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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鎮
鎖定
- 字
- 君靜
- 號
- 魯嶽
- 所處時代
- 明末
- 民族族羣
- 漢族
- 出生地
- 安徽桐城
- 出生日期
- 1560年
- 逝世日期
- 1629年
- 主要作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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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易意》
《詩意》
《田居乙記》
《寧澹居詩集》等 - 本 名
- 方大鎮
- 諡 號
- 私諡文孝
方大鎮人物生平
明神宗萬曆十七年(1589年)進士,授大名府推官。上任後平反冤案,救活130多人。升為御史,因病請假歸。萬曆三十五年復出,巡鹽浙江。當時所謂“九邊”的軍餉,半數取之鹽課。自萬曆二十七年,新增鹽税均加在2.6萬多號鹽商和灶户上,商、灶因税重歇業,邊疆的軍餉供給不上。大鎮立條規,清理積弊,釋放因販私鹽而充軍的數千人。並疏請減少商、灶新税之半。巡按河南,福王以洛陽4萬頃田賦增加私人收入,又在每年鹽税裏支銀12萬兩,大鎮奏減其半。後遷大理寺少卿,一時名人如鄒元標、馮從吾等都很推重他。皖屬六邑,舊食黑鹽,大鎮上疏,桐城從此改食白鹽。
大鎮論“學”以“性善”為主旨,論“治”必基於人君的德行。又為已經配享孔廟的陳獻章、胡居仁未有諡號,為之疏請,陳得諡“文恭”,胡得諡“文敬”。又請召用鄒元標、蔡悉、周汝登等。奉使蜀藩,面辭皇帝,着重提出經筵四事。及回,朝廷奸官當道,排擠正學,鄒、馮皆已革位,形勢日壞。大鎮卜之於《易》,得“同人於野”的卦辭,遂辭職歸隱。晚年在楊橋鎮小龍山建“白鹿山莊”隱居,並建“荷薪館”於明善祠旁,改號“野同翁”,專心著述和講學。
大鎮系方學漸長子,天性極孝,年70喪母。母親趙氏去世,死時年已九十,葬於北鄉大關趙鋭(大鎮外祖父)墓附近,大鎮廬居墓旁,悲痛不已,未及滿孝而卒,卒後安葬於南鄉楊橋鎮小龍山白鹿湖畔。
門人私諡“文孝”,祀本邑忠孝祠、鄉賢祠及浙江名宦祠。
方大鎮文學著作
大鎮著有《易意》、《詩意》、《禮説》各若干卷、《奏議》6卷、《荷新義》8卷、《田居乙記》4卷、《寧澹居詩集》13卷、《文集》12卷。
- 參考資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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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 宜秀區文物情況簡介(2021年版本) .宜秀區文化和旅遊局[引用日期2023-06-26]
- 2. 戎毓明主編;王儀之,方平,葉洪渠等副主編.安徽人物大辭典.北京:團結出版社.1992.第469頁
- 3.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主編,翁獨健,蔡美彪,李學勤等副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上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第569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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