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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城縣公安局

鎖定
貫徹落實國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制定全省公安工作的有關規定,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省公安工作。
中文名
方城縣公安局
位    置
方城縣
性    質
政府機關
職    務
維護治安

方城縣公安局管轄區域

方城縣
根據《中共方城縣委方城縣人民政府關於印發<方城縣人民政府機構改革實施意見>的通知》(方文【2010】21號)精神,設置方城縣公安局 [1]  ,為縣政府工作部門。

方城縣公安局主要職責

(一)貫徹落實國家公安工作法律、法規和方針、政策,部署、指導、監督、檢查全縣的公安工作。
(二)掌握影響社會穩定、危害全縣安全和社會治安的情況,分析形勢,制定對策。
(三)負責全縣公安政治工作、公安隊伍建設工作。搞好全縣公安機關執法話動的檢查、監督;負責公安機關督察、審計、信訪工作;負責全縣公安隊伍思想作風、工作作風建設。
(四)組織協調全縣公安機關重大任務的警務保障工作。
(五)負責出入境管理有關工作。依法開展管理國籍工作,搞好全縣出入境、持普通護照的外國人和香港、澳門特別行政區及台灣地區人員在方城居留、旅行的有關管理工作。
(六)組織開展對黨和國家領導人以及重要外賓在方城境內的安全警衞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
(七)組織開展全縣公安科學技術工作,規劃公安機關指揮系統、信息技術、刑事技術建設,搞好全縣安全技術防範工作。
(八)負責全縣公安機關偵查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辦理重大刑事案件、危害國家安全的犯罪案件、經濟犯罪案件及上級批轉的重大案件及專項工作。
(九)負責全縣治安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協調、處置重大治安事故和羣體性事件依法查處破壞社會治安秩序行為,依法開展治安行政管理工作,指導、監督鄉鎮公安派出所治安保衞工作。
(十)負責全縣道路交通安全管理工作並承擔相應責任。組織開展全縣公安機關維護道路交通安全、道路交通秩序以及開展機動車輛(不含拖拉機)、駕駛人管理工作。
(十一)組織開展全縣公安機關對公共信息網絡的安全保護工作,負責信息安全等級保護工作的監督、檢查、指導。
(十二)防範、處置邪教組織的違法犯罪活動。
(十三)組織、指導、協調對恐怖活動的防範、偵察工作。
(十四)組織指導毒品案件的偵察工作,協調有關部門開展禁毒工作。
(十五)組織開展全縣公安機關依法承擔的執行刑罰工作,負責對看守所、拘留所的管理工作。
(十六)負責本系統的信訪穩定工作。
(十七)承辦縣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方城縣公安局內設機構

方城縣公安局警令部

掌握全縣公安工作情況,綜合分析敵情、政情和社會治安情況,收集、分析、反饋各類公安信息,審核並起草重要文件和會議報告,承擔調查研究工作及重大事項的組織協調、督查督辦工作;負責全縣公安系統機要、檔案管理、統計和保密工作;負責文電、會務、接待、電子政務工作。

方城縣公安局政治處

負責公安隊伍的思想、組織、文化、紀律作風建設及警銜的日常管理和幹警的教育培訓、獎勵工作;負責宣傳公安工作的方針、政策,宣傳公安工作開展情況;負責機構編制、人事、黨務、幹部任免、勞資、離退休人員的管理和優撫工作;負責精神文明建設及工、青、婦、計劃生育等工作。

方城縣公安局機關黨委

對全局黨員進行教育和管理,督促黨員履行義務,保障黨員權利不受侵犯;做好局機關和直屬單位幹部職工的思想政治工作,瞭解反映幹部職工的意見,維護幹部職工的正當權益;加強黨內監督和黨風廉政建設;做好機關和直屬單位的黨員發展工作;負責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羣組織建設;配合幹部人事部門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和行政領導進行考核和民主評議工作,對局機關和直屬單位黨組織負責人和行政幹部的任免、調動和獎懲提出意見和建議;領導局工會、共青團、婦工委等羣眾組織。

