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方苞

(清初中期文學家)

鎖定
方苞(1668年-1749年),字鳳九,一字靈皋,晚號望溪, [54]  亦號南山牧叟 [55]  ,安徽桐城人。中國清代散文家、經學家。 [54]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方苞舉江南鄉試第一名。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中會試第四名,以母病歸家未及殿試。康熙五十年(1711年),以戴名世“《南山集》案”被牽連入獄。兩年後被赦,隸漢軍旗籍,以布衣入直南書房。康熙六十一年(1722年),充武英殿修書總裁。雍正(1723年-1735年)時,免去旗籍,仍歸漢籍,累官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翰林院侍講學士、內閣學士兼禮部侍郎、《一統志》館總裁、《皇清文穎》館副總裁等。乾隆時(1736年-1796年),再入南書房,任禮部右侍郎、三禮館副總裁、經史館總裁等職。乾隆七年(1742年),辭官歸居南京,閉門謝客,著述終老。乾隆十四年(1749年)八月十八日,卒於上元家中,享年82歲。 [54] 
方苞於文學繼承歸有光“唐宋派”古文傳統,嚴於義法,為清代“桐城派”古文之初祖 [56]  ,與劉大櫆姚鼐尊稱為“桐城三祖”。 [57]  論學以程朱為宗,究心宋儒義理之學,後桐城派古文家,耽心義理,習服程朱,皆以方苞為先路。著作有《周官辨》《春秋通論》《望溪文集》《史記注補正》等。 [56] 
(概述圖來源: [2] 
別    名
方靈皋,方鳳九,方望溪
所處時代
清朝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江寧府六合縣(今南京市六合區)
出生日期
康熙七年四月十五日(1668年5月25日)
逝世日期
乾隆十四年八月十八日(1749年9月29日)
主要成就
創立桐城派
主要作品
獄中雜記》《左忠毅公逸事》等
本    名
方苞
字    號
字靈皋、鳳九
籍    貫
安徽桐城

方苞人物生平

方苞早年經歷

康熙七年四月十五日(1668年5月25日),方苞生於江寧府六合縣(今江蘇省南京市六合區)。方苞自幼家境貧寒,但十分聰明,相傳方苞四歲能作對聯,五歲能背誦經文章句。 [3] 
方苞六歲時隨家由六合縣遷到江寧縣舊居居住,仍保留桐城籍。 [3] 
康熙二十三年(1684年),方苞十六歲,隨父回安徽桐城參加科舉考試。
康熙三十一年(1692年),方苞至京城入國子監,以文會友,名聲大振,被稱為“江南第一”。大學士李光地稱讚方苞文章是“韓(愈)歐(陽修)復出,北宋後無此作也”。 [4-5] 
康熙三十八年(1699年),方苞考取江南鄉試第一名。但接着又兩應會試而落榜。 [6] 
康熙四十五年(1706年),方苞第三次應禮部試,考取進士第四名。但因母親生病,回鄉,未應殿試。 [7] 

方苞坐文字獄

參見:南山案
康熙五十年(1711年),副都御史趙申喬彈劾戴名世所著的《南山集》《孑遺錄》裏有大逆不道的話,彈劾的奏章裏涉及到方苞的族祖父方孝標。戴名世和方苞是一個縣的人,也擅長古文,方苞曾為他的文集作序,被株連下江寧縣監獄。不久,押解到京城下刑部獄,定為死刑。方苞在獄中兩年,仍堅持著作,著成《禮記析疑》和《喪禮或問》。 [8] 
康熙五十二年(1713年),案件審結,戴名世判斬首。因重臣李光地極力營救,始得清聖祖親筆批示“方苞學問天下莫不聞”,遂免死出獄,赦出後隸漢軍旗籍,以白衣之身入南書房,作清聖祖的文學侍從 [9]  ,後來又移到養蒙齋編修御製《樂律》《算法》等書。 [10]  清聖祖使方苞由刑部獄進南書房,但只是“寬宥免治”,並非是認定方苞無罪。 [6] 
康熙六十一年(1721年),命令他擔任武英殿修書總裁。 [11] 

