新證》《論語新證》《諸子新證》(解放後重加刪訂,由中華書局再版)等著作,曾被胡樸安在《中國訓詁學史》中推許為“新證派”之代表。 [3] 
新中國成立後,於省吾開始努力閲讀馬列主義原著,學習歷史唯物主義和辯證唯物主義,同時對田野考古的新發現和民族學知識下了一番工夫。通過學習,於省吾開始認識到古文字學這一學科應該為研究古代歷史服務。因此他曾集中精力利用古文字數據去研究商周時代的社會制度、階級鬥爭、經濟生活等方面的問題,先後發表了有關商代軍事聯盟、商周的奴隸制、商代的農業和交通、夏商圖騰、古代歲時制等一系列研究論文。在這些研究中,他進一步體會到,古史研究單靠典籍是非常不夠的。王國維曾提出古史研究應該用地下資料和典籍互相參證的“二重證據法”,這較之過去的研究固然進了一步,但還沒有充分認識地下數據的重要性。在他看來,地下數據和先秦典籍兩者還應該有主輔之別,即以地下數據為主,典籍為輔,才能得出真正符合客觀實際的結論。這主要是因為地下出土的古文字數據和其他考古數據是原封未動的最可靠的數據,這和展轉傳訛不盡可據的典籍記載是有主輔之別的。 [3] 
在學習新知識的過程中,於省吾進一步認識到不應孤立地研究古文字,需要從社會發展史的角度,從研究世界古代史和少數民族誌所保存的原始民族的生產、生活、社會意識等方面來追溯古文字的起源,才能對某些古文字的造字本義有正確的理解,同時也有助於我們去正確釋讀某些古文字數據。對於(羌)字的造形本義,自來眾説紛紜,其中很多是沒有什麼根據的猜測,而於省吾通過對少數民族社會所保存的原始風俗習慣的研究,在大量少數民族誌材料參證的基礎上,提出本象人戴羊角形,並以為聲符,應屬於省吾所提出的“具有部分表音的獨體象形字”範疇,這就突破了傳統的“六書”説。商代後期的《玄鳥婦壺》銘文中的“玄鳥婦”三字,舊誤釋為“䲻婦”,或誤認為是鳥篆。於省吾從原始氏族社會中圖騰崇拜的角度去研究,並結合典籍中有關“玄鳥生商”的記載,發現壺上銘文的正確釋讀應為“玄鳥婦”,它標誌着作壺的貴族婦人是以玄鳥為圖騰的商人後裔。這一研究結果不僅正確釋讀了壺上的銘文,更重要的是為研究商人圖騰找到了實物依據,從而使過去一向被認為是怪誕不經的“玄鳥生商”問題得到了合理解決。 [3] 
於省吾的科研重點,仍是古文字考釋和典籍考證兩個方面,共發表過有關論文五十多篇。在古文字考釋方面,繼《雙劍誃殷栔駢枝》初、續、三編之後,他又陸續考釋了許多甲骨文字,1979年由中華書局出版了《甲骨文字釋林》,共考釋前人所未識或已釋而不知其造字本義的甲骨文約三百字。在整理這方面研究成果時,於省吾對自己早期硏究中誤釋或尚有疑問者一律刪除,意在寧缺毋濫。於省吾認為,有許多從事古文字研究者不注意“闕疑”的必要性,把缺乏證據的推測、疑似和確切的結論混在一起,以至是非莫辨,因此對自己要求從嚴。於省吾編着的《商周金文錄遺》一書於1957年由科學出版社出版,該書共收錄金文拓本466種,是一部較為重要的金文參考數據。同年,於省吾又受中國科學院考古研究所委託,為郭沫若同志的《殷契粹編》和《卜辭通纂》兩部書進行校訂,於省吾費兩個月功夫,將這兩部書通校一遍,改正了其中的錯誤並提出了一些修正意見,其中有的意見已被郭沫若同志採納並用眉批形式錄於書中。校訂後的《殷契粹編》已由科學出版社出版。在典籍考證方面,於省吾主要在《詩經》和《楚辭》上下了不少功夫,先後發表了《澤螺居讀詩札記》《澤螺居詩義解結》《澤螺居楚辭新證》等著作。 [3] 

於省吾學術評價

於省吾在甲骨文字考釋的廣度和深度方面超過了前人,不僅他考釋或加以解説的三百多個甲骨文字很有參考價值,而且他將羅、王以來考釋甲骨文字的方法加以繼承並發展,對今後文字的考釋工作將發生深遠的影響。於省吾於金文的研究也下過一番苦功,提出了不少極富創見性的解釋,也做出了比較突出的貢獻。於省吾學術貢獻的另一很重要也是很具有代表性的方面,就是利用古文字材料及研究成果,參以舊書寫本及出土文物等材料來校訂古代典籍,開創了科學整理古籍的一個新途徑。 [5] 

於省吾主要著作

雙劍誃吉金文選(大業印刷局1932年)
雙劍誃尚書新證(大業印刷局1934年)
雙劍誃吉金圖錄(北京琉璃廠來燻閣1934年)
雙劍誃詩經新證(大業印刷局1936年)
雙劍誃易經新證(大業印刷局1937年)
雙劍誃殷栔駢枝(大業印刷局1940年)
雙劍誃古器物圖錄(大業印刷局1940年,中華書局1962年)
雙劍誃殷栔駢枝續編(大業印刷局1941年)
論語新證(1941年輔仁大學講演集第二輯)
雙劍誃殷栔駢枝三編附古文雜釋(大業印刷局1943年)
商周金文錄遺(考古學專刊二種第六號,科學出版社1957年)
雙劍誃諸子新證(中華書局1962年)
甲骨文字釋林(中華書局1979年)
澤螺居詩經新證 澤螺居楚辭新證(中華書局1982年)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