方城縣公安局裝備財務科

制定全縣公安裝備建設的長遠規劃和年度計劃,負責被裝的計劃和發放工作,分配裝備物資;負責申報分配管理公安業務經費和其它專項撥款工作;負責國有資產管理工作。

方城縣公安局行政科

負責機關基本建設、安全保衞、衞生綠化、機關警務車輛及駕駛員管理、民警食堂管理、機關會議室管理、辦公樓及家屬院的管理與修繕及重大警務活動後勤保障等工作。

方城縣公安局科技管理

負責擬定全縣公安科學技術發展規劃,組織科技立項和技術推廣,指導全縣安全技術防範工作;負責金盾工程管理工作。

方城縣公安局信訪科

負責接待處理羣眾來信來訪;負責接受、轉送、交辦信訪事項;承擔辦理上級機關交辦的信訪事項;對全局控告、申訴工作進行檢查、督促和指導。

方城縣公安局出入境管理

負責對持普通護照外國人和本縣公民出入境以及外國人在本縣居留、旅行管理等工作,參與處理來方城外國人違章、違法等問題,組織對人員出入境違法犯罪行為的查處工作。

方城縣公安局警衞科

負責全縣警衞工作,組織實施上級首長、重要外賓來方城縣活動的安全警衞工作;負責重要會議、大型集會、重大節日等安全警衞工作。

方城縣公安局法制室

負責全縣公安法制建設工作;指導、監督、檢查全縣公安機關執法工作;承擔聽證、行政複議、行政訴訟、國家賠償案件辦理工作;參與研究處理重大、疑難案(事)件,提出法律意見和建議。

方城縣公安局户政科

負責户籍、居民身份證、流動人口、出租房屋的管理和人口統計,指導公安派出所的户政業務工作。

方城縣公安局審批科

“負責組織協調‘放管服效’改革相關工作;負責駐縣行政審批服務中心的日常管理工作;根據部門職能調整動態修訂以及法律法規立改廢釋等情況,梳理本部門行政審批服務事項通用目錄;負責本部門行政權力事項權責清單和權力事項流程圖的擬定、申報工作;負責組織協調本部門已申請行政審批服務事項,負責行政審批事項相關接待、諮詢、受理、審核審批和辦理結果公佈等工作”。

方城縣公安局下屬單位

方城縣公安局治安大隊

負責擬訂全縣治安行政管理的規範性文件,指導派出所和社區警務建設;依法管理民用槍支彈藥、危險物品和特種行業;查出違反治安管理的案件和由治安部門管轄的刑事案件;指導監督公安機關對機關、團體、企事業單位、重點建設工程、大型活動的治安保衞工作;參與重大事件、重大事故處置,依法管理集會、遊行、示威活動;指導羣眾性治安保衞組織的治安防範工作和保安服務公司的業務與建設。

方城縣公安局巡特警大隊

負責城區及邊沿結合部“110”報警服務的先期處置工作;負責城區主幹道街道的三級防控網絡巡邏;負責全縣突發性、羣體性事件的處置。

方城縣公安局刑事大隊

負責對由刑偵部門管轄的各類刑事案件的偵破工作,掌握分析全縣刑事犯罪情況,提高對刑事犯罪情報信息的收集反饋和應用能力,及時提出加強同刑事犯罪作鬥爭的措施,指導幫助各責任區刑警隊刑偵工作的有效開展。負責反恐怖及刑事科學技術工作。

方城縣公安局交通大隊

負責全縣道路交通秩序管理、安全宣傳教育、車輛安全檢驗、駕駛員考核與發證發牌等工作,參與道路建設和交通安全設施規劃,處理交通事故和道路交通違法行為。

方城縣公安局監管大隊

負責指導看守所、拘留所等場所和人員的監管、教育、安全防範及深挖犯罪等工作。

方城縣公安局經偵大隊

負責全縣經濟犯罪偵查工作,掌握全縣經濟犯罪動態,分研究經濟犯罪情況,擬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對金融、涉税、農村經濟管理、內部單位等經濟犯罪案件的立案、偵查和起訴工作。

方城縣公安局禁毒大隊

負責掌握毒品犯罪活動動態,擬訂預防、打擊對策,組織指導毒品案件的偵查工作;承擔對麻醉藥品藥用原植物、麻醉藥品和精神藥品流入非法渠道的查處工作;承擔對易製毒化學品的管制工作;開展禁毒宣傳教育。

方城縣公安局網安大隊

組織開展對網絡信息違法犯罪案件的查處工作;承擔上級部門交辦的專門任務。

方城縣公安局督察大隊

負責對全縣公安機關及其人民警察依法履行職責、行使職權和遵守紀律的情況進行監督;承擔保障全縣公安機關民警依法履行職務工作。

方城縣公安局派出所

全縣16個鄉鎮、4個街道辦事處共設20個公安派出所,鳳瑞派出所、獨樹派出所、趙河派出所、博望派出所、小史店派出所、廣陽派出所、釋之派出所、楊樓派出所、古莊店派出所、券橋派出所、二郎廟派出所、楊集派出所、清河派出所、柳河派出所、四里店派出所、拐河派出所、袁店派出所、三賢山派出所、廣安派出所、赭陽派出所。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