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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誌遠

(律師)

鎖定
方誌遠,男,律師,原北京市義方律師事務所主任,現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高級合夥人。1954年10月28日出生,1971年參加工作,1993年成為執業律師,2000年創辦北京問中律師事務所,2002年創辦北京市義方律師事務所,2017年義方律師事務所與鑫諾律師事務所合併,轉入鑫諾律師事務所,擔任副主任。
1995年加入中國民主促進會,先後擔任民進北京市委委員 [19] 民進北京市委常委 [7]  、社會法制委員會主任、中國民主促進會全國代表大會代表、民進中央第十三屆、十四屆社會與法治委員會副主任 [27] 
2004年被北京市人民政府聘為北京市人民政府特約工作人員 [8]  ,2004年-2018擔任北京市紀委監察局第六屆、第七屆、第八屆特約監察員 [1] 
2009年當選為北京市宣武區律師協會第一屆理事、律師執業紀律和執業調處委員會主任。2010年當選為北京市西城區律師協會第一屆理事、北京市律師代表大會代表,先後擔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消費者權益法律委員會副主任、執業紀律和執業調處委員會裁判委員、副主任 [22]  ,現任北京市律師協會懲戒委員會副主任 [24] 
2019年被北京市紀委監察委聘為第一屆特約監察員。 [20] 
多次被評為民進北京市委信息工作先進個人 [12-13]  [18] 榮獲“宣武區法援助十佳律師”稱號 [10] 榮獲“北京市優秀律師”稱號 [28] 
中文名
方誌遠
民    族
漢族
國    籍
中國

方誌遠基本信息

姓名
方誌遠
性別
執業機構
北京市鑫諾律師事務所 [2] 
執業證號
11101199310990512 [3] 
機構地址
北京市西城區宣武門外大街10號莊勝廣場中央辦公樓北翼9層 [2] 

方誌遠人物簡介

20世紀90年代,《北京晚報》“包律師”欄目享譽京城,而他就是當年“包律師事務所”的創始人之一。他辯護的刑事案件勝訴率極高,他所做的知識產權案件被法院編入《名案選析》。北京電視台最早的法制欄目“鐘鼓樓”中有他主持的“方圓指南”;他是北京電視台第一期“熱線律師”欄目的出鏡嘉賓;《北京青年報》“方律師問答”欄目的主筆;《北京青年報》“法律圓桌”欄目和《娛樂信報》“專家點評”欄目的常聘專家。他還曾經主持中央電台、北京電台“方律師説法”欄目,其中北京電台的“方律師説法”播出長達十年之久,在社會各界產生了很大影響,方律師辦過很多大案、要案,走遍全國各地。

方誌遠成就榮譽

2006年被評為2005年民進北京市委信息工作先進個人; [12] 
2007年被評為2006年民進北京市委信息工作先進個人; [13] 
2007年在第二屆全國律師電視辯論大賽北京賽區初賽中榮獲最佳專業知識獎; [9] 
2007年被評為2005—2006年度宣武區法援助十佳律師; [10] 
2007年在擔任中國民主促進會第十一屆中央委員會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期間,被中國民主促進會中央委員會授予表揚; [17] 
2008年被評為2007年民進北京市委信息工作先進個人; [18] 
2008年擔任第六屆市政府特約監察員期間,被北京市監察局授予表揚; [16] 
2012年榮獲“2009-2011年度北京市優秀律師”稱號; [28] 
2013年參與完成的民進中央致中共中央、國務院《關於進一步加大反腐倡廉力度,推進懲治和預防腐敗體系建設的建議》,被評為民進中央2013年度參政議政成果一等獎; [26] 
2019年在擔任第十屆北京市律師協會懲戒委員會副主任期間,被北京市律師協會授予表揚。 [23] 

方誌遠社會職務

北京市人民政府特約監察員; [1] 
北京市民主黨派市委委員; [7] 
北京市人民政府特約工作人員; [8] 
宣武區政府信訪法律顧問組成員; [6] 
第三屆北京市政府採購社會監督員; [11] 
北京市建委系統政風行風建設特約監督員; [15] 
民進中央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委員; [19] 
首都創建文明行業活動考評組成員; [14] 
北京市自來水集團社會監督員; [4] 
清華大學法學院法律碩士專業學位研究生聯合導師; [29] 
北京市物業管理行業專家庫家紀律委員會委員; [5] 
北京市醫管局社會監督員; [21] 
第十屆北京市律師協會執業紀律與執業調處委員會副主任; [22] 
中央第十四屆社會和法制委員會副主任; [27] 
北京市監察委員會第一屆特約監察員; [20] 
北京市自來水集團有限責任公司市區營銷分公司社會監督員; [30] 
北京市律師協會懲戒委員會副主任; [24] 
北京市紀委市監委駐市衞生健康委紀檢監察組特約社會監督員。 [25] 

方誌遠法律顧問

方誌遠律師先後擔任政府機關、事業單位、文化機構、科研機構、金融、投資、地產、建築、製造、貿易等各類企業常年法律顧問,在風險防範和合同管理方面經驗豐富。

方誌遠媒體報道

北京晚報資深記者宋汐於1998年4月9日在北京晚報發表專題報道《擅辯律師方誌遠》,介紹方律師的為人。2000年,方律師在一起刑事案件中擔任辯護人,最終取得了一審判處被告人死刑、二審改判被告人無罪、當庭釋放的結果,法官當庭對方律師的能力、責任心和重要作用予以肯定。2000年8月15日,北京青年報以《方律師苦尋證據辯護,沉冤死改無罪》為題,對此作了報道。《新時代風采》的封面律師 [31] 並且以《志存高者意方遠,言有信者行必果》為題,對方誌遠律師的成長曆程和典型案例作了報道 [32-33]  中國當代優秀律師》以《不忘初心,方得始終》為題,對方誌遠律師辦理的典型案例和心路歷程作了報道 [34-36]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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