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新餘市財政局

鎖定
新餘市財政局是新餘市人民政府綜合管理全市財政工作的職能部門。其主要職責是:貫徹和執行國家財政、税收的方針、政策,擬訂年度全市財政預算草案,執行市人大批准的市本級財政預算並監督縣區預算的執行,編制全市年度財政決算,參與全市宏觀經濟的決策和管理,積極拓寬理財領域,管理和指導全市會計工作,實施財政和財務監督,促進全市國民經濟和社會各項事業的發展。局機關內設辦公室、預算科、綜合科、國庫科、企業科、經建科、綜合科、農業科、農税科、外經科、會計科、社保科、鄉財科、 教科文科、 監察室、行政政法、財政監察室等十九個職能科室和機關黨委,現有在職幹部職工47人,其中,黨員35人,佔75%。
中文名
新餘市財政局
地    區
新餘市
類    型
政府部門
下設機構
預算科、綜合科、國庫科等

新餘市財政局機構概況

下屬新餘市投資評審中心、財會服務中心、預算編制中心、財政收付中心、信息中心、政府採購管理辦公室、契税所七個事業單位,現有職工39人。

新餘市財政局主要職責

根據以上職責調整,市財政局主要職責是:
(一)貫徹執行國家的財政、税收方針、政策及其他有關政策;擬訂有關制度規定。分析預測全市宏觀經濟形勢,參與制定有關宏觀經濟政策,提出運用財税政策實施宏觀調控和綜合平衡社會財力的建議;研究財政發展戰略,擬訂和執行市與縣(區)、政府與企業的分配政策;編制全市中長期財政規劃;指導全市財政工作。
(二)承擔市本級各項財政收支管理責任。負責編制年度市本級預決算草案並組織執行;受市人民政府委託,向市人民代表大會報告全市和市本級預算及其執行情況,向市人大常委會報告市本級決算;組織制定經費開支標準、定額,負責審核批覆部門(單位)年度預決算。完善市對縣(區)的財政轉移支付制度。
(三)負責政府非税收入管理、政府性基金管理,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性收費。負責組織耕地佔用税、契税和其他收入的組織和管理。管理財政票據。制定彩票管理政策和有關辦法,管理彩票市場,按規定管理彩票資金。
(四)組織制定國庫管理制度和國庫集中收付制度,指導和監督全市國庫業務,按規定開展國庫現金管理工作。負責制定政府採購制度並監督管理。
(五)負責制定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及其收益管理規章制度,按規定管理行政事業單位國有資產,制定需要全市統一規定的開支標準和支出政策,負責財政預算內行政機構、事業單位和社會團體的非貿易外匯管理。
(六)負責審定和彙總編制全市國有資本經營預決算草案,制定國有資本經營預算的制度和辦法,收取市屬企業國有資本收益;制定並組織實施企業財務制度,參與擬訂企業國有資產管理相關制度,按規定管理資產評估工作。
(七)負責辦理和監督市級財政經濟發展支出、市級政府性投資項目財政撥款,參與擬定市本級建設投資的有關政策,制定基本建設財務制度;負責有關政策性補貼和專項儲備資金財政管理工作。
(八)會同有關部門管理市級財政社會保障和就業及醫療衞生支出,會同有關部門擬定社會保障資金(基金)財務管理制度,編制市本級社會保障預決算草案。
(九)負責按規定管理政策性金融業務,負責地方金融企業財務監管,參與研究利用外資的有關政策,管理外國政府和國際金融機構在新餘貸款項目的有關業務。
(十)管理全市會計工作,監督和規範會計行為,指導和監督註冊會計師和會計師事務所的業務,指導和管理社會審計。
(十一) 監督檢查財税法規、政策執行情況,反映財政收支管理中的重大問題。
(十二) 承辦市人民政府交辦的其他事項。