方苞奉命編書

清世宗即位後,對以張廷玉為代表的桐城學人非常信賴,垂愛有加。這也使方苞的政治處境較康熙朝有了進一步改善 [1]  ,方苞和其他因戴名世案入旗的人被解除旗籍,仍然歸原籍。 [12] 
雍正二年(1724年),方苞迴歸故里安葬母親。 [13] 
雍正三年(1725年),方苞返京,和此前一樣入直南書房。 [14] 
雍正九年(1731年),授詹事府左春坊左中允。 [15] 
雍正十年(1732年),遷翰林院侍講學士。 [15] 
雍正十一年(1733年),方苞再次升遷,任內閣學士,但方苞以腿腳不利為由推辭不受。清世宗命方苞專門負責修書,不必到內閣治事。後充任《一統志》總裁。 [15] 
雍正十三年(1735年),充《皇清文穎》副總裁。 [15-16] 
乾隆元年(1736年),充《三禮義疏》副總裁。再次入南書房,提升為禮部侍郎,方苞仍然以腿腳不利為由推辭,但清高宗留下了他,命令方苞免隨班行走。又命令方苞教習庶吉士,方苞堅請請求解除侍郎之任,獲准,仍以原銜食俸。 [17] 
同年,清高宗命方苞選錄明代及當朝諸位大家的作品,並加以批評,作為學子寫作的標準。書成後,命名為《欽定四書文》。 [18-19] 

方苞建言獻策

方苞(1668—1749),字鳳九 方苞(1668—1749),字鳳九
雍正年間,方苞曾上書説:“常平倉的米穀按定例儲存七成,賣出三成。南方各省地勢低,多潮濕,存糧賣糧多少,應當因地制宜,不一定拘泥定例。年成不好,米價昂貴,有關部門請示上級,按既定價格賣米,沒有上級命令,不敢擅自行動。從此之後,各州各縣遇到糧價貴時,應當立即下令按既定價格賣米,然後再詳細地彙報上級。糧食存在倉庫裏會因老鼠偷吃而消耗,數量會有減少,運送糧食要花運費,賣米買米看守糧倉要支付人工伙食費用。春天糧價高時賣糧,多出來的錢就留下來充當以上各種費用。廉潔有能力的官吏,在秋天買進的糧食價格低,得到的穀物多,應當讓他們詳細註明另外存放,以備荒年開倉賑災。”清世宗把方苞的意見交給有關部門商議實行。 [20] 
方苞又曾説百姓生活日益匱乏,請求禁止釀酒,禁止種煙草,禁止糧食出洋,並且讓州縣的副職官員督促老百姓種植養殖,當地士紳幫忙疏浚河道。 [21] 
方苞還請求改變積久的陋習,舉薦人才,上書説:“皇上應當按時接見大臣,分辨忠奸好壞。那些忠誠無私的朝內九卿大臣,朝外封疆大吏,讓他們各自舉薦瞭解的人。先讓那些人做事,破除照顧親近之人和徇情之事,制裁貪贓枉法,對那些任職很久有好名聲政績的,賜給他黃金布帛,加官晉爵。尤其是因為六部各有職責,必須謹慎選用州縣長官和副職,讓他們能教導好下屬,按時進退,那麼普通官員都會努力勤奮的。” [22] 
乾隆初年(1736年),方苞上書説:“救荒工作應該預先準備。夏末秋初之時,是發大水還是乾旱,已經能看到十分之八九了。按照舊有慣例,上報災情必須等到八九月之後,受災百姓從早晨已經等不到晚上了,可官員上奏再得到救災命令,動不動就要經歷數旬。請求今後遇到水災旱災,五六月份就按實情上報。”乾隆帝發到有關部門商議,因為五六月份報災考慮到虛浮不真實,不能實行。 [23] 
乾隆四年(1740年),方苞被譴革職,仍留三禮館修書。 [24] 

方苞晚年經歷

乾隆七年(1743年),方苞因病告老還鄉,清高宗賜翰林院侍講銜。從此,他在家閉門謝客著書。 [25] 
乾隆十四年八月十八日(1749年9月29日),方苞病逝。年八十二歲,葬於江蘇六合。 [26] 

