複製鏈接
請複製以下鏈接發送給好友

方信孺

鎖定
方信孺(1177年-1222年),字孚若,號好庵,自號紫帽山人, [1]  興化軍(今福建莆田)人,崧卿之子,南宋官員。 [2] 
方信孺九歲時落筆屬文,周必大、楊萬里嘆其為天才。初以父蔭補番禺縣尉,歷任蕭山丞、淮東隨軍轉運屬官。開禧三年(1207年),方信孺為假朝奉郎、樞密院檢詳文字,充樞密院參謀官,出使金議和,自春至秋三往返,以言辭折強敵。後出使還歸,方信孺觸犯韓侂冑,被奪三秩,臨江軍居住。其以詩酒自娛,江湖士友多慕名從遊。 [2] 
嘉定元年(1207年),方信孺為通判肇慶府。後知韶州、道州。嘉定六年(1213年),提點廣西刑獄,除轉運判官。又召為大理丞,除淮東轉運判官,兼提刑,知真州,於北山築堤蓄水以退金兵。嘉定十二年(1219年),方信孺因建議開幕山東,降三秩免官歸裏。於嘉定十五年(1222年)卒,年四十六歲。 [2] 
孚若
所處時代
南宋
出生日期
公元1177年即宋孝宗淳熙四年
逝世日期
1222年即寧宗嘉定十五年
主要作品
《南海百詠》
《南冠萃稿》等
本    名
方信孺

方信孺人物生平

開禧三年,(公元一二零七年)假朝奉郎使金,自春至秋三往返,以口舌折強敵。歷淮東轉運判官,知真州。後奉祠歸,屏居巖穴,放浪詩酒以終。
其父為葉顒宰相的女婿,其為葉顒宰相的孫女婿。

方信孺主要作品

信孺工詩詞,著有《南海百詠》、《南冠萃稿》、《南轅拾稿》、《曲江嘯吟》、《九疑漫編》、《桂林丙》三集、《擊缶編》、《好庵遊戲集》刊行於世。今存《南海百詠》一卷《兩宋名賢小集》中收有《觀我軒集》卷。事見《後村先生大全集》卷一六六《寶謨寺丞詩境方公行狀》、《南海百詠》附清吳蘭修書後,《宋史》卷三九五有傳。
方信孺詩,《南海百詠》以《琳琅秘室叢書》所收影元鈔本為底本,校以《宛委別藏》本,編為第一卷。《觀我軒集》及新輯集外詩編為第二卷。

方信孺軼事典故

據《宋史》記載:南宋寧宗開禧三年(1206年),年僅30歲、時任浙江蕭山縣丞的方信孺受命於國家危難之際,出使金國談判“和議”之事。方信孺胸有謀略,膽識過人,能言善辯,出使前雖為七品官吏,但對天下形勢卻洞若觀火。
當時金軍已侵佔江淮地區,方信孺行至濠州(今安徽鳳陽),被金軍元帥紇石烈子仁關押於獄中,斷絕薪火飲水,並以利刃威脅,企圖迫方信孺簽訂不平等條約,方信孺神色不改,從容應對,據理力爭,面對金軍元帥的威脅,方信孺無所畏懼,以其超凡的勇氣和雄辯口才將其折服,得以繼續北上。
方信孺抵達金國京都汴梁(今開封),金國丞相、都元帥完顏宗浩派人到驛所相逼,方信孺以史實反駁,駁得金人啞口無言。完顏宗浩親自出馬,陳兵接見方信孺,並威脅若不早日割地賠款,將率兵南下攻宋。方信孺不畏強暴,據理力爭,完顏宗浩理屈詞窮,無言可對,遂與方信孺達成了初步協議。
是年八月,方信孺奉兩國“和議草案”及“犒軍錢”三赴汴梁。不料金國反悔,並無理責怪方信孺,還揚言“莫非謂我刀不利麼?”要挾之。方信孺聞變,鎮定自若,不為所動,面對金國提出增加“犒軍錢”等新條款,方信孺堅決不從,願以一死報國。金人在同方信孺三次談判中領略了其膽識,便在復書中攻擊方信孺,要求宋朝更換使臣,妄圖從中漁利。
方信孺南返朝廷,面復權臣韓侂冑,此人官居太子少傅、太師、平原郡王、平章軍國事,權位在丞相之上,他想為自己在歷史上留下一個美名,便千方百計煽動宋寧宗北伐,開始時宋軍取得了一些小勝利,後來金兵反攻,宋軍慘敗,金國要求宋朝割地、賠款、稱臣、懲治北伐首謀。當韓侂冑聽到方信孺彙報金國“欲得太師頭顱!”時,惱怒至極,蠻橫無理地拿方信孺出氣,將其貶謫嶺南。
後來宋使赴金國,得知方信孺在談判時堅持寸土不讓之事,為其表功,宋寧宗於是下詔表彰。宋寧宗雖然庇護韓侂冑,但迫於金國和朝廷大臣的強大壓力,無奈之下只好處死韓侂冑。
數年後,方信孺因被人陷害而遭彈劾,終歸故里,家境窘迫,朋友散盡,情緒消沉,英年早逝,享年45歲。然而,歷史自有公論,《宋史·方信孺傳》對方信孺“年少奉使,而以意氣折金人”作了高度評價,方信孺出使金國時大義凜然,不辱使命,面對敵人的威脅,視死如歸,置生死於度外,事蹟遍見古今史籍,其大智大勇、憂國憂民、立志報國的精神被廣為傳頌。

