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於永寧

(日本學習院大學法學部客員研究員)

鎖定
於永寧,男,山東昌邑人,1982年3月出生,漢族。 法學博士,應用經濟學博士後。 [1] 
中文名
於永寧
民    族
漢族
出生地
山東昌邑
出生日期
1982年3月
畢業院校
天津大學文法學院
職    業
教師

於永寧教育背景

2000-2004年天津大學文法學院本科;
2004-2006年天津大學文法學院經濟法學碩士研究生;
2007-2010年吉林大學法學院經濟法學博士研究生;
2010-2012年 山東大學應用經濟學博士後流動站研究人員;
2015 年 日本學習院大學法學部客員研究員。 [1] 

於永寧社會兼職

中國銀行法學研究會理事,山東省法學會民商法學研究會副秘書長。 [1] 

於永寧研究領域

公司法、證券法、金融法 [1] 

於永寧代表性項目

1、教育部哲學社會科學研究重大課題攻關項目"建立擴大消費需求的長效機制研究"(子課題負責人/2011年);
2、中國法學會部級法學項目"我國金融監管協調法律機制研究"(課題負責人/2014年);
3、山東省社科規劃項目"區域性多層次資本市場法制建設研究" (課題負責人/2013年);
4、山東省發改委藍黃兩區重大課題"藍色經濟區產業投資基金髮展戰略與法律對策研究"(課題負責人/2013年);
5、山東省國土資源廳項目"城鄉建設用地管理——制度創新與法律構建"(課題負責人/2012年)。
6、山東省科技廳軟科學項目"山東省創業投資引導基金的規範運作與監督管理"(課題負責人/2011年) [1] 

於永寧代表性成果

專著:
《後危機時代的金融監管變革之道》,北京:法律出版社2013年3月版;
論文:
[1] 《保險人説明義務的司法審查——以<保險法司法解釋二>為中心》,載《法學論壇》(CSSCI),2015年第6期;
[2] 《我國影子銀行監管法律制度的反思及重構——美國的經驗及其借鑑》,載《法商研究》(CSSCI),2015年第4期;
[3]《論開放結構背景下的法官自由裁量》,載《法制與社會發展》(CSSCI),2015年第4期;
[4]《論外資併購國家安全審查制度》,載《學術交流》(CSSCI),2014年第11期;
[5]《責任競合視野下養老院入居合同免責條款的法律規制》,載《山東大學學報》(CSSCI),2012年第4期;
[6]《"一行三會"監管協調機制的有效性問題》,載《山東大學學報》(CSSCI),2012年第4期;
[7]《澳大利亞審慎監管局對金融集團的監管》,載《經濟與管理》(CSSCI),2012年第8期;
[8]《論金融監管模式的類型化》,載《東嶽論叢》(CSSCI),2011年第12期;
[9]《金融監管模式的博弈與選擇》,載《山東大學學報》(CSSCI),2011年第4期;
[10]《高管薪酬的法律迷思》,載《法律科學》(CSSCI),2009年第6期;《法學文摘》2010年第1期轉載;人大報刊複印資料《民商法學》2010年第2期全文轉載;
[11]《金融監管的變局與路徑——以金融危機為背景的法律觀察》,載《社會科學研究》(CSSCI),2009年第6期;《商事法論集》2010年第18、19卷全文轉載。 [1] 

於永寧榮譽與獎勵

1、《後危機時代的金融監管變革之道》,2014年山東高校優秀科研成果獎;
2、《金融監管模式的博弈與選擇》,2012年山東高校優秀科研成果獎;
2016年度山東大學優秀共產黨員。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