方苞主要影響

方苞散文

參見:義法説桐城派
方苞手札 方苞手札
方苞為清代桐城派散文的創始人。“義法”説是方苞文論思想的核心,也是桐城派文論形成的基石。
“義法”一詞出自《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 [27]  ,方苞借之以説文, [28]  認為“義即《易》之所謂‘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也,義以為經而法緯之,然後為成體之文。” [29]  合起來的意思就言之有物而文有條理。分開來説,“義”指文章的內容,“法”指文章的作法,包括形式、技巧問題,如佈局、章法、文辭等。兩者的關係是義決定發,而法則體現義。這種依法説講求的就會在文章作法上要既有內容的充實,也要有形式的前後得當,用語要簡潔凝練,行文要重於文法,能夠將“義”與“法”相互結合,即內容決定形式,形式反映內容,做到言簡意賅。 [30] 
在“義法”説的基礎上,方苞提出,語言的純潔問題,即“雅潔”説,並提出“清真”“古雅”“氣”三個概念, 並將它們與“義法”相關聯。“清真”是對文章的內容一一義的要求,“古雅”是對文章形式——文辭的要求,而“氣”在這裏是至關重要的,“而依於理以達乎其詞者,則存乎氣”,“氣”則貫通“理”、“辭”二者。
方苞在散文創作上要追求內容醇正,文辭“雅潔”。清新典雅,言辭簡約,在行文論述中沒有冗雜的成分。同時,方苞的“清真古雅”的散文創作風格與當時的社會現實情況相互聯繫,逐步形成他自己的散文創作主張。 [31] 
方苞在《再與劉拙修書》中,反對黃宗羲顏元的反程朱理學的思想,持論嚴而拘,但能適合清朝鞏固思想統治及文風的需要,所以其説得以流行,影響頗大。 [30]  [32] 
此外,方苞有些作品如《獄中雜記》,反映了封建司法制度和監獄管理的殘酷與黑暗;《送馮文子序》《送吳平一舅氏之鉅鹿序》《請定徵收地丁銀兩之期札子》《請備荒政兼修地治札子》,反映了一些州縣吏治黑幕及民生疾苦,較有現實意義。但不足之處是感情比較淡泊,形象性不強,氣魄不夠宏大。文章泥古太過,戒律太嚴,語言避忌太多,雖覺妥當自然,終乏活氣。但瑕不掩瑜,瑜不掩瑕,讀方氏文者,取其長舍其短可也。 [33] 
方苞的文學思想對於後來桐城派的理論學説形成提供了範例和準繩,也開啓了桐城派理論創設的大門,為桐城派奠定了理論基礎。後來桐城派文章的理論,即以方苞所提倡的“義法”為綱領,繼續發展完善,於是形成主盟清代文壇的桐城派,影響深遠。 [31]  [34] 

