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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龍縣文化館

鎖定
新龍縣於1958年12月6日正式成立縣文化館。1990年至2001年,新龍縣文化館一直歸文化教育局、文化教育體育局管轄,經費獨立核算。
中文名
新龍縣文化館
成    立
1958年12月6日
地    點
新龍縣
實行方案
一套人馬、幾塊牌子

目錄

新龍縣文化館簡介

2001年,新龍縣成立文化旅遊局,合併縣文化館,作為縣級事業單位,行使行政職能,文化旅遊局設有文化股,負責管理本縣文化工作。縣文化館、圖書館、文管所在原來文化館的基礎上實行“一套人馬、幾塊牌子”。“十五”期間,上級文化主管部門作出將文化館、圖書館和文物管理所合建為文化活動中心(“兩館一所”)的決策。新龍縣2005年動工建設“兩館一所”,2007年12月投入使用。“兩館一所”建設總面積1131.88平方米,其中文化館面積741.08平方米,圖書館面積182.48平方米,文管所面積207.32平方米。設有文藝創作、電子閲覽、文物保管、展覽、演藝等功能區域。

新龍縣文化館所獲榮譽

2021年11月,被文化和旅遊部公共服務司納入第五次全國文化館評估定級擬命名三級文化館名單並予以公示。 [1] 
參考資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