方信孺後世紀念

800年彈指一揮間,當年方信孺所題寫的詩文石刻如今已成為文物古蹟,成為各地政府的重點文物保護單位。如廣州六榕寺的題詠、黃埔琶洲的題辭、桂林雲峯寺的題字、柳州馬鞍山和永州九嶷山的石刻等。特別值得一提的是湖南永州九嶷山玉琯巖,這是一處著名的石山溶洞,洞外溪流仿如玉帶,繞山而過,洞口右壁刻有南宋道州刺史方信孺所書“九嶷山”三個大字,字高1.8米,寬1.9米,筆力蒼勁遒拔,與紫霞巖聯成一氣,自成一體,為省級重點文物保護單位。
清遠金芝巖上的方信孺石刻“仙城誰復識金芝”記錄了南宋這位著名文學家、書法家與清遠的一段美好情緣,徜徉其間,總令人憶起他在民族危亡之際大義凜然,不辱使命的崇高氣節。

方信孺史料索引

《宋史·方信孺傳》
方信孺,字孚若,興化軍人。有雋材,未冠能文,周必大、楊萬里見而異之。以父崧卿蔭,補番禺縣尉。盜劫海賈,信孺捕之,盜方沙聚分滷獲,惶駭欲趨舟,信孺已使人負盜舟去矣,乃悉縛盜,不失一人。
韓侂冑舉恢復之謀,諸將僨軍,邊釁不已。朝廷尋悔,金人亦厭兵,乃遣韓元靚來使,而都督府亦再遣壯士遺敵書,然皆莫能得其要領。近臣薦信孺可使,自蕭山丞召赴都,命以使事。信孺曰:“開釁自我,金人設問首謀,當何以答之?”侂胄矍然。假朝奉郎、樞密院檢詳文字,充樞密院參謀官,持督帥張巖書通問於金國元帥府。
至濠州,金帥紇石烈子仁之止於獄中,露刃環守之,絕其薪水,要以五事。信孺曰:“反俘、歸幣可也,縛送首謀,於古無之,稱藩、割地,則非臣子所忍言。”子仁怒曰:“若不望生還耶?”信孺曰:“吾將命出國門時,已置生死度外矣。”
至汴,見金左丞相、都元帥完顏宗浩,出就傳舍。宗浩使將命者來,堅持五説,且謂:“稱藩、割地,自有故事。”信孺曰:“昔靖康倉卒割三鎮,紹興以太母故暫屈,今日顧可用為故事耶?此事不獨小臣不敢言,行府亦不敢奏也。請面見丞相決之。”將命者引而前,宗浩方坐幄中,陳兵見之,雲:“五事不從,兵南下矣。”信孺辯對不少詘。宗浩叱之曰:“前日興兵,今日求和,何也?”信孺曰:“前日興兵復仇,為社稷也。今日屈己求和,為生靈也。”宗浩不能詰,授以報書曰:“和與戰,俟再至決之。”
信孺還,詔侍從、兩省、台諫官議所以覆命。眾議還俘獲,罪首謀,增歲幣五萬,遣信孺再往。時吳曦已誅,金人氣頗索,然猶執初議。信孺曰:“本朝謂增幣已為卑屈,況名分地界哉?且以曲直校之,本朝興兵在去年四月,若貽書誘吳曦,則去年三月也,其曲固有在矣。如以強弱言之,若得滁、濠,我亦得泗、漣水。若誇胥浦橋之勝,我亦有鳳凰山之捷。若謂我不能下宿、壽,若圍廬、和、楚果能下乎?五事已從其三,而猶不我聽,不過再交兵耳。”
金人見信孺忠懇,乃曰:“割地之議姑寢,但稱藩不從,當以叔為伯,歲幣外,別犒師可也。”信孺固執不許。宗浩計窮,遂密與定約。覆命,再差充通謝國信所參謀官,奉國書誓草及許通謝百萬緡抵汴。宗浩變前説,怒信孺不曲折建白,遽以誓書來,有“誅戮禁錮”語。信孺不為動,將命曰:“此事非犒軍錢可了。”別出事目。信孺曰:“歲幣不可再增,故代以通謝錢。今得此求彼,吾有隕首而已。”將命曰:“不爾,丞相欲留公。”信孺曰:“留於此死,辱命亦死,不若死於此。”會蜀兵取散關,金人益疑。
信孺還,言:“敵所欲者五事:割兩淮一,增歲幣二,犒軍三,索歸正等人四,其五不敢言。”侂胄再三問,至厲聲詰之,信孺徐曰:“欲得太師頭耳。”侂胄大怒,奪三秩,臨江軍居住。
信孺自春至秋,使金三往返,以口舌折強敵,金人計屈情見,然憤其不屈,議用弗就。已而王柟出使,定和議,增幣、函首,皆前信孺所持不可者。柟白廟堂:“信孺辯折敵酋於強愎未易告語之時,信孺當其難,柟當其易。柟每見,金人必問信孺安在,公論所推,雖敵人不能掩也。”乃詔信孺自便。
尋知韶州,累遷淮東轉運判官兼提刑。知真州,即北山匱水築石堤,袤二十里,人莫知其所為。後金人薄儀真,守將決水匱以退敵,城乃獲全。山東初內附,信孺言:“豪傑不可以虛名駕馭,武夫不可以弱勢彈壓,宜選威望重臣,將精兵數萬,開幕山東,以主制客,以重馭輕,則可以包山東,固江北,而兩河在吾目中矣。”坐責降三秩,再奉祠,稍復官。
信孺性豪爽,揮金如糞土,所至賓客滿其後車。使北時,年財三十。既齟齬歸,營居室巖竇,自放於詩酒。後貲用竭,賓客益落,信孺尋亦死矣。
參考資料
  • 1.    畫説方信孺  .莆田市紀律檢查委員會[引用日期2023-06-25]
  • 2.    曾棗莊主編;李文澤,吳洪澤副主編.中國文學家大辭典,宋代卷.北京:中華書局.2004.第96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