方苞傳記

方苞的傳記文學有238篇,約佔其文集的一半以上。其中以“傳”標名的就有15篇,而且他的眾多墓誌碑文中,應酬之作少,多為有感而作,寄寓了傳記作家的理想和人格。總起來看,方苞的傳記文學具有以下特點: [35] 
  • 講究“義法”,文風雅潔
方苞主張傳記文學要言之有物和言之有序,做到思想性與表現手法的統一。從“義”的角度分析,方苞的《望溪文集》表現了太多的忠孝、仁義等封建倫理,這是不足取的,但他的傳記文學中也有着較強的民族情緒,其中重名節,體恤民情,主張經世致用的思想,還是頗有現實意義的。《田間先生墓表》塑造了一位當眾“溲溺”閹黨御史某的狂狷之士田間先生;《石齋黃公逸事》則對傳主黃道周的守禮不亂於色的人品和從容殉國以成仁的精神給予深深的禮讚。 [35] 
從“法”的角度分析,方苞的傳記文學呈現出精緻“雅潔”的美學風格。這是與方苞的文學主張相一致的,他在文章中多次強調傳記文的“雅潔”之美:“子厚以潔稱太史,非獨辭無蕪累也,明於義法,而所載之事不雜,故其氣體為最潔也。” [36]  這裏的所謂“明於義法”,就是要明確的抓住創作特徵,以凝練簡潔之筆,用典型事例來刻畫人物性格並表現主旨。如《陳馭虛墓誌銘》,塑造了一位性豪宕、喜聲色而嘲權貴、恤百姓的醫生形象。採用第一人稱敍事法,增加了作品的對話性。四個精心選擇的事件:治病、抗診、拒官、求死,層層展開,環環緊扣,文約而旨豐。 [37] 
  • 以文運事,形象生動
以文運事是指注重傳主的形象塑造,這是我國史傳文學的優秀傳統之一。錢鍾書先生指出:“史家追敍真人實事,每須遙體人情,懸想事勢,設身局中,潛心腔內,忖之度之,以揣以摩,庶幾入情合理。蓋與小説、院本之臆造人物、虛構境地,不盡同而可相通。” [38]  然而這種“踵事生華”的傳記創作方法,隨着文史分家以及諸多原因所致,卻漸漸被忽略了。難能可貴的是,方苞在他的傳記文學創作中,較恰切地承繼了這一具有中國特色的史官文化傳統。以《左忠毅公逸事》為例略作説明: [35] 
在方苞撰寫《左忠毅公逸事》前,以左光斗為傳主的傳記已有左光先的《樞輔史公傳》、戴名世的《左忠毅公傳》等。他們敍寫的“史可法入獄訪師”一段,情節大致相同,親身入獄見左光斗的史可法本人記為:逆瑣陷師於獄,一時長安搖手相戒,無往視者。法不忍,師見而顰蹙口;“爾胡為乎來哉?”左光先的《樞輔史公傳》變化為:“予已至此,汝何故來死。”到了戴名世的筆下,則為:光鬥呼可法而字之日:“道鄰,宜厚自愛!異日天下有事,吾望子為國柱。自吾被禍,門生故吏,逆黨日羅而捕之。今子出身犯難,殉脛脛之小節,而櫻奸人之鋒。我死,子必隨之,是再戮我也!” [35] 
方苞敍寫此事時,更是深受司馬遷影響,“踵事生華”,寫得奕奕有生氣:
“一日,使史更敝衣草屢,揹筐,手長鏟,為除不潔者。引入,微指左公處,則席地倚牆而坐,面額焦爛,不可辨。左膝以下,筋骨盡脱矣。史前跪,抱公膝而嗚咽。公辨其聲,而目不可開,乃奮臂以指撥眥,目光如炬,怒曰:‘庸奴!此何地也,而汝來前?國家之事,糜爛至此,老夫已矣,汝復輕身而昧大義,天下事誰可支柱者?不速去,無俟奸人構陷,吾今即撲殺汝!’因摸地上刑械,作投擊勢。史噤不敢發聲,趨而岀。後常流涕述其事以語人,曰:‘吾師肺肝,皆鐵石所鑄造也!’”
正是由於方苞運用了“踵事生華”的筆法,遠承了中國傳記的美學淵源,使得左光斗的形象進入了中國傳記文學史的名家畫廊。 [35] 
  • 不拘文本,有感而作
方苞的墓誌碑銘多能夠不拘文本,有感而作,表現了強烈的主體色彩,例如《亡妻蔡氏哀辭》《陳馭虛墓誌銘》《弟椒塗墓誌銘》等都是如此。 [35] 
《弟椒塗墓誌銘》善於以家常瑣事來抒發感情,傳中寫道:
“自遷金陵,弟與兄並女兄弟數人皆瘡痛,數歲不廖,而貧無衣。有壞木委西階下,每冬日,候曦光過檐下,輒大喜相呼,列坐木上,漸移就喧至東牆下,日西夕,牽連入室,意常慘然。兄赴蕪湖之後,家益困,旬月中,屢不再食。或得果餌,弟託言不嗜,必使餘啖之。時家無僮僕,特室在竹圃西,偏遠於內,餘與弟讀書其中,每薄暮,風聲蕭然,則顧影白恐,按時弟必來視餘。”
這裏,方苞選取了他與小弟生前在一起生活的情景:逐日就喧,以果啖兄,陪坐特室等。初看起來這些情節微不足道,實則表現出作者對手足之情的禮讚。 [35] 

