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於洪臣

鎖定
於洪臣,男,20世紀60年代出生。曾任中國田徑協會主席。 [1]  [5]  [8] 
2024年3月26日上午,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田徑協會原主席於洪臣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於洪臣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其受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13] 
中文名
於洪臣
性    別
國    籍
中國
畢業院校
瀋陽體育學院

於洪臣人物履歷

瀋陽體育學院畢業後即到國家體育總局羣體司負責業餘訓練和青少年工作。
2003年,於洪臣所在的處業務被併入競體司,從羣體司調入競體司,後擔任競體司二處處長;
2008年奧運會開始前,國家體育總局處於備戰需要,成立08備戰辦公室,於洪臣出任該辦公室副主任,並被從正處級提拔為副局級;
2010年2月,任中國足管中心副主任。
2010年3月26日,任中超公司董事長;
2012年2月10日,任中國足協副主席;
2014年1月,任第十屆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 [2] 
2015年12月18日,足協專職執委。
2016年7月18日,2016年裏約熱內盧奧運會中國奧運代表團成立,於洪臣名列出徵足球項目領隊名單。 [3] 
2017年8月,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主任、黨委書記。 [4] 
2019年11月,被免去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主任職務。
2022年12月,當選中國田徑協會主席。 [1]  [5]  [7] 

於洪臣人物事件

於洪臣審查調查

2023年3月29日,據湖北省紀委監委網站消息:中國田徑協會主席於洪臣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接受中央紀委國家監委駐國家體育總局紀檢監察組和湖北省監委審查調查。 [6]  [9] 

於洪臣公開通報

2023年4月,2023年國家體育總局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會議召開,會上,於洪臣等人被逐一通報,釋放震懾效應。 [10] 

於洪臣一審開庭

2024年1月30日,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公開開庭審理了中國田徑協會原主席於洪臣受賄一案。
黃石市人民檢察院指控:被告人於洪臣先後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黨委書記、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主任、中國田徑協會副主席兼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聯賽晉級、職務競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2010年4月至2023年2月,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財物共計摺合人民幣2254萬餘元,其中350萬元尚未實際取得。檢察機關提請以受賄罪追究於洪臣的刑事責任。
庭審中,檢察機關出示了相關證據,被告人於洪臣及其辯護人進行了質證,控辯雙方在法庭的主持下充分發表了意見,於洪臣進行了最後陳述,當庭表示認罪悔罪。
庭審最後,法庭宣佈休庭,擇期宣判。人大代表、政協委員、新聞記者和各界羣眾三十餘人旁聽了庭審。 [11] 
庭審現場 庭審現場 [12]

於洪臣一審宣判

2024年3月26日上午,湖北省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對中國田徑協會原主席於洪臣受賄案一審公開宣判,對被告人於洪臣以受賄罪判處有期徒刑十三年,並處罰金人民幣二百萬元;對其受賄違法所得依法予以追繳,上繳國庫。
經審理查明:2010年至2023年,被告人於洪臣先後利用擔任國家體育總局足球運動管理中心副主任、中超聯賽有限責任公司董事長、中國足球協會副主席、黨委書記、國家體育總局田徑運動管理中心主任、中國田徑協會副主席兼秘書長等職務上的便利以及職權、地位形成的便利條件,為相關單位和個人在公司經營、聯賽晉級、職務競聘等事項上提供幫助,非法收受他人給予的錢款共計摺合人民幣2254萬餘元,其中350萬元未實際取得。
黃石市中級人民法院認為,被告人於洪臣的行為構成受賄罪,數額特別巨大。其利用職務便利為多個足球俱樂部在聯賽保級、賽事活動、裁判判罰、球員轉會等事項上謀取不正當利益,嚴重破壞足球領域公平競爭秩序和行業生態環境,給國家足球事業造成嚴重損害;為他人謀取職務提拔、調整,具有酌定從重處罰情節。鑑於其受賄350萬元系未遂;到案後如實供述自己罪行,主動交代監察機關尚未掌握的大部分受賄犯罪事實;認罪悔罪,受賄贓款部分追繳,依法可以對其從輕處罰。法庭遂作出上述判決。 [13-14] 
參考資料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