新餘市財政局內設機構

內設機構:
辦公室、預算科、綜合規劃科、外經科、行政政法科、教科文科、農業科、鄉財科、財政監督局、會計科、經濟建設科、社會保障科、企業科、監察室、國庫科、機關黨委、採購辦、信息中心、財政核算支付中心、契税徵收管理所
1、 辦公室
(1)主要職責:負責內外聯繫與綜合協調工作;負責機關文秘、信訪工作、負責綜合性會計的組織工作;負責機關財務與後勤管理工作;負責財政科研、財政信息以及機關離退休幹部的管理服務等事項。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人事管理、勞動工資、職稱評聘以及公務員考核考評等工作。
(2)辦事程序:文件收發程序:收發登記、分類-領導閲示-文件返回收發人員-按文件類別分發各有關科室-年底收回存檔;
機關財務管理按《行政單位財務規則》有關規定執行。
(3)執法依據:《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2、 預算科
(1)主要職責:負責宣傳貫徹執行國家綜合性財政税收法規,編制年度市級預算、決算並組織市級預算的執行,審編縣(區)財政預算、決算,指導、監督縣(區)財政預算的執行,擬訂市對縣(區)的預算管理體制及其他財政管理制度;負責市級財政調度及全市預算有關專項資金的管理。
(2)辦事程序:預算指標追加程序;報告審核程序,在接到報告後15個工作日提出審核意見,待領導批示後,並在當天報送市政府。
(3)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
3、綜合規劃科
(1)主要職責:研究全市財政發展戰略,編制全市中長期財政收支計劃擬訂有關預算外資金管理規定,管理預算外資金;負責檢查監督行政事業性收費票據的使用;負責市級預算外資金徵收政府調節基金負責全市防洪保安資金的徵收管理;負責全市國債管理工作。
(2)辦事程序:單位領購票據先提交有關材料辦理票據領購證,憑領購證到綜合科辦理購票事宜,一般在當天辦理。
(3)執法依據:江西省物價局《關於關於核定財政部門票據工本費收費標準的覆函》
4、外經科
1.主要職責:研究利用世界銀行、國際農業發展基金會、亞洲開發銀行等國際金融組織貸款和外國政府貸款的有關政策,提出利用外債項目的意見。負責管理國際金融組織和外國政府在新餘的貸款項目,參與貸款項目的準備、立項、評估工作,負責辦理項目的轉貸、簽約,對執行情況進行監督、檢查;負責有關貸款的提款、報帳、支付、結算;管理專用賬户;管理還本、付息、付費工作;負責審批貸款項目的年度財務計劃、出國考察和聘請專家計劃。
2.辦事程序
(1)單位根據國際金融組織或外國政府在我國公佈的貸款信息提出利用外債的項目申請。
(2)根據國際金融組織或外國政府貸款條件、額度等對項目申請進行初步評估。
(3)將初評結果報省財政廳評審。
(4)由省財政廳將評審結果報財政部審批。
(5)由財政部代表中國政府與國際金融組織或外國政府進行談判、簽約。
(6)按照財政部、省財政廳、市財政局自上而下的順序進行項目的轉貸簽約。
(7)辦理外債項目的提款、報帳、支付、結算。
(8)監督項目外債的付息、還本。
3.執法依據:《財政部關於非貿易非經營性外匯財務管理暫行規定》
5、行政政法科
(1)主要職責:負責組織執行《行政單位財務規則》等財務管理制度;制訂分管部門(單位)和項目資金使用的財務管理辦法;研究制定會議費、差旅費等省級政府性開支標準,牽頭研究提出行政性經費開支標準及定額的建議。指導分管部門(單位)提出編制部門預算的建議;審核分管部門(單位)上報的預算安排建議;配合預算處審定分管部門預算,編寫預算批覆説明;會同預算處審核提出分管部門(單位)有關追加預算的意見;督促分管部門(單位)及時批覆所屬單位預算。
(2)辦事程序:年初預算部分,在預算批覆前由部門(單位)按照上年預算數除以12個月,扣除統發工資部分,分月填寫撥款申請書,於月底前送科室審核,本年預算批覆後,扣除本年預撥款,除以剩下月份後扣除預計每月統發工資數,一次性分月填寫撥款申請書,並一次性送行政政法科審核。一次性追加,由預算科下達預算追加單(文件),單位憑追加單(文件)填寫撥款申請書,送行政政法科審核。專項資金,單位填寫撥款申請書,送行政政法科審核。預算外撥款,單位填寫預算外資金撥款申請單,送行政政法科審核。
(3)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6、教科文科