方苞歷史評價

王源:(評方苞文為)“宋以後無此清深峻潔文心”。 [39] 
姚範:望溪文於親懿故舊之間,隱親惻至,亦見其篤於倫理。 [39] 
尹會一:方望溪先生素習經濟之學,着周官餘論十篇以見志。雖不必儘可見之施行,但治不法三代。張子以為,苟道倘得其人,因時因地以制宜,堪為太平之策,固有斷斷不易者矣。(《健餘扎記》) [40] 
姚鼐:閲太史公書(《史記》),似精神不能包括其(方苞)大處、遠處、疏淡處及華麗非常處。(《與陳石士書》) [41] 
袁枚:(早年評方苞文與王漁洋詩)“一代正宗才力薄,望溪文集阮亭詩。”(《仿元遺山論詩》) [42] 
清史稿》:其為文,自唐、宋諸大家上通太史公書,務以扶道教、裨風化為任。尤嚴於義法,為古文正宗,號“桐城派”。 [43] 
錢穆:清代桐城三祖的方望溪,他的文筆很可作小品,但終嫌太規矩,太嚴肅。(《中國文學論叢》) [44] 
錢鍾書:(評方苞《左忠毅公逸事》、戴名世《左忠毅公傳》)蓋望溪、南山均如得死象之骨,各以己意揣想生象,而望溪更妙於添毫點睛,一篇跳出。(《談藝錄》) [45] 

方苞軼事典故

方苞幼年趣事

方苞幼年時聰穎過人,四五歲能對對子、誦章句,七歲讀《史記》,十歲開始讀經書古文,皆能背誦。一天,方苞在野外玩耍,時值鄉村五月農忙時節,男女老少在田野拔秧、插秧。田頭一個拔秧的農夫一邊用稻草捆秧,一邊念道:
“稻草扎秧父抱子。”
方苞聽了,佇足田頭。農夫見是一小孩站在這裏,口裏又唸了剛才的一句,笑着問方苞:“你能對出下聯嗎?”方苞認真尋思,自言自語道:稻草,父也;秧,子也。他舉目然後前望,見不遠處的竹林裏,幾個婦女正把竹筍投入竹籃裏,他眉毛一揚,自信地點點頭,高聲對道:
“竹籃裝筍母摟兒。”
農夫驚喜不已,誇方苞真是個“神童”。 [46] 

方苞康熙誇讚

方苞像 方苞像
清聖祖(康熙皇帝)微服私訪,在駱馬湖鎮上的茶館裏結識了歐陽宏,引入驛館裏吃酒傾談。聊至“東宮洗馬”的笑話,聰明過人的歐陽宏馬上就敏鋭地覺察到面前這位慈祥和善的老者,可能就是當今皇上。聖祖見其神色,大驚,想到“這個面目醜陋的老人天分極高,怕再順着這個“洗馬”的題目説下去,會暴露自己的身份。”聖祖連忙把張廷玉叫來,把話岔開了。
聖祖和張廷玉通過聊天的方式,考察這個歐陽宏的學問,發現其學問淵博,才思敏捷,不管是什麼事都有獨到的甚至是驚人的見解。聖祖心中暗贊:“好一個鴻學大儒啊,比起高士奇來,有過之而無不及。只可惜年齡大了點兒,不然的話,朕倒要啓用他了。”後來還是啓用了。聖祖發現,這個歐陽宏原來就是方苞。方苞因戴名世的《南山集》獲罪,廢為平民,流落民間。聖祖發現後,不拘一格,將其以布衣身份錄入上書房。能在上書房行走的人,屈指可數,人以宰相身份待之。 [46] 

方苞此桐為何桐

方苞擅長古文,但李紱對此不以為然。方苞曾攜他所作的曾祖墓銘給李紱看,李紱才看了一行,即還給了方苞。方苞很生氣,説:“我的文章竟然不值得你過目一下嗎?”李紱説:“確實是這樣的”。方苞更加生氣,請求讓他解釋其中的緣由。李紱説:“當今的縣名稱中含有‘桐’字的有五個,桐鄉、桐廬、桐柏、桐梓,不是隻有桐城一個。把桐城簡寫為桐,後世誰知這指的是桐城?這件事不説清楚,何談文章呢?”方苞沉默了很久,但最終不肯更改。 [47] 

方苞人際關係

  • 家系
輩分
關係
姓名
簡介
先輩
高祖
萬曆十四年(1586年)進士,曾任太僕寺少卿。
曾祖
明恩貢生,曾任按察司使,充岑西左江兵備道,明末,因避亂寓居江寧(今南京)。
祖父
字漢樹,號馬溪,為歲貢生,先後出任蕪湖縣學訓導,興化縣學教諭。
字南董,號逸巢,為國子監生。家境日落,後入贅江蘇六合縣留稼村吳勉家。
兄弟
字百川。方苞嘗稱方舟以制舉之文名天下。
方林
——
子嗣
方道章
——
方道興
——
(方苞家系參考資料: [15]  [43] 
  • 學生

