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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雷

(雲南省文山州知識產權局原副局長)

鎖定
方雷,男,漢族,1980年3月生,大學學歷,中共黨員,2002年11月參加工作。 [1] 任文山州知識產權局副局長。 [2] 
2023年7月,方雷被開除黨籍和公職。
中文名
方雷
國    籍
中國
民    族
漢族 [1] 
出生日期
1980年3月 [1] 
政治面貌
羣眾

方雷人物履歷

2002年11月至2004年2月,文山縣公安局馬塘派出所工作;
2004年2月至2006年8月,任文山縣公安局古木派出所副所長;
2006年8月至2007年11月,任文山縣公安局古木派出所所長;
2007年11月至2010年12月,任文山縣古木鎮人民政府副鎮長、縣公安局古木派出所所長;
2010年12月至2013年4月,任文山市公安局新平派出所所長;
2013年4月至2017年9月,任文山市開化街道辦事處副主任、文山市公安局東風派出所所長;
2017年9月至2017年11月,文山州紀委工作;
2017年11月至2019年1月,任文山州紀委監委紀檢監察干部監督室副主任;
2019年1月至2019年6月,任文山州紀委監委第三紀檢監察審查室主任;
2019年6月至2021年11月,任文山州紀委監委第八審查調查室主任;
2021年11月,任文山州知識產權局副局長(副處級)。

方雷人物事件

方雷違紀被查

2022年11月9日消息,文山州知識產權局副局長方雷涉嫌嚴重違紀違法,正在接受紀律審查和監察調查。 [2] 

方雷依法雙開

2023年7月26日,據文山州紀委監委消息:經文山州委批准,文山州紀委監委對文山州知識產權局副局長方雷嚴重違紀違法問題進行了立案審查調查。
經查,方雷喪失理想信念,背棄初心使命,無視中央八項規定精神,違規收受財物、使用公款違規接待和個人消費;使用公款購買購物卡用於送禮;為惡勢力充當“保護傘”;説情打招呼干擾司法機關辦案,不正確履行職責致使外籍人員違規落户和相關案件未刑事立案;追求低級趣味,接受異性有償陪侍;利用職務上便利,侵吞公共財物;利用職務便利,收受管理服務對象財物。
方雷嚴重違反中央八項規定精神、廉潔紀律、羣眾紀律、工作紀律、生活紀律,構成嚴重職務違法並涉嫌貪污罪、受賄罪,性質嚴重,影響惡劣,應予嚴肅處理。依據《中國共產黨紀律處分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監察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公職人員政務處分法》等有關規定,經文山州紀委常委會會議研究並報文山州委批准,決定給予方雷開除黨籍、開除公職處分;收繳其違紀違法所得;將其涉嫌犯罪問題移送檢察機關依法審查起訴,所涉財物一併移送。 [3]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