(1)主要職責:管理全市文化、出版、文物、教育、體育、黨政羣幹訓、檔案、廣播電影電視、計劃生育,對外宣傳、科學事業及部分其他部分事業費(包括税務、工商、統計、財政審計、紀檢監察、行政黨派團體事業費)、行政管理及其他補助支出,預算外資金、文教企業發展專項資金和國有文教企業財務管理工作。
(2)辦事程序:年初預算部分,在預算批覆前由部門(單位)按照上年預算數除以12個月,扣除統發工資部分,分月填寫撥款申請書,於月底前送科室審核,本年預算批覆後,扣除本年預撥款,除以剩下月份後扣除預計每月統發工資數,一次性分月填寫撥款申請書,並一次性送教科文科審核。一次性追加,由預算科下達預算追加單(文件),單位憑追加單(文件)填寫撥款申請書,送教科文科審核。專項資金,單位填寫撥款申請書,送教科文科審核。預算外撥款,單位填寫預算外資金撥款申請單,送教科文科審核。
(3)辦結時間:在接到單位送來的撥款申請後,按撥款規定進行審核,並在規定的工作日內送國庫科辦理撥款;對不符合規定的,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單位。需急辦的撥款申請當天審核並送國庫科。
(3)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7、農業科
(1)主要職責:負責全市農業(包括農機、農墾、畜牧、水產)、林業、水利、國土等部門的財務管理工作;負責全市農口部門的企業、事業財務和支農資金的管理,對支農資金追蹤問效,監督項目實施過程中資金的使用和管理,進行項目的效益考核等工作。
(2)辦事程序:年初預算部分,在預算批覆前由部門(單位)按照上年預算數除以12個月,扣除統發工資部分,分月填寫撥款申請書,於月底前送科室審核,本年預算批覆後,扣除本年預撥款,除以剩下月份後扣除預計每月統發工資數,一次性分月填寫撥款申請書,並一次性送農業科審核。一次性追加,由預算科下達預算追加單(文件),單位憑追加單(文件)填寫撥款申請書,送農業科審核。專項資金,單位填寫撥款申請書,送農業科審核。預算外撥款,單位填寫預算外資金撥款申請單,送農業科審核。
(3)辦結時間:在接到單位送來的撥款申請後,按撥款規定進行審核,並在規定的工作日內送國庫科辦理撥款;對不符合規定的,2個工作日內通知申請單位。需急辦的撥款申請當天審核並送國庫科。
(4)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8、鄉財科
(1)主要職責:負責指導全市鄉鎮財政預決算編制工作、監督管理鄉鎮預算執行;負責組織協調全市契税、耕地佔用税的徵收與管理;核實在條例規定範圍內的減免事項審批;加強稽查力度,運用税收手段和法律法規,進行涉税案件處理、移送和行政處罰;負責組織全市鄉鎮規費、政府性基金、租金收入等非税收入資金的管理;負責監督管理全市有關涉農財政政策的落實,確保鄉村二級轉移支付資金核撥及監督管理;負責指導全市鄉鎮各單位會計核算和代理村級會計核算工作;嚴格執行財政法規和財經制度。負責監督全市鄉鎮範圍內各單位的財務活動,檢查財税政策,法令和財務會計制度執行情況;為加強鄉鎮財政管理,規範鄉鎮收支行為,化解鄉鎮債務風險,積極推動全市“鄉財縣代管”改革試點工作。促進鄉鎮財政管理工作向規範化、法制化方向發展;負責對全市鄉鎮國有資產的管理,確保鄉鎮國有資產安全和保值增值。負責全市耕地佔用税、契税税票的領、發及繳銷等工作。
(2)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耕地佔用税暫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
9、財政監督局
(1)主要職責:研究擬訂財政監督計劃和有關制度,組織實施全市財政監督,積極開發專項執法檢查以及財務內審,指導縣(區)財政部門開展財政監督工作。
(2)辦事程序:制定監督檢查方案,包括檢查目的、檢查時間、人員構成、檢查需蒐集的資料、注意事項等;實施檢查,根據檢查方案進行檢查,蒐集檢查素材、資料和證據;完成檢查報告,對檢查中取得的素材、資料和證據進行歸類、彙總和分析,寫出檢查報告。
(3)執法依據:《會計法》、《財政違法行為處罰處分條例》
10、會計科
(1)主要職責:負責管理全市會計工作,規劃、組織和管理全市會計人員的業務培訓以及會計專業技術資格的考試,核發會計證;負責全市會計職稱管理和組織註冊會計師考試以及對經濟鑑證類社會中介機構管理的有關工作等。
(2)辦事程序:會計考試、報名、辦理會計相關證件、制度和宣傳均在“新餘會計管理”網站公佈。