方苞主要作品

方苞集 方苞集
方苞著有《望溪先生文集》18卷,《集外文》10卷,《集外文補遺》2卷,戴鈞衡將其合編為《方望溪先生全集》,有咸豐間刻本、《四部叢刊》影印戴氏刊木、《四部備要》排印本。
另著有《周官集註》13卷、《周官析疑》36卷、《考工記析疑》4卷、《周官辯》1卷、《儀禮析疑》17卷、《禮記析疑》46卷、《喪禮或問》1卷、《春秋比事目錄》4卷、《詩義補正》8卷、《左傳義法舉要》、《史記注補正》、《離騷正義》各1卷、《奏議》2卷,還刪訂了《通志堂宋元經解》。 [39] 
方苞所作名篇有:《左忠毅公逸事》《獄中雜記》《漢文帝論》《李穆堂文集序》、《書盧象晉傳後》《與李剛主書》《孫徵君傳》《萬季野墓表》《遊潭柘記》等。 [36] 

方苞後世紀念

桐城三祖(圖左為方苞) 桐城三祖(圖左為方苞)
合肥市安徽名人館內,有方苞及桐城派另外兩位代表人物劉大櫆、姚鼐的雕塑。 [48] 

方苞史料索引

清實錄·乾隆朝實錄》 [49]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十九·經部十九》 [50]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 [43] 
《清史稿·志八十三·選舉三》 [51] 
清稗類鈔 [52] 

