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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大鎮

鎖定
方大鎮(1560年-1629年), [1]  字君靜,號同野,又號魯嶽。 [2]  明安慶桐城(今屬安徽)人。明朝官吏。 [3] 
明神宗萬曆十七年(1589年),進士,授大名府推官。上任後平反冤案,救活130多人,後升任御史,因病請假歸。萬曆三十五年(1607年),復出,巡鹽浙江,任中立條規,清理積弊,後遷大理寺少卿。 [1]  皖屬六邑,舊食黑鹽,方大鎮上疏陳情,使桐城從此改食白鹽。 [2]  當時,朝廷奸官當道,排擠正學,遂辭職歸隱。晚年在楊橋鎮小龍山建“白鹿山莊”隱居,並建“荷薪館”於明善祠旁,改號“野同翁”,專心著述和講學。崇禎二年(1629年),方大鎮卒,後葬於楊橋鎮小龍山白鹿湖畔。 [1] 
方大鎮一生著作頗豐,有《易意》《詩意》《田居乙記》《文集》等作品行於世。 [1] 
君靜
魯嶽
所處時代
明末
民族族羣
漢族
出生地
安徽桐城
出生日期
1560年
逝世日期
1629年
主要作品
《易意》
《詩意》
《田居乙記》
《寧澹居詩集》等
本    名
方大鎮
諡    號
私諡文孝

方大鎮人物生平

明神宗萬曆十七年(1589年)進士,授大名府推官。上任後平反冤案,救活130多人。升為御史,因病請假歸。萬曆三十五年復出,巡鹽浙江。當時所謂“九邊”的軍餉,半數取之鹽課。自萬曆二十七年,新增鹽税均加在2.6萬多號鹽商和灶户上,商、灶因税重歇業,邊疆的軍餉供給不上。大鎮立條規,清理積弊,釋放因販私鹽而充軍的數千人。並疏請減少商、灶新税之半。巡按河南,福王以洛陽4萬頃田賦增加私人收入,又在每年鹽税裏支銀12萬兩,大鎮奏減其半。後遷大理寺少卿,一時名人如鄒元標、馮從吾等都很推重他。皖屬六邑,舊食黑鹽,大鎮上疏,桐城從此改食白鹽。
大鎮論“學”以“性善”為主旨,論“治”必基於人君的德行。又為已經配享孔廟的陳獻章、胡居仁未有諡號,為之疏請,陳得諡“文恭”,胡得諡“文敬”。又請召用鄒元標、蔡悉、周汝登等。奉使蜀藩,面辭皇帝,着重提出經筵四事。及回,朝廷奸官當道,排擠正學,鄒、馮皆已革位,形勢日壞。大鎮卜之於《易》,得“同人於野”的卦辭,遂辭職歸隱。晚年在楊橋鎮小龍山建“白鹿山莊”隱居,並建“荷薪館”於明善祠旁,改號“野同翁”,專心著述和講學。
大鎮系方學漸長子,天性極孝,年70喪母。母親趙氏去世,死時年已九十,葬於北鄉大關趙鋭(大鎮外祖父)墓附近,大鎮廬居墓旁,悲痛不已,未及滿孝而卒,卒後安葬於南鄉楊橋鎮小龍山白鹿湖畔。
門人私諡“文孝”,祀本邑忠孝祠、鄉賢祠及浙江名宦祠。
有子方孔炤,有女方孟式方維儀

方大鎮文學著作

大鎮著有《易意》、《詩意》、《禮説》各若干卷、《奏議》6卷、《荷新義》8卷、《田居乙記》4卷、《寧澹居詩集》13卷、《文集》12卷。
參考資料
  • 1.    宜秀區文物情況簡介(2021年版本)  .宜秀區文化和旅遊局[引用日期2023-06-26]
  • 2.    戎毓明主編;王儀之,方平,葉洪渠等副主編.安徽人物大辭典.北京:團結出版社.1992.第469頁
  • 3.    鄭天挺.吳澤,楊志玖主編,翁獨健,蔡美彪,李學勤等副主編,中國歷史大辭典上卷,上海:上海辭書出版社,2000.第569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