(3)收費標準:高級會計師考務費80元/科,會計資格考試考務費50元/科,會計從業資格考試考務費30元/科,註冊會計師考試考務費55元/科
(4)收費依據:贛發改收費字[2006]94號、贛發改收費字[2006]588號
11、經濟建設科
(1)主要職責:管理全市預算內基本建設投資,施工和房地產開發企業財務,擬訂有關管理制度,審核有關基建設投資政策的研究,參與年度投資計劃的安排和中長期投資計劃的研究,分析投資效益等。
(2)辦事程序:年初預算部分,在預算批覆前由部門(單位)按照上年預算數除以12個月,扣除統發工資部分,分月填寫撥款申請書,於月底前送科室審核,本年預算批覆後,扣除本年預撥款,除以剩下月份後扣除預計每月統發工資數,一次性分月填寫撥款申請書,並一次性送經濟建設科審核。一次性追加,由預算科下達預算追加單(文件),單位憑追加單(文件)填寫撥款申請書,送經濟建設科審核。專項資金,單位填寫撥款申請書,送經濟建設科審核。預算外撥款,單位填寫預算外資金撥款申請單,送經濟建設科審核。
(3)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12、社會保障科
(1)主要職責:管理市財政預算安排的住房、社會救災和救濟、勞動就業、醫療保險(包括公費醫療)等方面的資金和財務,監督全市社會保障方面的財務執行情況,加強對有關社會保障資金使用的宏觀調控與監督,管理全市衞生事業費(含中醫事業費)、撫卹和社會福利救濟費及上述部門所屬企事來的財務等。
(2)辦事程序:年初預算部分,在預算批覆前由部門(單位)按照上年預算數除以12個月,扣除統發工資部分,分月填寫撥款申請書,於月底前送科室審核,本年預算批覆後,扣除本年預撥款,除以剩下月份後扣除預計每月統發工資數,一次性分月填寫撥款申請書,並一次性送社保科審核。一次性追加,由預算科下達預算追加單(文件),單位憑追加單(文件)填寫撥款申請書,送社保科審核。專項資金,單位填寫撥款申請書,送社保科審核。預算外撥款,單位填寫預算外資金撥款申請單,送社保科審核。
(3)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13、企業科
(1)主要職責:參與研究國家與企業分配關係改革,制訂市政府直接管理的國有企業税後利潤分配政策;組織實施企業產權激勵機制改革試點工作。參與研究相關企業的行業發展規劃、調整產業結構、技術改造、資源綜合利用政策以及促進企業科技進步、改進企業經營管理和提高經濟效益問題,提出有關政策建議或措施;配合有關部門抓好企業扭虧增盈工作。辦理有關中外合資企業、合作經營企業、以及外商獨資企業的登記。
(2)辦事程序:申辦企業領取《外商投資企業財政登記表》,攜帶外商投資企業的《批准證書》、《營業執照》、《合同章程》複印件到市財政局企業科,一般當天可取。
(3)執法依據:贛財工字[1996]第76號文件
14、監察室
(1)主要職責:參與研究部署局機關黨風廉政建設和反腐敗工作;監督檢查本局機關及其工作人員貫徹法律、法規和政策以及決定、命令的情況;受理對本局機關及其工作人員違反國家法律、法規以及違反政紀行為的檢舉、控告並對之調查處理;參與各項財政改革工作的實施和監督檢查專項資金的收支情況;負責完成市監察局交辦的監察事項。
15、國庫科
(1)主要職責:負責預算執行;負責總預算會計工作,辦理預算內外資金收支結算劃撥;負責市級財政資金調度;彙總市級部門決算,會同有關處編制省本級財政決算;統一管理省級銀行開户;負責國債資金還本付息計劃的執行;管理省級預算外資金專户。
(2)辦事程序:憑各業務科審核後的撥款申請單辦理撥款。
(3)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預算法》、《行政單位財務規則》
16、機關黨委
(1)主要職責:負責局機關及下屬單位黨的思想、組織、作風建設工作;領導局機關及下屬單位的工、青、婦等工作。
17、採購辦
(1)主要職責:負責編制全市各行政事業單位政府採購預算;監督檢查政府採購活動有關政府採購的法律、行政法規和規章的執行情況,採購範圍、採購方式和採購程序的執行情況,政府採購人員的職業素質和專業技能;擬定政府集中採購目錄;政府採購法賦予的其他職能。
(2)辦事程序:
(1)採購單位向採購管理辦公室提交政府採購項目申請單和政府採購情況告知書,包括採購項目的名稱、數量、規格、質量、預計單價、資金來源等;
(2)採購辦審核採購項目及資金落實情況;
(3)屬於集中採購的項目,由採購單位將經採購辦審核的採購項目申請單和政府採購情況告知書,連同政府採購委託書一併送政府採購中心,同時將政府採購告知書送監察部門備案;
