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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台鄉

鎖定
方台鄉(1996年撤鄉建鎮)隸屬哈爾濱市呼蘭區管轄。位於區境東部,南臨松花江。哈肇公路橫貫鎮境。鎮政府駐地距城區30公里。
中文名稱
方台鄉
行政區類別
所屬地區
中國東北
面    積
151平方公里
鄉名來自駐地村名。原名“大荒台”,因此地原是大荒甸子,地勢平坦,形似長方形的台子,故稱“大荒台”或“大方台”,後簡稱“方台”。清末,屬呼蘭府河東第一區。中華民國時期,設方台鄉。東北淪陷時期,始設大方台保,後改設方台村。1945年“九三”抗日戰爭勝利後,設置方台區,後改第八區。1956年3月,撤區劃鄉,設置方台、東沈2鄉。1958年9月,“小鄉並大社”,撤銷方台鄉。1961年5月,調整公社範圍,成立方台人民公社。1984年3月,政社分開,改為方台鄉。1996年9月6日經省民政廳批准撤鄉建鎮。
方台鄉地處漫崗丘陵地帶,土壤肥沃。全鄉總面積151平方公里,有耕地12萬畝,是呼蘭縣的糧食主產區之一,1990年糧豆薯總產量3.68萬噸。盛產粉條,是全省有名的“粉條之鄉”。鄉辦工業有磚廠等,1992年鄉企總產值1937萬元。全鄉共轄大方、小方、高家、榆林、東沈、高堡、公家、黃花、田家、宋家、等10個村。1991年末全鄉總人口2.78萬人,其中滿、回、朝鮮、達斡爾、錫伯等少數民族人口占4.5%。鎮政府駐地方台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