方苞文學形象

當代歷史小説作家二月河著歷史小説《康熙大帝》第十五回:全大局諾敏擬腰斬 求賢能名儒入機樞 [53] 
參考資料
  • 1.    江小角.方苞的文論思想及其散文創作特色.江淮論壇.2011(5):170-175.
  • 2.    見於《新譯方苞文選》
  • 3.    出生在江寧府的桐城派鼻祖方苞  .金陵晚報數字報[引用日期2020-03-27]
  • 4.    見於《方苞集》附《方苞年譜》
  • 5.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篤修內行,治古文,自為諸生,已有聲於時。
  • 6.    劉守安.一個矛盾而痛苦的靈魂——方苞生平與思想探微[A].首都師範大學學報.2005(5).81-88.
  • 7.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康熙三十八年,舉人。四十五年,會試中式,將應殿試,聞母病,歸侍。
  • 8.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五十年,副都御史趙申喬劾編修戴名世所著南山集、孑遺錄有悖逆語,辭連苞族祖孝標。名世與苞同縣,亦工為古文,苞為序其集,並逮下獄。
  • 9.    《清史稿·列傳四十九》(李光地傳):桐城貢士方苞坐戴名世獄論死,上偶言及侍郎汪霦卒後,誰能作古文者,光地曰:“惟戴名世案內方苞能。”苞得釋,召入南書房。其扶植善類如此。
  • 10.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五十二年,獄成,名世坐斬。孝標已前死,戍其子登嶧等。苞及諸與是獄有干連者,皆免罪入旗。聖祖夙知苞文學,大學士李光地亦薦苞,乃召苞直南書房。未幾,改直蒙養齋,編校御製樂律、算法諸書。
  • 11.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六十一年,命充武英殿修書總裁。
  • 12.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世宗即位,赦苞及其族人入旗者歸原籍。
  • 13.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雍正二年,苞乞歸裏葬母。
  • 14.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三年,還京師,入直如故。
  • 15.    方苞  .中國科學院哈佛大學和北京大學中國傳記資料庫[引用日期2020-03-22]
  • 16.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居數年,特授左中允。三遷內閣學士。苞以足疾辭,上命專領修書,不必詣內閣治事。尋命教習庶吉士,充一統志總裁、皇清文穎副總裁。
  • 17.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乾隆元年,充三禮義疏副總裁。命再直南書房,擢禮部侍郎,仍以足疾辭,上留之,命免隨班行走。覆命教習庶吉士,堅請解侍郎任,許之,仍以原銜食俸。
  • 18.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高宗命苞選錄有明及本朝諸大家時藝,加以批評,示學子準繩,書成,命為欽定四書文。
  • 19.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乾隆元年,內閣學士方苞奉敕編《明文》。凡四集:曰化治文、曰正嘉文、曰隆萬文、曰啓禎文。而國朝文別為一集,每篇皆抉其精要,評騭於後。卷首恭載諭旨,次為苞奏摺,又次為凡例八則,亦苞所述,以發明持擇之旨。蓋經義始於宋,《宋文鑑》中所載張才叔《自靖人自獻於先王》一篇,即當時程試之作也。
  • 20.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苞屢上疏言事,嘗論:“常平倉谷例定存七糶三。南省卑濕,存糶多寡,應因地制宜,不必囿成例。年飢米貴,有司請於大吏,定值開糶,未奉檄不敢擅。自後各州縣遇谷貴,應即令定值開糶,仍詳報大吏。谷存倉有鼠耗,盤量有折減,移動有運費,糶糴守局有人工食用。春糶值有餘,即留充諸費。廉能之吏,遇秋糴值賤,得谷較多,應令詳明別貯,備歉歲發賑。”下部議行
  • 21.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又言民生日匱,請禁燒酒,禁種煙草,禁米穀出洋,並議令佐貳官督民樹畜,士紳相度濬水道。
  • 22.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又請矯積習,興人才,謂:“上當以時延見廷臣,別邪正,示好惡。內九卿、外督撫,深信其忠誠無私意者,命各舉所知。先試以事,破瞻徇,繩贓私,厚俸而久任著聲績者,賜金帛,進爵秩。尤以六部各有其職,必慎簡卿貳,使訓厲其僚屬,以時進退之,則中材鹹自矜奮。”
  • 23.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乾隆初,疏謂:“救荒宜豫。夏末秋初,水旱豐歉,十已見八九。舊例報災必待八九月後,災民朝不待夕,上奏得旨,動經旬月。請自後遇水旱,五六月即以實奏報。”並言:“古者城必有池,周設司險、掌固二官,恃溝樹以守,請飭及時修舉。通川可開支河,沮洳可興大圩,及諸塘堰宜創宜修,若鎮集宜開溝渠、築垣堡者,皆造冊具報,待歲歉興作,以工代賑。”下部議,以五六月報災慮浮冒,不可行;溝樹塘堰諸事,令各督撫籌議。高宗命苞選錄有明及本朝諸大家時藝,加以批評,示學子準繩,書成,命為欽定四書文。苞欲仿朱子學校貢舉議立科目程式,及充教習庶吉士,奏請改定館課及散館則例,議格不行。苞老多病,上憐之,屢命御醫往視。
  • 24.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苞以事忤河道總督高斌,高斌疏發苞請託私書,上稍不直苞。苞與尚書魏廷珍善,廷珍守護泰陵,苞居其第。上召苞入對,苞請起廷珍。居無何,上召廷珍為左都御史,命未下,苞移居城外。或以訐苞,謂苞漏奏對語,以是示意。庶吉士散館,已奏聞定試期,吳喬齡後至,復補請與試。或又以訐苞,謂苞移居喬齡宅,受請託。上乃降旨詰責,削侍郎銜,仍命修三禮義疏。