(4)採購中心組織實施集中採購活動,並按政府採購法規定確定採購方法,屬於分散採購的由各採購單位自行組織實施;
(5)需由中介機構招標採購的,由採購辦委託經認定的招標中介機構依法進行公開招標;
(6)簽訂採購合同:採購單位與確定的供應商簽訂供貨合同(合同由採購中心提供),集中採購合同報採購辦備案;
(7)採購中心、採購單位按供貨合同進行驗收。驗收後,應填制驗收結算書,供應商同時提供正規税務發票,並由採購單位在發票上蓋章確認。採購辦憑驗收結算書、有效發票和供貨合同直接向供應商付款。
(3)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採購法》
18、信息中心
(1)主要職責:指導協調全市財政系統“金財工程”建設工作;建設和管理市財政局局域網工作;指導全市財政系統廣域網建設工作;承辦市財政局交辦的其他工作。
19、財政核算支付中心
(1)主要職責:按照《會計法》等國家財經法規,對有關單位財政資金運作及其執行財經紀律狀況進行監督,依法履行會計監督職責;根據批覆的各預算單位用款計劃及單位支付申請,依法審核、監督和辦理財政授權支付業務和直接支付業務;管理預算單位支付信息,彙總並及時向市財政局提供財政資金支付和清算信息,受理預算單位查詢有關支付信息;按照市財政行政主管部門核定的單位年度預算,協助各單位做好經費使用情況的控制和監督,及時掌握資金動態,確保資金運行安全。
(2)辦事程序
(1)單位報賬員到中心領取“財政支付申請書”;
(2)單位報賬員整理、預審本單位原始憑據,按中心要求填制支付申請書或在財政綜合業務系統上進行網上申請。
(3)單位報賬員按時到中心報賬,先後由中心審核部、支付部審核後,依據審定的支付方式和金額,由支付部填開“財政資金支付憑證”;
(4)除現金以外的其他所有支付憑證,由中心經辦人員送中心印章管理處蓋章,中心再通知各代理銀行取票付款。
(3)執法依據
新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關於印發新餘市市本級財政國庫管理制度改革試點方案的通知(餘府辦發[2006]33號)
20、契税徵收管理所
(1)主要職責:負責本級契税徵收機關管轄範圍內的契税徵收,管理和稽查等。
(2)辦事程序:納税人和其他有關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如實向税務機關提供與納税有關的信息,必須依照法律,法規規定以及税務機關確定的申報期限、申報內容如實辦理納税申報,同時向徵收機關報送以下相關資料:
(1)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或使用權轉讓的協議書、拍賣書、確認書和繳納土地出讓金的發票原件。
(2)首次上市普通商品房、非普通商品房(包括:別墅、公寓、營業用房、辦公樓、倉儲、車庫),承受單位或個人必須提供由地税部門開具的房屋銷售不動產發票、完税票據、購買合同協議、房屋面積測繪報告書和身份證的原件。
(3)房改房、二手房買賣須提供的原件(原契證、土地證、房產證、完税票證、轉讓合同、協議書、身份證或自願評估的房地產評估報告書的原件),原契證由徵收機關收回統一銷燬。凡是應提供而未提供契證和完税票證的,一律視同白契,徵收機關按有關規定補徵契税。
(4)屬政府徵用拆遷重新安置的,要提供經房管部門備案的房屋拆遷合同書的原件和複印件。
(5)涉及到訴訟案件改變產權權屬的,要提供公證書或法院裁定書的原件複印件。
(6)對贈與、互換的不動產須提供土地、房屋所有權證書和協議書,由徵收機關核定應徵税款。
(7)以獎勵方式取得的土地、房屋權屬照章繳納契税。
(8)在納税申報過程中,成交價格明顯低於當地市場價格且無正當理由的,契税徵收機關有權要求納税人提供由土地、房產評估機構出具的具有法律效力的評估報告,並由契税徵收機關參照評估報告核定計税依據。如發現評估報告弄虛作假、顯失公平,由契税徵收機關依法重新核定計税價格。
(9)屬符合減免政策規定範圍的填寫減免申報表報,審核組審批,先向上級主管部門批准同意後,下達減免通知發放契證。
(10)徵收機關根據需要要求提供的其他證明材料。
(3)執法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契税暫行條例》。
(4)辦結時間:申報納税(審核後)大户三到五個工作日辦結,散户當天辦結,申報減免税(審核後)10天辦結。 [1] 