  • 25.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苞年已將八十,病日深,大學士等代奏,賜侍講銜,許還裏。
  • 26.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十四年,卒,年八十二。
  • 27.    《史記·十二諸侯年表序》:“孔子次《春秋》,上記隱,下至哀公之獲麟,約其文辭,治其煩重,以制義法。”
  • 28.    注:此處第環寧《桐城派"文氣"理論述評》中提到,《春秋》之“義法”,指的是備王道、俠人事的褒貶筆削的意義和法式。而方苞借之以論文,則是從“約其文辭,治其煩重”得到啓發而言文章語言的“刪繁就簡”。二者實際上存在一定區別。
  • 29.    方苞《又書貨殖傳後》:《春秋》之制義法,自太史公發之,而後之深於文者亦具焉。義,即《易》之所謂“言有物”也;法,即《易》之所謂“言有序”也。義以為經而法緯之,然後為成體之文。 是篇兩舉天下地域之凡,而詳略異焉。其前獨舉地物,是衣食之源,古帝王所因而利道之者也。後乃備舉山川境壤之支湊,以及人民、謠俗、性質、作業,則以漢興,海內為一,而商賈無所不通,非此不足以徵萬貨之情,審則宜類而施政教也。兩舉庶民經業之凡,而中別之。前所稱農田樹畜,乃本富也;後所稱販鬻僦貸,則末富也。上能富國者,太公之教誨、管仲之整齊是也;下能富家者,朱公、子贛、白圭是也。計然則雜用富家之術以施於國,故別言之,而不得儕於太公、管仲也。然自白圭以上,皆各有方略,故以“能試所長”許之;猗頓以下則商賈之事耳,故別言之,而不得儕於朱公、子贛、白圭也。是篇大義,與《平準》相表裏,而前後措注,又各有所當如此。是之謂“言有序”,所以至賾而不可惡也。 夫紀事之文,成體者莫如左氏,又其後,則昌黎韓子,然其義法皆顯然可尋,惟太史公《禮》、《樂》、《封禪》三書,及《貸殖》、《儒林傳》,則於其言之亂雜而無章者寓焉,豈所謂“定哀之際多微辭”者邪?
  • 30.    華世忠.從方苞的義法到姚鼐的文論——桐城派文論述評.阜陽師範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1987(1).62-66.
  • 31.    閆博文.論曾鞏散文創作理論對桐城派的影響--以方苞文學思想為例.青年文學家.2014 (3).32.
  • 32.    第環寧.桐城派"文氣"理論述評.絲綢之路.2004年 第S2期.72-75.
  • 33.    楊鳳琴.材料取捨得當 人物性格鮮明——試析《左忠毅公逸事》的藝術特色.語文學刊:1999(5).9-10頁
  • 34.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苞為學宗程、朱,尤究心春秋、三禮,篤於倫紀。既家居,建宗祠,定祭禮,設義田。其為文,自唐、宋諸大家上通太史公書,務以扶道教、裨風化為任。尤嚴於義法,為古文正宗,號“桐城派”。
  • 35.    王建農、王成軍.清代傳記文學論——以顧炎武、方苞、曾國藩、沈復為個案.江蘇教育學院學報:社會科學版.2005(2) .98-101頁
  • 36.    方苞.方苞集[M].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
  • 37.    方苞.方苞集[M].上海 :上海古籍出版社.1983.853.
  • 38.    錢鍾書.管錐編-左傳正義[M].北京:中華書局,1979.166.
  • 39.    望溪先生文集  .可可詩詞網[引用日期2020-03-22]
  • 40.    健餘扎記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3-21]
  • 41.    中國文學批評史  .國學網[引用日期2020-03-22]
  • 42.    袁枚《仿元遺山論詩》(四十二首選—):不相菲薄不相師,公道持論我最知;一代正宗才力薄,望溪文集阮亭詩。
  • 43.    清史稿·卷二百九·列傳七十七  .國學導航[引用日期2014-01-18]
  • 44.    錢穆《中國文學論叢》中國文學中的散文小品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3-23]
  • 45.    錢鍾書.談藝錄[M].北京:中華書局,1984.363頁
  • 46.    清代桐城古文派鼻祖方苞:四歲能對詩  .新浪網 揚子晚報[引用日期2020-03-21]
  • 47.    《新世説·輕詆第二十六》:方望溪以古文自命,有不可一世之概,李穆堂意甚輕之。方嘗攜所作曾祖墓銘示李,才閲一行,即還之。方恚甚,曰:"某文竟不足一寓目乎?"曰:"然"。方益恚,請其説。李曰:"今縣以桐名者五,桐鄉、桐廬、桐柏、桐梓,不獨桐城也。省桐城而曰桐,後世誰知為桐城者?此之不講,何以言文?"方默然者久之,然卒不肯改。
  • 48.    安徽名人館正式開館 每週二到週日免費開放  .中安在線[引用日期2020-03-27]
  • 49.    清實錄·高宗純皇帝實錄·卷之八十二  .明清小説網[引用日期2020-03-22]
  • 50.    四庫全書總目提要·卷十九 經部十九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3-21]
  • 51.    清史稿·志八十三·選舉三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3-26]
  • 52.    清稗類鈔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3-21]
  • 53.    《康熙大帝》第十五回  .國學大師[引用日期2020-03-21]
  • 54.    方苞  .中國大百科全書[引用日期2023-10-06]
  • 55.    雲根著.中國曆代文化名人詩傳[M].長春.吉林文史出版社,2020.05.第243頁
  • 56.    方苞  .學習強國[引用日期2023-10-06]
  • 57.    文淵著.一本書讀通文學典故[M].合肥;安徽人民出版社,2012.09.第167頁
展開全部 收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