新餘市財政局人員編制

市財政局機關行政編制42名;按有關規定,核定機關後勤服務人員事業編制5名。
領導職數:局長1名,副局長3名,總會計師1名;內設機構正科級職數15名,副科級職數2名。
機關黨委專職副書記正科級職數1名(已配機關黨委專職書記的,不設專職副書記)。
按有關章程和規定設立的黨的基層組織和工、青、婦等組織負責人實行兼職,不單獨核定領導職數。

新餘市財政局其他事項

一市國資委與市財政局的關係。市國資委的國有資產管理工作在財務會計方面執行國家、省統一的財務會計制度,並接受市財政局的監督;市國資委管理的國有資產統計結果送市財政局備案,國有資產管理規範性文件的擬訂徵求市財政局意見;市政府支持國有企業改革與發展的財政措施,包括對市屬困難企業下崗職工基本生活保障費用、分流人員費用、破產企業安置職工等費用,由市財政局按原渠道解決,繼續由市財政局管理和監督。市國資委對所監管的國有資產進行預算管理,作為全市總預算的組成部分,由市財政局統一彙總和報告;預算收入的徵管和使用接受市財政局監督。
二建立科技工作重大問題會商與溝通機制。市科學技術局與教育、科研等相關部門建立會商機制,提出科技資源合理配置的重大政策措施和市重大科學工程建設計劃等建議;市科學技術局與市財政局、市發展和改革委員會等部門建立相關溝通機制,優化科技資源配置。
三市人民政府財政監督檢查辦公室、市經濟發展戰備規劃研究工作領導小組、市治理小金庫工作領導小組等非常設機構的辦事機構設在市財政局。
四根據《中共新餘市委辦公室、新餘市人民政府辦公室轉發關於進一步加強市直機關後勤服務人員管理的意見的通知》(餘辦發〔2008〕13號)有關規定,另核定市財政局財政定額補助指標1名。 [2] 

新餘市財政局現任領導

局長:敖小忠 [3]  [6] 
副局長:吳小軍 [7] 

新餘市財政局獲得榮譽

2019年3月,獲得“江西省第十五屆文明單位”榮譽。 [4] 
2021年8月,新餘市財政局被授予“2020年度江西省政府系統‘五型’政府建設先進集體”榮譽稱號。 [5] 

新餘市財政局地理位置

地址:北湖西路118號
參考資料